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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文体命名与释名中的“因情立体”

2021-07-12■袁

江西社会科学 2021年5期
关键词:命名文体情感

■袁 劲

“因情立体”是中国古代文体生成的重要特征。就文体命名而言,为数众多的“心”部字与说明行为的“言”“口”部字、指示载体的“竹”“木”“糸”“石”部字,共同构成中国古代文体命名的三个主要来源。以文体释名观之,人之喜怒哀乐皆可成为诗、骚、哀、诔、辞、吟、操、曲等特定文体生成的情感动力。考虑到“体”在“体制”以外另有“体势”与“体貌”之义,“情”亦有一时情感与长久性情之分,还可借由“情”与“体”的同异离合,重审传统文化及文论中的“体有万殊”与“情有多端”、“为情造文”与“为文造情”、“自骋骥騄”与“鲜能备善”、“文如其人”与“心声心画总失真”等经典论题。

中国古代文体论中蕴藏着丰富的思想资源,既包括宏观层面上的“体制”或“体式”(体裁)、“体势”或“语势”(语体)、“体貌”或“体性”(风格)之一“体”三义,也包括具体到分类批评中的“变体”和“破体”、风格批评中的“体貌”和“体悟”、修辞批评中的“辨体”和“尊体”[1],还涉及现代学术意义上的文体形态学、文体源流学、文体分类学、文体风格学、文体文化学[2](P2),等等。对于意蕴如此丰富的中国古代文体论,现有研究多以“文”之“体”为理论基点,以文体形态和文学风格为两翼,通过“体”这一关键词“折射出作家、批评家独特的精神结构、体验方式、思维方式和其他社会历史、文化精神”[3](P1)。在以“体”论“文”的传统中,作为关键词的“体”贯穿作者与作品两端,涵盖创作与批评的全过程。难怪元人潘昂霄感慨:“不知其体,则喻人无容仪,虽有实行,识者几人哉?”[4](P8)明代文体学家徐师曾亦尝言:“苟失其体,吾何以观?”[5](P78)

不过,倘若联系古代文论“情动于中,故形于声”(《礼记·乐记》)[6](P2527),“言,心声也;书,心画也”(《法言·问神》)[7](P160),“哀乐之心感,而歌咏之声发”(《汉书·艺文志》)[8](P1708)等论说,还可发现“情”之于“体”的先导作用。那么,在以“体”论“文”的基础上,以“情”观“体”有无可能?在最基础的文体命名与释名层面,刘勰所谓“因情立体”[9](P529)如何呈现?在更深层次的文学发生论上,“情”怎样影响“体”的生成,“体”又是否反作用于“情”的表达?本文将以此为线索,通过对文体命名和释名的初步考察,寻绎中国古代文体论的情感维度,并据此重审传统文化及文论中“情”与“体”的同异离合问题。

一、中国古代文体命名中的“心”部字

《文心雕龙·定势》开篇云:“夫情致异区,文变殊情,莫不因情立体,即体成势也。”[9](P529)这里的“情致异区,文变殊情”与《体性》篇末赞语“才性异区,文辞繁诡”[9](P506)相似,都指出作者情性对作品体势的影响,进而表明情性的变动不居导致了体势的纷繁多样。以此验之,曹丕《典论·论文》所云“故能之者偏,唯通才能备其体”[10](P313),陆机《文赋》所谓“体有万殊,物无一量”[11](P99)等文体类型学的背后,离不开“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10](P313)和“夸目者尚奢,惬心者贵当,言穷者无隘,论达者唯旷”[11](P99)等作家情性论的支撑。在《文心雕龙》“情固先辞”(《定势》)[9](P531)与“五情发而为文章”(《情采》)[9](P537)的意义上讲,“情”确实影响了“体”的生成。

