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能够影响农业转移劳动力创业吗?
——基于社会保障和信贷约束的调节效应分析
2021-06-26刘传江袁坤林
刘传江,袁坤林,李 雪
(1.武汉大学 a.经济发展研究中心,b.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2;2.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国际经贸学院,上海 201620)
一、引言
随着改革开放深入和城乡互动协调发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受发展差距的利益驱动而跨行业、跨区域转移,构成一个转向非农就业的群体。在此转移过程中,一些农村劳动力打破了传统认知,以“创业”这种新的非务工形式融入到了非农劳动力市场 [1](PP.171-185)。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中,国家大力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创业。农村转移劳动力创业不仅增加收入,促进就业,也带动了广袤乡镇经济发展,打开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同发展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指出“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要积极培养本土人才,鼓励外出能人返乡创业,为乡村振兴提高人才保障”,农业转移人口以创业参与非农就业事关就业大局稳定,这不仅可以丰富农村劳动力参与非农劳动力市场的就业形式,也提供了新的就业机会,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道路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农业转移人口创业现阶段已经取得一定程度的发展。创业模式、创业融资方式以及创业行业分布都有了多样化发展。模式上现在已经有了合伙创业或者村企共建;融资方式上存在向正规金融机构融资、私人借款融资还有合伙筹款融资多种方式;创业行业则分布在二三产业,如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加工、纺织业、家具制造业等和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等。(1)参见唐礼智、罗婧等《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融资行为及影响因素分析——基于福建省龙岩市的调查》,《宁夏社会科学》,2013年第6期,第36-42页;姚水琼、边一民《社会流动视角下农民工返乡创业路径研究》,《农业经济》,2014年第6期,第13-14页;单敏、马顺彬《江苏省返乡农民工创业调查》,《合作经济与科技》,2017年第20期,第108-109页;闫华飞、肖静《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现状与模式探索——基于湖北省调研数据》,《江苏农业科学》,2020年第15期,第1-8页。同时,农业转移人口的创业受到内因和外因多个因素影响。内因就是基于农业转移劳动力个体的原因。社会资本、人力资本是核心影响因素(2)参见M. Granovetter,“The Strenght of Weak Ties”,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78(1973),pp.1360-1380;N. Lin,“Social Capital: Theories of Capital”,Connection.1(2001),pp.28-51;张广胜、柳延恒《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对新生代农民工创业型就业的影响研究——基于辽宁省三类城市的考察》,《农业技术经济》,2014年第6期,第4-13页;张思阳、赵敏娟等《社会资本对农民工返乡创业意愿的影响效应分析——基于互联网嵌入视角》,《农业现代化研究》,2020年第5期,第783-792页。,其中收入、文化水平、人际关系和个体外出务工经历等都会直接影响农业转移人口的创业决策(3)参见庄晋财、芮正云等《双重网络嵌入、创业资源获取对农民工创业能力的影响——基于赣、皖、苏183个农民工创业样本的实证分析》,《中国农村观察》,2014年第3期,第29-41页;陈文超、陈雯等《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影响因素分析》,《中国人口科学》,2014年第2期,第96-105页;程广帅、谭宇《返乡农民工创业决策影响因素研究》,《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3年第1期,第119-125页;许明《外出务工经历与返乡农民工创业成功率——基于倾向得分匹配法的反事实估计》,《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20年第4期,第70-79页。。