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错误社会思潮的惯用伎俩及有效应对
2021-07-12向艳张永红
向艳 张永红
摘 要:有效应对错误社会思潮的干扰与挑战,是维护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现实需要。近年来,我国意识形态领域波谲云诡,异常活跃,尤其是各种错误社会思潮可谓暗潮汹涌,纷至沓来。拨开迷雾会发现,这些错误社会思潮所玩弄的伎俩形形色色、五花八门。其中,以“偷梁换柱”“釜底抽薪”“画蛇添足”“鱼目混珠”四大伎俩最为惯用。旗帜鲜明地批驳各种错误社会思潮,矢志不渝地维护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必须充分认识这些惯用伎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错误社会思潮;惯用伎俩;有效应对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21)06-0089-06
基金项目: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項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论述研究”(20XJA710005);2019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中国网络民粹主义研究”(SWU1909506);2020年度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在线化与在场化:大数据时代高校意识形态安全建设创新研究”(20SKSZ09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向艳(1990-),女,重庆人,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思潮与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张永红(1971-),男,山西灵丘人,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社会思潮与思想政治教育创新。
坚决捍卫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自觉抵制各种错误社会思潮的干扰与破坏,“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1],是新时代背景下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密码锁钥”。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攻坚克难期、社会转型的闯关夺隘期、社会矛盾的剧烈凸显期。在此大背景下,国内外敌对势力推波助澜,各种错误社会思潮纷纷获得了滋生和发展的土壤,逐渐走上了意识形态的舞台,竞相上演了一出出“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思潮盛会,并衍生出了各种沉疴痼疾。对此,切不可袖手旁观、听之任之,必须“要旗帜鲜明坚持真理,立场坚定批驳谬误”[2]。否则,置之不理、任其泛滥,必定误导公众、贻害无穷。为此,要细心洞察和准确把握各种错误社会思潮的惯用伎俩,并探索富有针对性的应对策略。这对于消除错误社会思潮、防止其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侵蚀与渗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错误社会思潮的惯用伎俩及其表现
由于关注和聚焦的利益边界存在差异,社会思潮出现了分化,并随着时代的变迁愈来愈表现出纷繁芜杂、高歌猛进的发展态势。正如习近平所言:“当今时代,社会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日趋活跃,主流的和非主流的同时并存,先进的和落后的相互交织,社会思潮纷纭激荡。”[3]这里所说的“非主流的”和“落后的”社会思潮中,其实有很大部分属于错误社会思潮的范畴。而错误社会思潮不仅仅是麻醉剂,会模糊人的视野,同时也是毒化剂,会腐蚀人的心灵,概而言之,这些错误社会思潮会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构成严重的威胁和挑战。回应这些威胁和挑战,需要高度重视其惯用伎俩及其表现,这是有效应对多样化错误社会思潮的挑战、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现实前提与基础。
(一)“偷梁换柱”的伎俩及其表现
偷梁换柱,原本是指古代匠人在对建筑进行大修时,在不触动整体结构的情况下,巧妙地更换建筑中重要组成部分即大梁或柱子的一种施工方法。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其内涵也在悄然地发生变化。现如今,其主要是指用偷换的办法,暗中改变事物的本质、真相及内容,以达到混淆视听、蒙混欺骗的目的。其与“偷天换日”“偷龙换凤”等有着相同的意蕴。错误社会思潮惯用“偷梁换柱”的伎俩,其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
