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时期北美印第安农业的发展*
2021-07-07张兰星
张兰星
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北美很快进入殖民时期(独立战争前)。即便如此,印第安原始农业仍然存在,它不但维持着土著人的生活,还帮助早期移民渡过难关。不久,新旧大陆的农作方式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关系,一些印第安农区受欧式农业影响,发展出具有特色的新农业,同时土著人的农业亦受到旧大陆农业的冲击和破坏。
一、殖民时期北美印第安农区及特色
到了18世纪中期,农业对于北美东部的切诺基、乔克托(Choctaw)、契卡索(Chickasaw)及克里克(Creek)部落依然重要,其耕地分两类:一类是菜园,建在居住地附近,周围设有栅栏,防止家畜踩踏;另一类是农田,其产出的作物构成印第安人的主食。东北部印第安人的农作物有玉米、烟草、南瓜、向日葵、马铃薯、大白菜、豌豆、大蒜、韭菜等。作物种类因旧大陆作物的传入而增加。
在南部,农作物的产量较大,基本能够满足部落所需。越往内陆方向,印第安部落越是依靠农业过活,农作物占印第安人所有食物的比例为25%-50%。在坎伯兰高原(较低)的山麓地带,土著人在沙壤上栽种作物。此处,洪水过后的淤泥丰富了肥力及水分,即便在夏天,也不用担心作物干死。良好的栽种环境让印第安人在这里定居下来。南部印第安人每年收获两季作物,采用二圃轮作制。南部的农耕面积依部落规模而定。如在17世纪初的弗吉尼亚,公共栽种面积从20到200英亩不定。克乔顿人(Kechoughton)的玉米田(面积)达到3000英亩,每英亩产200蒲式耳作物。除了大片玉米地,他们还开垦出小花园(100×200英尺),专种蔬菜。西班牙人来到北美之际,阿巴拉契亚及提默瓜(Timucua)地区(佛罗里达北部)的印第安人已经过上稳定的农耕生活。
在西南部,印第安人仍然过着传统的农耕生活。西班牙人初抵之时,惊奇于皮马、尤马、霍皮及祖尼人高超的农业技术。16世纪,西班牙探险者谈到:“这里的天气虽然干燥,但仍然能够栽种作物。有些部落只能靠天吃饭,有些部落则开发出农业技术,善于浇灌,能够建渠引水。”[1](P15)其传统作物依然是玉米、菜豆及南瓜。除此之外,菜园的存在和发展对西南部农业具有特殊意义。学者多里特指出,在研究印第安农业时,土著人的菜(果)园常被忽视,这是不客观的。首先,菜园规模虽小,但内容丰富,印第安人在这里栽种各类蔬果,保证了农作物的多样性;其次,相比大片农田,菜园更易照料。农田难以回避霜冻、虫害、干旱等问题,但菜园较小,人们通过悉心照料,可以解决这些问题。比如,人们可以随时吓跑鸟兽,逐个浇灌作物,生火避免霜冻,为每种蔬果分别施肥;最后,菜园还具有储备种子(苗)的功能。印第安人通常在菜园中栽种各类作物,包括产量大的作物(如玉米)。即便当年的农田歉收或悉数被毁,菜园中存活的作物也能为来年提供种子(苗)[2](P396)。从这点来讲,菜园起到了维系生存的作用。
就中西部农业来看,法国人尼古拉斯·佩罗特(Perrot)曾在17世纪末18世纪初提到:“农业对于中西部印第安人来说,已经成为生活的一部分。他们非常勤劳,就是有再多的粮食肉类,也将玉米看成最重要的食物,就像欧洲人对面包(小麦)的感情一样。”[3](P36)
