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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综合到分析”相关概念辨正
——以《左传》《战国策》“派遣”义“使”的用法差异为例

2021-06-29史文磊

关键词:战国策左传用法

史文磊

(浙江大学 汉语史研究中心,浙江 杭州310058)

一、引 言

从综合到分析是汉语词汇语法史上的大事件。在汉语学界,胡以鲁[1]69-73、张世禄[2]141-142等很早就采用“综合”与“分析”来解释汉语词汇语法现象。王力则较早从汉语史的角度指出:“古语的死亡,大约有四种原因……第四是由综合变为分析,即由一个字变为几个字,例如由‘渔’变为‘打鱼’,由‘汲’变为‘打水’,由‘驹’变为‘小马’,由‘犊’变为‘小牛’。”[3]391蒋绍愚也指出:“所谓从‘综合’到‘分析’,指的是同一语义,在上古汉语中是用一个词来表达的,后来变成或是用两个词构成词组,或是分成两个词来表达。”[4]229

蒋绍愚进一步解释道,同样的语义,古代汉语是把动作和事物、事物和性状这两者综合在一起,用一个词表达;现代汉语是把这两者分开,各自独立成词,并用它们组成词组来表达。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的这种差异,就是通常所说的“从综合到分析”[5]138。

近年来,汉语从综合到分析的演变广受关注[5-18]。这些研究切入视角和理论框架不尽相同,所得观点也互有出入,但大多都从不同方面揭示出了汉语词汇语法系统演变的若干重要现象。本文拟在王力[3]、蒋绍愚[4]等研究的基础上辨析词汇型综合和语用型综合、区别性语义和范畴性语义这两对概念,并通过考察《左传》《战国策》中“派遣”义“使”的用法变化,对此进一步论证。词汇型综合和语用型综合关注的是被综合的语义成分原先综合在哪里,区别性语义和范畴性语义关注的是后来改用分析性手段表达的语义成分有几种类型。

二、与“从综合到分析”相关的两对概念

(一)词汇型综合与语用型综合

根据上引界定,从综合到分析可做如下转述:

综合性阶段(T1) 分析性阶段(T2)

[F1]↔[M1+M2]→[[F2]↔[M1]+[F3]↔[M2]]

M1和M2这两个语义构成要素①蒋绍愚在辨析“概念化”和“词化”时,有意区分了“认知因素”和“语义要素”。在概念化或概念形成的过程中,那些“存在于客观世界的一般人都清楚认识的事物、动作和形状(如‘马’、‘山’和‘白色’、‘多草木’等等)”可以称为“认知因素”。参见蒋绍愚《汉语历史词汇学概要》,(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133页。蒋绍愚将这种“认知因素”称作“语义构成要素”。参见蒋绍愚《再谈“从综合到分析”(提要)》,“汉语历史词汇语法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会议论文,2019年,第1页。而Talmy“词化模式”中的构成成分是“语义要素”(如位移、路径、方式、动因等),“语义要素不是一般人凭感觉、直觉所能认识的,而是只有经过深入分析才能得出的”。参见Talmy L.,Toward a Cognitive Semantics,vol.Ⅱ.,Cambridge,MA:MIT Press,2000。毫无疑问,蒋先生的这个区分是具有重要价值的,本文大体遵循这一理念。不过从语义(而非概念)表达的立场来看,这两种情况有时不大好区分。在区分的必要性不大时,本文或有混用。,在早期的综合性阶段(T1)是融合在一个词项F1里表达的;而在后来的分析性阶段(T2),M1和M2各自采用独立的形式F2和F3表达。

综合性阶段有个必要条件,即M1和M2都是F1的词义构成部分,否则我们就很难说M1和M2这两个要素融合在同一个形式之内。如果一个语义成分M是某词F的词义的一部分,那么M的存在应该具备规定性和类推性,即F在所有的语境和语例中都具备M义,不能是语用层面的临时义或隐含义。但是,我们发现有的例证需要重新审视。例如,蒋绍愚所说的形容词的使动用法:

从表面上看,形容词的使动用法只表达了动作产生的结果(状态),而没有表达动作本身。但是,在古人的思想中,是比较清楚地觉得它也包含了动作本身。请看下面的例子:《仪礼·既夕礼》:“马不齐髦。”郑注:“齐,翦也。”《尔雅·释言》:“剂、翦,齐也。”……“马不齐髦”中的“齐”是形容词的使动,从字面上看,它只是表达了“使马毛齐”,而没有说出具体的动作。但郑注却用一个动词“翦”来解释它,也就是说,在他看来,“齐”不但表达了动作的结果(齐),而且表达了动作本身(翦)。[4]233

蒋先生说的“动作”应该是指在样态或方式上具有区别意义的动作。但使动用法的“齐”②关于“齐”和“翦”的关系,学界有不同看法。《康熙字典》“齐”:“又《集韵》子浅切。音翦,同剪。《说文》:‘断也’。剪取其齐,故谓齐为剪。《仪礼·既夕》‘马不齐髦’。注:齐,剪也。”(上海书店1985年版,1710页)《汉语大词典》“齐”:“通‘剪’。修剪;截断。”例举《仪礼·既夕礼》:“马不齐髦。”郑玄注:“齐,翦也。”(第12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3年版,第1426页)马王堆汉墓帛书《战国纵横家书·苏秦谓齐王章(四)》:“三晋若不愿乎,王收秦而齐其后,三晋岂敢为王骄。”按,承胡波副教授检示,该“齐”字,《长沙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第四册(中华书局2014年版,226页)据裘锡圭先生的看法改作“挤”。据此,“齐”“翦”或是通用。换言之,写的是“齐”字,记的则是“翦”义。这样的话“齐”就不是典型的形容词的使动用法了。只是词化了动作的结果(齐整)和致使这两个语义要素,很难说某种具体的动作(翦)也是“齐”的词义的一部分。在特定场合下,可以换用其他“齐之”的具体动作。而换了不同的场合,整个动作的样态或方式就会随之变化。如《论语·为政》:“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里的“齐”,也是形容词的使动用法,但具体的动作就不再是“翦”了。

所以蒋先生接下来也说:“这种用作使动的形容词毕竟没有明确地把动作说出来。比如《左传·襄公三十一年》:‘高其闬闳。’《墨子·尚同中》:‘非高其爵,厚其禄,富贵佚而错之也。’《荀子·成相》:‘大其苑囿高其台。’在这些句子中,施加于对象而使之‘高’的动作显然是不一样的,但是这些动作在句中都没有表示出来。”[4]233

蒋先生在最新的讨论中重申这一看法,并进一步认为从“死(之)”(使动用法)到“杀死(他)”这样的变化不是从综合到分析①参见蒋绍愚《再谈“从综合到分析”(提要)》,“汉语历史词汇语法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会议论文,2019年,第9页。。

胡敕瑞论证指出,汉语词汇系统从上古到中古的发展有一条重要规则:从隐含到呈现[8]。胡先生解释道:“跨语言的研究表明不少语言存在一种普遍现象,那就是一些似乎应当分开来表达的概念成分往往可以融合(combine or conflate)在同一形式之中……这种‘融合’其实就是一种‘隐含’……汉语也有‘主体’隐含于‘动作’的例子,如‘崩’(《说文·山部》:‘崩,山坏也。’)就是主体‘山’与动作‘倒塌’融合在同一结构中,所以只要一提到‘崩’熟悉汉语的人马上就会想到其主体‘山’。在汉语的历时发展中,不少像‘山’这样的隐含概念最终从其融合形式(‘崩’)中分离出来而形成了新的结构(‘山崩’),这种从概念融合到概念分离是‘从隐含到呈现’的典型范例。”[8]1-2

