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玉吉:加强法治新闻教育 推动法治传播发展
2021-07-11李兆洋
2021年1月初,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以下简称《规划》)就“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提出一系列要求。在新时代环境下,如何做好法治宣传教育等问题,本刊特约记者近日采访了华东政法大学传播学院院长范玉吉教授。
记者:我们看到,《规划》中格外强调了“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构建凸显时代特征、体现中国特色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等系列表述,您如何看待法治传播、法治新闻在建设法治中国中的作用?
范玉吉:法治新闻、法治传播是建设法治中国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是中国的法治理念能否深入人心,能否转化为社会主义文化、法治文明的重要推动力量。根据我们长期的观察,中国普通大众法律知识、法律素养的构筑主要来自于两个层面:一是系统化的法律基础素养的教育,以课堂、书本、教材为载体,是系统化、规范化及专业化的法治教育,这包括我们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二是来自于新闻媒体的涉法报道、普法宣传和影视文化作品中的涉法故事,多涉及大众化、普适化的法治理念。从现实状况来看,专业化的教育以系统化和专业化为目标,而真正对社会的法治水平具有持续影响力并充分融入日常生活的就是法治新闻和法治传播。所以,不管是系统化的法治教育还是日常化的法治新闻、传播,都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强大支持力量。
记者:近些年来,从顶层设计到传媒实践,法治传播已经取得了相当大的成效,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您认为如何改进?
范玉吉:法治传播是否到位关乎法律权威,关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从根本上讲,将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过程中,以激发全社会共同参与为目标的法治传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让全社会感受法治的力量、敬畏法治的力量,并在社会实践中充分运用法治的力量是法治传播的最终目的。近些年来,我们在法治传播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比如,法治类媒体的专业化程度不断提升,具有传媒与法治交叉背景的专业人才成长为行业中坚,法治题材影视作品持续获得收视率和口碑的双丰收等。
与此同时,法治传播也面临着诸多的挑战。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受众成了新的传播生态系统的主宰者,大多数受众的信息获取习惯转向了网络、手机等新媒体,法治传播面临着传播渠道较为单一、传播内容参差不齐、目标受众失准等困境。此外,自媒体的兴起加剧了媒体间的激烈竞争,暴露出缺乏完善传播规则的弊端,诸如虚假新闻、虚假宣传、剽窃抄袭、色情传播等问题层出不穷,污染了传播环境,破坏了传播秩序。尽管法治传播面临着诸多问题,但这些都是阶段性的问题,是可以解决的。比如说,对于法治新闻从业者而言,首先,要有普法责任,有尊重法律的意识,法治立场要站稳。其次,在做法治新闻报道时要言说法理,阐明法律事实,做好释法普法,让受众听得明白,看得懂。再者,能够利用好新媒体进行法治新闻传播,学会运用受众思维,从受众的角度去选择采写内容和分发渠道。最后,做好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法治新闻和法治传播是新闻学和法学的有机融合, 所以法治新闻从业者要具备基本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素养,只有这样才能对一般的法律问题和法治事件从法律的角度加以分析,做到精准释法,精准普法。
记者:为推动我国的法治传播更好发展,高校的法治新闻教育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和完善,您认为我们的法治新闻教育中突出的问题是什么?
范玉吉:时代的改变是日新月异的,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发展,受众需求的增多,加快了新闻舆论的传播速度,改变了法治新闻传播格局。在新媒介环境下,高校的法治新闻教育与业界前沿的变化、法治新闻人才市场的需求存在一定的脱节,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缺少对复合型法治传播人才培养的总体性定位和可操作性布局。法治传播人才是复合型人才,法治传播教育不仅要求学生具备法学、新闻学、传播学的学科知识,还要求学生融合学科间的知识,具备跨学科素养。但目前的大多数法治新闻教育仅停留在前者,并没有形成法治新闻教育的基本理念,同时也缺少相应的课程的设计和教材建设。二是缺乏对互联网思维的培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读者在哪里,受众在哪里,宣传报道的触角就要伸向哪里,宣传思想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就要放在哪里。”传统的法治新闻报道在新媒体时代下显然是难以吸引受众,不论是从报道形式上,还是在渠道分发上,按照传统的思维在互联网中做法治新闻报道是行不通的。三是对新兴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不够重视。传播技术更新换代,法治传播也对此适时调整,我们的法治新闻教育也不能将技术拒之门外。我们的学生不能只学习通识教育,却在面对算法新闻、机器人写作时一筹莫展,对法治新闻的学习,不能不将算法、大数据等考虑在内。
记者:考虑到《规划》中对法治教育的重视,以及法治新闻传播中所存在的问题,您觉得在推进法治教育的过程中,高校法学类或新闻传媒类的学院应该有何积极作为?