西北部农业的发展相对缓慢。当地印第安人直到19世纪才完全摆脱以渔猎为主的生活方式[4](P24)。1813年,威拉米特峡谷(willamette)的印第安人培育出高产玉米(长有蓝色的穗)。在欧洲人到来前,西北部的撒利希人(Salish)开始栽培卡玛斯(camas,北美的百合科植物)[5](P35),其球茎可以食用,就像土豆。沙斯塔人(Shasta)已经懂得种烟草,还知道如何焚烧灌木来垦土、肥土。在克拉马斯河(Klamath)流域,沙斯塔人还在干旱期用篮子(可以防水)浇水[6](P217)。
喀多人(Caddo)并非大平原区(今美国中北部偏西地区)的原住民,他们将东部的农业技术带到大平原,成为当地的代表部落。欧洲人到来前,喀多人分为25个部落,组成内奇斯(Neches)及特里尼蒂(Trinity)河流最大的部落联盟,称“哈斯赖”(Hasinai)。喀多人虽然懂得一些农耕技术,但未建立稳定的村落。他们仅在春季的冲积河流区开展农业活动,其余时间依靠渔猎采集为生。冬季来临前,各部落解散,自力为生,直到来年春季,又聚集在一起。在这些地区,一块耕地通常有1-4英亩,部落成员通常要沿河(溪)走10英亩,才能抵达自家耕地。大平原的农耕方式接近密西西比河东部的模式。在帕尼族中(Pawnee),男女共同劳作,每年播种1-2季作物。对于第2季作物,通常于6月下种,夏末或初秋收获。帕尼人擅长种玉米,其庄稼可年产2万-4万蒲式耳玉米。曼丹人(Mandan)和希多特萨人(Hidatsa)也是经验丰富的农人。他们过着定居生活,通常在冲积平原开垦土地。春天冰雪融化时,便开始播种[3](P57-58)。
总的来说,除了玉米,北美印第安人继续广泛栽种传统的菜豆、南瓜、甜瓜、向日葵、棉花、烟草、滨藜(orache)[7](P252)等作物。佛罗里达印第安人还栽培一种叫泽米(Zamia)的根茎作物(原生于美洲),并用其果实制作类似面包的食物。在大湖区上游,奥吉布瓦(Ojibwa)、齐佩瓦(Chippewa)、阿西尼布旺(Assiniboin)人继续收割野稻(与稻不同属,是北美独有的草本植物)[8](P1012)。
二、北美印第安农技、农人、农贸的发展
进入后哥伦布时代后,北美印第安人的传统农具仍然没有发展,他们继续使用木、骨、石制工具。南部印第安人用火烧、斧子砍、(鹤嘴)锄头挖的方式来除草垦地。欧洲移民托马斯·哈利奥特(Harriot)提到,阿尔冈昆人(Alogonquin,居住在今北卡罗来纳州)用短柄截刀除草,然后任由杂草在烈日下暴晒脱水,最后将其堆起来焚烧。其垦地面积有大有小,主要看投入多少人力及土地是否肥沃。他们将土壤中的杂草清理干净后,便用木、石棒(后来用鹤嘴锄)松土,这一过程类似翻土,但非翻土(因为此类土壤并非山地黏质土)。西南部的纳瓦霍人每年为农田除草2-3次,帮助作物生长。皮马人通常在杂草长到6英尺高时,将其割除。如果没有工具,就用手拔去。玉米地收割完后,皮马人还将家禽赶入地中,既喂养了动物,也清除了杂草(通过践踏)[3](P45)。皮马人割除野草后,便置之不理,不像其他部落,将其烧掉。在大平原区,骨制锄头是印第安人的重要农具,这种锄头由野牛的肩胛骨做成。骨锄不能挖硬土,当地土著人只能开垦冲积扇土壤。此类土质不多见,通常位于河流、溪流旁,有时距离居住地很远,每次农人要走十几里去做农活。曼丹及希多特萨人使用木棒、鹿角、柳树耙松土,部落妇女及老人先除去杂草,再将其焚烧(当作肥料)。