蒋绍愚认为,“从综合到分析”和“从隐含到呈现”是从不同角度提出的,两者应当并存[5]142-146。不过,从上面的引述来看,“从隐含到呈现”的“隐含”与“从综合到分析”的“综合”起码有一点是相同的,即隐含或综合的概念要素应是同一个词的词义构成成分。然而,胡先生所举的例子中有几条也不太符合这个要求。例如,谓词性中心的修饰成分从隐含到呈现:白≥雪白;黄≥金黄;急≥火急[8]5-6。对象中的动作从隐含到呈现:华(花)≥发华/敷华/开花/作花;病≥被病/得病/遘病[8]10-11。我们很难说被隐含的“雪”“发”等概念要素是“白”“华”等词的词义构成成分,因为这些概念要素并未规定性地词化在词义之中②胡敕瑞先生在给笔者的电邮(2019年10月6日)中说,“白≥雪白;黄≥金黄;急≥火急”“华(花)≥发华/敷华/开花/作花;病≥被病/得病/遘病”等的确与其他类别存在不同,“但是这些词义是否完全由语用贡献,目前我还没有想清楚”。胡先生的这个意见非常重要。这些“呈现”出来的概念(如“雪”“发”)与原先的概念(如“白”“华”)在认知上是紧密关联的,之所以这些概念被选来用分析性形式表达,确实不只是语用的贡献,也与语言使用者的认知密切相关。这也是接下来需深入研究的方向。。

至此,我们不免会心生疑问,既然这些概念要素不在所论及的词的词义构成中,那它们在何处?从何而来?我们不妨换个思路处理这个问题。第一,综合性或分析性不限于词这个层次,而是体现在涵盖面更广的构式这个层次。从形式的大小来说,语素、词、熟语、部分填充格式(如倚变构式the Xer the Yer)、高度抽象格式(如双及物构式Subj V Obj1Obj2)等都是构式[19]5[20]11-13。沿着这样的思路,对于相同的意义M,综合性就是指用相对少的形式F表达M,分析性就是指用相对多的形式F表达M。第二,综合性或分析性是语言的词汇义和语用义交互作用的结果。注意,这里说的词汇义是指词化了的、用显性词形编码的意义。全由词汇义形成的综合性,可以称为词汇型综合;有的意义并未词化为词汇义,而是在语篇或语用层面实现的,由这样的意义形成的综合性,可以称为语用型综合。

蒋绍愚所举的从综合到分析的第一种情况是,古汉语中有一批单音动词把动作和动作施及的对象融合在一起表达[4]229。如以下诸例所示,上古汉语“洗”的动作和“洗”的对象(如“发”“面”“足”“手”)融合在一起,用单音动词“沐”“沬”“洗”“盥”表达,这是比较典型的词汇型综合。

a.古汉:沐,濯发也。 沬,洒面也。 洗,洒足也。 盥,澡手也。(《说文》释义)

b.现汉:沐→洗头 沬→洗脸 洗→洗脚 盥→洗手

到现代汉语中,同样的意思都得改用“洗头”“洗脸”“洗脚”“洗手”等分析性的动宾词组表达。动词表动作,宾语表对象。王宁在论证“义素析出”时也举了这一组例子[11]5-6。笔者认为这是比较典型的从词汇型综合到分析。

上引蒋先生所说的第二种情况,即将具体动作和动作的结果综合的情况,大部分属于语用型综合。例如,“高其闬闳”“高其爵”“高其台”等,我们无法从“高”的词义构成得知具体的动作是什么,但在具体的语境中可以推知。当然,这是就其区别性语义而言的,其范畴性语义“执行的行为”属于词汇型综合,详参下文。中古以降,各类具体的动作信息纷纷通过新兴动补结构中的方式或样态动词呈现出来。这是从语用型综合到分析。

“揖→作揖”[4]231这类例子中,动词“揖”综合了动词性的“揖”和名词性的范畴性语义“执行的行为”,是词汇型综合;“作揖”用“作”表达了范畴性语义。“雪→白雪”[8][11]这类例子中,“雪”不是典型的词汇型综合,因为“雪”不管是否与“白”搭配,其词义结构中都有白色这样的语义。

笔者曾区分过从隐含到呈现和从综合到分析[10][21]299-318。文中所说的从隐含到呈现大体对应这里说的从语用型综合到分析,如运动表达的演变过程中方式信息从隐含到呈现[10]283;前文所说的从综合到分析大体对应这里说的从词汇型综合到分析,如“奔”这个词的方式和路径①例如:“牛尾热,怒而奔燕军,燕军夜大惊。”(《史记·田单列传》)其中“奔”同时融合了方式(manner)“奔跑”和路径(path)“往至”。有关运动事件要素的解析,详参Talmy L.,Toward a Cognitive Semantics,vol.Ⅱ,Cambridge,MA:MIT Press,2000;史文磊《汉语运动事件词化类型的历时考察》,(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从综合到分析的历史演变[10]290。但之前并未详细交代这样区分的学术背景和基础,也没有对既有的研究进行详细讨论,所以笔者觉得有必要从学术史的角度对既有研究进行简要梳理并加以辨析。

(二)区别性语义与范畴性语义

蒋绍愚在分析了从综合到分析的第一种情况之后又指出,有时这种“动词→动+宾”的变化不能用从综合到分析来解释,并以“行→走路”等为例加以论证[4]231。

在现代汉语中,“走”有两个意思:a.行走;b.离开。当“走”单用时,往往表示“离开”,如:“你走不走?”“我走了。”这种“走”和《论语·微子》中“使子路反见之,至则行矣”的“行”相当。而《论语·雍也》中“行不由径”的“行”,在现代汉语中就要说成“走路”,以此与表示“离开”的“走”相区别。

蒋先生敏锐地发现,像“行→走路”“言→说话”这类例子,增添宾语“路”“话”在语义上并没有新的贡献②孟琮等将“走路”“说话”中的“路”“话”叫作同源宾语(a类)。作者指出,这类宾语在语义上不增加新意义,形式特点是:“唱歌→唱|走路→走|吹气→吹|跌跟头→跌”。参见孟琮等主编《动词用法词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7年版,第11页。[4]231,因为“走”的对象必然是“路”,它不像“洗头”“洗脸”“洗手”“洗脚”中的“头”“脸”“手”“脚”那样,有区别语义的作用。蒋先生认为,此类结构的使用是为了与原形式在功能上加以区别(走路vs.行;说话vs.言),但笔者觉得还有进一步讨论的余地。这类现象在汉语史上并非个别现象,例如,发≥头发;泪≥眼泪;叶≥树叶;雪≥白雪;海≥大海;汲≥汲水;拱≥拱手[8]。这些例子中,新添的形式其实也没有传递任何新的信息③汪维辉、胡波也提到,“‘目泪’并没有比‘泪’提供更多的信息”。参见汪维辉、胡波《汉语史研究中的语料使用问题——兼论系词“是”发展成熟的时代》,载《中国语文》2013年第4期,第363页。,“发”必然是“头的发”,“泪”必然是“眼的泪”,等等。即便是蒋先生所举的典型的从综合到分析的例子,换个角度看,结果可能也会不同。例如,“沐→洗头”“盥→洗手”,添上宾语是有新的语义贡献的,因为单说“洗”并不知道“洗”的对象是什么。但这是就古今汉语的对比而言的,而中古汉语先出现的是“沐→沐头”“盥→盥手”这样的变化[8]5。站在中古时期看,结果可能就不同了。因为在这个阶段,“沐”的对象必然是“头”,“盥”的对象必然是“手”,溢出来的宾语并无语义上的区别功能。王宁也曾列举了一批这样的双音词,如“亮光、幼童;飞鸟、游鱼;马驹、牛犊”[11]4。王先生说:“这类构词,已经构成的双音词与原有的单音词之间,没有发生任何外延上的变化:亮光=光(无有不亮的光)……飞鸟=鸟(能飞才是鸟)……马驹=驹(驹只能用来称马)……也就是说,被离析出来的表示名词的必然特征属性的义素,实际上就在名词的语义结构中存在,而且是作为这个名词必然的、标志性的、不可分离的属性,它们就是这些名词底层的义素。”[11]4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引用的这些例子不是典型的从综合到分析。典型的从综合到分析是原先用一个词表达的语义,后来用各有分工的两个词表达,如本文开头所引王力先生举的例子:“渔”变为“打鱼”,“犊”变为“小牛”。蒋先生举的“行→走路”“揖→作揖”等例也是各有分工的。但我们这里引用的例子不是。“雪”有“白”无“白”都是白的,“光”有“亮”无“亮”都是亮的。用的是相对分析性的形式,但分析出的形式在功能上显得冗余。然而,这些例子和蒋先生举的例子有一点是相同的,即添加的成分在语义上没有新的贡献。正是这种现象促使我们做进一步的思考。笔者认为,分析(或呈现)出来的语义有必要再次分类。至少可以先分出范畴性语义和区别性语义。举例来说,“沐头”之“头”具有范畴性语义,可做如下分析:“沐”(C1)的语义[清洗头发](M1)搭配或允准一个语义[头发](Mx);[头发]所具有的限定性义素①《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头发”释义:“人的前额以上、两耳以上和后颈部以上生长的毛。”能将其他不可与“沐”的语义匹配的概念(如[衣物]、[手]、[足])排除,[头发]的下位概念(如[黑发]、[白发]、[长发]、[短发])至少具有某一限定性义素能够将该下位概念和[头发]区别开;“头(C2)的语义”(头发)(M2)等于[头发](Mx),是范畴性语义。据此而论,“作揖”之“作”具有范畴性语义,从动词“揖”到“作揖”是范畴性语义从词汇型综合到分析的转变。而“洗头”之“头”具有区别性语义,可分析为:“洗”的语义[清洗脏物]搭配或允准一个语义[脏物](Mx),“头”的语义[头发]是[脏物]的下位概念(一般都是头发脏了才洗),这就是区别性语义。以此类推,“黑马”之“黑”是区别性语义,因为“马”的语义搭配或允准各种颜色,而“黑”是颜色的下位概念。“骊”变为“黑马”是区别性语义分析或呈现出来。