外因就是所处的社会环境因素。国家政策和基础设施建设是主要的因素(4)参见人社部《国家发改委等十五部门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20年第9期,第6-7页;陈国生、李海波等《返乡农民工创业选择的影响因素及城际差异实证研究》,《经济地理》,2020年12月,第1-11页;戚迪明、张广胜等《农民工“回流式”市民化:现实考量与政策选择》,《农村经济》,2014年第10期,第8-11页。,政府、金融机构对农民工创业的支持,完善的社会基础建设如道路、网络等都是拉动农业转移人口创业的动力[2](PP.89-103)。虽然农民工创业已经取得很大进步,但创业培训不足、金融支持缺失以及政府支持力度不够这些问题仍制约着农村创业市场的扩大。(5)参见刘苓玲、徐雷《中西部地区农民工返乡创业问题研究——基于河南、山西、重庆的调查问卷》,《人口与经济》,2012年第6期,第33-38页;卢闯、刘万兆《新生代农民工创业问题探讨》,《农业经济》,2013年第7期,第85-86页。
农地流转市场的持续扩大和发展深刻地影响着农村转移人口创业行为。一方面,土地流转让更多人从事非农就业,提高了外出务工收入和经营性收入,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了初始创业资金。(6)参见叶文平、李新春等《流动人口对城市创业活跃度的影响:机制与证据》,《经济研究》,2018年第6 期;缪书超、钱龙等《农业补贴与农村家庭非农创业——基于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数据的实证分析》,《农业技术经济》,2020年7月,第1-15页;苏岚岚、孔荣《农地流转促进农民创业决策了吗?——基于三省1947户农户调查数据的实证》,《经济评论》,2020年第3期,第69-86页;陈斌开、马宁宁等《土地流转、农业生产率与农民收入》,《世界经济》,2020年10期,第97-120页。同时,土地作为农民的一种可抵押资产,可以帮助农业转移劳动力缓解其信贷约束,进行融资[3](PP.95-107)。另一方面,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存资料,起着社会保障的作用[4](PP.1-5),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滋养农户惰性思维,进而抑制其创业决策。
因此,本文使用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数据,以土地流转为核心,比较分析不同性质因素对农业转移劳动力的影响程度差异,以及主要分析了信贷约束和社会保障在土地流转和创业决策之间的调节影响,同时也兼顾了农业转移劳动力的个人和家庭特征;最后,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本文的贡献主要有两点:(一)尝试寻找信贷约束和社会保障在土地流转与农业转移劳动力创业之间的调节作用机制。现有文献研究了土地流转对农户创业的影响以及土地流转如何通过收入效应对创业产生影响,本文为解释土地流转对创业的影响提供一种新的视角。(二)分析不同地区土地流转对农户创业影响是否存在不同,现有文献并没有对流转土地的差异性进行细分,这就会忽略土地位置不同导致的流转价值差异。
本文余下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为文献综述及研究假设;第三部分介绍了本文实证研究的数据和模型,包括因变量和自变量的设计;第四部分对实证结果进行了详细分析,由基准模型结果分析、稳健性检验、异质性分析、自选择检验和机制分析构成;第五部分对本文的主要结论进行总结,并且针对农业转移劳动力创业遇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文献综述及研究假设
很多学者从多个方面分析了影响创业的因素。决定创业的因素可以分为个体因素和环境因素两个方面。[5](PP.793-814)微观层面的个体因素主要包括人力资本水平、工作经历、风险偏好程度、社会资本等(7)参见Lazear P. Edward,“Entrepreneurship”,Journal of Labor Economics 23(2005),pp.649-680;Richard E ihlstrom & Jean-Jacques Laffont,“A General Equilibrium Entrepreneurial Theory of Firm Formation Based on Risk Aversion”,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vol. 87(4),1979,pp.719-748;刘琳、赵建梅等《创业视角下代际收入流动研究:阶层差异及影响因素》,《南开经济研究》,2019年第5期,第163-179页;陈文超、陈雯等《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影响因素分析》,《中国人口科学》,2014年第2期;程广帅、谭宇《返乡农民工创业决策影响因素研究》,《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3年第1期。