有必要追问的是,这种影响能否导致分类学意义上文体与情感的具体对应呢?中国古代文体论因“体有万殊”而探寻辨体与尊体、得体与乖体、效体与破体、正体与变体等规律,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文体分类。相应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情”也有多种。除了常见的喜、怒、欲、惧、忧之“五性”(《大戴礼记·文王官人》),好、恶、喜、怒、哀、乐之“六情”(《左传》召公二十五年),喜、怒、哀、惧、爱、恶、欲之“七情”(《礼记·礼运》)以外,中国传统文化对“情”的概括还包括而不限于:《庄子·渔父》好、恶、喜、怒之四分,刘良《文选注》喜、怒、哀、乐、怨之五种,嵇康《声无哀乐论》喜、怒、哀、乐、爱、憎、惭、惧之八类,以及《礼记·大学》忿、懥、恐、惧、好、乐、忧、患、亲、爱、贱、恶、畏、敬、傲、惰之十六类。若要说明“体有万殊”与“情有多端”的对应关系,最直观的方法莫过于在古代文体分类与命名中找出不同的情感元素,从而将“因情立体”的总体判断细化为“因何种情而立何种体”。

对于中国古代文体的分类与命名,郭英德、胡大雷、吴承学等已有系统论述,并着重揭示了言说行为与物质载体之于文体生成的重要影响。郭英德认为,“作为行为方式的文体分类”“作为文本方式的文体分类”和“文章体系内的文体分类”是中国古代文体分类的三种生成方式。[2](P50)而对应这一分类标准,中国古代文体有功能、篇章和类同三种命名法。[2](P140)三者之中,又以“言说”为中心的“行为方式”或曰“功能命名法”最为重要。通过集中考察中古时期的文体,胡大雷认为:“‘做什么’产生文词,于是以行为动作本身来命名这些文体。这是早期文体命名的一般性方法。”[12]在上述“一般性方法之外”,吴承学还发现了“以文字和文体载体来为文体命名”的现象。[13]

以行为观之,古代文体命名多从“言”或“口”部。例如,在《尚书》“六体”中,“谟”“训”“诰”“誓”四体皆从“言”部,“命”体从“口”部。《周礼·春官·宗伯》载“大祝作六辞”之“一曰祠,二曰命,三曰诰,四曰会,五曰祷,六曰诔”[6](P809),亦有“命”“诰”“诔”之三辞从“言”或“口”部。它们或是古代君主对臣子的讲话(诰),或为军旅中表示决心或申明纪律的言辞(誓),皆系不同主体在不同场合的言说行为,以及由此形成的言辞类型。即便是《周礼》“六辞”中不从“言”或“口”部的三例,也或多或少与言说行为有关。《说文解字·示部》释“祠”为:“春祭曰祠。品物少,多文词也。”[14](P5)释“祷”为:“告事求福也。”[14](P6)可见言说在祭祀、祷告中的作用。对此,《周礼》郑玄注更是直接指出,“祠”乃“交接之辞”,“会”是“会同盟誓之辞”,“祷”为“贺庆言福祚之辞”[6](P809),三者皆为特定人物在特定场合的言说①。诸如此类的言说(动词)被用来指称相应的言辞(名词),进而约定俗成创造了相应的文体。[2](P29)

以载体观之,古代文体命名还多从“竹”“木”“糸”“石”等部。例如,简、策、篇、笺、簿等命名与竹简有关。另有册、典亦与“竹”相关:甲骨文“册”像编串起来以供书写的竹简[15](P183),其古文字体“从册从竹”;前述《尚书》“六体”中唯一不从“言”或“口”部的“典”,按照许慎的解释,其字形“从册在丌上”,而古文亦“从典从竹”[14](P200)。此外,札、檄、案等文体命名与“木”有关,另有牍、牒从“半木”之“片”;纪、绪、续、绝等文体命名从表“丝”之“糸”;碑、碣则与“石”有关。[13]

如果着眼于情感心境,我们还能在中国古代文体中发现为数不少的“心”部字。以总集编纂的文体分类为例,仅选取六部总集,从“心”部者就多达39种(表1)。

表1 从“心”部的总集文体分类表

分析上述“心”部文体,可得出三点结论。

第一,在中国古代文体命名中,从“心”部者数量颇为可观。情、志、怀、悲、悼、怨、愁、感、悲、失意、谢恩、忿恚等,涉及近40种情感类型。它们大致可分成两类:小部分属于作者对某种情感心境的关注,比如史书或议论文类中的忠烈、嬖惑、妖惑等;而绝大部分文体是作者某种情感的外化,比如:咏怀、怀古、怀贤之“怀”,伤感、感遇、感物、春感、秋感之“感”,以及怨、愁、思、悲,等等。这基本上可以说明“情有多端”与“体有万殊”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

