做实做细国有企业监督
2021-07-13付渝军
付渝军
强化监督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的内在必然要求,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客观形势需要,关系到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和党的长期执政。党的十九大对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了系统部署,监督成为纪检系统的基础职责、第一职责。
国有企业纪委做实做细监督首要职责,对行使公权力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行监督全覆盖,不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具有重大意义,更为国有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深刻领会监督工作内涵要求
监督是治理的重要方面,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必须深刻领会监督工作的基本方位、具体要求和实质内涵,切实履行好监督这个首要职责。
要准确把握监督工作的基本方位。党章赋予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监督职责处于基础性地位,没有强有力的监督,审查调查和问责处置就没有基础。只有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既有惩治的高压、也有监督的高压,“三不”一体推进,才能逐渐减少“树木”发病的概率,让整片森林焕发生机。
要准确把握监督工作的部署要求。做好做实监督工作是新时代纪检工作的政治使命和本质要求,只能全面加强、不能丝毫削弱,必须对表看齐,切实转变观念、深化认识,把监督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好抓实。
要准确把握监督工作的基本内涵。监督的目的重在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监督的内容必须聚焦政治监督,重点是了解掌握、分析研判被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状况,精准“画像”、精准监督,决不能流于一般的工作监督,更不能冲在业务工作一线。监督的对象应聚焦“关键少数”,通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撬动和压实来实现监督的全覆盖,决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监督的方式方法是既要用好用足用活听取汇报、明察暗访等老办法,也要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举措。
由此可见,监督工作内涵丰富、任务艰巨,必须坚守职责定位,不越位、不缺位,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
国企监督不可“跑偏”
对标纪检监督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可以发现,国有企业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
在理解认识监督新要求上存在偏差。一是对监督重视程度不够。国有企业一些党组织对监督条例学习理解不深,对新形势下监督工作的新定位、新内涵、新要求把握不准,站位不高。有的纪检干部习惯性地把工作重心放在执纪问责和审查调查上,简单以办案多少论英雄,忽略抓早抓小、治病救人。二是对监督定位不够准确。一些党组织和基层纪检干部把纪检监督与审计工作、绩效管理等同起来,监督角度不清晰,没有认识到纪检监督最主要的是政治监督、重点是掌握分析研判被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状况。有的基层纪委在监督上跑偏,外延性监督太多,甚至直接负责由企业专业部门负责的监督。三是对监督对象不够聚焦。有的纪检干部受所在单位行政影响,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还不够严实,没有认识到监督的重点在于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上,而是习惯性地把一般干部作为主要监督对象。
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还有差距。一是监督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有的厂矿级党组织仍然认为监督是纪检组织的事,重业务轻监督的“两张皮”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层层传导监督压力不够。党组织召开有关监督制度落实的专题会议比较少,对有关监督制度开展督促检查的记录也不多,自上而下纵向传导监督压力还有差距。三是班子成员履行监督主体责任有差距。有的对分管的工作只注重抓业务,对廉洁从政、廉政建设仅仅满足于提了要求,责任压得不够实。
监督的“探头”作用发挥还有差距。首先是人员力量不足。基层纪检机构人员较少,主要精力大多数都在立案查处上,大多数纪检工作人员还兼职其他事务,难以积极有效开展主动监督、日常监督。其次是聚焦主业不够。有的纪委机构“三转”不够彻底,有的单位纪委书记还兼任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等职务,出现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主动发挥作用也不明显。有的纪委机构在全过程监督、经常性监督等方面存在差距,发现问题线索数量较少,抓早抓小发现问题的“探头”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
监督的内外联动不够高效。一方面,系统内部合力不够。国有企业大多数纪委内部机构的配置不够完善,巡视巡察、纪律审查、审理等部门有的尽管单设,但衔接配合上还存在沟通不畅的问题,对巡察成果的运用也不够及时充分;一些厂矿级纪委因人员紧张,巡视巡察、纪律审查、审理等工作更是由一人全权负责,没有形成内部有序工作链条。另一方面,与职能部门监督未形成合力。目前,国有企业纪检机关与审计、组织人事、财务、机关事务管理等职能部门在问题线索的标准把握、及时移送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健全沟通协调机制,与地方公检法信息共享还有一定差距。此外,监督中还存在条块分割现象。各部门在监督工作开展中,还有“自扫门前雪”的现象,部门之间联动监督、统筹协调不够。
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抓好监督工作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将“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作为长期任务重点部署,必须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抓好监督工作。
强化监督意识。要克服认识偏差,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强化“不抓监督就是失责、抓不好监督就是渎责”意识,突出政治监督、权力监督、责任监督,推动国有企业各级纪检机构抓好治标带治本、维护良好政治生态。要厘清“三大关系”,构建好党委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五位一体”监督体系,处理好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上级下级同级监督、党内党外监督之间的关系,确保监督全覆盖、无盲区、出实效。要把准工作基调,把握好“稳”的内涵、强化“进”的措施,适应“时”与“势”的变化,在监督上全面从严、全面发力,重点在提高监督质量特别是日常监督实效上积极作为,持续加强与党委工作部门、行政专业部门以及监督执法职能部门的衔接交流,健全完善定期沟通、线索移交、问题通报机制。
突出政治监督。要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担负“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持续严明政治纪律,常态化开展“政治体检”。要坚持党中央和国有企业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在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聚焦“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问题,紧扣重大项目推进、重要工作落实,加强与职能部门联动开展监督,从问效入手查问题,从问题入手看状态,从状态入手看落实,确保政令畅通。要进一步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力有效推动各级党组织动态研判政治生态状况,督促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抵制各种“低级红”“高级黑”。
抓好日常监督。要强化职能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认真、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贯通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持续用力、促成常态,形成敢于监督和接受监督的良好习惯。要完善监督机制,健全谈话函询抽查核实机制,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出具工作具体办法。要强化“靶向治疗”思维,探索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的日常监督方式,严密日常监督全覆盖网络,推进专项监督、专项治理、巡视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把准关节点、要害处,做到精准發现、精准施策、精准解决。
提升监督效能。要提升专责监督能力,加强业务培训,深入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培训、纪检业务培训、新任纪检干部入职培训,着力推动纪检干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创新监督方式,聚力聚焦“关键少数”、重点内容、结果运用和问题处置,提高近距离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抓住问题要害的能力,充分借助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新手段,不断在“严实深细”上探索创新。要增强监督合力,完善与党的工作部门、审计、财务等负有监督职能的部门,以及地方公检法等的协同监督机制,通盘考虑、统筹运用好监督资源,形成监督“一盘棋”。(作者单位为攀钢集团有限公司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