第一,移花接木式的“偷梁换柱”。所谓移花接木式的“偷梁换柱”,是指某种错误社会思潮将主流意识形态里的某些“梁”和“柱”偷到自己的“建筑”里,以希冀实现“内容嫁接”的效果。以民粹主义为例,民粹主义本身作为平民主义的代名词,是与精英主义相对立的。但是,在实际的理论与实践中,民粹主义却蓄意对其核心概念即“民”进行了“偷梁换柱”,即将民粹主义本意中的“平民”偷换成了主流意识形态范畴内的“人民”。这样,民粹主义就把一个中性的群体概念偷换成了一个褒性的政治概念,进而也变相地把其对立的“精英”偷换成了与人民相对立的“敌人”。为此,民粹主义获得了合法地位的“护体”,从而在其传播的过程中“收割”到了更多的“粉丝”,进而增强了其传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第二,斗转星移式的“偷梁换柱”。所谓斗转星移式的“偷梁换柱”,是指某种错误社会思潮通过对主流意识形态里的某些概念偷偷地进行阵地转移,以力图实现“外壳移位”的效果。譬如,普世价值就是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及继承者们所提出的自由、民主、平等、法治、人权、博爱等思想观念进行阵地转移,说其正是普世价值所宣扬的自由、民主、平等、法治、人权、博爱。诚然,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及其继承者们的确是在多个地方、多个场合提到过这些概念,但是其历来都不是抽象地提出。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及其继承者们始终强调这些概念是带有历史性、阶级性和针对性印记的。因为马克思主义坚持认为,在利益冲突甚至对抗的前提下,只能是丰富多彩的“一个世界,多种声音”,而非单调乏味的“一个世界,一种声音”。因而像“行之四海、冠盖古今”的普世价值那种超越历史、超越阶级、超越地域、超越国家、超越民族、超越宗教的自由、民主、平等、法治、人权、博爱,无异于是在“痴人说梦”,是抽象的和虚伪的,是根本不存在的。可见,普世价值只是盗取了主流意识形态部分概念的外壳,而舍弃了其实质性的内涵。
第三,断章取义式的“偷梁换柱”。所谓断章取义式的“偷梁换柱”,是指某种错误社会思潮将主流意识形态进行蓄意“肢解”。换言之,即是错误社会思潮不顾主流意识形态的全篇内容,孤立地取出其中一句一段或几句几段进行解读,使其整体性功能缺失,以妄图达到“化整为零”的效果。例如,无政府主义将“宗教是私人的事情”这一命题进行断章取义,认为其太“右”;而机会主义则也对其进行断章取义,但与无政府主义恰恰相反,认为其太“左”。实际上,“宗教是私人的事情”这一命题,是有着“上下文语境”的,即“就国家而言,我们要求宗教是私人的事情,但是就我们自己的党而言,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认为宗教是私人的事情”[4]。可见,无论是无政府主义还是机会主义都没有遵循“词不离句、句不离文”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原则,而是别有用心地运用断章取义的方式对主流意识形态进行“偷梁换柱”。
(二)“釜底抽薪”的伎俩及其表现
“釜底抽薪”,顾名思义就是把柴火从锅底抽掉,以实现对锅里的水进行止沸的目的。常常比喻暗中破坏或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其与“斩草除根”“拔本塞源”等有着相同的意蕴。诚然,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思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思想基础,正是各种形形色色错误社会思潮意图在“釜底”下所要锋芒直抽的“薪”。错误社会思潮惯用“釜底抽薪”的伎俩,主要表现有如下几种。
第一,恶意栽赃式的“釜底抽薪”。所谓恶意栽赃式的“釜底抽薪”,就是指某种错误社会思潮通过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指导思想即马克思主义理论进行各种“污名化”,以达到“去薪”的企图。以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为例,其就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进行了各种“污名化”。