第二,不同于言说行为或书写载体命名法,基于情感类型而命名的文体在文章总集及辨体目录中多属于二级文体。前列六部文章总集中,从“心”部的近40种文体皆为类下的小类,无一例外。而在未设二级文体的《宋文鉴》《元文类》《明文衡》,以及只是在少量文类下据时代、功能或形式而划分小类的《文章辨体》《明文在》中,就没有从“心”部的文体。这或许是中国古代文体命名中“因情立体”未受到重视的原因。

第三,我们必须意识到,选取“心”部字来考察中国古代文体命名具有便捷且直观的优势,但这毕竟只是“因情立体”的一个侧面。单从文字看,并非所有的情感类型都从“心”部,比如“哀”从“衣”部,却是很重要的古代文体与情感类型。《文选》第三十四类即为“哀”,且“赋”类和“诗”类下都有“哀伤”小类。《文心雕龙·哀吊》将其与“吊”并列,设专篇论述。《文苑英华》设有“谥哀册文”一类,并于“赋”类下列“哀伤”,于“祭文”类下列“哀吊”。至于“哀辞(词)”或“哀诔”,在《元文类》《文章辨体》《文体明辨》《明文衡》《明文在》中,均作为一级文体著录。据此而言,单纯依靠古代文体命名中的“心”部字,会遗漏一些重要的情感类文体范畴,从而削弱“因情立体”命题的说服力。

二、“情”与中国古代文体的释名

通过对上述南朝至清代六部文章总集中文体分类的考察,可发现“情有多端”与“体有万殊”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但这种单一的考察还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心”部诸字文体皆属于二级文体,从文体命名的角度看,它们确实存在过并因此而得名,且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影响力,否则也不会引起总集编撰者的注意。可是,在文体定名的意义上讲,它们与诗、骚、赋、词、曲等主要文体相较,特征并不鲜明,也未得到文体学家的广泛认可,其边缘化色彩较浓。二是文体命名中的“心”部诸字不包含哀、骚等重要的情感范畴兼文体类型,亦未涉及诗、辞、吟、诔、操等文体释名中的情感元素。所以,我们有必要“不限形体”,在文体分类学意义上的“命名”之外,引入经史子集中有关文体“释名”的论述——它们不但内容更为丰富,而且同样能够说明“因情立体”的问题。

从“命名”到“释名”,既有助于拓展视域,又能深入探讨中国古代“为情造文”的文章与文体发生历程。根据行为方式命名的文体,“作为文体命名的就是行为动作本身,而文本就是行为动作所发出的言词”[12];而依据文字载体命名的文体,“名称与体制形成之后,便形成一种文体传统,此后有些载体发生变化,而其文体体制依旧沿用”[13]。无论是从“言”或“口”部,还是从“竹”“木”“糸”“石”部,其实都是文体生成伊始社会历史信息的遗存,它们从不同侧面反映了语言、文字与文章体制风格的关系。如果说,中国古代文体命名中的“言”“口”部字与“竹”“木”“糸”“石”部字分别聚焦言说与书写(或曰语言与文字)之于文体生成的作用,那么“心”部字还更进一步,着眼于内心的情志活动。此即《毛诗序》所谓“发言为诗”和“形于言”之前的“在心为志”与“情动于中”阶段。关于此点,中国古代“诗”“骚”生成论,以刘熙《释名》之音训,刘勰《文心雕龙》之“原始以表末,释名以章义”,吴讷《文章辨体》与徐师曾《文体明辨》之“假文以辨体”等为代表的各类文体释名,皆可为证。

中国古代有着悠久的“诗骚传统”,而“诗”“骚”文体生成皆与“情”相关。朱自清曾言“诗言志”是中国文学批评“开山的纲领”[16](P10),其实该命题同样首开文体释名的风气。对于“诗言志”,已有众多学者指出先秦文献中“情”与“志”不分,亦即“诗言志”命题内含着“言情”而非“情”与“志”两相对立。[17](P324-326)《诗经》中“心之忧矣,我歌且谣”(《魏风·园有桃》)[6](P357),“君子作歌,维以告哀”(《小雅·四月》)[6](P463),“吉甫作颂,穆如清风,仲山甫永怀,以慰其心”(《大雅·烝民》)[6](P569)等句,就是“诗言情”的直接证据。至汉代,《诗大序》中亦有个人之情与世风民情两套话语:一个是个体“情动于中”进而行于言表、嗟叹咏歌、手舞足蹈的序列,另一个是安乐则和、怨怒则乖、哀思则困的民情与国政的对应。同样是由“情”出发,前者着眼于言行而外显为“情—言—叹—歌—舞”,后者则根据“情—声—音—乐”的不同层次,关联诗之个体与群体、民情与王政。除此之外,源自《诗纬·含神雾》的“诗者,持也”,也被刘勰理解为“持人性情”(《文心雕龙·明诗》)[9](P65)。无论是言个人之情或世风民情的“诗言志”,还是持人性情不使偏邪的“诗者,持也”,与此后陆机《文赋》“诗缘情而绮靡”[11](P99)、钟嵘《诗品序》“吟咏情性”[18](P220)、张表臣《珊瑚钩诗话》“吟咏情性,合而言志,谓之诗”[19](P25)等,共同构成以“情志”释“诗”的传统。