,这些因素都对个体创业起着很大的作用。宏观层面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环境也会影响创业决策。(8)参见陈景信《中国区域创业绩效差异及其影响因素——基于空间计量模型的实证分析》,《商业研究》,2020年第12期,第 44-52页;兰海霞、赵雪雁《中国区域创新效率的时空演变及创新环境影响因素》,《经济地理》, 2020年第2期,第97-107页。
现代产权经济学理论认为,产权是一个社会强制实施的对物如何使用的权利,包括物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中国土地产权制度下的“三权分置”意味着农民不仅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还拥有土地经营权的处置权,这就极大地提高了农民土地流转的效率和土地承包权益的实现,进而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分工,提升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空间优化配置。[6](PP.123-126)土地流转在多种机制作用下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创业。
第一种就是直接通过收入效应影响,转出土地的农户可以获得财产性收入(9)参见史常亮《土地流转与农户内部收入差距:加剧还是缓解?》,《经济与管理研究》,2020年第12期,第90-101页;史常亮、栾江等《土地流转对农户收入增长及收入差距的影响——基于8省农户调查数据的实证分析》,《经济评论》,2017年第5期,第152-166页。,同时解放农业劳动力参与非农就业获得工资性收入(10)参见庞新军、况云武等《交易成本、土地流转与收入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统计与决策》,2014年第13期,第120-123页;杨子、马贤磊等《土地流转与农民收入变化研究》,《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7年第5期,第111-120页。。财产性收入与工资性收入共同为农业转移人口创业提供初始启动金。土地流转首先通过收入增加来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创业。
根据以上分析,本文提出研究假说1:土地转出能够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创业。
第二种就是社会保障会在土地流转与农业转移人口创业决策之间有调节作用。农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发挥着社会保障和失业保险的作用(11)参见姚洋《集体决策下的诱导性制度变迁——中国农村地权稳定性演化的实证分析》,《中国农村观察》,2000年第2期,第11-19页;黄祖辉、王朋《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的变迁历史——基于农地供求关系视角的分析》,《甘肃社会科学》,2009年第3期。,因为城乡保障体系尚未完全融合[7],农民离地后,在城市可能面临一定的生存风险(12)参见Kam Wing Chanand W.Buckingham,“Is China Abolishing the Hukou System?”,The China Quarterly, 195(2008);Christian Dreger,T.Wang ,and Y.Zhang,“Understanding Chinese Consumption:The Impact of Hukou”,Development & Change 46.6(2015), pp.1331-1344。。完善的社会保障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应对风险的能力[8](PP.58-68), 但是,现阶段返乡农业转移人口社保缴纳主要依靠自己,社会保障依旧不足[9](PP.103-108),而其收入因转出土地而极其不稳定,缴纳社保保费便会在一定程度上负向调节土地流转对创业的影响。
根据以上分析,本文提出研究假说2:自主参与社保负向调节土地转出对农业转移人口创业的影响。
