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政产学研用”视角的广东海洋产业合作模式选择研究
2021-07-13肖志国广东财经大学网络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广东省海洋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肖志国 彭 勃 .广东财经大学网络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 .广东省海洋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为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海洋强省,广东省出台海洋六大产业行动方案,对海洋六大产业发展进行了部署,为海洋产业发展提供相应的政策、平台、资金、技术等保障。其中,海洋产业合作发展也是重要保障之一,深入研究海洋领域产业合作发展模式和其影响因素,将有利于促进广东海洋六强产业高速发展。
一、产业合作发展相关因素
产业合作发展,不仅仅是行业、企业主体之间的合作,而是“政、产、学、研、用”多主体之间的合作。产业合作的影响因素关联到了合作主体的每一个层面,并构建了一个复杂而多维度的、不断发展变动的系统。基于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本文把对合作影响的因素划分为两个维度:要素层次和全过程层次。
(一)要素层次
要素层次方面的影响因素,可以为四个方面:主体、技术、政策和市场。
1.主体因素。即为产业融资合作发展过程中的参与要素,主要由地方政府、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四个方面组成,也就是说还有其他中介组织的协调和参与。各个主体之间在合作的过程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而各个主体的意志、目标、资源、技术等,都对于开展合作具有直接影响。
2.技术因素。产业合作,其中最常见的是产业技术联盟,不管联盟合作方式如何。但其核心要素是技术。技术能够对产业和企业起到引领、创新、利益分配、产业链条整合等作用。就当前来看,海洋产业的技术环境具有要求高,发展快、难预测、风险高、成本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这对海洋产业技术合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政策因素。政策性因素主要是指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为了充分发挥自身宏观调控的作用而提供的政策因素,主要包括海洋产业合作提供良好的政策、制度、技术、机制、资金等环境氛围。地方人民政府在这一发展过程中主要起到了规划引领、沟通协调、监管规范等角色,以促进经济增长和适应市场需要为基础,规范各个行业的违法和活动,协调各个组织的运行,保护各个社会主体的安全和合法权利。
4.市场因素。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市场。产业协同发展的最终后果需要投入到市场,达成一定的经济效益。所以说市场环境就显得特别重要。随着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市场对于企业自身的社会利益在其资源配置上的一个决定性影响和作用日趋明显,这必然也就要求企业可以根据其市场需求自行研究开发相关技术产品并向客户提供专门的服务,以便从市场中寻找到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过程层次
产业合作从静态来看,主要涉及各相关利益主体。但是从动态来看,还涉及到合作的模式、行为和关系。
1.合作模式。作为一个多元主体共同组织所形成的协商型合作,如何在各个领域中合理、有效分配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已经成为了需要思考的首选课题。就目前的合作模式而言,主要涉及到各种经济活动中的主体之间、利益分配与相互关系。具有整体性合作模式、项目驱动合作模式、不同主体主导模式等。
2.合作行为。合作行为主要是指产业与合作主体之间的双向主体关系重视程度、日常的沟通交往、协调手段和执行方式,这些对于产业合作的发展具有着重大影响。在开展合作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提升企业与主体之间的共同关系和重视水平,整合各种资源,以提升工作效率;需要建设主体之间进一步加强彼此的沟通,有效地解决实际中存在或潜力不足的问题;并且应该注重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彼此相互配合,实现和谐、有效的共处,增强其合作的效果。
3.合作关系。合作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是最为直接的。亲密合作、规范化的合作、平等地接受这种价值观的关系将会给合作的效果带来正面的影响。合作伙伴之间的关系将直接影响到合作双方的态度、行为,也可能会直接影响其在合作过程中所投入的人力、资金、设备等所需要投入的数量和金额,也可能会直接影响其在合作过程中双方的信任感,进而影响最终的合作发展。