这两类语义可做进一步概括:构式C1的语义M1允准一个可与之匹配的、在语义场中限定性义素最少的语义Mx。这里的“可与之匹配”是指,Mx所具有的限定性义素能将其他不可与M1匹配使用的概念排除。“限定性义素最少”是指,Mx的下位概念至少具有某一限定性义素能够将该下位概念和Mx区别开。如果构式C2与C1搭配使用且C2的语义M2等于Mx或是Mx的上位概念,那么,M2就是范畴性语义②单就动词论元而言,范畴性语义与Pustejovsky所说的影子论元(shadow argument)相似。参见Pustejovsky J.,The Generative Lexicon,Cambridge,MA:The MIT Press,1995,p.63。。如果M2是Mx的下位概念,那么,M2就是区别性语义。注意,这两类语义都是就两个搭配的形式相对而言的。

区分出区别性语义和范畴性语义,对综合与分析的深入研究十分重要。举例来说,上古汉语里有“食”“耕”“鼓”“驾”“发”“衣”“织”等一批及物动词,它们的宾语有时出现,有时不出现。宋亚云对此做了详细分析并指出:“有的动词在上古汉语时期词义具有综合性……当这些动词不带宾语时,其词义结构中本身已包含其动作涉及的对象。在当时的认知背景下,即使这个宾语不说出来,当时的人一般也知道它是什么。”[22]53蒋绍愚在分析“食”“衣”“耕”“织”等动词时也表达了相似的意思:“这些动词动作的对象已经包含在动词本身的语义构成之中,正因为如此,所以在句法组合中,其对象通常不作为宾语出现。”“‘食’的情况是:说吃普通饭食的时候,‘饭食’包含在动词‘食’的语义构成中,所以‘食’不带宾语;说吃饭食以外食物的时候,要用宾语表示饭食以外的食物。”③蒋绍愚和宋亚云的文献信息是宋亚云先生为笔者提供的。参见蒋绍愚《先秦汉语的动宾关系和及物性》,载《中国语言学集刊》2013年第2期,第78页;宋亚云《汉语作格动词的历史演变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第53页。

对此,蒋绍愚进一步分析说:

在《左传》中还有一类动词,不完全是综合性动词,但经常表现出综合性的特点。最常见的有如下几个:“衣(穿衣)”“食(吃饭)”“启(开门)”“闭(闭门)”“娶/取(取妻)”“及(及祸)”“免(免祸)”。这些动词,动作对象经常是不出现的,而是作为语义构成要素包含在动词之中。但在某些场合,这些动词的动作对象是可以出现的。如果“衣”的对象不是“衣”,而是“帛、素”等;“食”的对象不是“食”,而是“肉、粟”等,其对象是必须出现的。①参见蒋绍愚《再谈“从综合到分析”(提要)》,“汉语历史词汇语法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会议论文,2019年,第2页。

这里讨论两点。第一,这些动词的动作对象不出现时,是不是作为语义构成要素包含或综合在动词之中?笔者认为不是。例如“食”,有时带对象宾语,有时不带,其词义结构应是相同的;否则就是具有不同的词义,这样处理不够经济。那么,不带宾语时,其对象的语义在哪里呢?笔者认为这是一种语用型的综合,是在语境中实现的。这与下文考察的从“使Ø无索引词VP”到“使NP泛名VP”的变化相似。第二,蒋、宋两位先生的发现意义重大。这告诉我们,上古汉语的动词在综合与分析的区分上,并不总是非此即彼、判然有别的,有的动词表现出时而综合时而分析的特点。而进一步分析发现,上引这些动词什么时候选择综合、什么时候选择分析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正是范畴性语义和区别性语义。如果动作对象是范畴性语义,一般不出现,如“衣”的对象“衣”,“食”的对象“食”,“耕”的对象“田/地”;而如果动作对象是区别性语义,那就得出现,如“衣”的对象“帛、素”,“食”的对象“肉、粟”,“耕”的对象“籍田”(如《吕氏春秋·孟春纪》“是故天子亲率诸侯耕帝籍田”)。

再如,“军”“城”“臣”“刃”这类词,原先是名词,在一定的句法条件下用作动词,表示动作,但用作什么动词、表示什么动作,有时是可以变的。如[军V]可以表示“驻扎”“包围”“进攻”,[门V]可以表示“攻”“守”“入”。蒋先生指出:“尽管有这些区别,名词动用和综合性动词还是有一个共同点:在一个词的语义成分中包含了两个语义构成要素。从这点来看,名词动用也是综合性的。”②同上,2019年,第4页。

前面说名词动用表示什么动作不确定,后面又说名词动用也是综合性的,如何解释?如果确是综合性的,被综合的语义成分是什么,在哪里?笔者认为,把动词表达的语义分为范畴性和区别性两类,就能得到一个较为满意的答案。如名词动用的“军”,其范畴性语义是“执行的行为”③这里说的名词动用所具有的范畴性语义,类似于泛义动词或形式句法里的轻动词do。参见冯胜利《汉语历时句法学论稿》,(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冯胜利、刘丽媛《汉语“分析⇌综合”双向演变的韵律机制》,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编《历史语言学研究》第13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9年版,第243-268页。但由于本文采用词汇功能主义而非句法主义的思路,所以没有采用轻动词理论进行分析。当然,这两种思路的关系值得深入思考。,区别性语义是“驻扎”“包围”“进攻”等表达具体样态或方式的行为。区分之后就可以说,动词“军”的范畴性语义是词汇型综合,在词义结构中;而区别性语义是语用型综合,不在词义结构中,它们是通过语境实现的。再如动词“门”,范畴性语义“执行的行为”包含在词义结构中,而区别性语义“攻”“守”“入”则在具体语境中实现。后来用分析性策略表达时,由于没有一个适当的泛义动词或轻动词专门表达“执行的行为”,所以该范畴性语义与区别性语义合并,实现为具体的“驻扎”(军)、“攻”(门)等动词。