第三就是信贷约束。信贷约束分为供给型信贷约束、需求型信贷约束。农业转移人口若存在贷款需求但是因为各种原因没有申请则为需求性信贷约束,若申请贷款被拒绝则为供给型信贷约束[10](PP.106-111)。农户信贷需求和金融机构的信贷供给之间存在结构性不匹配[11](PP.109-120),转出土地的农户失去土地经营权,同时也失去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权利,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转出土地农业转移劳动力的信贷约束(13)参见蒋瑛、陈钰晓等《信贷约束对农户多维贫困的影响分析——基于2016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CFPS)的实证研究》,《农村经济》,2019年第4期,第56-63页;黎翠梅、徐清《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对信贷约束的缓解效应研究——基于倾向得分匹配法的实证分析》,《武汉金融》,2020年第4期,第81-85页。,进而抑制其创业。
根据以上分析,本文提出研究假说3:信贷约束负向调节土地转出对农业转移人口创业的影响。
三、模型设计与数据说明
(一)模型设定
首先分析土地流转的使用对农户创业的影响,构建Probit模型如下:
Yi=αLTi+βXi+μi
(1)
其中,Yi为农户是否存在创业行为,表现为农户是否存在工商业创业,Yi=1,表示有工商业创业行为;Yi=0,表示没有工商业创业行为。Xi是控制变量的集合,包括户主个人特征变量、家庭特征变量。LTi表示农户是否有土地流转行为以及土地流转金额。
除此之外,考虑到信贷约束和社会保障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对农户创业行为中的调节作用,本文还构建了信贷约束和社会保障两种交叉回归模型,如下:
Yi=αLTi+φCSi+γCSi×LTi+βXi+μi
(2)
Yi=αLTi+δISi+θISi×LTi+βXi+μi
(3)
其中CS表示为信贷约束,IS表示为社会保障,在这里采用信贷约束与土地流转的交叉项以及社会保障与土地流转的交叉项来表示二者的调节作用。
另外,鉴于农户土地流转参与是农户自选择的结果,农户创业决策差异性可能并非由农户土地流转参与直接导致,因此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实证测度农业土地流转对农户创业决策的影响净效应。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进行估计的基本思想是在评估土地流转对农户创业决策的影响效应时,将农户划分为处理组(土地流转农户)和控制组(土地流转未参与农户)。因无法直接获取土地流转农户在未参与土地流转时其创业决策状态,需构造一个反事实框架:即在给定一组协变量(X)情况下,首先估计农户农地抵押贷款参与方程并计算农户i选择农地抵押贷款的条件概率,记为倾向得分,其中表示土地流转的参与与否;其次为每个土地流转参与农户匹配一个倾向得分近似的土地流转未参与农户,从而构造一个统计对照组。该方法实质是创造一个随机实验条件,在多个协变量维度上将土地流转参与户与土地流转未参与户进行匹配,使得匹配后的两个农户除土地流转参与情况不同外,其他特征均基本相同,此时两样本的结果变量可视为同一农户两次不同实验(参与和未参与土地流转)的结果,其结果变量的差值即为农地抵押贷款参与的净效应。
依据Rosenbaum等提出的反事实分析框架,本文定义处理组( 土地流转参与组) 的平均处理效应(Average Treatment Effect on the Treated,简记为ATT) 为:
ATT=E(Yil|Li=1)-E(Yin|Li=1)
=E(Yil-Yin|Li=1)
(4)
其中,Yil表示农户参与土地流转时的创业决策,Yin表示农户未参与土地流转的创业决策。ATT 衡量的是土地流转参与对农户创业决策的净影响,即测算土地流转农户在参与和未参与土地流转情况下的创业决策概率差异。E(Yil|Li=1)是可直接观测的结果,E(Yin|Li=1)是不可直接观测结果,即为反事实结果,但可由倾向得分匹配法构造其替代结果。
上述倾向得分匹配估计的缺陷在于虽考虑了可观测因素对土地流转的影响,但未充分考虑影响该参与行为的不可观测因素。如果协变量选取太少或选择不当,可能会导致可忽略性假设难以满足,进而影响依据倾向得分进行样本匹配的准确性[12]。鉴于倾向得分匹配第一阶段估计倾向得分时存在不确定性,在尽可能引入更多协变量的同时,使用“偏差校正匹配估计”可有效减少匹配估计的偏差,该估计可采用马氏距离,进行有放回且允许并列的k近邻匹配,以减少匹配得分计算时的主观性,因而估计结果更为可信。
(二)数据来源
