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园社区冲突缓解机制研究
——基于“民胞物与”理论
2021-07-06田治国潘晴
田治国,潘晴
1872年,美国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国家公园——黄石公园,此后,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股国家公园的保护热潮。1948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IUCN)首次提出“国家公园”概念。IUCN指出,国家公园作为生态系统意义上的大型自然区域或近自然区域,在对环境和物种进行保护的同时,是兼容文化精神、科学、教育、游客休憩和体验等多方面功能的区域[1]。
近年来,我国日渐意识到国家公园建设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但从整体看,我国囿于固有的自然资源保护模式,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国家地质公园等多种类型并存而权属不同,因此,在国家公园建设中遇到各种矛盾,问题层出不穷且相当复杂[2],其中,社区冲突问题尤为突出[3]。正因如此,中国的国家公园体系至今尚未完全建立。宋代张载提出的“民胞物与”思想的内涵为:民为同胞、物为同类,爱人和一切物类。这与国家公园的构建思想有一定的契合性,为我们处理目前的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将“民胞物与”伦理思想应用到解决中国国家公园的社区冲突中来,将为该领域的研究提供一个崭新的研究视角。
一、国家公园社区冲突
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首次提出“社区”这一概念,其含义为“有共同地域基础、共同利益和归属感的社会群体”(1)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曾在《共同体与社会》一书中将共同体(社区)描述为通过血缘、邻里和朋友关系建立起来的人群组合,其基础是“本质意志”。“本质意志”表现为意向、习惯、回忆,它与生命历程密不可分,体现为一种有机整合。参见斐迪南·滕尼斯著、张巍卓译:《共同体与社会》,商务印书馆,2019年。,即以群体为基本单位,群体内部的人相互依靠、相互需要,并从中获得自己生存发展必需的物质、精神、文化等需要的一种生活方式[4];在本文中指国家公园内部原有的土著居民,以及在一定范围内长期生活的拥有共同文化价值体系、责任行为、生活模式的社区居民。社区冲突作为一种长期矛盾,贯穿于国家公园规划、建立乃至后期管理的全过程,各国国家公园出现的社区冲突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见表1)。
表1 国内外国家公园社区冲突问题一览表
(一)边界划定
自国家公园规划的第一步开始,社区冲突的首要问题就是边界划定。国家公园作为一种大尺度的生态保护系统,在划定边界时,为了兼顾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这两点保护要求,会以此作为参考,划定一个相对整体的区域。但随着人类几千年的劳动开发等活动的不断推进,自然环境与人类生计所需土地形成一种紧密联系的状态,这种划分方式导致的结果是:周边居民的生计活动无法开展,社区居民的生存压力骤增。
美国的大提顿国家公园,各方利益冲突、国家对兜底性解决税收补偿问题的无力,造成扩大边界的问题一直僵持不下;波兰的比亚沃维耶扎国家公园则因为边界划定过小,影响了整个国家公园的生态系统完整性;肯尼亚的马赛马拉国家公园,政府实行禁猎令影响到原住居民的生存,最终反致偷猎现象更加严重。构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是国家公园建设和边界划分的根本原则和出发点,但由定界导致的居民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改变,损害了社区居民的根本利益[5],打乱其生活节奏,甚至使其生活无法维系。扩大边界,强行改变社区居民土地性质与其生活方式、对其生存生活产生威胁的行为,既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原旨相背离,也是导致社区冲突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周围社区居民补偿