二、产业合作发展模型
结合广东海洋六大产业的实际和合作情况,对于广东海洋六大产业合作的直接影响,不仅包含了来自六大产业内部的影响,还涉及到了政府扶持、信息环境和海洋科技发展的现状等外部因素。因而,以产业融合为其切入点,更加契合当前产业融合的时代要求,各个产业都能够充分运用自己的科技资源优势,与其他行业、科研机构等共同搭建一个交流、合作的平台。在学习交流经验和掌握相关技术过程中,解决了各种类型的实际应用问题,进而探索和提炼了创新性的合作节点,最终不断地扩大了合作的方向与领域。以内部的因素和外部的因素为基础划分的依据,可以把对产业性合作与平台未来发展情况的影响因素大致划分为三个组成部分:内部的合作与平台的影响、外部的合作与平台的影响和外部的合作与内部的合作(如图1所示)。
图1 产业合作发展模型图
广东海洋六大产业各参与成员各有其特点,而且大部分是具有一定竞争关系的机构或企业。内部协同是指通过平台参与的成员个人和单位之间的深化与务实相互合作,构建一种常态化的合作关系机制,推进平台参与的成员之间的优势相互补、信息相互互通、资源互用、互利共赢发展。同时,平台合作模式的选择对合作平台的发展至关重要。进而,运行模式的选择与合作平台发展密切关联。在一个产业协作的平台上已经集成了许多不同的类型项目参与者,当他们处于不同的经营模式下,参与者们就会结合自己的特色与需要,就会具备不同的参与方式和负担着相应的参加责任,继而直接影响到整个产业协作发展的情况。最后,完善合作平台管理机制有助于提升合作发展情况。政府合作选择机制、知识共享机制、权责协调机制等管理机制,是有效促使合作平台发展的手段。
外部合作就是产业平台的外部条件,不仅起着中介的作用,而且也对产业平台有着重要的影响。这需要借助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可以为产业合作提供政策支持和优惠减免,并为合作平台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引导。同时,通过科研的支持,平台内单位能够迅速得到相关技术和经验的积累,同时也能够促进产业合作向经济收益的快速转化,切实促使合作平台发展。进而,国家和其他地方政府不断推动和出台各项科学化的人才扶持政策,大量吸纳和引入优秀的人才在我国境内从事并支持行业技术创新合作,从而充分丰富了合作平台的专业性人才资源与后备能力。最后,这也就需要我们创新体制完善。创新体系主要指的是知识产权、政府补贴制度、企业资金的制定、对科研技术人员的聘任、激励、分配等制度。
外部合作与内部合作的关系指政策引导、科研支持、人才支撑、创新制度四个外部合作因素与平台构建、合作模式、运行模式、管理机制四个内部合作因素之间相互影响。例如,政策引导通过影响合作平台的构建、合作平台运行模式的选择,促使平台的合作模式、管理机制跟随政策引导。
综上所述,对于产业合作发展状况的影响因素大致可分为内部合作、外部合作和两种或几个方面,即二者之间的交流和相互作用三个层次,它们都是一个比较复杂和多维度的体系性工程。该模型不仅对广东海洋六大行业合作发展的提供了扎实的理论基础,而且也对合作平台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提供了良好的指导和借鉴。
三、广东海洋六大产业合作模式选择
(一)选择的依据
1.海洋行业和产品集群的发展现状。海洋产业集群发展中所处的现实状态,这就是选取该产业合作经营运行方式的首要基础。不管海洋行业合作在选取什么样的经营运行模式,都必须基于本地区海洋行业集群经济发展的现实,即当前海洋行业和集群经济发展的状态。随着国家对海洋产业发展推动经济增长寄予厚望,海洋产业迎来快速发展的机遇期。我国一些海洋产业集群面临发展方式转变,需要一个适应期。相关的政策还有待进一步地完善,合作的制度和机制仍然存在,需要政府、海洋企业、高校及海洋研究机构不断努力,逐步完善。因此,对于不同的海洋产业集群发展实际,可以有针对性的选择相应的运行模式。比如对于海洋行业合作平台在项目建立之初,就认为我们应该要做到的是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性和角色功能,协调各级政府部门所制订的政策,以便吸引有利于海洋行业的相关企业投资者进入合作平台,形成海洋产业合作平台,建立相应的合作平台运行模式。
2.海洋企业发展实力。广东海洋六大行业合作平台的运营模式选择也要看中国海洋企业实力。因为,不同海洋企业因为其综合实力的大小不一样,他们很有可能选择不同的经营模式,对于综合实力较强的海洋公司或者是企业,由海洋企业本身的资金、科研技术实力、经营管理人才等都应该具有一定的综合实力,完全可以自己打造一支海洋产业的科研技术团队,可以在海洋产业中筹建一个研究型的基地,投入大量科研经费,自主研发。由于自身的实力强,不一定需要外部的合作者,科研成果就有一定的机密性,不会与其他海洋企业之间进行科技信息资源和其他海洋企业的科研成果分享,那么,这类海洋企业就一定会独立地享受到自己的科研成果所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和收益。如果一个海洋旅游企业不能够充分具备自己从事科技产品研发工作的科技综合实力,就必然会借助高校及海洋科技研究机构的科技综合优势,这样就需要一些海洋旅游企业向高校及海洋体育旅游科技研究机构投放一定数额的科技费用,以弥补其自身的科技综合实力。因此,海洋产业协同平台运营模式选择仍然是很重要的,但也是因为海洋企业在技术上和资本市场中的科研和融资实力。