数据使用西南财经大学2015 年全国范围内调研的中国家庭金融数据(CHFS),中国家庭金融调查采用三阶段分层抽样的方法,样本覆盖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51个县(区、县级市),1396个村(居)委会,样本规模为37289户。本研究选用的CHFS数据主要包含两部分:一是个人信息(人口统计学特征等);二是农户信息(家庭规模、就业状况、资产、借贷和收入等)。本文目的在于考察农户家庭土地流转对家庭创业决策的影响,而农村家庭中的生产、生活决策一般以家庭集体决策为主,户主在家庭决策中起重要的主导作用。本文将户主作为研究个体。在剔除非农户的数据之后,筛选出农村地区承包有土地且年龄在18到65岁之间的数据,共筛选出6600个家庭样本数据。但是本文主要考虑土地转出的情况。
(三)变量说明
被解释变量: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创业决策。在中国家庭金融数据问卷设计中有“目前 ,您家是否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项目,包括个体户、租赁运输网店?”,我们将从事个体或私营经济活动的农民定义为创业者[1]。表1给出了总样本以及分地区情况下,农业转移劳动力的创业分布情况。由表可见,全国范围内,农业转移劳动力从事创业的比例为16.75%,但是在全国各个地区内这个比例存在差异。这个比例在三个地区之间从东部向西部地区依次降低,其中东部地区也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创业是一项需要大量资金的活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农业转移劳动力创业决策上可能会囿于资金。
表1 创业及土地流转分布情况(单位:%)
解释变量:土地流转。问卷设计中有“目前,您家的耕地的经营权转给他人或机构?”这一问题,从这个问题中可以得到农业转移劳动力是否参与土地流转。这也是一个二值变量,当参与土地流转时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从表2可以看到土地流转分布情况在不同地区之间也存在不同。分布情况如表1所示,土地流转比例也从东部向中西部地区依次降低,其中东部地区的土地流转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因为东部地区的经济更发达,土地流转市场更为活跃,另外繁荣的经济也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导致农业转移劳动力会放弃农业生产。
调节变量:信贷约束和社会养老保障。问卷设计中“目前,您家是否因农业 /工商业贷款?”从数据中筛选出因工商业而申请贷款的部分,再从答案中“需求但是没有申请”和“申请,被拒绝”来判断农户是否受到正规信贷约束束缚。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从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为主的“老农保”制度模式,转变为“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为组态的“新农保”制度模式,目前农村农户参与社会养老保险主要是通过参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其他商业养老保险,本文将只要参与这三类养老保险中一种就视为已参与养老保险,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
控制变量:根据部分学者的研究,本文引入户主个体特征和家庭特征等方面的因素。在个体特征上,首先包含了户主的人口统计学特征,包括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是否为党员、婚姻状况;其次考虑了户主个人的风险偏好和外出务工情况。风险偏好是根据问卷中“如果您是有一笔资金用于投资,您最愿意选择哪种投资项目? 1. 高风险、高回报项目;2. 略高风险、略高回报项目;3. 平均风险、平均回报项目;4. 略低风险、略低回报项目;5. 不愿意承担任何风险”得出。本文将风险偏好分为3 类,其中选择1、2 的农户,视为风险偏好型,取值为1; 选择3、4 的农户,视为风险中性型,取值为2; 选择5 的农户,视为风险规避型,取值为3。外出务工情况,由2015年的问卷设计中“是否有离开某省去其他地方工作的经历?”,如果有外出务工经历,则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在家庭特征上,主要考虑了家庭人口、家庭务农人口、人均耕地面积、家庭是否有房贷、家庭总收入以及家庭是否有汽车。
上述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表2展示:
表2 样本主要特征指标描述性统计(14) 资料来源: 作者根据资料整理获得。
四、实证结果
(一)土地流转对农业转移劳动力创业的影响
本文采用了Probit模型分析了农户土地流转对创业的影响。本文因此将核心解释变量、控制变量以及省份固定效应和地区固定效应依次放入模型进行回归,回归结果如表3第1、2、3、4列所示。同时,为了方便解释,本文还汇报了核心解释变量对农民工行为决策影响的边际效应,如第5列所示。