在屈骚批评史上,有关《离骚》及“骚”体的释名亦与情感密切相关。一方面,刘安、司马迁、班固、王逸等人围绕着屈原其人与《离骚》其文是否“怨”、能否“怨”以及如何“怨”展开讨论,从多个角度阐发了《离骚》与“怨”的关联;另一方面,“离骚者,犹离忧也”(司马迁《史记·屈原贾生列传》)[20](P2482),“离犹遭也,骚,忧也,明己遭忧作辞也”(班固《离骚赞序》[21](P51)等有关“离骚”的释名,又将“忧”与“骚”挂钩。以王逸为代表的注家,还将这一“为情造文”的传统用于《楚辞》其他骚体篇章的题解。例如认为屈原放逐后“怀忧苦毒,愁思沸郁”而作《九歌》[21](P55),宋玉“怜哀屈原”而作《招魂》[21](P197)。王逸作《九思》则因“与屈原同土共国,悼伤之情与凡有异,窃慕向、褒之风”[21](P314)。至于此后刘勰所言:“逮楚国讽怨,则《离骚》为刺。”(《文心雕龙·明诗》)[9](P66)“《骚经》《九章》,朗丽以哀志;《九歌》《九辩》,绮妙以伤情。”“叙情怨,则郁伊而易感;述离居,则怆怏而难怀。”(《文心雕龙·辨骚》)[9](P47)同样是在文体发生学和风格学意义上对“骚”内在情感的规定性概括。

不惟“诗骚”,“因情立体”在经史子集的文体释名中亦大量存在。为更直观地说明这一问题,现将相关文体释名及其出处汇集如下,从中可以看出相应的情感动机。

铭。“或问‘铭’,曰:‘铭哉!铭哉!有意于慎也。”(《法言·修身》)[7](P88)“铭者,名也,名其器物以自警也。”(《文章辨体序题》)[4](P192)

畅。“其道行和乐而作者,命其曲曰畅。”(《风俗通义·声音》)[22](P293)

操。“其遇闭塞,忧愁而作者,命其曲曰操。”(《风俗通义·声音》)[22](P293)

吟。“吟,严也。其声本出于忧愁,故其声严肃,使人听之凄叹也。”(《释名·释乐器》)[23](P210)“吁嗟慨歌,悲忧深思,谓之吟。”(《珊瑚钩诗话》)[19](P25)

牍。“牍,睦也。手执之以进见,所以为恭睦也。”(《释名·释书契》)[23](P183)

敕。“敕,饬也。使自警饬不敢废慢也。”(《释名·释书契》)[23](P189)

哀。“哀辞之体,以哀痛为主,缘以叹息之辞。”(《文章流别论》)[24](P3811)“哀者,依也。悲实依心,故曰哀也。”(《文心雕龙·哀吊》)[9](P239)“哀辞则寓伤悼之情,而有长短句及楚体不同。”(《文章辨体序题》)[4](P275)“哀,闵也,闵痛形于声。”(《言文》)[25](P2414)

谐。“谐之言皆也。辞浅会俗,皆悦笑也。”(《文心雕龙·谐隐》)[9](P270)

说。“说者,悦也。兑为口舌,故言咨悦怿;过悦必伪,故舜惊谗说。”(《文心雕龙·论说》)[9](P328)

戒。“戒者,慎也;禹称‘戒之用休’。”(《文心雕龙·诏策》)[9](P360)