范玉吉:随着中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逐步完善,中国已经走向精细化立法、前瞻性立法的重要阶段。这对普法教育的科学性、严谨性、规范性与专业性提出更高要求,而法治新闻传播因格外突出“法治”与“传播”双重专业的交叉性,更能契合新闻传播学与法学的交叉与融合。在新闻文科建设的大背景下,法学、新闻学、传播学的交叉领域将会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法治新闻传播的队伍不能仅仅停留在对法治或传媒某单一领域的专业知识的系统掌握上,它需要有学科融合和媒体融合的思维,需要构筑以法学为基础同时兼备较强的新闻、传媒运作能力,或者以新闻传媒的理论实务能力为核心再兼顾法学的知识理论。简而言之,法学类院校拥有做好法治宣传的优质基因。
法学、新闻学、传播学和业界虽然是两个圈子,但不应该是两个不相往来的、封闭的圈子。法治新闻的实践性很强,因此我们的法治教育也要更为灵活。仅仅是举办各种法治新闻讲座,外聘媒体人来校上课,停留在以往“走出去,请进来”的阶段是不够的,师资是保证教育质量的核心,法治新闻教育和法治人才的培养对师资力量的要求是多元的。学界和业界應该充分融合,建立一个互相沟通和指导的机制,实现良性循环的关系,推动法治新闻人才培养“跨学科、跨界”。例如,建立法治新闻传播沙龙、实行导师互聘制,在为法治新闻人才的供需双方提供面对面交流的方式基础上,构建内外互动的实践教学场景,使合作常态化、规范化。同时还要重视教学实训环境的建设,结合媒体融合和新媒介技术发展,建设好法治新闻人才培养的实验实训平台,结合业界发展和学术研究,在仿真实训平台上培养学生的实操能力。此外,对课程设置的改革、对教学平台的优化、对教材理念的革新,都有助于新时代下法治新闻教育和法治新闻传播的发展。从国内高校来看,华东政法大学是我国法学研究的重要阵地, 在法学和政治学的研究方面有很强的实力,在这样的学术文化环境中开展法治新闻教育与研究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记者:《规划》中提到,要“改进创新普法工作,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结合近年来中国日新月异的新媒体技术和新闻传播实践,您认为,从法治新闻人才教育的角度来看,有哪些新的发力点?
范玉吉:新媒体的发展改变了传媒生态,从报纸、广播和电视等传统媒体主导,转向传统媒体、自媒体、平台媒体、机构媒体等多种媒体形态并存的局面。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的应用,使得信息的生产和传播方式发生转变,法治新闻教育也应该随着媒体的融合以及智能传播的进步不断完善。媒体融合在逐渐深化和发展,但高校法治新闻人才的新媒体技能和素养缺位,难以适应新媒体时代下的法治新闻传播。归根到底,如果法治新闻教育不到位,我们的法治人才就培养不出来,法治新闻传播就做不好。因此,高校在法学、新闻学、传播学的专业教学中,应该加强相应的专业培养,强化新媒体内容的融入,注重培养有基本法律知识和素养,能够讲好法治故事,传递法治理念的专业人才,让学生适应媒体深度融合和行业创新发展的环境。
从法治新闻人才教育的角度出发,高校应该多对本校法治新闻教育的专业设置和核心课程进行讨论,多关注有利于法治新闻传播的前沿技术的发展,在打好扎实基础的前提下,让学生了解新媒体、智媒体时代下法治新闻传播的变化,强化实践教学。如,在原有的课程体系上增加新媒体概论、网络传播概论、融合新闻等课程的学习。此外,还要加强对技术类课程的关注,尤其是对新媒体技术、数据新闻等课程的重视。如今互联网中的新闻报道与传统媒体时代以文字报道为主不同,互联网中的新闻报道对新闻的时效性、可读性要求更高。因此,出现了图解新闻、数据新闻、视频新闻等新闻报道形式。在新的媒介技术环境下,我们的学生也应该学会利用算法、大数据等技术进行法治新闻传播,这样我们的学生才可以无缝对接业界,与业界对法治新闻人才的需求接轨,我们的法治新闻才能传得更远、影响更广。
当然,我们也不能盲目追随技术上的革新,让技术牵着我们专业的鼻子走,忽视包括新闻理念、家国情怀、社会责任与人文思考在内的价值观体系的传承。总的来说,我们的法治新闻教育要引导学生应对新媒体带来的挑战,通过做好法治新闻传播与新媒体的融合,又要注重对底层新闻伦理的学习,牢牢把握法治新闻舆论的主导权,培养出有思想、负责任的法治新闻人才。
专家简介:范玉吉,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传播学院院长、华东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主任、华东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学位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常务理事、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法制新聞理论研究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理事兼新闻宣传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华东政法大学新媒体数据研究院顾问、高级研究员
作者简介:李兆洋,华东政法大学传播学院传播学学术硕士研究生、新媒体数据研究院学术助理
编辑:徐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