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动物防疫法的两个规定
2021-06-29
家禽科学 2021年4期
禁止生产经营的动物和动物产品
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
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
疫区内易感染的;
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
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
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
其他不符合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
明确生产经营主体和运输主体的责任,并设定了禁止性条款。
明确无害化处理管理部门及其职责分工。
明确县乡两级政府对不同区域发现病死畜禽收集、处理和溯源职责,以及野外环境发现的死亡野生动物的收集、处理规定。
明确无害化处理场所规划的制定主体和无害化处理的运行机制。
明确各级财政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提供補助,以及补助标准、办法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