区分出区别性语义和范畴性语义,对从综合到分析演变的研究也不无裨益。蒋先生说(见上文引述),“走路”的“路”,“说话”的“话”,加上这样的宾语似乎是无意义的,是不传递什么新信息的;它不像“洗头”“洗脸”“洗手”“洗脚”中的“头”“脸”“手”“脚”那样,有区别语义的作用。如果区分了区别性语义和范畴性语义,我们就可以说,汉语史上的从综合到分析有两类:一类是区别性语义的分析,一类是范畴性语义的分析。“沐→洗头”“沬→洗脸”中“头”“脸”等的分析性表达是区别性语义的分析,而“走路”“说话”(上古汉语分别对应“行”“言”)中“路”“话”的分析性表达是范畴性语义的分析。汉语史上还有不少范畴性语义从综合到分析的演变,例如“忿≥怀忿”“怒≥发怒”“誓≥发誓”“问≥发问”等转变中[8]10,泛义动词“怀”“发”是从隐含到呈现或从综合到分析[13][15]。本文接下来详细考察的“派遣”义“使”的变化,也涉及范畴性语义从综合到分析。基于本文的再分类,蒋先生的这个问题或许就可以如下转述:汉语的词汇系统在历史上为什么会出现范畴性语义从综合到分析的变化?汪维辉[23]17,28、贾燕子[24]关于“上位化”的研究对此有所涉及。总之,范畴性语义和区别性语义的演变在汉语词汇史研究中是一项重大课题,未来可期。

上文着重辨析了词汇型综合与语用型综合、区分性语义与范畴性语义这两组概念①除词汇型综合与语用型综合、区别性语义与范畴性语义外,还应区分聚合型综合与组合型综合。蒋绍愚举的从综合到分析的第三种情况是,先秦汉语的一些名词既可以表实体,也可以表处所,形式上没有区别;后来这两个功能发生了分化,表处所的功能一般要求名词加上方位词才能实现。例如,《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投其璧于河”,《史记·晋世家》说“乃投璧河中”。《左传》里的“河”既可以表实体,也可以直接表处所,但在《史记》里,表处所就要加上方位词说成“河中”。参见蒋绍愚《古汉语词汇纲要》(增订本),(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234页。这种从综合到分析与前两种情况不同,对应蒋绍愚说的“在上古汉语中是用一个词来表达的,后来……分成两个词来表达”。参见蒋绍愚《古汉语词汇纲要》(增订本),同上,第229页。这类变化指的是从“一形多义”到“各形各义”的形义匹配的变化。换言之,多个功能最初都由同一个形式承担,后来每个功能分别找到了各自的形式承担。因此,这是一种聚合层面的现象,可称之为“纵向聚合型综合”。前两种综合的现象可以称为“横向组合型综合”。这对概念的区分对学界的相关研究来说是重要的,该思路在姚振武的研究中得到了进一步的阐述,参见姚振武《试论上古汉语语法的综合性》,载《古汉语研究》2016年第1期,第2-21页。不过本文“使”这个案例没有涉及这对概念,故从略。,接下来将全面考察从《左传》到《战国策》“派遣”义“使”的用法的变化,并在此基础上对这两组概念做进一步辨析。

三、《左传》《战国策》“派遣”义“使”用法比较

《左传》里表“派遣”义的动词“使”有种用法比较特殊,如在“楚子使与师言曰”(《僖公四年》)、“公使如楚乞师”(《宣公十八年》)等句中,“使”字之后被派遣者不出现,而是紧接另一件事。这种用法在年代较晚的《战国策》中几乎是见不到的,同样的意思要用另一种形式表达,如在“孟尝君使人给其食用”“齐王使使者问赵威后”(《齐策四》)等句中,“使”后先填上“人”“使者”等词,再接另一件事。不过这种加上的词在语义上并无区别作用,而是泛指“所使之人”。

这一差别在下面两则异文中也能反映出来:

(1)a.有云如众赤鸟,夹日以飞三日。楚子使问诸周大史。(《左传·哀公六年》)

b.有云如飞鸟,夹日而飞三日。昭王患之,使人乘驿东而问诸太史州黎。(《说苑·君道》)

(2)a.王使召之,曰:“来,吾免而父。”(《左传·昭公二十年》)

b.于是王使人召之,曰:“来,吾免尔父。”(《史记·楚世家》)

上例中记述内容相似,但差别显然。《左传》只用单个动词“使”,而成书年代和《战国策》更接近的《说苑》《史记》则用了“使人”。

《左传》成书大致在公元前5世纪末至前4世纪初,《战国策》编定大致在公元前1世纪②今本《战国策》是刘向于西汉成帝年间(前32—前7)编定的,因此,公元前1世纪是就其编定年代而言,而其成书时代当更早。《战国策》的语言所代表的确切时代尚待全面考察。,时间上相差三四百年。这两部语料大体能反映出上古汉语中期至晚期语言变化的基本情况。

接下来先考察《左传》和《战国策》的差异,然后借鉴从综合到分析的思路对此加以分析。笔者对这两部语料中“使”的各种用法做了详细统计,总的分布情况如表1所示。

这里需要说明:第一,这里说的“派遣”采用《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的定义,指“(政府、机关、团体等)命人到某处做某项工作”,这项工作多是为了或代表派遣者的利益而实施的。此外,上古汉语中“使”有“派遣”“命令”“支使,支配”“致使,让”等多个义项,李佐丰对《左传》里的“使字句”(由“使”字构成的使动句式)做了全面统计,共检得1 170例左右[25]。本文的考察对象仅对应其中用作“派遣”义的“使”。第二,根据“使”出现的句法格式及其论元配置情况,我们将“使”的用法分为三大类,即“使NP于G”“使NPVP”和“使ØVP”①以下分析中的缩写表示:A(agent)=及物动词的施事论元;S(subject)=不及物动词的当事论元;G(goal)=目标处所;Ø=论元省略;NP=noun phrase。。李佐丰同样根据“使”字后所接成分的不同,将《左传》的使字句分成了三类[25]。本文与李先生的分类同中有异。本文“使NP于G”在李先生文中没有专门分类。“于”在《左传》时代已是介词,和其他用于此位置的动词不同,故应独立分类。“使NPVP”大体对应李文第Ⅰ类。“使ØVP”中有索引词的对应李文第Ⅱ类,无索引词的对应李文第Ⅲ类。但由于调查对象不同,所得数据也就不同。另外,两部文献还有“使NP”等格式,如:“先使士会,士会辞。”(《左传·文公十三年》)“谅毅者,辨士也,大王可试使之。”(《战国策·赵策四》)李先生对此也有提及,但用例很少,且与本文所论关系不大,故不做讨论。第三,“使”后这个NP的句法属性存在争议[25-27]。但有一点无可否认,无论“使NPVP”还是“使ØVP”,逻辑语义上肯定都存在这样一个指称性成分,它既是“使”的受使者,又是VP的执行者。本文使用NP,仅代表这个指称形式,其句法地位暂时搁置,容以后再谈。

表1 《左传》《战国策》中“派遣”义“使”的分布情况

下面就按表1的分类依次做出比较分析。

(一)使NP于G

该格式表达的是A派遣NP出使某地(G),施事论元A有时可以承前省略。这类格式在《左传》和《战国策》中皆有使用,但用得极少,各见二例。《左传》中的用例如下:

(1)宣姜与公子朔构急子,公使诸齐,使盗待诸莘,将杀之。(《左传·桓公十六年》)

(2)今吾使人于周,求鼎以为分,王其与我乎?(《左传·昭公十二年》)

例(1)“使诸齐”就是“使之于齐”,NP由代词“之”(指代前文的急子)充任。例(2)中的NP是泛名形式“人”。《战国策》用例如下:

(3)公叔使冯君于秦。(《战国策·韩策二》)

(4)臣乃口受令,具符节,南使臣于赵。(《战国策·燕策二》)

往前追溯,殷商甲骨文中就有“使NP于G”的用法②不过,只有“使NP泛名于G”的例子,还没看到“使NP专名/类名于G”的例子(关于专名、类名、泛名,见下文)。但例子太少,恐难成定谳。。例如:

(6)庚申卜,古贞:王使人于䧅,若?(《合集》376正)

对上引诸例中“于”的语法属性,学界有不同意见,如郭锡良、张玉金等认为是动词[28]132[29]29,裘锡圭认为这里的“于”可以看成介词[30]。笔者认为这里的“于”视为动词更加符合实际情况。它们与《左传》时代的“使NP于G”应是同形关系,不宜等同视之。理由如下:

第一,甲骨文中的“于”可以单独用作动词[28-31]等,例不赘举。这说明“于”在当时还具有很强的动词属性。

第二,甲骨文中还有与“使NP于G”同类的格式,如“呼/令NP于G”。例如:

(8)贞:呼去伯于冥。(《合集》635正)

从系统性来看,其中的“于”都应视为表“往到”义的动词。

第三,甲骨文中还有“呼/使于G”的用法。例如:

(10)贞:方女呼于敦。(《合集》7852正)

例(10)中“呼于敦”就是“呼某人到敦”的意思[30-31];同样例(11)中,“使于”即派某人去地。“使于G”格式在《左传》中也有,但都是自动用法,没有致动用法。像甲骨文这种表致动的“使于G”,也支持“于”在此用为动词。

当然,裘锡圭的意见也值得引起重视。裘先生从语义的角度区分了“呼/令NP于G”和“使NP于G”中的“于”,认为后一格式中的“于”更倾向于识解为介词[30]。这是很有见地的,“使NP于G”中的“于”由于语义更易漂白,很可能最先向介词转变。到《左传》时代,“于”就已经发展成比较成熟的介词了。

以上说的是表“派遣”的致动格式。在《左传》的语法系统里,也可以用自动格式“S使于G”表“出使”。例如:

(12)申叔时使于齐,反,复命而退。(《左传·宣公十一年》)

(13)其孙箴尹克黄使于齐,还及宋,闻乱。(《左传·宣公四年》)

这两类格式在句法上形成了自动与致动交替的格局。自动格式中的S与致动格式中的NP同指。如下所示①据《广韵》,“派遣”义的“使”读疏士切,上声;“出使”和“使者”义的“使”读疏吏切,去声。可见,自动和致动有形态上的分别。那么,是从自动衍生出致动,还是从致动发展出自动?当是后者。因为在时代更早的殷商甲骨文里,“使”只有“派遣”义,未见“出使”义。所以,《说文·人部》释“使”的本义为“令也”(段注:“大徐令作伶。误。令者,发号也。”),这是符合事实的。被使令者就是出使者,所以再往下引申就发展出了“出使”义的用法。:

致动:A使NP于G

自动:S使于G

《战国策》在这方面与《左传》相似,也有自动的“使”。例如:

(14)于是白起又将兵来伐,楚人有黄歇者,游学博闻,襄王以为辩,故使于秦,说昭王曰:“……臣请言其说。”(《战国策·秦四》)

(15)淳于髡为齐使于荆,还反过薛。(《战国策·齐三》)

到《战国策》时代,“使NP于G”又发展出一种创新用法,即致动和自动格式糅在一起说(“(A)使NP使于G”),如下诸例所示:

(16)魏使李从以车百乘使于楚,公可以居其中而疑之。(《战国策·魏策一》)

(17)安陵君因使唐且使于秦。(《战国策·魏策四》)

(18)张仪反,秦使人使齐,齐、秦之交阴合。(《战国策·秦策二》)

这种用法的创新之处是在NP和介词短语“于G”之间多出一个“使”,表“出使”。

此外,《战国策》中用作自动的“使”和G之间有时可以不用“于”介引,如例(18)“秦使人使齐”等。再如:

(19)贾以珍珠重宝,南使荆、吴,北使燕、代之间三年。(《战国策·秦策五》)

(20)吾为子使秦,必来请子。(《战国策·秦策五》)

这种情况说明,介词“于”此时已处于衰退的进程中。

(二)使NPVP

本节考察“(A)使NPVP”格式的变化。该格式的意思不是A派遣NP出使某地,而是派遣NP去做某事(VP)。根据NP指称的特点,可以分NP为专名、类名和泛名三种情况(见表1)。分出这三类,对于细究“使”字用法的历时变化至关重要。

下面就各小类的变化依次进行分析。

1.NP为专名

第一种情况,NP是专有名词,指称特定的人。如下面《左传》中的例子所示:

(21)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缓,且子氏未薨,故名。(《左传·隐公元年》)

(22)祭仲专,郑伯患之,使其婿雍纠杀之,将享诸郊。(《左传·桓公十五年》)

宰咺和雍纠都是专名,指称的都是特定的人。这种用法在《左传》全部“派遣”义“使”的用例中占64.9%(434例),占比最高。《战国策》中这类用法占41.1%(93例)。例如:

(23)秦假道韩、魏以攻齐,齐威王使章子将而应之。(《战国策·齐策一》)

(24)秦使王翦攻赵,赵使李牧、司马尚御之。(《战国策·赵策四》)

由此可知,从春秋战国之交到战国后期,NP为专名的情况显著减少。

2.NP为类名

第二种情况,NP不是专名特指,而是类名,代表某一类职业、社会身份等,以指称某受使者或行为者。如下《左传》诸例中的“贼”“宗妇”“群臣”“其徒”等成分所示:

(25)壬辰,羽父使贼弑公于寪氏。(《左传·隐公十一年》)

(26)秋,哀姜至,公使宗妇觌,用币,非礼也。(《左传·庄公二十四年》)

(27)今郑不率,寡君使群臣问诸郑。(《左传·宣公十二年》)

(28)赵婴齐使其徒先具舟于河,故败而先济。(《左传·宣公十二年》)

《战国策》中的用例如:

(29)燕之伐齐之时,楚王使将军将万人而佐齐。(《战国策·齐策六》)

(30)楚王曰:“张子以寡人不绝齐乎?”乃使勇士往詈齐王。(《战国策·秦策二》)

此类用法在《左传》中的用例占6.6%(44例),在《战国策》中占12.4%(28例),占比略有提高。

3.NP为泛名

在第二种情况中,NP尽管是类名,但其语义具有一定的区别功能。例如,“使贼”就意味着没有派贼(略同杀手)之外的其他职业或身份的人。而下面要说的第三种情况,与此不同。第三种情况中NP是泛名,即NP在此既不指称某一特定的个体或群体,也不指称某一类个体或群体,其指称并无具体内容,而是泛指某“所使之人”。《左传》用“人”,只见两条典型用例(0.3%),如下:

(31)余亟使人犒师,请行以观王怒之疾徐。(《左传·昭公五年》)

(32)夫差使人立于庭,苟出入,必谓己曰:“夫差,而忘越王之杀而父乎?”(《左传·定公十四年》)

其中例(32)可以理解为遣使,也可以理解为命令,这里似更强调夫差命人立于庭以监督自己,而非遣使某人去做某事。因此只有例(31)是最典型的。这种用法在殷墟甲骨文中就已见行用。例如:

(34)贞:使人往于唐。(《合集》5544)

根据齐航福的统计,殷墟甲骨文中“使”字兼语句的用例很少,一共就六例[32]79,与“呼”“令”相差悬殊。其中包括一例“使Ø无索引词VP”(见下文)、两例NP为专名、三例“使人VP”(未含存在争议的“使人于G”格式)。我们实在难以据此断定“使人VP”这种泛名用法的使用倾向和大势是怎样的,而只能推知,这种用法在殷商时代的汉语里就已存在,但到《左传》时代仍不常用。

到了《战国策》时代,这类格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这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用例激增,《战国策》中“使NP泛名VP”的用例增至37.2%(84例)。例如:

(35)应侯闻之,使人召蔡泽。(《战国策·秦策三》)

(36)君使人问之曰:“子非周人,而自谓非客何也?”(《战国策·东周策》)

第二,NP泛名形式多样化。除用“人”之外,还出现了“使”“使者”等形式。例如:

(37)于是襄子义之,乃使使者持衣与豫让。(《战国策·赵策一》)

(38)宋君使使者请于赵王曰。(《战国策·宋卫策》)

(39)奉阳君曰:“善。”乃使使与苏秦结交。(《战国策·燕策一》)

(40)函封,燕王拜送于庭,使使以闻大王,唯大王命之。(《战国策·燕策三》)

从文意看,这些例子中用作NP的“使”和“使者”泛指“奉命出使的人”(《汉语大词典》释义),义与“人”差不多,并不显示区别性信息。

(三)使ØVP

下面看第三类格式。该格式也是说派遣NP去做某事(VP),但NP被略去,以隐性论元(Ø)的身份存在,形成“使ØVP”的格局。根据Ø在前文语篇中有无索引词(表1),可以进一步分为A、B两个子类。

A类:Ø在前文语篇中有索引词,其所指可以通过语篇得到确认。这类用法在《左传》中使用频率较低,只占3.7%(25例)。例如:

(41)郑人恶[高克]i,使Øi帅师次于河上,久而弗召,师溃而归。(《左传·闵公二年》)

(42)骊姬嬖,欲立其子,赂[外嬖梁五与东关嬖五]i,使Øi言于公曰:“曲沃,君之宗也,蒲与二屈,君之疆也,不可以无主。”(《左传·庄公二十八年》)

上引二例中,Ø分别索引前文的“高克”和“外嬖梁五与东关嬖五”。这类用法在《战国策》中占7.5%(17例),相比于《左传》略有提升。例如:

(43)燕封宋人[荣蚠]i为高阳君,使Øi将而攻赵。(《战国策·赵策四》)

(44)公不如令王重赂[景鲤、苏厉]i,使Øi入秦,秦恐,必不求地而合于楚。(《战国策·楚策二》)

上引二例中Ø分别索引前文的“荣蚠”“景鲤、苏厉”。

A类和李佐丰所分的第Ⅱ类[25]31大体对应。李先生认为,此类格式中VP之前隐含一个第三人称代词,也就是李先生提出的“零代词”用法[33]。之所以出现这种用法,李佐丰指出:“上古汉语第三人称代词‘之’是不作主语的;要表示第三人称代词作主语时,便取一种隐含的形式。”[25]31所论有一定道理。值得注意的是,到《战国策》时代,“之”已经出现了显性表达。例如:

(45)苏秦曰:“且夫孝如曾参,义不离亲一夕宿于外,足下安得使之之齐?”(《战国策·燕策一》)

B类:Ø在前文语篇中无索引词,无法通过语篇确认所指是谁。这种用法在《左传》中占比为24.2%(162例),较为常见。例如:

(46)厉公入,遂杀傅瑕,使Ø谓原繁曰:“傅瑕贰。”(《左传·庄公十四年》)

(47)秋,诸侯复伐郑,宋公使Ø来乞师,公辞之。(《左传·隐公四年》)

(48)秋,八月,公及齐侯盟于落姑,请复季友也。齐侯许之,使Ø召诸陈。公次于郎以待之。(《左传·闵公元年》)

(49)公薨之月,子产相郑伯以如晋,晋侯以我丧故,未之见也。子产使Ø尽坏其馆之垣,而纳车马焉。(《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B类用法中的Ø可用泛名“人”等形式补出来,意思基本不变。此类用法大体对应于李佐丰所分的第Ⅲ类[25]。李佐丰对上古汉语里存在的零代词现象做了详尽的调研,所论涵盖了大量用零形式来完成指代的语法单位[33],可惜未能涵盖这里说的“使Ø无索引词VP”的情况。这种用法早在殷商甲骨文时代就已见行用,使用的动词不限于“使”,还有“呼”“令”等。“呼”的用例最多①根据齐航福的统计,“呼”字兼语句共检得1 438例,其中759例为兼语省略,占52.78%;“令”字兼语句共检得912例,其中175例为兼语省略,占19.19%;“使”字兼语句共检得6例,其中1例为兼语省略,占16.67%。参见齐航福《殷墟甲骨文宾语语序研究》,(上海)中西书局2015年版,第81页。但其中当有不少不是“呼Ø无索引词VP”的情况,因此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另,齐著对“使”字格式的统计没有包括后项为“于”的例子。。例如:

(50)贞:方女呼Ø于敦。(《合集》7852正)

(51)甲子卜:丁呼Ø求彘五,往,若。(《合集》21566)

“呼于敦”即“呼某人到敦”。“呼求彘五”即“呼某人去找五头野猪”。“令”字例如:

(52)戊寅贞:王弜令Ø黍。(《合集》32212)

(53)壬寅卜,扶:令Ø帚(歸)㞢伯。(《合集》20080)

“令黍”即令某人种黍。“令归㞢伯”即令某人把㞢伯送回。“使”字例如:

(55)乙卯卜,贞:使Ø入贾。(《合集》21870)

尽管“呼”“令”“使”在词义上略有区别,但三者在表达“致使某人去做某事”这一点上是相同的。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确认,“使Ø无索引词VP”这种用法在上古汉语中是真实存在的,而且在殷商甲骨文时代就已行用。《左传》时代的汉语继承了这一用法。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这类用法在《战国策》中极为少见,只找到两个例子,如下:

(56)秦攻魏,取宁邑,诸侯皆贺。赵王使Ø往贺……(《战国策·赵策四》)

(57)……使Ø道使者①“使道使者”一句,《太平御览·人事部六十三·义下》和《资治通鉴》卷六均引作“使吏导使者”。至缩高之所,复信陵君之命。(《战国策·魏策四》)

综合上文论析,从《左传》到《战国策》“派遣”义“使”的用法表现出以下三点重要变化:第一,“使NP于G”发展出“使NP使于G”格式。第二,“使NPVP”格式中,NP为专名的使用频率显著降低,NP为泛名的使用频率大大提高,从几乎不用到发展壮大。第三,“使ØVP”格式中,Ø无索引词的使用频率大大降低,主要被“NP=泛名”格式取代。

四、分析与讨论

下面借鉴从综合到分析的思路,对上揭变化试做分析。第二点变化,“使NP专名VP”用例减少,与从综合到分析的关系不太明显,留待未来再论②就第二点变化,胡敕瑞先生在给笔者的电邮(2019年10月6日)中指出:“‘使NPVP’格式中的NP多是‘使者’‘使’‘人’这类泛名,这些泛名似乎可看成是在从综合到分析的大趋势下呈现出来的‘占位性’成分。因此,这点可能与综合与分析的关系也不小。”这个看法是很有道理的。不过笔者暂时还没想成熟,容待以后再论。。

(一)范畴性语义从词汇型综合到分析:从“使NP于G”到“使NP使于G”

先说第一点变化。《左传》和《战国策》中都存在少量“使NP于G”(致动)和“S使于G”(自动)格式;而到《战国策》中,新生出一种“使NP使于G”致动、自动套用的格式。就概念结构而言,“使NP于G”和“使NP使于G”这两种格式表达的概念中都含有两个子事件:“派遣(致使)”和“出使(自动)”。从语法地位来说,《左传》时代的“于”字已是典型介词,所以“使NP于G”这个结构是个简单句,不是兼语,也不是连动。因此,在用“使NP于G”格式表达时,“派遣”和“出使”这两个概念整合为一个单一事件,或称宏事件(macro-event)[34];这两个概念融合或词化在单个动词“使”中编码,这是典型的词汇型综合。而在新生的“使NP使于G”中,“派遣”和“出使”分别由前后两个动词“使”编码,换成了分析性表达。“出使”相对于“遣使”而言是范畴性语义。因此,上述变化属于范畴性语义从词汇型综合到分析的转变。

(二)范畴性语义从语用型综合到分析:从“使Ø无索引词VP”到“使NP泛名VP”

