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基层“微权力”不敢任性
2021-06-28彭科伟
党员生活·下 2021年4期
彭科伟
村级权力虽“小”虽“微”,却直接关系农村群众切身利益。不防微杜渐,有时“微腐败”就可能成为“大祸害”。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确定,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把管住“微权力”、严防“微腐败”作为整治“蝇贪”的重要抓手。
本案中,周某在疫情防控战时状态下,仍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贪图“蝇头小利”。涉案金额虽小,但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充分暴露出基层极少数党员干部不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宗旨意识淡薄,对群众感情冷漠的问题。在问题暴露后,周某不仅不深刻反省,还伪造证据材料,掩人耳目,企图蒙蔽过关,注定难逃“火眼金睛”。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村官虽小,但一举一动都连着党心民心,影响党员干部的公信力。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各级党员干部不仅要强化使命担当,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更要时刻守住清廉这道底线,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要延伸监督触角,坚持露头就打、举一反三,對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零容忍,让基层“微权力”不敢任性。
(作者系恩施州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