在共同文化和价值观的基础上,以周边社区居民的远近距离为标准,国家公园社区居民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处于境内的原住居民,一类是处于境外的社区居民。
两类居民都以公园资源为生,拥有共同的文化和生活模式。但在补偿机制方面,二者待遇大不相同。位于云南的普达措国家公园是中国的第一个试点国家公园,虽然相关部门将周边村民小组分成3类进行有序补偿,但实际情况是:居民对补偿协议知之甚少,协议未完全兑现;社区生态补偿资金完全来自公园的旅游收入,外部依赖性过强[6];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受限……以上种种情况最终导致了居民的不满[7]。西双版纳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也因经济收入问题对国家公园的生态产生了负面影响。类似的情况也在乌干达的埃尔贡、马来西亚的大汉山、贝宁的彭贾里等国家公园出现。国家公园土地权属处置中出现的“以租代征”、不合法征用等一系列问题造成居民站到了政府的对立面,导致对抗行为。这种社区参与缺失的状况导致了居民对生态保护的不作为,甚至发展为恶意报复等极端行为。
(三)原住居民问题
不同于周边社区居民,原住居民是对国家公园原有土地资源依赖度相当高的一类人[8],也是掌握了国家公园范围内真正文化价值的一类人,他们往往是其中的灵魂所在。
就原住居民问题,主要有两种解决方式:自愿移民和生态移民。我国的三江源国家公园,以迁出为主要解决方式,政府对迁出居民给予相应的物质补偿。这种方式看似兼顾了生态保护和居民生活维持,但在实施后也出现了诸多问题,如迁出区环境生态退化、原住居民迁出后生活困难、当地文化遭遇断代等[9-10]。这对原住居民生活造成冲击的同时[11],也让国家公园内的环境遭到“无为”的破坏——原住居民迁出导致放牧等活动的“暂停”,原本和谐的生态圈无法在短时间内保持自我稳定。这种缓解方式造成搬离的原住居民的生活方式被完全改变、文化传承遭到破坏、文化价值认知被扭曲;而未搬离的原住居民的生活被打扰、习惯的生活方式被迫暴露在公众眼前、生态保护责任意识淡薄。
二、“民胞物与”生态伦理思想
宋代理学家张载在“万物一体”“天人合一”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思想,这被后世学者概括为“民胞物与”[12-13]。“民胞物与”思想在很大程度上与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下观”的最高理想——“天下大同”不谋而合[14],含有丰富的生态伦理意蕴,与国家公园生态层面的主张有许多契合之处。这种思想不仅对解决当代复杂的国际社会情况有所助益,对于解决中国国家公园社区冲突问题,也颇具指导意义。
张载的“民胞物与”思想主要围绕天人关系、人物关系、人世关系三个方面来展开,而这三个方面同样也是我们研究国家公园社区冲突问题时的主要切入点。
(一)同源性
在天人关系方面,“乾称父,坤称母”,张载以“乾坤”代指天地,即整个自然界。天地是父母,所有人都是兄弟,世间万物都是同伴,包括人在内的宇宙万物,都是因“气”化而有生,禀同“气”而成“性”。“气”是核心,是同源,构成了人、万物、天地的存在方式[12]。“乾坤”本意为天地自然,而在张载的思想中,“乾坤”增添了“造化”作为补充。“造化”是动词,在张载的思想中,天地由静态代指的名词,转变成一个具有动作意义的物体,也就是将天地从二维视角置入三维视角来看待。“乾坤”也从一个描述天地自然的名词转变成天地万物实现生态循环的动词。人与万物同源,处在“乾坤”之中,又推动着“乾坤”发展向前。
同源性意在抛弃以往形而上学的孤立、静止、片面地看待天地的观点,采用辩证法的联系、发展、全面的眼光审视整个生态循环系统,将国家公园与国家疆域甚至与世界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抛弃将国家公园与其周围的环境、居民、生态相剥离的观点。
(二)责任性
在人物关系方面,“为天地立心”,但天地是无“心”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天地是公平而自然的。从自然的角度来说,世间万物是平等的[15]。张载的“为天地立心”,这里立的“心”并不是真正的天地之“心”,而是人之“心”,即张载在《正蒙·大心篇》所提出的“大其心,则能体天下之物”。“大其心”,即以天地为本,力求与天地相似之心,也就是人的宽容、包容之心,这要求人能模仿天地的态度来处世。人是世间万物中少有的能主动思考且能通过自己的活动达成环境改造目的的灵长类生物。人与世间万物共生共存,具有主观能动性,具有能思考、能体察天地万物的能力,人在接受天地恩泽、万物给予的同时,也应具有道德责任感,具有安危与共、荣损相依的责任感,这种责任在法律上的体现是权利与义务,在道德上则表现为给予与回馈。
