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租赁住房需要解决的问题
2021-06-30
为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各地都在加紧实施建设租赁住房。特别是被列入试点城市的地区更是在紧锣密鼓地推进。截至2020年底,全国已有3800多万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累计2200多万困难群众领取了租赁补贴,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有效改善。大力发展租赁住房,是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根本保证。
目前,政策性租赁住房已经在13个城市开展试点一年多,初步探索出政府给政策、银行给低利率长期信贷资金支持、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的政策性租赁住房可持续运作模式。但试点过程中,用地、规划、审批、项目盈利能力等方面还存在困难。因此,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解决一系列问题。
去年年底的中央經济工作会议再次重申,发展租赁住房是“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的重要内容,明确”要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等措施,必将进一步促进政策性租赁住房发展。未来,将在土地、金融、财税、审批等方面细化政策,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快推动政策落地。
从供给端的角度来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土地供应要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等都属于能够有效扩大租赁住房供给的政策。而且,从实践来看,一些政策比如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已经在试点中也取得了一定成效,需要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要使租赁住房供给政策落地,还需要在多领域协同发力,从住房发展规划、土地供应、规划建设、金融财税、城市安全等维度提供系统解决方案。
从需求端的角度来看,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是促进租赁住房消费的有力政策。推动租赁住房的消费需要各部门联动,需要落实完善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政策、住房租金支出税前抵扣政策等。
长期来看,大力发展租赁住房,需要法律制度的保障、提高政府监管能力,加快搭建信息服务监管平台。对租金水平进行合理调控是规范市场行为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政府监管能力的重要体现。此外,要建设一个基于数字化技术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将合同备案、信息服务、交易流程指引与合同示范、租赁信用等信息和数据纳入平台,实现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科学监测,形成政策效果评价和政策力度动态调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