在南部,妇女用小手铲播种。她们每年都将种子撒在相同的土坑中,但要更换培土。西南部的纳瓦霍人根据环境,发展出特殊的播种方式:一种是从耕地中央开始,环绕圆心,按顺时针方向环形栽种;另一种是从耕地边缘开始,然后一圈圈地向圆心靠拢(耕种)。临水居住的皮马人通常在春末播种,据说一年可以栽种3季作物。其他皮马人在夏天雨季后播种(6月底7月初[9](P129)),此时才有足够雨水。皮马人从来不沿直线耕种,也不在同一坑中下种。霍皮、祖尼、纳瓦霍人通过观察太阳的变化,来确定播种时间。霍皮人还通过观察植物的生长特点来安排农作,如果白杨树发芽或丝兰开花,就证明气候变暖,可以耕作,以避免作物遭受霜冻。
在西南部,皮马人很少给农作物施肥,因为洪水带来的淤泥富含养分。不过,河水的含碱量也比较高,会对作物生长不利。因此,皮马人定期用流动水冲洗土地,冲走多余盐分。中西部密西西比河东部有沃土,适宜种地,但经过多年开发,土质逐步下降。印第安人采取两种办法解决此问题:换地耕种,让土壤自己恢复地力;如果沃土不够用,就混种几种作物。他们经常在一块田地里种下玉米、菜豆和南瓜。菜豆为土地提供氮肥,玉米秆供菜豆攀爬,(地面的)南瓜藤防止野草滋生。大平原的希多特萨人不但不施肥,还将能够肥土的马粪清理掉。他们认为,粪便会导致杂草丛生[4](P14)。在中西部,如果玉米地变得贫瘠,印第安人就换地耕种,或重新翻土,但从不施肥。据说一名叫斯匡托(Squanto)的印第安人曾将欧洲人用(死)鱼肥田的方法带入部落,但未能推广[10](P39)。
为了防虫害,东北部莫霍克人沿用传统的瞭望塔,及时驱赶破坏农田的动物(鸟类为主)。为了防止乌鸦啄食玉米,莫霍克人还在地上播撒少量浸过菟葵水的玉米粒,毒死有害动物。他们还将被捕的乌鸦(活的)吊起来,恐吓其他鸟类。他们也用绳套、陷阱捕捉破坏庄稼的浣熊、土拨鼠(旱獭)和鹿。在西南部,纳瓦霍人将家养的羊赶入玉米地中,其毛脂可以粘住害虫(蝗虫、毛虫)。他们还在南瓜地中喷洒动物尿液,驱赶长蝽和蟑螂。一些部落在田地中竖起稻草人,吓唬鸟兽。甚至有人挑出作物根部的虫类,试图彻底根除虫害。皮马人故意让孩子们在农田中玩耍,吓走啄食作物的鸟兽。他们还将炭灰撒在南瓜叶上,杀死害虫。
虽然南部印第安人不知道如何施肥,但能较好地保存作物。为了防潮防虫,他们将玉米晒干,储存在用棕榈叶密封的仓库中[3](P27)。多数印第安人仍然将收获物藏入地窖中。在大平原,曼丹及希多特萨人的地窖呈罐状,窖口较小,仅能容一人进出。地窖由女人挖出,有5-6英尺深。窖底存放未剥皮的玉米,然后放上南瓜条,最上面再放一层裹着叶子的玉米。有些地区将柳树枝及杂草铺在窖中来防潮。希多特萨人的地窖有四层盖子,从下到上依次为兽皮、干草、兽皮及泥土。如果地窖挖得好,可以反复使用多年。皮马人的地窖通常有8英尺宽、2英尺深。窖口用木盖封闭。
西南地区普遍干燥,开发水利很有必要。纳瓦霍、皮马、霍皮及祖尼人均能开发水利系统。纳瓦霍人在田地旁边挖出水沟,存储雨水。如果遭遇干旱,他们还用罐子和羊皮袋从井里或溪里舀水来浇灌。与霍霍卡姆人一样,皮马人也能建水渠。皮马人的田地通常呈长方形,周围有田埂,田间开凿出水渠。通常来讲,每户皮马家庭有1-5英亩地,有些多达10-20英亩地,每户开凿并维护自家田间的水渠。水渠通常有10米深、4-6米宽。只要河水上涨,遍布于田边的水渠便充满水。水渠没有闸门,田坎充当水闸。若要灌水,便将田埂挖出缺口,让水自然流入,河水同时带入含有养分的淤泥。在作物生长期,皮马人利用该系统浇灌3-5次。如遇干旱,只在播种前浇灌一次。玉米的吸水量通常高于菜豆、南瓜和甜瓜,葫芦瓜容易被淹死,遂皮马人不让水直接流入田里,而是舀水来浇灌。挖掘水渠的工作比较繁重,通常由男人完成,有些家庭还需帮手。19世纪末,皮马人的浇灌面积已经扩展到13000—16000英亩[3](P49)。为了对付干旱天气,某些部落采取快播快收的方法。在科罗拉多河下游,尤马人的农作时间有限,遂专门选择成熟期短的作物来耕种[7](P293-294)。西南部的柯克帕人(Cocopa)不懂如何建水渠,但能在溪流修筑拦河坝,一来防洪,二来浇灌[6](P104)。