比如,“破产论”,即苏东剧变已经宣告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失败和破产;“过时论”,即马克思主义不过是19世纪的一种文化现象,现如今已经过时了;“流派论”,即马克思主义不过是我国思想界存在的各种学术流派的其中一个普通流派而已;“僵化论”,即我国推行的马克思主义是故步自封、僵化不变的;“限界论”,即马克思主义只能是国家政治生活的指导,不能指导其它;“不适论”,即马克思主义在革命的地方是受欢迎的,但是在建设的地方是不合适的;“幻想论”,即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在20世纪乃至20世纪以后的白日之梦,不能变成现实;“宗教论”,即马克思主义是一种麻痹人的宗教信仰;“变形论”,即马克思主义是经过东方农民改造过、变了形的马克思主义;“取代论”,即可以用别的什么主义或思想如西方的所谓现代哲学来取代马克思主义;“趁虚而入论”,即马克思主义当初传入中国,正是中国处于民族危难之际,所以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够传入中国纯属趁火打劫性的“趁虚而入”;“浑水摸鱼论”,即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是中国处于思想混乱之际,是马克思主义浑水摸鱼的结果;“有害论”,即马克思主义是导致中国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长期贫穷落后的总根源;等等。总之,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正是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进行各种各样的“污名化”,企图给其贴上“异端邪说”的标签,从而实现对其瓢泼冰水式的降温,以最终达到“抽薪”的效果。
第二,暗度陈仓式的“釜底抽薪”。所谓暗度陈仓式的“釜底抽薪”,是指某种错误社会思潮往往通过披着“新思想”“新流派”的外衣,凭借“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名号,喊着“重新评价”“重新反思”的口号,运用“理论交流”“学术研讨”的方法等等,竭力地宣扬和贩卖其“如意算盘”中的指导思想,以达到“替薪”的目的。譬如,多元主义思潮就是暗怀鬼胎地打着“新思想”“重新反思”的“旗帜”,凭借“思想是多元的,因而指导思想也应该多元”的谬由,甚嚣尘上宣扬着指导思想多元化,以达在指导思想多元化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用其“如意算盘”内的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将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暗箱操作下去,进而达到“抽薪”的效果。指导思想是多元的吗?显然不是,因为历史和现实均以铁一般的事实证明,任何一种指导思想都是具有排他性的。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指导思想是占统治地位的统治阶级所独占的,任何一个统治階级都不会放弃其对指导思想的占有和维护,所以指导思想必然只能是一元的,是排他的。这就是为什么“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5]的原因所在。多元主义思潮宣称思想多元,所以指导思想也应该多元,看似是讲求了“浩然中立”,但是实则是包藏祸心,即内在地隐藏着偏爱着的某种指导思想,只是想在指导思想多元化的口号中,给自己一个“上位”的借口和机会而已。而如若其真正实现“上位”后,就会发现,其当初所提倡的思想多元都会变成忽悠人的“谎话”和“鬼话”。
第三,狼狈为奸式的“釜底抽薪”。所谓狼狈为奸式的“釜底抽薪”,是指某种错误社会思潮往往并不是“单独出击”,而是与其它错误社会思潮进行同流合污、沆瀣一气,通过使涓涓细流变成洪水猛兽,从而对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思想即马克思主义构成“1+1≥2”式的威胁,进而达到“抽薪”的目的。这种伎俩的炮制成功,主要是由于各种错误社会思潮尽管侧重点不同,但是其内在的理论实质和最终的价值旨归是高度契合的。再加上,这种伎俩由于有异曲同工、相得益彰“之妙”,因此其破坏力也会大大“升级”。这就好比“一根筷子容易折,一把筷子难折断”一样,是会产生一种增效性的“正协同效应”。譬如,逆全球化思潮就与新自由主义、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孤立主义、民族主义等进行狼狈为奸式的“合流”,希冀“三人成虎”,力图“阉割”马克思主义独特的世界历史理论,进而达到“抽薪”的效果。
(三)“画蛇添足”的伎俩及其表现
“画蛇添足”,原意指蛇本来没有长脚,但是画蛇的人却硬是给它添上了脚,结果画出来的蛇反而不成蛇。比喻做了多此一举的事,非但没有获得益处,反而坏了事,类似于“六指抓痒多一道”之意。后来,其慢慢演化成了虚构事实、信口雌黄。错误社会思潮惯用“画蛇添足”的伎俩,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
第一,无中生有式的“画蛇添足”。所谓无中生有式的“画蛇添足”,是指某种错误社会思潮通过完全捏造和编造事实,在“白画纸”上随意刻画“蛇足”,以达到在“追求原创”的过程中实现其目的。譬如,历史虚无主义思潮就是强烈倡导挖掘“新史料”,增添“新史证”。其总是通过把历史当成“小面团”进行随意“揉搓”和“拿捏”,又或者把历史当成“小姑娘”进行任意“打扮”和“粉饰”,并往往假借历史亲历者的口吻,编造、杜撰诸如“蒋介石给红军长征放水”“红军强拉百姓入伍”等子虚乌有、吸引眼球的历史噱头,企图通过此等卑劣手段去“续写”“改写”甚至“重写”历史,从而否定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抹黑党的历史,中伤党的英雄人物,歪曲中国人民革命斗争史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史。