3.政府作用。海洋产业合作平台的形成没有政府的协调和牵头几乎是不可能的,尤其是在海洋产业合作平台形成之初,政府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为海洋企业搭桥铺路。首先,政府需要培养海洋产业协同发展的环境,出台一些系列政策来吸引海洋企业在某个地域或者空间内进行集聚,形成海洋产业集群的规模经济效应。其次,政府要求国家制定基于海洋产业发展战略的顶层规划,结合本区域海洋资源,科学地谋划本区域海洋产业协同发展的特色专项建设布局,制订合理的本区域海洋产业发展战略。还要在国家有关海洋专利项目的立项,重大专利项目的攻关等领域引导高校和海洋科学技术机构进行相应的海洋专利技术研究,从海洋专利的理论研究到海洋技术的实际应用等诸多方面进行海洋专利技术的研究。再次,政府也需要进一步协调海洋行业合作平台内或周边海洋专科院校以及海洋研发机构和其他海洋企业之间的合作,协调国家金融部门如何参与海洋企业融资等相关问题,鼓励海洋中介组织积极主动参与海洋合作平台的建设和协同发展。特别是要切实做好海洋高校和海洋技术型企业科研单位与海洋公司之间的联动和发展。最后,除了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来减免对海洋行业企业的税收以及相关费用外,政府部门也需要统筹协调好运输、工商、消防等各个部门的事务,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做好海洋产业协同发展的工作。因此,政府的所有工作都是为海洋产业合作发展提供服务,都是为了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政府的作用也是影响广东海洋六大产业合作运行模式选择重要因素。
4.高校和研究型机构的实力。海洋产业融资平台在协同发展中高校和海洋科学技术研究单位同样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众所周知,高校及海洋科学技术研究院等专门的海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必须拥有众多的海洋产业技术研究人才和雄厚的海洋产业科研装备和技术基础设施,同时也必须拥有大批人才队伍的储备,海洋产业技术研究人员必须能够正确地把握当前海洋产品和技术行业发展趋势的脉搏,了解当前海洋产品和技术行业的发展情况,了解海洋产品和技术行业消费需求动向,能够为海洋产品研制生产在其他环境不变的情况下,高校及其海洋科学技术研究机构完全都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创建一个自己的海洋科学技术研发基地,从而增强和提升其科研成果的转化能力,直接将其投入到海洋消费市场,接受海洋消费者的考核和检验。如果,实力不强的高等院校和海洋科学研究机构很有可能也就会选择采取一种与海洋行业企业合作的方法来开展其协同发展。因此,高校和海洋科学技术研究机构的综合实力是影响我国海洋产业协同平台的协同发展运营模式选择的重要影响因素。
(二)产业合作模式比较
模式的类型和形成的阶段——参与者优点和缺陷。
政府为主导型合作运行模式海洋产业集群成型前期政府海洋企业高校及海洋研究机构海洋行业协会金融机构政府行政协调能力较强,在项目与经济发展结合较好;各发展主体均衡;合作平台发展规划合理。行政干预过多;海洋企业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合作机制不健全;可能出现重复建设;信息不对称造成协同度降低;经济效益不明显。
海洋企业为主导型合作运行模式海洋产业集群形成初期政府高校及海洋研究机构海洋企业金融机构行业协会消费者等企业能够准确把握市场动态,目的性较强;海洋企业参与协同发展积极高;高校及研究机构获得经费有障;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强;多以大型的海洋企业主。对社会公益性的项目积极性不高;小型海洋企业没有优势;高校及科研机构对基础海洋项目经费不多;海洋企业发展较少关注当地经济的发展。
高校及研究机构以国际主导性的合作运营模式海洋产业集群成熟期政府中介机构金融组织行业协会消费者科学技术集群转化时间短,速度快;科技开发的回报率较高;高校和研发机构培训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获得自己进行实践和操作的机会更多;海洋科学研究经费的投入很大保障特别是应用型科学研究;科技开发积极性较强,企业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积极性较强。海洋学基础性的研究资金缺乏;海洋企业的发展和与当地的实践性基地之间的关联程度较低;高校和科研机构缺乏海洋专业企业的管理知识和经验;学术价值性的成果一旦失败,就会不能够适应该区域经济的发展现状,风险性也比较大。
多主体协同运行模式海洋产业集群自运行期政府高校及海洋研究机构海洋企业海洋行业协会金融机构多主体合作运行模式减少了海洋产业资源的获取与转换等障碍;同主体间信息、资源分享方便;构建发展规划有更多的作用发挥。各个社会主体的行为之间存在着相互依赖性,易受到其他社会主体决策的影响;降低了平台各个主体之间互动关系的多样性;缺乏资源占有权与单一管理。
