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的孽缘只剩下一斧头
2021-07-12马平黄燕进李春林
马平 黄燕进 李春林
(图片来源:CFP)
法庭上的吴同,对自己的冲动后悔不已。王伟虽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可是他曾和王伟一起生活多年,那些年里,他可是把王伟当成亲儿子养的啊,现如今“父子俩”竟然成为刑事案件的施害者和受害人。
16年前的孽缘
2004年,曹芹家与吴同家是邻居,俩家仅隔着一节田地的距离,曹芹每天送孩子王伟上幼儿园的时候都会经过吴同家门口,而且,曹芹的婆婆与吴同的岳父是堂兄妹,两家的关系自然走得比较近。
吴同的妻子平时上班比较忙,一般都是吴同接送孩子上下学,两家的小孩在同一家学校上学,所以,曹芹每次送孩子上学经过吴同家,都会约吴同一起去学校,送完小孩,两人再一起回家。起初,两人像普通朋友一样相处,但是后来时间长了,经常独处的两人就逐渐突破道德和伦理的束缚,终于在2009年发展成了情人关系。
世上也没有不透风的墙。曹芹和吴同的婚外情持续了一段时间后,先是被曹芹的婆婆发现了,进而双方家庭都知道了这件事。曹芹的丈夫为了让幼小的孩子有一个完整稳定的家,表示愿意不再追究曹芹与吴同的关系,只要双方今后不再往来。吴同的妻子工作很忙,经常上夜班,无法照顾家庭,她觉得发生如此现状,自己也有一定的责任,也表示不再追究两人的关系,同样是要求两人断绝关系。
双方家庭尽力维护着现状。两年后,双方小孩都需要上小学了,于是两家各自离开老家,到县城里租房生活。
2011年,曹芹到县城的一家外贸公司去做业务员,发现吴同居然是该公司的销售经理,两人因此成为同事,经常朝夕相处,很快就旧情复燃。重逢的他们决定各自离婚,组成新的家庭。
吴同的儿子被判给了其妻子,而曹芹则带着儿子王伟生活,很快,吴同和曹芹成立了一个新“家庭”。虽然吴同和曹芹两人一直都没有领结婚证,但是双方的家人、朋友都认为两人是夫妻关系,两人对外也自称是夫妻。
组成新家庭后,吴同对王伟很好,吴同依然做销售经理,收入也还可以;曹芹就当起了家庭主妇,照顾孩子,操劳家务,把家里整理得清清爽爽。吴同对王伟也视如己出,经常给王伟买玩具,给零花钱,三个人其乐融融地生活了五六年。
随着王伟逐渐长大,吴同觉得不能一直租房生活了,得在县城里买上房子。可是买房子需要钱,吴同于是借了一大笔资金和别人合伙做生意,但是由于业务不熟练,加上合伙人的不可靠,吴同投进去的钱全亏了,家庭生活质量一落千丈。为了偿还外债、维持家庭开支,吴同不得不到工地打工,曹芹放弃了家庭主妇的生活,到服装厂打工。
那段时间,吴同被债务压得喘不过气,脾气逐渐变得暴躁,经常会将气撒到曹芹身上,对曹芹恶语相向,甚至会拳脚相加。曹芹觉着吴同好像变了个人一样,无法沟通交流,对吴同的感情也降到了冰点,还产生了离开吴同的想法。
移情别恋引发矛盾
经过一段时间,曹芹感到两人无法生活在一起,就将儿子王伟送回自己母亲家,自己去外地打工,但并没有和吴同正式说分手。在外地打工期间,性格开朗的曹芹与厂里同事相处很好,打击经常一起聚餐玩耍,于是认识了厂里的送货司机黄林,黄林得知曹芹离婚了,便追求她。曹芹也不想再和吴同在一起了,就接受了黄林的追求,两人在厂里以男女朋友相处。但是曹芹的家人还是希望曹芹能与吴同一起过下去。所以逢年过节时,曹芹回家还是与吴同一起生活。
后来,曹芹再次去外地打工,吴同一直微信联系曹芹,说想去看她,但曹芹明确表示拒绝。曹芹疏远的态度让吴同产生了怀疑,并质问曹芹是否有了其他情人,曹芹否认。
2020年春节前,曹芹回家过年,在吴同多次的质问后,曹芹向吴同提出分手,并搬离了两人共同的住所,同时拉黑了吴同的所有联系方式。
联系不到曹芹的吴同,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四处打听曹芹的下落。在日夜蹲守数天后,吴同终于见到了曹芹,吴同想尽力挽回这段感情,不愿意分手。但此时的曹芹坚决要分手,并辱骂吴同,感觉复合无望的吴同,心生歹意,想杀了曹芹后再自杀。
吴同买了把斧头放在自己的电动车里,但还是想最后一次挽回曹芹,于是又来到曹芹租住的小区里,刚好碰到曹芹在小区里面遛狗。曹芹在见到吴同后,出口便骂,让吴同不要再来找她。
随后,曹芹抱起小狗就回家了,到家后,放下小狗就出门躲避。吴同见最后的希望也破灭了,于是返回自己的电动车拿起刚买的斧头藏在怀里,朝曹芹租住的房子走去。他敲门没有人回应,发现曹芹已经出去了。于是吴同便在楼道里等曹芹回家。
直到深夜11点多,吴同还是没有等到曹芹回家,便上去敲门,却发现王伟在家。王伟看到吴同后就不耐烦地催促吴同赶紧离开,否则曹芹回来又要吵架。吴同想到自己以前对王伟视如己出,王伟现在竟然这样对待自己,吴同气坏了,产生了杀死王伟的想法。他拿出别在腰间的斧头,用力地朝王伟头部夯去,王伟没有准备,被一斧头给砸懵了,紧接着没有反应过来的王伟头部又挨了一斧头,此时王伟头上已经鲜血直流,一邊夺斧头一边往外逃跑,在王伟跑出门后,吴同将斧头朝王伟甩砸过去,并仓皇逃离现场。
所幸,王伟的伤情仅构成轻伤一级。
2020年6月12日,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吴同提起公诉,法庭上,吴同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认罪认罚。法院审理期间,吴同赔偿了王伟的损失,并且取得王伟的谅解。法院审理认为,吴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且认罪认罚、赔偿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同年9月17日,江苏省阜宁县法院判决吴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本案是由婚外恋引发的纠纷,本就是不正当的情感,产生纠纷后更容易引发刑事案件。检察官建议,为了避免“因爱生恨”“因情犯罪”的发生,必须坚持用正确的婚姻观积极引导人们的心理和行为,抵制婚外恋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