再看第三点变化。前文调查显示,《左传》中许多Ø无索引词的“使ØVP”格式,到《战国策》中代之以NP为泛名的“使NPVP”格式。换言之,这是NP这个概念从无独立形式编码到有独立形式编码的过程,是同样的语义从用相对少的形式表达到用相对多的形式表达的过程,可以视为从综合到分析的演变。那么,这个NP原先在哪里?在与它搭配的动词“使”的词义结构中吗?笔者认为不是。理由如下:《左传》中“派遣”义“使”的受事论元配置至少有四种格式同时存在,即“使NP”“使NP于G”“使NPVP”及“使ØVP”。就NP的表达而言,前三种格式是分析性策略,最后一种是综合性策略。而这四种格式中“使”的词义构成应当是一致的。如果“使”这个词的词义中规定了NP的信息,那为什么同时还存在“使”再加NP的格式呢?从系统性来看,这是说不过去的。可以类比上古的“沐”,“沐”的词义中就规定了动作的对象“头”,所以后面就不再出现受事论元的显性形式了。所以笔者认为,更合理的解释是“使ØVP”中NP的信息是在语用中实现的。

《左传》中“使”的受事论元实现为哪种情况,受到语用凸显原则的制约。如果“使”的受事论元重要,就会道出具体的人名,如《左传·隐公元年》“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杜注曰:“宰,官;咺,名也。咺赠死不及尸,吊生不及哀,豫凶事,故贬而名之。此天子大夫称字之例。”宰咺这个人的身份本不显贵,不必写明他的名字。为何要把他的名字写出来?因为他做的这件事在政治或文化上很重要。如果受使者无关紧要,那就可以忽略不“记”,听者或读者可以从语用中推知受使者的存在。因此,《左传》中出现了大量Ø无索引词的“使ØVP”格式(24.2%;162例)。

下面这个例子也很能说明问题①这个例子由李贝同学提供。:

(58)冬十月,楚子以诸侯及东夷伐吴。……楚子以驲至于罗汭。吴子使其弟蹶由犒师,楚人执之,将以衅鼓。王使Ø问焉,曰:“女卜来吉乎?”对曰:“吉。寡君闻君将治兵于敝邑,卜之以守龟,曰:‘余亟使人犒师,请行以观王怒之疾徐,而为之备,尚克知之。’”(《左传·昭公五年》)

楚攻吴,吴王派他兄弟蹶由去楚营犒师。蹶由地位高贵,身份显赫,所以要把他的名字写出来。蹶由到楚营后被抓,楚王派人去问讯,派的是谁无关紧要,所以忽略不“记”。派去的人问蹶由来之前卜的卦相吉利吗,蹶由说吉利,并提到吴王卜卦时对着龟甲说,尽快派人去犒劳楚军,借机打探一下。吴王说这话时所使之人尚未确定,所以文中用了“使人犒师”②前文已论,表“派遣”的“使”后跟“人”等泛称的用法在《左传》中极其少见。。

到《战国策》中,“使Ø无索引词VP”格式已经式微,而代之以“使NP泛名VP”格式(37.2%;84例)。在这一演变过程中,受使者信息从没有显性形式编码到采用显性形式编码,应属于从综合到分析。但必须承认,这种用分析性手段表达的泛名NP,在语义上其实并无区别性贡献,属于范畴性语义,因为“人”“使”“使者”等的语义大于或等于“使”所允准的可与之匹配的、在语义场中限定性义素最少的语义“所使之人”。这与前文蒋绍愚先生所举的“走路”“说话”“唱歌”中“路”“话”“歌”的例子是相似的。

基于以上分析可知,第三点变化属于范畴性语义从语用型综合到分析。

(三)从综合到分析开始的年代

胡敕瑞说,从隐含到呈现(亦属本文所说的从综合到分析)是从上古到中古汉语词汇发展的一个本质性变化、一条重要规则[8,35]。贝罗贝也指出,汉语从上古(公元前5至前2世纪)到中古(5至12世纪),直到现代时期(15至18世纪)③这是贝罗贝原文的分期,与汉语学界关于“现代汉语”分期的一般看法不太一致。,表现出分析性越来越强(或综合性越来越弱)的发展趋势[12]62。

那么,从综合到分析这一系统性的演变是从何时开始的呢?从上文对“使”的调查来看,至迟到上古后期的公元前1世纪(即《战国策》的编定年代),从综合到分析的转变就已启动,有的子范畴的变化甚至已经完成,例如“使”的受事论元从语用型综合到分析的转变。

《清华简》第二册《系年》所记史事有11章内容与《左传》能对得上[36]35-75。两种文献中有多处在“使”的使用上构成异文,为我们进一步考察“使”字用法的演变过程提供了关键证据,令人欣喜。以下二例中两部文献在“使”的用法上一致:

(59)a.初,[斗克]i囚于秦,秦有淆之败,而使Øi归求成。(《左传·文公十四年》)

b.秦穆公欲与楚人为好,焉脱①“焉脱”,马楠作“乃说”。参见马楠《清华简〈系年〉辑证》,(上海)中西书局2015年版,第156页。按,“说”作“脱”文义更胜。苏建洲等有详论,参看苏建洲、吴雯雯、赖怡璇《清华二〈系年〉集解》,(台北)万卷楼图书公司2013年版,第404页。[申公仪]i(笔者按,即斗克),使Øi归求成。(《清华二·系年》第八章)[37]392

(60)a.楚子使申舟聘于齐,曰:“无假道于宋。”(《左传·宣公十四年》)

b.穆王即世,庄王即位,使申伯无畏(笔者按,即申舟)聘于齐,假路于宋。(《清华二·系年》第十一章)[37]439-440

下面两则异文可以反映出这两部文献“使”字用法存在的差异:

(61)a.息侯闻之怒,使Ø谓楚文王曰:“伐我,吾求救于蔡而伐之。”(《左传·庄公十年》)

b.息侯弗顺,乃使人于楚文王曰:“君来伐我,我将求救于蔡,君焉败之”。(《清华二·系年》第五章)[37]263

(62)a.秦伯说,与郑人盟,使杞子、逢孙、杨孙戍之,乃还。(《左传·僖公三十年》)

杞子自郑使Ø告于秦曰:“郑人使我掌其北门之管,若潜师以来,国可得也。”(《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b.秦人舍戍于郑。郑人属北门之管于秦之戍人,秦之戍人使人归告曰:“我既得郑之门管已,来袭之。”(《清华二·系年》第八章)[37]391

《左传》二例用“使Ø无索引词VP”,而《系年》相应的表达中,“Ø无索引词”均用“人”。

据笔者初步考察,整部《系年》里“使”的用法同以上所述基本一致。那么,“使Ø无索引词VP”在使用上是不是存在地域性差异呢?答案是否定的。在和《左传》年代上相去不远的《国语》之《周语》《鲁语》《吴语》《楚语》《郑语》等篇中,“使Ø无索引词VP”这一格式均见使用,似无明显的地域差异。如以下诸例所示:

(63)王曰:“诺。”使私问诸鲁,请之也。(《国语·周语中》)

(64)季桓子穿井,获如土缶,其中有羊焉。使问之仲尼曰:“吾穿井而获狗,何也?”(《国语·鲁语下》)

(65)王愠曰:“孤不使大夫得有见也。”乃使取申胥之尸②按,“使取”在《说苑·正谏》《史记·伍子胥列传》中均作“取”,无“使”字。,盛以鸱夷,而投之于江。(《国语·吴语》)

(66)王使谓之曰:“成臼之役,而弃不穀,今而敢来,何也?”(《国语·楚语下》)

(67)有夫妇鬻是器者,王使执而戮之。(《国语·郑语》)

既如此,再考虑到《左传》和《战国策》表现出的时代性差异,笔者认为《左传》《系年》中“使Ø无索引词VP”与“使人VP”之别反映的更可能是历时差异,是语言演变的结果。根据已有的研究[38-39],《系年》的抄写年代大致在楚肃王时代(公元前380年前后)或稍后,略晚于《左传》的写成年代;前后相差也就几十年,恐不至于发生这么大的变化。那怎么解释呢?笔者认为这极有可能是由《左传》的语法相对守旧造成的表象。“使Ø无索引词VP”是自殷墟甲骨文时代就有的用法,但至迟到战国中前期,在当时较为通俗的语法里,人们已经不习惯这种用法了,所以《系年》里见不到;而《左传》采用这种守旧且省简的结构,很可能是为了实现前文论证过的语用原则。