在后哥伦布时代,各地区、部落的印第安男女在农业活动中分别扮演了不同角色。18世纪中期,一位欧洲移民曾记载道:“我发现在契卡索部落中,全是妇女和儿童做农活。他们通常在春夏播种,秋季收获。如果粮食有余,就主动上缴给酋长,或赠与歉收家庭(甚至邻近部落的穷人)。”[3](P32)由此可见,印第安部落尚未进入阶级社会。在南方的切诺基部落,虽然农活由男人承担,但大部分农产品由女人占有。在殖民初期,英国商人发现,与其交换商品的切诺基人几乎都是女性,从侧面说明可能是女性占有农产品[11](P41)。在西南部,印第安男性承担了较多农活。纳瓦霍的男性负责垦土、挖坑(3英尺深),女人则撒种。皮马人认为,耕种是男人的事,妇女儿童仅是帮手[12](P400)。尽管如此,印第安部落仍然处于原始社会。在纳瓦霍部落,成员没有私地,大家共同劳动,共享成果。在大平原区,垦地、播种、收获等一系列农活都由女性承担,男人负责征战,保护族人不被邻族侵扰,同时负责驱赶鸟兽。
休伦湖区的印第安人首先尝到了农贸交易的甜头。他们从伊利湖的佩顿(Peturn)、纽特尔(Neutral)部落购入农产品,然后划着独木舟将其运到内陆,交换其他部落的毛皮。某些休伦湖部落发现此类贸易能获利,于是放弃耕作,专事经商。休伦湖人试图控制毛皮贸易,便引起其他部落不满。易洛魁人(Iroquois)及渥太华地区的印第安人也在做毛皮生意,甚至想取代休伦湖人,成为此类贸易的掌控者。在大平原,玉米不但是印第安人的食物,还是重要商品。大平原高地的部落不产玉米,就用野牛肉、羚羊皮、面粉(草原萝卜做成)等东西交换其他部落余下的玉米。曼丹、希多特萨、阿里卡拉(Arikara)人也经常到夏安(Cheyenne)、阿拉帕霍(Arapaho)等高地部落交换农产品。
三、印第安农业对北美早期移民的意义
在北美殖民时代,印第安农业不但维系着其部落及文明,还对早期欧洲移民的生存及北美殖民地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具有特殊意义。
首先,印第安农业为欧洲人提供了食物。初抵美洲的欧洲人正是依靠印第安人的馈赠(食物),才得以生存[13](P9)。最初,詹姆士顿和普利茅斯的白人都以印第安人的农作物为主食。在南方,西班牙人德·索托谈到:“能够遇到印第安人是幸事。初登美洲海岸的西班牙人已经精疲力竭,而且饥肠辘辘。当发现玉米可以食用后,不但吃掉玉米粒,还吃掉穗、叶。”[7](P181)在此后很长一段时间,西班牙人几乎依靠玉米生存。一位西班牙史学者提到:“在莫克卓地区(Mocozo),印第安人栽种玉米、菜豆、南瓜及其他蔬果,这足以满足部落生存,关键是还能为我们提供食物。”[14](P43)据说,当时还有西班牙人一口气交换了足够4年食用的农产品。即便到了19世纪,在大平原区活动的白人(特别是兽皮商人)仍然需要印第安人为其提供食物。
其次,印第安人无私地将新大陆农耕技术教授给欧洲移民,为其立足北美奠定了基础。虽然印第安农业略显原始,但其利用大自然的能力是显著的,其农业经验是宝贵的财富。在北美北部,印第安人将玉米、菜豆、南瓜的栽培技术无偿教给移民。与北方一样,南方印第安人也毫无保留地将农业经验教给移民,后者很快就学会如何防止鼠害、储藏农产品、制作玉米糊等。欧洲移民学会相关技术后,不但得以生存,还发展出殖民地农业[4](P10)。假设仅靠移民自己开发新大陆,或开拓新世界的农业,是非常困难的。按当时的条件来说,移民们能否生存都是问题。