表3 基于probit模型农户土地流转对创业影响的估计结果
通过对回归结果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土地流转对农业转移劳动力创业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这和前人研究结果一致。没有控制变量的情况下,土地流转对创业决策有显著影响,但是整个模型估计结果过小。随着个体特征控制变量和家庭特征控制变量的加入、增大,模型估计更精准。
在其他影响因素方面,外出务工经历、年龄、健康状况、受教育程度、风险偏好这些个体特征变量以及家庭人数、家庭务农人数、家庭总收入以及是否有汽车这些家庭特征变量对农业转移劳动力的创业决策有显著影响。在个体特征方面,一类是个体健康状况、受教育程度显著促进农业转移劳动力创业决策。原因在于创业是一项需要体力和脑力并存的活动,教育程度更高的人更具有创新以及信息接收处理能力,同时健康状况越好的农户会有更多的精力和体力处理创业中的各项事宜。另一类是外出务工经历、风险偏好、年龄会显著抑制农业转移劳动力的创业意愿。创业是一项风险较高的活动,那么风险中性或者风险厌恶的人就会远离创业,选择更稳妥的就业方式;年龄越高,会越保守,也会选择收益更明确的就业方式;有过出省务工经历的农户选择返乡,这说明在外务工不顺或者收益低于在家务农,同时本身的风险承担能力也会相对较弱一点;另外返乡农民工也有可能将务工收益用于回乡建房,这就又减少了其创业资金,自然也会远离高风险的创业。在家庭特征变量上面,家庭总人口和家庭总收入会促进创业,而家庭务农人数和是否有汽车则会降低农业转移劳动力创业的意愿。家庭人数多会有更多劳动力,同时人数多也会带来更多的收入,而劳动力和资本都是创业最核心的生产要素;家庭务农人数增加,将减少参与创业的劳动要素。对于农村家庭而言,购买汽车是一项大额消费,直接会减少家庭当年甚至未来几年的现金流动,这就会对创业造成现金流约束。
(二) 稳健性检验
为证明基准模型的结果稳健可靠,本文采取替换核心解释变量测量方式、替换模型和补全样本三种方式。如表4所示,其中第1列展示了将核心解释变量由“转出所获得的收益”替代“是否转出土地”。可见,土地流转收益依旧在1%的显著水平促进农业转移劳动力创业,因为土地流转收益是直接通过改善资金要素这一收入效应来正向影响创业。第2列是用Logit模型替代Probit模型来估计,第3列是加入既转出土地又转入土地的37户家庭后得到的结果,结果如下所示。第4列是使用2017年的创业决策替代2015年的创业决策得到的结果。由于土地流转可能会存在一个时间效应,因此将2015年的家庭追踪到2017年,考察其2017年的创业行为。检验结果表明,影响农业转移劳动力的核心自变量绝大部分均显著,且方向与基准回归结果一致,表明基准模型的选取具有代表性,其结果是稳健的。
表4 稳健性检验结果
(三) 异质性检验
现有的研究和相关文献表明,农业转移劳动力群体是一个内部分化明显的群体,不同子群体行为决策的受影响因素可能存在较大不同;此外,我国幅员辽阔,地区之间经济文化各方面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同时,农业转移劳动力的就业选择深受其承包的土地规模影响。基于此,本文从地区差异、家庭土地规模差异、代际差异三个方面入手进行异质性分析,力图细化土地流转对农业转移劳动力创业的研究。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地域经济发展差距悬殊,因此有必要从地区的角度对农业转移劳动力差异进行分析。本文依据CHFS中地区划分,结果如表5所示。可见,在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土地流转均能显著带动农业转移劳动力的创业;但是在西部地区,这一结论就不成立。基于前文分析可知,无论是创业行为,抑或是土地流转,均呈现从东部向西部依次递减趋势。表中西部地区不显著,原因即在于创业比例和土地流转比例过低。
借鉴对农民工的划分方法,本文划分农业转移劳动力的方法也是采取1980年为界限,分为80后群体和80前群体。不难看出,对所有年龄段的农业转移劳动力,转出土地会促进其进行创业。对于农业转移劳动力而言,土地是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农户转出土地就意味着需要参与非农就业,极大鼓励了他们进行创业。根据家庭耕地的平均值对比来划分群体,由表5所示,无论家庭耕地规模大小,土地流转均正向影响创业。
表5 异质性分析结果
(四) 自选择问题处理
倾向得分匹配法(Propensity Score Matching,PSM)通过匹配的方法找到最佳的匹配样本进行反事实比较,可以有效解决由样本自选择造成的有偏估计问题。
依据PSM基础分析得到一组协变量,如表6所示。从这10个影响指标观测所有对象创建一个倾向得分,根据这一倾向得分把研究对象按“处理组”与“对照组”进行匹配,形成新的样本研究土地流转对农业转移劳动力创业的影响。使用PSM进行分析的首要条件就是需要通过共同支撑域假设和平衡性检验。若参与土地流转和未参与土地流转的样本的解释变量共同支撑域较窄,则处于共同支撑域之外的有效样本会因为无法匹配而流失。本文采用参与土地流转和未参与土地流转的样本倾向得分的密度函数来反映其共同支撑域,如图2。土地流转参与样本和未参与样本的倾向得分具有较大范围的重叠,且损失样本较少,故通过共同支撑假设。