第二,恶意曲解式的“画蛇添足”。所谓恶意曲解式的“画蛇添足”,是指某种错误社会思潮有意曲解或颠倒是非黑白,以达到在“追求创新”的过程中实现其主张。譬如,宪政民主就是极尽曲解之能事,其把我国在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中所提出的“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6]主张,别有用心地曲解成宪政民主的主张,即“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是党大于法,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应该多党执政、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可见,宪政民主就是有意割裂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有意制造“党大还是法大”的伪命题,企图在意识形态领域否定党的领导、否定人民民主专政。
第三,蓄意夸大式的“画蛇添足”。所谓蓄意夸大式的“画蛇添足”,是指某种错误社会思潮透过“放大镜”,通过对具体问题抽象化、个别问题普遍化、历史问题永恒化、阶级问题全民化等蓄意夸大的手段,以达到在“追求补充”的过程中,实现其“无限上纲”的意图。譬如,消费主义就是通过降价、打折等手段,让消费者感到“弃之可惜”,从而提高消费需求;通过夸大消费的功能与作用从而提高消费需求;通过夸大人们在消费中获得的满足和乐趣从而提高消费需求;等等。总之,消费主义的目的不是为了满足人们实际的需要,而是为了诱使人们永无止境地追求新的消费和高消费。这种消费需要其实是与人的“真实需要”相对立的“虚假需要”。再譬如,经济悲观主义思潮夸大中国经济列车放慢的速度,大肆而高调地唱衰中国,提出“中国经济崩溃论”“中国危机论”“中国中等收入陷阱论”等等。对此,习近平在2013年博鳌论坛上就经济发展速度问题深刻提出:“我们追求的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不一味追求经济增长速度,而是更加注重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优化经济结构。”[7]113可见,“速度再快一点,非不能也,而不为也”[7]113。
(四)“鱼目混珠”的伎俩及其表现
“鱼目混珠”,本意是指拿鱼眼睛冒充珍珠。现实中,常常比喻用假的冒充真的,或者以次的冒充好的,又或者借他人之力增强自己之力。其与“鱼龙混杂”“牛骥同皂”有着相同的意蕴。错误社会思潮惯用“鱼目混珠”的伎俩,主要表现有如下几种。
第一,李代桃僵式的“鱼目混珠”。所谓李代桃僵式的“鱼目混珠”,是指某种错误社会思潮以另外一种错误社会思潮的面目出现,以避开主流意识形态对其投射的冲击性“火力”。譬如,无政府主义,亦可以称之为安那其主义,其主张提升个人自由,且把政府的干预和管制看成是“为祸人间的祸害”,并相信可以在没有政府强制性权威的条件下实现个体之间的自助和有效地组织社会。但是,在现实实践中,无政府主义往往表达的是对当局政府的各种不满,而具体表现为呼唤复古主义;又或者主张绝对自由,反对建立政党,反对建立政府管理机构,反对一切组织纪律,而具体表现为自由主义。
第二,狗尾续貂式的“鱼目混珠”。所谓狗尾续貂式的“鱼目混珠”,是指某一种错误社会思潮以另外一种具有积极意义的社会思潮的面目出现。譬如,极端民族主义对本民族极度认同,对其他民族极端排斥,且鼓吹民族歧视、煽动民族仇恨,还以牺牲其他民族利益为手段,去为本民族寻求最大程度的利益。但是,极端民族主义在现实实践中,往往是以爱国主义的形象“招摇过市”、惑乱视听。又譬如,平均主义在对消费品的分配上,大搞“大锅饭”,即不论劳动贡献的大小与好坏,每个人都一律得到同样的收入、享受相同的待遇。可见,平均主义是一种与按劳分配原则相对立、与市场经济规律相背离的思潮。但是在现实实践中,平均主义往往打着集体主义的旗号,鼓吹自己具有集体主义精神,符合社会主义“消除两极分化”和“达到共同富裕”的本質要求。
第三,改头换面式的“鱼目混珠”。所谓改头换面式的“鱼目混珠”,是指一种错误社会思潮直接以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思想即马克思主义的面目出现。这好比“吃着共产党的饭,砸着共产党的锅”一样,是一种“打着红旗反红旗”“打着左灯向右转”的伎俩。譬如,民主社会主义,也可以称之为社会民主主义,其本身作为西方社会民主党的意识形态,在本质上是作为资产阶级改良主义的一种政治思潮。但是,在现实实践中,民主社会主义却打着属于社会主义运动一部分的旗号,将自己标榜为科学社会主义。这正是属于“马克思主义在理论上的胜利,逼得它的敌人装扮成马克思主义者”[8]的现象。这是由于,随着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影响力越来越广,科学性越来越受到大众的认同,使得各种错误社会思潮处于一种边缘化的境地。而为了扭转这一境地,各种错误社会思潮乔装打扮成马克思主义理论,企图通过“挂羊头卖狗肉”的“冒牌货”方式进行鱼目混珠,进而获得更大的关注度,发挥更大的影响力。这一伎俩极易蛊惑人心,使人放松警惕,但是只要用心甄别,其瞒天过海的险恶用心必然会昭然若揭。