《左传》的语言系统里保留了若干相对守旧的用法,这一点前贤早有论及。譬如许嘉璐曾提出③许先生文章的信息是汪维辉教授为笔者提供的。,先秦的“唯……是……”式句(《左传·成公十三年》“余唯利是视”)并非整个上古期语言所共有的现象,“它大约是西周末至东周前期的语言现象”[40]126,“到春秋时期已经是上层社会的雅言,而在战国初期整理《左传》、《国语》的人眼中则更是古奥典雅的言辞了”[40]127。许先生的这个看法论证有力,颇具见地。“使Ø无索引词VP”格式在《左传》写成的时代很可能也已经是“存古”的用法了。它与“唯……是……”的不同之处在于,《左传》中用“唯……是……”是以守旧用法“显其雅”,而用“使Ø无索引词VP”则是以守旧用法实现语用原则。另外,《左传》又带有鲁国背景,鲁国向以礼仪之邦著称,似更易于守旧存古。相对而言,《系年》的语法似乎更能体现出语言发展的新貌或新质。

笔者又从语体的角度对《左传》进行了调查①感谢《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审稿专家提供了这条思路。。《左传》中表“派遣”的“使人”较为典型的用例有三例:

(68)余亟使人犒师,请行以观王怒之疾徐。(《左传·昭公五年》)

(69)夫差使人立于庭,苟出入,必谓己曰。(《左传·定公十四年》)

(70)今吾使人于周,求鼎以为分,王其与我乎?(《左传·昭公十二年》)

例(68)(69)是“使人VP”例,例(70)是“使人于G”例。前文说过,例(69)不太典型,例(68)(70)最典型,而这两个例子恰恰都是出现在对话语体中,用来表达言者陈述自己遣人去(做某事/到某地)。相对而言,无索引词的“使ØVP”这种结构则绝大多数用在对话之外的叙述语体中。这是一个令人兴奋的发现:“使人”是新兴用法,与相对通俗的对话语体匹配;“使Ø”是守旧用法,与相对正式的叙述语体匹配。再进一步说,“使人VP”这种用法很有可能是从对话语体中开始扩散开来的,而相对守旧的“使Ø无索引词VP”这种用法则还可以保留在相对正式的叙述语体中。由此可见,我们在利用《左传》这部语料做共时和历时比较时,应注意其内部的异质性。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使”字用法体现出的范畴性语义从语用型综合到分析,从《系年》时代就已开启,到上古后期的公元前1世纪(即《战国策》的编定年代)已经趋于完成。需要指出,任何一个范畴从综合到分析的转变都应该是个渐变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

战国时期,诸侯国之间频繁的战争以及交通对语言接触和语言演变的影响是极为深刻的,而恰恰是这种环境对从综合到分析的演变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Haspelmath和Michaelis考察了大量与欧洲语言深度接触的语言,发现分析化现象更倾向于发生在语言接触的环境中[41]。文中列举了诸多基于现代语言接触而发生的从综合到分析的例子,为我们的观点提供了鲜活的证据。作者提出了一个“额外透明假设”(Extra-Transparency Hypothesis)对此做出解释:“当一个社会环境中拥有众多(甚至大多数)说第二语言的成年人时,他们需要付出额外的努力让自己被对方听懂,也就是需要在形义匹配上增加额外的透明度。这会很自然地导致用来表达语法意义的实义词项过度使用。当这种创新用法(即分析性用法)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以后,就会成为该语言中稳固的成员。”[41]16这个假设很有说服力,也颇能给人启发。不唯本文考察的“使”,汉语史上一些从综合到分析的重要案例都是从战国后期启动的,如个体量词系统的产生[13,15]。

从综合到分析的调查对我们进一步认识汉语史的分期也有一定的启示。一般认为,上古汉语和中古汉语的分水岭在两汉之交,西汉属上古,东汉属中古。从本文的调查看,可能不少东汉以后凸显出来的词汇语法变化在战国晚期就已启动。随着新视角的引入和出土文献的利用,对这个问题相信会有更加深入的认识。

五、总结和余论

从综合到分析的研究对汉语词汇语法史研究而言意义重大,学界同人在这一领域耕耘多年,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本文在前贤研究的基础上有一定的推进,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区分了与从综合到分析相关的两对概念,即词汇型综合和语用型综合、区别性语义和范畴性语义。区分这两对概念对汉语词汇语法史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区分之后,理论上说有四类:(1)范畴性语义从词汇型综合到分析;(2)范畴性语义从语用型综合到分析;(3)区别性语义从词汇型综合到分析;(4)区别性语义从语用型综合到分析。这样我们就可以更加准确地认识相关现象,也可以进一步探索不同类型的转变在汉语史上是如何体现的,孰先孰后,是汉语特有的还是具有跨语言共性等问题。这样的研究更利于揭示汉语词汇语法系统演变的规律和规则,使得汉语词汇语法史的研究更具深度,做出更大的理论贡献。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文区分的概念在以往的研究中可能已经有所涉及,如袁毓林提出的“谓词隐含”[42],它和语用型综合有相似之处,但二者在涵盖的现象和旨趣上有很大的差别。尤其是对汉语史研究领域而言,以往对这两对概念的区别不够重视,更没有人做过系统性的论述,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本文的辨析对历史词汇学和历史语法学而言具有较大的理论价值,也为将来更加精细化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

第二,通过全面考察“派遣”义“使”从《左传》到《战国策》用法的变化,本文进一步论证了不同类型的从综合到分析。“派遣”义“使”在先秦的使用情况,前贤对此也有所关注[25],但从历时演变的角度做出详细调查的却很少见。本文结合甲骨文、《清华简·系年》等出土材料和传世文献语料,对此做了详细的考证,发现从《左传》到《战国策》“使”的用法发生了三方面的变化。其中从“使NP于G”到“使NP使于G”属于范畴性语义从词汇型综合到分析,从“使Ø无索引词VP”到“使NP泛名VP”属于范畴性语义从语用型综合到分析。本文还发现,《左传》中“使Ø无索引词VP”和“使NP泛名VP”存在语体差异,前者是守旧用法,绝大多数用于叙述语体,后者则是相对新兴的用法,用于对话语体。“使Ø无索引词VP”这种格式是在叙述语体中出于语用原则而采取的用法。

第三,本文对从综合到分析的年代做了进一步探讨。至迟到上古后期的《战国策》时代(公元前1世纪以前),从综合到分析的转变就已启动,有的子范畴的变化甚至已经趋于完成。这对我们进一步认识上古汉语和中古汉语的分期也有一定的启示。

具体到不同类型的从综合到分析,从本文的调查来看,范畴性语义从词汇型综合到分析的发生很可能晚于范畴性语义从语用型综合到分析,因为“使NP使于G”在《左传》时代的语言中尚未出现,但“使NP泛名VP”在《左传》稍后的《系年》中已经出现。当然,这只是凭“使”这个案例得出的初步认识,还不足以提升到规律层面。此外,另两种类型的变化,本文例证还未涉及。因此,汉语史上这四类从综合到分析在理论和实际中孰先孰后等系统性问题,需要做若干案例调查之后才能得到确切的答案。另外本文匿名审稿专家还提出了一些启人深思的问题:“作者指出了既有研究存在的矛盾,即前文分析的‘这些现象的出现当不属综合到分析的变化结果……与此同时,作者也提出了一个本文没有明确给出答案的‘谜’:这种矛盾从何而来?为什么《左传》只用单个动词‘使’而《史记》则用了‘使人’?此其一。其二,为什么[使于G]的‘于’后来会衰退?”本文在此抛砖引玉,期待未来的研究能够对这些未解之谜做出进一步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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