最后,印第安农业为移民提供了最初的交换商品(包括食品和其他物品),为北美农贸市场的建立准备了条件。最初,普利茅斯的移民不但获得印第安人的食物,还用其农产品开展交易活动。1625年秋,新英格兰总督威廉·福拉德福特(Bradford)将农耕部落的玉米运到北美内陆,交换其他部落的毛皮[15](P10)。17世纪初,印第安原始农业在白人毛皮贸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时,法国、荷兰人垄断了纽约及大湖区的毛皮生意,并与休伦湖诸部落交换农产品。在马萨诸塞,移民不但自己种玉米,还从印第安部落买玉米,然后运回欧洲销售。
四、移民对北美印第安农业的影响
欧洲人来到北美,同样对印第安农业造成诸多影响:
第一,欧洲人带来了旧大陆农作物及其栽种方法,丰富了北美印第安人的谷物蔬果(种类)。就旧大陆农作物的传播而言,传教士的作用不可忽略。在教区,传教士将种子分发给印第安人,并传授栽种方法。17世纪末,西班牙传教士来到亚利桑那南部布道。一些皮马人成为基督徒,他们每周花3天时间为教堂干活,剩余时间自己支配。传教士利用空闲,将旧大陆作物及栽种方法传授给皮马人。1629年,西班牙传教士来到霍皮(西南部)人聚居地传教,带来不少旧大陆作物、牲畜及农具。
传入印第安部落的旧大陆谷物有大麦、小麦、燕麦、黑麦等。小麦对西南部印第安人的影响较大。17世纪末,皮马人开始种(冬)小麦。为了防(蝗)虫,皮马人将小麦的残茎烧掉,饿死蝗虫。当时,印第安人对小麦锈病束手无策,最彻底的防治办法也仅是将感染的小麦连根拔起,然后扔掉或烧掉。在生长期,皮马人通常浇灌麦田4次。到了1770年,皮马部落所产小麦已经逼近其玉米总产量。皮马人虽然种小麦,但很少将其磨成粉,常用麦粒换(移民的)面粉[16](P193)。尤马人在16世纪引入欧洲小麦及甜瓜[17](P152)。据称,其麦田一望无垠,有时整个山谷都是小麦和玉米地[18](P208)。
旧大陆传来的蔬果有洋葱、豌豆、西瓜、香瓜、桃子、杏、苹果等。西班牙人到来后,亚利桑那的纳瓦霍人开始种桃树。1687年,休伦湖区的印第安人开始种西瓜。霍皮人也在青利大峡谷(Canyon de Chelly)建果园,这里土质肥沃,阳光充足,适宜栽种旧大陆水果[18](P210)。
除了农作物,欧洲人还带来牛、羊、马、驴、骡等牲畜,并将饲养方法教给印第安人。欧洲人引入马后,对帕尼部落影响较大。帕尼人可以骑马捕杀野牛,牛肉可以食用,牛皮可以售卖。马的出现促使帕尼人演变成游牧民族,到处迁徙。到了18世纪中期,南方切诺基妇女及儿童开始养猪。最初,猪的数量不多,养猪仅为应付狩猎(肉类)不足;另外,家猪要踩踏田地,偷吃粮食,养殖规模受到限制。普埃布罗人(Pueblo)及纳瓦霍人还学会放羊,以及用羊毛织毯子。他们还用玉米茎叶喂养牛、马等牲畜,提高了作物利用率。
第二,欧洲人也将旧大陆农具及使用方法带入北美的印第安部落。法国、西班牙人到来后,喀多人获得欧式铁器(铁锄),并用其垦地。在南部,传教士教会印第安人使用铁锄、铁斧及铁犁。使用铁农具后,印第安农业产生了质的变化。在前哥伦布时代,印第安人要等到玉米茎、叶被晒干后,才能收获。铁具传入后,皮马人便开始用(铁)刀砍下玉米茎,缩短了收割期。印第安人还从移民手中购得铁、铜具,提高了熬糖(糖枫)效率。
