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鲁签订黄河流域“对赌”协议
2021-07-13
河南济源拍摄的“黄河三峡”景色
黄河流域首个省际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已正式签署。日前,山东省与河南省签订《山东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补偿协议》明确最高补偿资金规模达1亿元,分为水质基本补偿和水质变化补偿两部分。
在水质基本补偿方面,水质年均值在Ⅲ类基础上每改善一个水质类别,山东省给予河南省6000万元补偿资金;水质年均值在Ⅲ类基础上每恶化一个水质类别,河南省给予山东省6000万元补偿资金。在水质变化补偿方面,关键污染物指数每下降1个百分点,山东省给予河南省100万元补偿;每上升1个百分点,河南省给予山东省100万元补偿。该项补偿最高限额4000万元。
以1亿元作为“筹码”,倒逼跨流域生态治理加码,无疑是一记实招:对两地而言,这1亿元置于财政盘子中,未必算多惊人的数额,比这“1亿元”更重要的,是生态治理的决心。山东、河南此次“对赌”,绝非突破规则的举动,而是在制度框架下的规则化操作。这份协议的签订,是黄河全流域健全完善“保护责任共担、流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应有之义。
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被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流域生态保护规划也相继出台。近年来,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正从点到面渐次铺开。
如作为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的“新安江(源安徽,入浙江)”,就是安徽、浙江自2012年起以水质“约法”,共同设立环境补偿基金,推动了新安江水质的改善。2018年,该试点工作还入选中国“改革開放40年地方改革创新40案例”。
这次鲁、豫两地签订了黄河流域首个省际生态补偿协议,将具体补偿标准清晰地呈现出来,让不少人对跨省生态补偿的操作方式有了更多的认知。就生态环境保护而言,类似的跨区域协同治理动作也应多多益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