(三)平等性
在人世关系方面,人与人之间自当关怀友爱,而人与万物之间的关系也当如此,要关爱他人,也要关爱万物。万物平等,要将万物都当作自己的同族。在人与人的相处方面,和谐社会的要求之一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和谐从平等而来,这种平等不仅是行为平等,更是一种观念平等。“民胞”给予我们的答案是将所有人都当成自己的同胞兄弟,像关爱自己一样去关爱别人,最大程度上发挥同理心的效能。而在人与物的关系方面,则表现为生态关系上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追求绿色可持续发展。“物与”要求我们抛弃以往的“人类中心论”,避免与自然为敌的思想和状态,与万物为友,顺应自然的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环境,实现生态的可持续发展。与人、与物的平等,是“民胞物与”生态伦理思想中关于生态伦理实践问题的方法阐述,这种思想不仅是“为往圣继绝学”地继承孟子的“尽心”,更是以“天人合一”为生态伦理的最高价值追求[16-17]。
三、“民胞物与”思想缓解社区冲突的实践构想
对于国家公园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以及可能出现的种种社区冲突问题,已有专家学者从相关制度的设立、规章的完善、补偿机制的现状及漏洞等方面撰文进行了分析,并对国家、地方、专项事务等多个层面的政策进行了研究[18]。
社区居民与政府存在矛盾的同时,居民内部也存在一定的矛盾与不足,如社区凝聚力缺失、文化价值观丢失、城市化与城市建设扩张带来的利益至上发展观等。一方面,居民内部存在矛盾;另一方面,居民内部也在求变,以期努力维持、保护国家公园的文化生态体系。但因居民力量的分散、内部核心不明确、居民自身经济状况难以维持生存等原因,导致这种求变举步维艰。对于这种情况,不能以一种“慈孤弱”的俯视眼光看待,不能一味要求政府的努力,而是要设身处地,转换角度缓解、融通其中的社区冲突问题。中国人对本国文化具有高度认同感,因此,以“民胞物与”这一传统生态伦理思想介入其中并探索实践路径,是基于现实情况平衡各方利益的方法之一,其基本构思如图1所示。
图1 “民胞物与”思想缓解社区冲突问题机制的构思
(一)居民文化价值体系重构
国家公园范围内的原住居民、周边社区居民、游客三个不同群体对地方的情感依托、文化价值认知、责任行为表现三方面各有不同。其中,游客对于地方文化背景知识的了解会促成地方性知识需求体系在其思想中的建构,游客拥有的地方性知识需求对环境责任行为产生直接影响的同时,通过地方依恋产生间接影响[19]。与之不同的是,由于受到代际相传的地方知识体系与信仰等根植较深的文化体系的影响,原住居民会自然而然地做出环境责任行为[20],在对当地环境的保护上,原住居民是知识体系最广泛、实践行为最深刻、自然相处最和谐的群体。而当代的人员流出、家族散居,进一步导致了居民文化价值体系的破碎和散落。因此,重构居民文化价值体系十分必要。
1.生态保护优先,突出地方文化特点
生态恢复具有长期性和不确定性,少数生态资源的退化具有不可逆性。因此,首先,要把保护生态置于第一位。国家公园不仅承担着资源保护的重要责任,更发挥着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固碳释氧、永续发展的重要生态服务功能。我们要秉承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对国家公园内各种资源进行清查摸底工作,进行科学监测,对生态系统、自然景观、文化遗迹等进行多方面全方位的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生态完好性,促进整体生态可持续发展;应对国家公园内退化的生态系统进行封闭管理,以自然为主、人工为辅的手段完成修复行为;应恢复整个国家公园的生态秩序,从而进入自然的生态演替,进入人与自然的良性生态循环之中。