总之,错误社会思潮的伎俩林林总总,上述几种惯用伎俩可谓冰山一角。在应对各种错误思潮的过程中,要注意尽可能系统地把握各种错误社会思潮的伎俩,唯有如此,才能在维护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的实践中做到真正的“知己知彼”,进而达到“百战不殆”。
二、有效应对错误社会思潮伎俩的着力点
对于错误社会思潮的伎俩,不应该只停留于认知层次,更为紧要的是“该出手时就出手”,及时亮出“王炸”的“尚方宝剑”。换言之,就是要找到有效的应对策略,这就好比“谣言止于智者,同时也止于治者”一样。否则,任其发挥和施展,维护主流意识形态安全这一“头等大事”将会沦为一句空话。总的来说,有效应对错误社会思潮伎俩,可以从如下几方面着力。
(一)在改善民生上下功夫,消除滋生源头
不管是正确的社会思潮,还是错误的社会思潮,都有一个基本特点,那就是现实相关性。因此,应对错误社会思潮的伎俩,就要学会顺藤摸瓜、追根溯源,找出这种社会思潮产生的现实原因。马克思主义认为:“‘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9]可见,思想一定是与利益“纠缠”在一起的。所以,对于各种错误社会思潮伎俩的应对,不能淡漠其背后所折射出来的利益诉求。可以说,从根本上讲,之所以错误社会思潮各种伎俩层出不穷,主要还是由于普通大众的“利益”没有得到满足。换言之,就是因为民生工作没有做到位,从而导致错误社会思潮有了滋长蔓延的土壤。试想,如果错误社会思潮没有了滋生的条件,那么其伎俩又从何而来,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安附”[10]。因此,应对错误社会思潮的伎俩,就要消除伎俩滋生的原始源头,即要大力改善民生,消除错误社会思潮的生长条件,这才是应对各种错误社会思潮伎俩的“治本”之策。当然,改善民生确实是应对多样化错误社会思潮的“治本”之策,但也要看到,改善民生也要“有理有节”。所谓有理,就是要保证民生利益诉求的合理性,不能任其“无理取闹”;所谓有节,就是要保证遵循客观规律和条件,不能对其开“过度福利”的“空头支票”。
(二)在认识错误思潮上花力气,打好思想基础
用“有的放矢”的眼光看错误社会思潮伎俩的话,那么就可以把意识形态看成是“的”,错误社会思潮的伎俩看成是“矢”。在应对“矢”的时候,不仅要看到“的”和“矢”,更重要的是要看到到底是谁射出的“矢”、瞄准的“的”。毫无疑问,当然是错误社会思潮。因此,应对错误社会思潮的伎俩,就需要对错误社会思潮本身进行充分的剖析,以对其具有全面而系统的了解和把握,进而为有效应对打好坚实的思想和理论基础。譬如,在应对普世价值“釜底抽薪”伎俩的时候,就需要对普世价值本身做全面的了解。要厘清普世价值的本质内涵,深挖普世价值的兴起原因,梳理普世价值的历史发展,弄清普世价值的议题旨归,描绘普世价值的现实表现,把握普世价值的传播规律,明晰普世价值的本质与危害,等等。只有对这些有了全面的把握,才能为应对普世价值的伎俩打下坚实而充分的理论准备,尤其是可以对其伎俩“为何使出”“何时使出”“使出何种”“如何使出”等进行科学而合理的预判,做到提前预警。
(三)在培育健康主体上做文章,增强免疫功能
错误社会思潮不仅具有现实的关联性,而且还具有主体的依附性。换句话说,错误社会思潮不是无主之作,而是要通过依附于其主体即“人”上才能有其存在和发展的可能。即使说错误社会思潮也可以依附于如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的物化事物上,但人是这些事物发展的主体,所以归根结底错误社会思潮还是依附在“人”这一主体上的。这就给应对错误社会思潮的伎俩提供了方法论启示,即要在“人”上多下功夫。换言之,就是要在培育健康主体上做文章,增强大众的免疫力,使其可以自觉用“火眼金睛”去认知、识别各种错误社会思潮的伎俩,并且使用“如来法宝”去抵御错误社会思潮的进攻。要做到如此,就必须用马克思主义武装大众头脑,实现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因为马克思主义正是认知、识别各种错误社会思潮的“火眼金睛”和抵御各种错误社会思潮进攻的“如来法宝”。“大道不畅,小道必猖”,只有马克思主义这一“康庄大道”,才能斩断错误社会思潮各路“羊肠小道”的传播链条,防止其进行串烧。也只有使马克思主义这一中国共产党人的“真经”真正地在大众中实现“入眼、入耳、入脑、入心”,筑牢大众的思想防线,厚植大众的精神家园,错误社会思潮的伎俩在大众面前才会如同“照妖镜”下的“魑魅魍魉”,将会无处遁形。
(四)在创新方式方法上动脑筋,提高应对效果