第三,欧洲人的到来逐步瓦解了印第安人的原始农业,并改变了北美印第安农区的分布。在东部殖民地,欧洲人的活动导致许多印第安部落西迁。法国人成功占领易洛魁后,经常袭击印第安村庄,造成其食物短缺。肯塔基边区的移民在每年夏末都袭击肖尼人(Shawnee)的农田。移民认为,只要印第安人粮草充足,就会反攻白人[15](P14)。由于移民持续破坏印第安人的耕地,导致其部落减少,原始农业体系遭到破坏,以狩猎为生的部落增多。曾经繁荣的农耕民族逐渐退化成人口稀少的游牧民族。
欧洲人扰乱了印第安人的农业生活。移民到来后,一些部落的分工方式发生改变。收割本来是妇女的任务,但当小麦传入后,收获任务变重,男人成为收割主力。有时邻居、亲戚也会来帮忙。另外,当西班牙人到来后,印第安人的棉花产量下降,因为西方人带来绵羊,所产毛织物比棉织物更暖和、耐用。
欧洲人还将印第安人卷入农业市场。如果收成有余,中西部印第安人就将粮食卖与白人。1614年,奇卡霍米尼人(Chickahominy)与移民签订了农作物交换协议,每年为移民提供1000蒲式耳玉米,移民则为印第安人提供铁斧等工具[3](P39)。在18世纪末,克里克人开始发展农业经济,将多余农产品卖给移民。由于移民拥有先进武器及技术,导致印第安农业走向衰落,其祖先积累的农业技术也逐步失传,他们也成为农业资本主义的奴隶。欧式农业对北美西南部的影响尤其大,在皮马(Pima)部落,小麦逐渐代替玉米,成为主食。同时,皮马人还为不断增长的欧洲移民提供小麦。他们扩大耕地面积,将各种剩余作物卖给移民,换取其他商品[4](P66)。自移民到来后,印第安农业就注定衰退。由于移民增多,市场扩大,他们就必须占有更多土地,开发更多耕地。移民认为,印第安人没有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美洲需要耕种更多作物,饲养更多牲畜。其实,对于土著人来说,传统农业已经足够提供粮食,狩猎成果也能满足蛋白质所需。但对于移民来说,他们希望出售更多农产品,促进农业商业化,提高土地利用率。这样看来,印第安人的原始农业便不能满足市场所需,必然被新农业取代。
第四,虽然旧大陆农业给北美带来巨大冲击,仍然有部落坚持原始的耕作方式。其实,他们才是这片土地真正的主人。即便西班牙人将葡萄等水果带到北美西南部,皮马人也不栽种它们。因为栽种水果耗时耗力,印第安人也缺乏相应技术和经验。同时,皮马人也拒绝使用畜力耕作。17世纪末,中西部印第安人受英国殖民者影响,开始放牧,但畜牧业并未发展起来。一是因为他们不喜欢放牧,二是因为他们不太会放牧。当时,即便是初抵北美的移民也不太喜欢放牧,农业才是新大陆的生存之道[3](P40)。欧洲人到来后,克里克人学会了饲养家畜,但拒绝使用犁,他们认为这会破坏部落的农耕技艺。另有部落虽然使用欧式铁犁,但改变了其形状,让其更适宜在当地使用。
第五,移民到来后,印第安人的土地所有制遭到破坏。土著人将一些土地让给或租给移民耕种。此时的印第安人仍然不承认土地私有制,其土地从不买卖,如果要转移使用权,也通过馈赠或继承的方式实现。他们认为,移民买卖土地是一种欺诈行为。在印第安部落里,没有侵占土地的现象。如果一块土地被荒废,任何人都有权去耕种它[4](P28-29)。印第安人认为,土地是天赐之物,不属于任何人,人人都有土地使用权,且无买卖权,这实际上否认了移民的土地私有权。