其次,要发挥地方特色,突出地方文化特点,形成各有特色的国家公园生态景观。如三江源国家公园以藏地文化为中心,滇金丝猴国家公园以滇金丝猴生态文化为中心等[21]。国家公园分布在不同的地域,具有不同的地域文化特色和文化保护重点。因此,应强化地域特征,强调文化特色,加强人性化特点,避免国家公园陷入千篇一律、千人一面的景观建设之中。
2.地域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
我国先后制定《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和《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除不损害生态系统的原住民生活生产设施改造和自然观光、科研、教育、旅游外,禁止其他开发建设活动。”[22]毫无疑问的是,在自然环境、人文传承方面,原住居民是国家公园的一部分,而原住居民主动意识到自身创造并诠释文化的价值更是其中关键的一点[23]。
保护与传承民族文化的具体路径主要有三:第一,满足居民基本经济生活的需要,保障居民的基本利益,满足居民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基础设施保障需求。在居民补偿的基础上,要以政策为其经济生活的持续发展托底,为村寨内的个体自营户、流动性摊贩的售卖活动提供方便。
第二,利用文化意识明确并放大居民心中已经存在的通用文化感知,这也是“民胞物与”生态伦理思想能够践行的必要思想基础。在传统宗族意识几乎消失的情况下,可利用当地居民之间的血缘关系、地缘关系来构建社区团体的基本框架;可以从具体小团体的组建开始,以共同认知为基础、共同目标为核心、共同利益为导向,形成社区范围内的信任和合作网络,并根据地方特点和国家公园管理需要来制定团体规则。
第三,将生态伦理教育与科学技术教育有机结合。长久以来,在新时代和新政策下,社区居民对国家公园内资源的利用常常会显示出一种笨拙而不协调的状态。若要促进园内资源利用方式的开发,包括对新型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对旧资源的新开发与新应用,都需要外界的帮助和居民的自我成长。生态伦理教育需要不断发展、不断创新、不断焕活的教育理论和教育方式,通过加强文化感知与居民日常生活生产劳动的结合,在对居民进行课堂式生态伦理教育的同时,更需要通过居民的具体活动践行生态伦理教育成果。
3.社区自治文化重建
社区自治文化的重建往往表现为秩序重建,社区组织的真正形成才是文化以秩序作为外在表现的开始。可以利用乡贤、村委组织、村民中的调解组织等促成社区组织的凝聚[24]。社区自治文化重建应以规则为尺,丈量社区、丈量居民。规则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资源利用范围和地域范围内的市场供应规则,二是国家公园内的管理监督制度。要以新资源始用、旧资源新用的发展方式,在坚持“天人合一”自然观的基础上,形成新的自然资源管理经验,找到可持续生计,从而有效应对新的机遇与挑战。
文化传承既需要后代留存本土文化,又需要不间断的代际传递。原住居民、社区居民的主动作为是国家公园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有效路径。只有发挥原住居民和周边社区居民主动继承、传承的积极性,实行政策兜底,才是“民胞物与”伦理思想文化功能的最佳实践方式。
(二)政策鼓励支撑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颁布的《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第六部分第十七条指出:要建立社区共管机制,周边社区居民作为社区的一部分理应参与国家公园的管理[25]。对于社区问题的处理,我国以人民民主为本,将居民参与划入国家公园的管理范围内,加强居民与国家公园的联系,形成公众参与的大氛围。在国家公园的规划管理上,中国将摒弃人类中心主义的旧思维,将当地生态文化视作一个整体。事实上,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人,对待世间万物,都应秉承着一种“民胞物与”的自我责任感和自我意识[26]。国家公园内社区居民承担的生态责任,一部分是居民的固有责任,另一部分则是为整个社会承担的替代责任。关于替代责任的国家补偿等问题,已有相关研究。同时,我国相关部门也在不断完善其政策和措施。至于居民自身的生态责任,则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1.确定资源边界,激发活力