碑。“碑,悲也。古者悬而窆,用木,后人书之,以表其功德,因留之不忍去。碑之名由是而得。”(《野庙碑》)[24](P8418)

诔。“诔者,哀死而累其行,以定谥之文也。”(《续后汉书·文章总叙》)[26](P866)

辞。“感触事物,托于文章,谓之辞。”(《元诗体要》)[27](P539)“感触事情,形于言辞。”(《诗学权舆》)[28](P11)

曲。“声音杂比,高下长短谓之曲,委曲以尽其意。”(《元诗体要》)[27](P566)“委曲尽情曰曲。”(《文章辨体序题》)[4](P104)

叹。“沉吟深思,发乎太息,谓之叹。”(《元诗体要》)[27](P574)“志意沉郁,形于声叹气嗟,因名曰叹。”(《诗学权舆》)[28](P12)

怨。“怨,恚恨也。……其声哀思激切。”(《元诗体要》)[27](P576)“怨者何也?恚也,心惋恨而出声也。惋恨而发于言,是亦叹之类也。”(《六艺流别》)[29](P110)“恚恨于中曰怨。”(《说诗》)[30](P1845)

咏。“长言以道其志,畅其情,故曰咏。”(《诗学权舆》)[28](P12)

思。“触物感怀,陶情写景,以舒其悠悠之怀。”(《诗学权舆》)[28](P12)“虑远曰思。”(《说诗》)[30](P1845)

别。“写其分离之情,悽怆之意,因以别名。”(《诗学权舆》)[28](P12)

愁。“忧戚郁结之情形于呻吟,因名曰愁。”(《诗学权舆》)[28](P12)“郁郁不得志曰愁。”(《说诗》)[30](P1845)

乐。“心欢志适,由中发外,自然以成律度,故名曰乐。”(《诗学权舆》)[28](P13)“喜见于外曰乐。”(《说诗》)[30](P1845)

唱。“抑扬其志,委曲其声。”(《诗学权舆》)[28](P13)

弄。“忧思愤懑,寓之嘲讽,以舒其怀曰弄。”(《诗学权舆》)[28](P13)

怀。“怀,发胸臆所抱者。”(《说诗》)[30](P1846)

意。“心有憶度曰意。”(《说诗》)[30](P1846)

孔颖达云:“言悦豫之志,则和乐兴而颂声作;忧愁之志,则哀伤起而怨刺生。”[6](P270)这种因乐、哀之情而立颂、刺之体的概括是就《诗经》而言的。其实不仅如此,通过以上梳理,我们还可以发现,人之喜、怒、哀、乐皆可成为特定文体生成的情感动力。欢喜悦怿,遂有畅、乐、谐、说;悲伤感慨,则为操、吟、碑、叹、别、弄;警惕恭慎者,自成铭、戒、赦、牍;有所感触者,亦生辞、思、怀、意。

三、“情”与“体”的同异离合

以上对文体命名与释名中情感元素的考察,均围绕“体制”之“体”展开。如果考虑到“体”另有“体势”与“体貌”之义,而“情”亦有一时情感与长久性情之分,“因情立体”便不只是“因何种情而立何种体”这么简单。

首先,“体”有外在“体制”形态与内在“体势”要求之分,这就意味着“情”会影响“体”的生成(即前文讨论命名与释名中的体裁),而“体”一旦趋于稳定(形成特定的语体)又会反作用于“情”的表达。所谓“体”对“情”的反作用,主要表现为语体传统对作者个人情感表达的制约。以“诔”为例,高承《事物纪原》称:“周制,大夫已上有谥,士则有诔。是诔起于周也。《礼·檀弓》:‘鲁庄公及宋战,县贲父死之,公诔之。’士之有诔,自此始也。”[31](P62)又,郝经《续后汉书·文章总叙》谓:“诔者,哀死而累其行,以定谥之文也,自周有之。”[26](P866)作为文体的“诔”,最初可能源于“哀死”之情。可一旦形成特定的体裁,便不再是所有“哀死”之情的表达都符合“诔”的语体要求。吴讷区分了“诔”与“哀”的不同:“大抵诔则多叙世业,故今率仿魏、晋,以四言为句;哀辞则寓伤悼之情,而有长短句及楚体不同。作者不可不知。”[4](P275)由此,在文体批评中,依据是否符合语体要求便有“得体”与“乖体”之别;在此基础上,后代作者还有“效体”与“破体”两个方向的选择。可以想象的是,文人在写作“诔”与“哀”等文体时,即便未有真情实感,也会自觉带入文体所需的“哀死”之情。倘若带入不好,便会因“为赋新词强说愁”甚至“只求诗对好,不怕两重丧”,而被批评是“为文造情”。