在后哥伦布时代,西班牙、法国、荷兰、英国人都宣称占有北美土地。西班牙人最初采用的方式比较“文明”,他们试图购买印第安人的土地,这有些令人意外。1532年,萨拉曼卡大学的教授弗朗西斯科·德·维多利亚(Francisco de Vitoria)称:“于公于私,北美土地都是属于当地土著人(印第安人) 的。”[19](P39)5年后,教皇保罗三世也称:“尽管印第安人并非基督徒,但我们不应该掠夺其财物及自由。”[3](P77)这样一来,印第安人的土地所有权便被曲解,土地似乎应该得到西班牙人的“保护”。在路易斯安那,如果没有西班牙政府允许,印第安人禁止买卖其土地。在北美西南部,西班牙王室将土地凭证发给印第安人,禁止移民买地、抢地。如果土著人要卖地,必须由官方拍卖。尽管如此,至18世纪末,印第安人还是不断失去土地,大多时候是不情愿出卖或贷出土地后无法赎回。1781年2月,西班牙政府下令,禁止新西班牙地区的印第安人出卖土地[20](P32)。当时看来,此禁令很有必要,因为西班牙当局必须保证印第安人的生存,不能让他们失去土地,变成无依无靠的难民,从而成为帝国负担。但是鞭长莫及,西班牙国王的命令没有落实。移民们名义上承认印第安人的土地所有权,实际上掠走大量土地。18世纪,西班牙人来到(今)新墨西哥,建立了殖民地,并强迫印第安人出卖其土地,而且控制了干旱地区的水源[1](P59)。即便有人违背禁令,购买土地,当地政府也疏于管理,甚至是漠不关心,好像此类事件已经司空见惯。
法国人与西班牙人不同,他们虽然认可印第安人的狩猎、农耕权,却不承认其土地所有权,遂直接宣布其占领地区为法王所有。法国人从不通过购买方式获得土地。对于强悍的部落,法国人不敢招惹,承认其领地。另外,法国人对土著人的皮毛感兴趣,也尽量不去狩猎区掠夺土地。
荷兰人从一开始就承认印第安人对北美土地的所有权,遂用钱购买新土地。1626年,荷兰人就从印第安人那里购得曼哈顿岛[21](P90)。此后,康尼迪格、新泽西、罗德岛地区的移民均出钱购买印第安人的土地。
英国人最初也和法国人一样,认为其发现的新土地均为英王土地。后来他们与印第安人发生冲突,便开始购买土地。不过,印第安人并不了解土地转让及购买的含义,冲突仍然发生,英国政府被迫禁止买卖土地。此后,凡涉及到土地买卖、租赁、转让等问题,英国当局具有绝对控制权。尽管如此,来自旧大陆的英国移民,特别是农民,仍然在不断侵占土地。这批新移民认为,其开发的土地应该属于自己,而且新垦地是印第安人废弃的荒地。这些土地凝聚了其辛勤劳动,应该是天赋的私有财产。但按照印第安人传统,尽管其没有开垦荒地,却仍然在那里狩猎、采集,土地依然属于他们。东海岸中部的情况要简单些,英王和总督承认并允许移民购买印第安人土地。土地买卖在宾夕法尼亚和马里兰非常猖獗,当地总督完全控制土地买卖。若有人违反买卖法则,必受重罚。不过,土地所有权最终由英王批复。为了限制土地买卖,王室故意放缓批文速度。1653年7月,殖民当局宣布,凡购买的土地必须经立法机构承认,方为合法。此令旨在限制移民购买土地,缓解与印第安人的矛盾。但由于南方地广人稀,法令难以落实[3](P79-81)。
进入殖民时代以后,北美印第安人仍然在维持自己的农作方式,不愿意放弃传统的农耕文化,有些部落还吸收了旧大陆农业的因素。不可避免的是,欧洲移民必然带来新的耕作文明,他们必将冲击、吸纳,甚至破坏北美原始农业,这便是哥伦布大交换、新旧大陆农业交流带来的影响之一。即便如此,我们也不能忽略印第安人对北美农业乃至世界农业发展所做的贡献,其智慧、勤劳、勇敢及坚持值得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