对居民使用资源的范围作出边界规范,这是保证市场活力的基础。首先是明确准入及行商规范。通过具体的行文政策,明确进入国家公园居民身份准许的具体要求和进入国家公园及其周边进行商业活动的限制规范,以便居民对照实施。其次是相关部门要做好对国家公园人口流动的控制,从而保证人数在国家公园生态健康可承载的范围内。相关部门在对市场实行宏观调控的同时,保证市场健康、供需平衡、焕发活力。国家公园范围内的工作职位,优先考虑社区居民。最后是相关部门应对国家公园内的各项资源情况了解透彻,建立实时监测机制,掌握国家公园内各项资源的动态变化,在发生突发情况时能采用科学策略灵活应对。
2.建立监管机制,形成合力
文化体系需要政策的引导和制度的约束以促成其具体责任保护行为的展开。当前我国欠发达地区人口流出情况严重,尤其在国家公园多位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情况下,更应形成一定范围内的监管机制。一方面,要在大方向上实行引导和管控,规定相关管理政策,使政策深入人心;另一方面,要以公平的态度对国家公园内的违规行为进行惩处,帮助居民形成自理机制,使社区逐步在国家公园建设后期形成自我管理系统。
3.实现多方帮扶,凝聚动力
首先,要不断深化推进既有的扫盲政策,以期保证国家公园及周边范围内无文盲,从而更好地推动后续政策的实施。其次,要在扫盲的基础上,加大文化宣传和文化传授力度,尤其要注意普及新型资源利用知识。在邀请相关专家制定开发政策的同时,要保障居民学习相关科学文化知识的现实环境,使居民对新生活具备更好的适应力,促成新文化知识在居民脑海中的形成。最后,要为居民提供发展的平台和途径。国家公园的发展维护,离不开居民的自我更新,为居民的求知、行商、钻研等需求,提供多元化的学习平台,以便居民完成自我成长。
(三)多方联动协同机制
以相对孤立的视角,将社区居民与国家公园外的社会群体当成两个对立面来看待的态度,违背了和谐统一的基本观点,同时也将社会群体与国家公园居民置于相互博弈的对立面[27]。在国家公园的建设和维护上,一方面,要求社区居民主动参与生态维护,保护生态系统的自然演替[28-29];另一方面,社会成员也要集合力量,发挥各自的功能。
1.具有传统文化共同认知的社会成员
不管是明确文化价值,还是履行生态责任,最终的目标都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可持续发展。“大其心以体天下之物”,所要求的是生命、精神、灵魂的平等。要达到这种平等,不仅需要社区居民的努力,更需要全社会的努力。这种多元力量的联动协同机制需要各级政府和社区的共同努力方可促成。笔者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推进展开:第一,组织召开国家公园主题学术研讨会,提升国家公园的社会关注度,关注国家公园相关制度、建设、发展等议题,给予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宏观指导;第二,利用科技模拟新资源的使用方式,模拟天气等影响因素下国家公园的发展轨迹,模拟旧资源的新使用方式和新保护手段;第三,鼓励国家公园周边社区与其他社区增加交往,交流经验,共同发展。
2.具有地方文化共同认知的本地区在外人员
国家公园内资源有限、岗位有限、发展有限,常常出现人员流出情况。要注意利用流出人员与固定常住人员合力,形成大范围内的隐形经济圈,突破地域限制,使国家公园获得更好的发展和保障。一方面,流出人员可积极宣传国家公园旅游项目,推动国家公园旅游事业的发展,拉动当地旅游就业[30];另一方面,国家公园的旅游商品要形成自己的特色,做成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这样,商品受众将不再局限于游客,购买市场将进一步扩大,从而有效提升居民生活的抗风险能力,排除旅游淡季带来的经济干扰。
四、展望
从各国国家公园的发展情况来看,社区冲突不可避免,这种冲突的源头也呈现出一种多方位、多主体、多元化的态势。但从长期来看,居民群体是相对稳定而少变的,居民的意愿与诉求,渴变与求变是相当值得关注的[31]。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胞物与”思想引入国家公园社区冲突缓解议题,能从观念、模式、方法等方面,有效促进居民文化自信觉醒,促成居民的生态责任行为,实现社区居民的文化传承保护。而社区居民文化观念的觉醒、生态责任行为的增强,为推动国家公园的建设和保护,实现生态和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