本文所有协变量的平衡性检验结果见图1和表6,从图1可见匹配前的数据较为分散,匹配后数据明显向中心靠拢;样本匹配之后所有解释变量的标准化偏差均值减少到5 %,总偏误明显降低;匹配后的T 检验表明农地抵押贷款参与组与未参与组之间各协变量不存在显著差异。上述检验结果表明,本文采取的样本匹配有效平衡了处理组和控制组之间解释变量分布的差异,最大限度降低了样本选择偏误问题。
表6 平衡性检验
表7展示了匹配前后土地流转对农业转移劳动力创业的影响,无论是匹配前还是匹配后结论都和前文一致。
图1 平衡性检测
图2 土地流转的核密度检测
表7 PSM匹配前后估计对比
(五) 机制检验
本文从信贷约束和社会保障两个角度,探索土地流转对农业转移劳动力创业影响的机制,机制检验的回归结果如表8所示。
表8 机制检验结果
加入信贷约束和信贷约束与土地流转的交乘项之后,土地流转的系数和交乘项的系数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土地流转仍然显著促进农业转移劳动力创业,同时,信贷约束在土地流转和创业之间起着正向调节作用。农村整体正规信贷比例较弱的情况下,存在信贷约束的农业转移劳动力有向正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经历,这说明其自身的融资意识较强且是风险偏好类型。转出土地意味着农户失去农地经营权抵押资格,虽然会在一定程度上缩紧其供给型信贷约束,但他们会转向寻求向亲友或者其他途径来融资,为其创业筹措资金。
加入社会保障以及社保与土地流转的交乘项后,土地流转的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但交乘项的系数在10%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说明社会保障在土地流转和创业之间有负向调节作用。对于转出土地的农户来说,每年需缴纳的保费是一笔固定开支,同时大多数缴费人群又没有到领取养老金的年纪,因此参保是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农业转移劳动力的现金流约束,进而抑制其创业。
五、结论
本文基于西南财经大学2015年的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系统分析了土地流转对农业转移劳动力创业的影响,并且细致分析了信贷约束和社会保障在土地流转和创业之间的调节作用。通过研究,本文得出以下结论:(一)整体来看,不断扩大的土地流转市场带动农业转移劳动力创业将会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必然的趋势;(二)转出土地的农业转移劳动力在创业决策中会受到信贷约束和社会保障的影响,其本质是受到资金的约束;(三)土地流转对创业决策的影响在不同地区之间存在异质性。东中部地区较为发达的经济和活跃的土地流转市场给农业转移劳动力创业提供了更好的环境,而西部地区欠发达的经济与规模小的流转市场则抑制着农业转移劳动力进行非农就业。
农业转移劳动力在创业时多会遇到“融资难和养老无保障”的问题,因此,实现便捷融资、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力度,无论是对金融市场还是选择创业的转移劳动力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综上所述,提出以下四个政策建议:第一,扩大融资渠道。在增加正规融资渠道的同时保障非正规融资对农业转移人口创业的扶持,金融机构需设计差异化的农业转移人口贷款产品,以满足不同创业主体的多样化需求,提高农户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参与率,充分发挥金融贷款创业促进效应;第二,在财政支出允许的范围内适当加大农村社会保障力度。确保新农保可以满足农业转移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统筹农业转移人口社会福利的制度设计,为不同经济状况的农业转移劳动力提供多元化的社会养老保障选择。在加大社保宣传力度的同时发挥社保在盘活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方面的作用;第三,注重农业转移人口发展诉求,发展创业培训模式,着力培训成果的转化。提升农业转移劳动力的个人素质,建立信息集中处理中心,及时为创业者提供第一手创业资讯;第四,打破自主创业的经营壁垒,优化农户创业环境,以减税降费和财政补贴等支持举措提高创业相对收益,以更好地发挥土地流转对自主创业的促进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