其次,考虑到“情”的变动不居与“体势”的相对稳定,还可以解释作者在文体上的各擅胜场现象。既然情感可以在不同的时间发生变化,那么,同一位作者情感层面的“先号啕而后笑”(《周易·同人》九五爻辞),便可能落实为不同文体类型的创作。以明代周履靖《骚坛秘语》对“情”与“体”关系的归纳为例:

歌:情扬辞达,音声高畅。吟:情抑辞郁,音声沉细。行:情顺辞直,音声浏亮。曲:情密辞宛,音声绀偕缛。谣:情谲辞寓,音声质俚。风:情切辞远,音声古淡。唱:与歌、行、曲通。乐歌:情和辞直,音声舒缓。叹:情戚辞老,音长声绝。解:与歌、曲、叹、乐通。引:情长辞蓄,音声平永。弄:情活辞丽,音声圆壮。清:情逸辞激,音声清壮。辞:情长辞雅,音声平亮。舞:情通辞丽,音声应节。怨:情沉辞郁,音声凄断。讴:情扬辞直,音声高放。[32](P4-6)

作者感情的扬与抑、顺与谲、和与戚,分别适合以歌与吟、行与谣、乐歌与叹等不同的文体呈现。但问题是,每种文体的选词、语法、语调等要求不同,加之每个人对不同情感类型的感受与表达能力不同,这就导致作者往往“自骋骥騄”而“鲜能备善”。于是,在作家论意义上讲,便有了曹丕《典论·论文》中“王粲长于辞赋”与孔融“不能持论”的文学史现象。[10](P313)刘勰尝言:“洞晓情变,曲昭文体,然后能孚甲新意,雕画奇辞。”(《文心雕龙·风骨》)[9](P514)如何在“为情造文”时选取既符合文体传统,又适用于个人情性的书写方式,是每位作者都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最后,考虑到“情”有一时情感与长久性情之别,当二者与风格或曰“体貌”之“体”并置时,还将触及中国文论“文如其人”与“文不如其人”的经典论题。《周易·系辞下》较早总结出心境气质和言辞风格对应的六种类型:“将叛者其辞惭,中心疑者其辞枝。吉人之辞寡,躁人之辞多。诬善之人其辞游,失其守者其辞屈。”[6](P91)“言,心声也;书,心画也;声画形,君子小人见矣”(《法言·问神》)[7](P160)与“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高情千古《闲居赋》,争信安仁拜路尘”(元好问《论诗三十首》其六)[33](P62)可视为“文是/否如其人”双方的代表性论述。从“情”与“体”的关系来看,短暂性的情感体验在屡次出现后,有可能积聚成较为稳定的性情,进而与理智、意志等一同形成性格品质。当作者的性格品质与文章风格相符时,便可基于归纳法得出“文如其人”的结论。此即薛雪所言:

鬯快人诗必潇洒,敦厚人诗必庄重,倜傥人诗必飘逸,疏爽人诗必流丽,寒涩人诗必枯瘠,丰腴人诗必华赡,拂郁人诗必凄怨,磊落人诗必悲壮,豪迈人诗必不羁,清修人诗必峻洁,谨敕人诗必严整,猥鄙人诗必委靡。[34](P708)

而当作者性情与文章风格不相符时,便会出现“词固不可概人”现象。例如况周颐的举例:

晏同叔赋性刚峻,而词语特婉丽。蒋竹山词极秾丽,其人则抱节终身。何文缜少时会饮贵戚家,侍儿惠柔,慕公丰标,解帕为赠,约牡丹时再集。何赋《虞美人》词有“重来约在牡丹时,只恐花枝相妒,故开迟”之句。后为靖康中尽节名臣。国朝彭羡门孙遹《延露词》,吐属香艳,多涉闺襜。与夫人伉俪綦笃,生平无姬侍。词固不可概人也。[35](P20)

钱锺书区分一时之“情”与长久之“性”的解释颇为通达:

“心声心画”,本为成事之说,实尟先见之明。然所言之物,可以饰伪:巨奸为忧国语,热中人作冰雪文,是也。其言之格调,则往往流露本相;狷急人之作风,不能尽变为澄澹,豪迈人之笔性,不能尽变为谨严。文如其人,在此不在彼也。[36](P426)

在“因情立体”命题的观照下,“文如其人”与“人与文不相类”的旧话题还可以这样理解:当作者选择某一文体(体裁)进行书写时,便会受到语体传统的潜在规约,调整自己的情感。其中,本色出演者,自然是毫无疑问的“文如其人”;强颜欢笑者,多会被打入“为文造情”的行列;至于中间的乔装打扮者,可能一时沉浸在情感氛围中,但事后总会因一时情感有违长久性情而露出破绽,“流露本相”。例如,在况周颐举的反例中,作为一种文体的词,以“婉约”为本色,多写“儿女情长”,故给人留下“风云气短”或“多情”乃至“滥情”的印象。那么,即便是赋性刚峻的晏殊、抱节终身的蒋捷、为国尽节的何栗,在写词时也不得不“入乡随俗”,呈现偏阴柔的“婉丽”“秾丽”与缠绵多情风格。这与其说是词人的有意弄虚作假,倒不如说是在词体规范下的不得已而为之。至于彭孙遹词中多情与现实专一的反差,也是因为词体创作的需要。词作中的婉约多情,对于晏殊、蒋捷、何栗、彭孙遹个人来说,是迥异于生平气质的“变体”,但对于词体传统来说,却是再正常不过的“正体”。他们在作词时投入的婉约多情,并不妨碍刚正、专一的长久情性。如此说来,钱锺书指出更为极端的“巨奸为忧国语,热中人作冰雪文”,也有可能是巨奸写“对策”或热中人作“清言”时的情感带入。“对策”与“清言”所代表的特定文体要求写作时具备忧国之情与隐逸之志,否则便难称“得体”,更遑论流传后世。时过境迁,当作者一时忧患之情与长久忠贞之性依旧吻合时,便有了贾谊流传于世的《治安策》;而当一时高情与长久世俗之气产生裂隙后,便是潘岳备受指摘的《闲居赋》。所以,即便“巨奸”和“热中人”一时生发忧国之情和隐逸之心,终究还是难逃“情”与“体”的暌违离异。

四、结语

在“以体制为先”的研究传统中,揭示古代文体论中的“因情立体”,从“情”的角度探讨古代文体生成,不仅有助于把握悲、怨、感、怀等文体命名,以及诗、骚、哀、诔、辞、吟、操、曲等文体释名中所蕴藏的思想文化意涵,还能以“情”与“体”的同异离合为线索,观照文论史上“为情造文”与“为文造情”、“自骋骥騄”与“鲜能备善”、“文如其人”与“心声心画总失真”等经典辩题的内在逻辑。

在更宏观的意义上讲,文体既是文辞与文章的载体,又是文人与文心的寄托。文人的情感心境作为一条原生的线索,贯穿于文章创作、文体辨析、文集编纂、文学鉴赏与批评诸环节。那么,以情感为聚焦点,借鉴方兴未艾的情感史、情感社会学等相关研究,还可不囿于本文所展示的文体一隅,面向中国文学及文论的重审与重释。这一研究主旨与“文艺心理学”或“中国抒情传统”有所不同,既非“从心理学观点研究出来的‘美学’”[37](P1),也不为证明“中国文学的道统是一种抒情的道统”[38](P36),而是将“借石攻玉”与“操斧伐柯”结合起来:以“情”为观念单位,通观而非割裂中国文学“诗言志”“诗缘情”与“诗缘事”三大传统[39],考察不同情感在不同时段、传统、文体、经典以及文学家笔下的使用情况(表层),归纳其在文学创作、传播、接受、再生产过程中所承担的具体功用(深层)。诸如此类的微观与中观研究,或将有助于超越观点与方法之争而回归文人与文心本体。

注释:

①有学者认为,“六辞”中的“祠”即“辞”,与“命”“会”“祷”均属辞令,难称文体。见罗宗强《我国古代文体定名的若干问题》(《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从文体定名的角度看,“祠”“命”“会”“祷”均可纳入辞令一体,在后世未能独立成体而影响有限,故难称文体。但在文体命名的意义上讲,这种基于行为或功能的区分曾一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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