海洋企业为主导型合作运行模式海洋产业集群形成初期政府高校及海洋研究机构海洋企业金融机构行业协会消费者等企业能够准确把握市场动态,目的性较强;海洋企业参与协同发展积极高;高校及研究机构获得经费有障;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强;多以大型的海洋企业主。对社会公益性的项目积极性不高;小型海洋企业没有优势;高校及科研机构对基础海洋项目经费不多;海洋企业发展较少关注当地经济的发展。高校及研究机构为主导型合作运行模式海洋产业集群成熟期政府中介机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消费者科研成果转化时间短,速度快;科技研发回报率高;高校和研究机构培养的人才获得实践操作的机会多;海洋科研经费有保障;科技研发积极性高,企业参与积极性高。海洋基础研究经费缺乏;海洋企业发展与当地实践基地联系不多;高校及科研机构对海洋企业管理经验不足;学术价值成果一旦不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实际,风险性较高。多主体合作运行模式海洋产业集群自运行期政府高校及海洋研究机构海洋企业海洋行业协会金融机构减少了资源获取和资源转换的障碍;同主体间信息、资源的分享便利;构建发展规划时有更大的发挥空间。各主体行为存在依赖性,易受其他主体决策影响;降低了平台主体间互动关系的多样性;缺乏对资源的占有和单一控制。
通过表1可以看出,四种平台运行模式都有其优缺点,但在海洋产业合作平台形成的不同阶段,呈现出不同的运行模式。在我国海洋产业交流与合作平台初期建立之初,海洋企业由从集中到聚焦再发展为集群的整个过程中,企业之间联系逐渐增多,相互之间的联系也进一步加强,由于海洋企业合作平台在其战略的制定、管理创新、体制机构创新、组织机构设置、科技创新、人才流动等各个方面都已经与企业达成了一定的合作共识,加上地方政府协调各项工作,比如:搭桥牵线、创造了协同发展的环境等多种举措的落地,使得协同平台在国际社会中的协同发展很容易得到推广。但是在海洋合作平台的形成之初,以政府主导海洋平台运行模式仍然具有很大影响和作用,因为我国地方政府可以从区域经济的发展和海洋产业发展战略规划两个方面,促成了海洋产业合作平台的建设和形成,并且这样才能够有效保证对于海洋基础性工程项目的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资金和投入,才能够促进海洋产业的建设和发展,才能够更好地为我国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服务。由于地方政府采取了较多干预措施,使得大部分海洋企业的工作积极性未能充分调动起來。因为,海洋公司对于基础型的研发活动积极度并不是很大,肯定他们也会对具有应用价值的技术产生兴趣,所以并非是所有的项目海洋公司都很愿意进行投资。再次,在当前由政府部门为主导的海洋服务平台运作模式下,如果各个服务主体从海洋中获得的知识、技术、信息不对称,或者不能够同步、不一致时,往往就会直接造成其协同发展的能力和绩效水平下降,比如有的海洋服务企业从海洋中获得的信息全面,有的却不全面,这就可能会直接造成部分海洋服务企业为了自身利益而影响整个合作平台的协同发展。最后,在这种模式下,政府需要从事比较多的前期工作,并在推动合作平台的协同发展中积极参与,如果一个政府由于对领导地位的替代,往往就会直接造成合作平台的协同发展中断,有的政府领导人很可能因为国家和区域性市场经济的变化而改革,有的政府领导人很可能为了更好地突出自己的战略决策能力,会进一步调整整个合作平台的发展规划和战略,从而致使部分项目很有可能就被中断,造成了人才、资金等的浪费。
表1 海洋产业合作运行模式比较
(三)以政府主导型海洋产业平台模式推动广东海洋经济发展
结合广东海洋产业集群发展的实际,我们认为政府主导型的海洋产业合作平台运行模式比较适合当前广东海洋产业合作平台发展的实际,另外三种类型的条件还不成熟。首先广东海洋产业集群才刚刚形成,还没有形成规模。若由于海洋企业自由地发展,海洋企业会因缺乏长远的意识,为了赢利,缺少了危机意识和团队合作的意识。这个问题还需要地方政府进行协调与引导。其次,初建成功的广东海洋六大行业合作平台由于缺少有效的管理实践,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建设措施不完善。当前,海洋产业已经迎来了发展的一个良好环境,国家给予了支持,海洋产业的发展前景广阔,但是,海洋产业的发展模式还不成熟,合作平台协调发展是未来海洋企业发展趋势,这一趋势需要制度建设的支撑。高校及海洋科研机构、海洋企业和众多辅助机构已经积极参与了进来,但是,相关制度建设必须一定要紧紧跟上,否则,海洋产业合作平台的协调和发展就会成为一个空谈,因此,这些都是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做出面的协调和落实。最后,海洋产业交流合作平台的建立已经涉及到许多行政机构和部门,通过各级地方政府层面的联系、协调、沟通较为便利,可以很好地充分发挥各级地方政府行政服务办公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