一直以來,主流意识形态的“杀手锏”与错误社会思潮的伎俩几乎时时刻刻都处于相互激荡和激烈交锋的状态。主流意识形态作为符合时代发展和人民利益的思想体系,顺应时代气息和民心向背,按理说更应该受到大众的“追捧”,因而其在与错误社会思潮的伎俩对决中更会获得“秒杀”的良好结局。但是,为何其在与各种错误社会思潮的伎俩交锋中未能显示出明显的“胜战”优势呢?即为什么效果并不是那么理想呢?这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在方式方法上缺乏创新。一直以来,在应对各种错误社会思潮的伎俩上,存在“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11]的尴尬问题。为此,要提高应对错误社会思潮伎俩的效果,就需要在创新方式方法上动脑筋,以获得“掐脖子”的优势姿态。比如,一直以来,在应对各种错误社会思潮伎俩时,一般采用的是批判式和引领式的方式方法,而批判式方式方法往往有种枯燥乏味的严肃感、强硬感,引领式往往引致居高临下的反叛感、抗拒感,因此这两种方式可能会陷入应对“乏力”和“失灵”的窘境。为此,就需要在创新方式上有所突破,譬如在社会治理背景下可以考虑采用治理式的方式方法。当然,治理式的方式方法是对批判式的方式方法和引领式的方式方法的积极扬弃,并非完全否定,而是要打好“组合拳”,共同发力,以实现错误社会思潮伎俩“善治”的新局面。
(五)在促进社会协同上费心思,构筑安全合力
错误社会思潮的伎俩本身是五花八门、形形色色的,再加上错误社会思潮的伎俩绝不是“单独出击”,而是在交互作用下“相互帮衬”的,因此,应对错误社会思潮的伎俩必然是一个巨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换言之,应对错误社会思潮的伎俩不应该是“单打独斗”,而应该在促进社会协同上花心思,共同构筑安全合力。为此,应做到: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扛起应对错误社会思潮伎俩的工作职责,牢牢掌握住应对错误社会思潮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各级宣传思想工作部门要敢于直面问题,识破和揭露各种错误社会思潮的伎俩,激浊扬清、针砭时弊;公民个人要积极增强学习能力和辨别能力,敢于和善于同各种错误社会思潮的伎俩作思想和实践斗争;国家在全球化和网络化的时代背景下,要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国际安全合作,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只有这样,才能防止错误社会思潮跨国界的“走出去”和“走进来”,从而避免其“渗透”和“流窜”为殃及全球的错误社会思潮。
三、结语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国内形势正发生着深刻而复杂的变化,中国仍处于经济社会发展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一方面前景十分光明,但另一方面挑战也十分严峻。尤其是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所带来的矛盾尚未得到全面而彻底的解决,各种社会问题交织,错误社会思潮乘势兴起,所运用的伎俩也越来越复杂。但无论错误社会思潮的伎俩多么的高超和娴熟,也无论其伎俩如何的变化和翻新,都掩盖不了其作为“不和谐的音符”所包藏的险恶用心与真实图谋,这是由其作为社会反作用的上层建筑的客观本质所决定的。为此,面对错误社会思潮无所不用其极的各种伎俩,要进行积极有力的应对,以狠煞其风、击退进攻。如此,才能克服扰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前进步伐的噪音和杂音,才能守住思想舆论阵地并占领道义制高点,才能在没有硝烟的意识形态战争中取得最终的胜利。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41.
[2]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 ∶313.
[3] 习近平.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20.
[4] 列宁全集(第1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132.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178.
[6]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 ∶22.
[7]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编写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干部读本[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4.
[8] 列宁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3.
[9]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86.
[10] 毛泽东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383.
[11]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论述摘编[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 ∶316.
【责任编辑:闫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