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住房环境对老年人照料需求的影响分析
2021-06-23曲嘉瑶
曲嘉瑶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北京100101)
一、引言
居住环境是老年人实现居家养老的重要支撑,对其功能发挥①功能发挥是指使个体能够按照自身观念和偏好来生活和行动的健康相关因素,是由个人的内在能力、个体所处的环境特征及两者的相互作用构成(世界卫生组织,2015)。至关重要。2015年,世界卫生组织在《关于老龄化与健康的全球报告》中指出,家庭及居住环境与老年人内在能力之间的互动关系决定了老年人生理功能的发挥。由于家庭养老的传统,中国绝大多数老年人以家庭作为安度晚年的主要场所(陆杰华 等,2013)。据调查,城市老年人平均每天在家的时间达到19.78 小时(曲嘉瑶 等,2018)。换言之,老年人每天有超过八成的时间是在家庭住房环境中度过的,住房是老年人功能发挥及生活的主要场所。然而,通过对老年人居住环境的研究可以发现,老年人对住房条件感到满意的比例并不高(丁志宏 等,2014),84%的老年人居住在2000 年以前建造的住宅中(王方兵,2015),老旧住宅已经出现了居住人口老龄化甚至高龄化的现象(周燕珉 等,2016)。2015 年“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有56.5%的城市老年人认为住房存在不适老的问题,住房环境无法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的基本需要(曲嘉瑶,2017)。
与此同时,老年人的照护依赖随着年龄增长而增加,人口老龄化将大幅增加需要社会服务的人员数量(世界卫生组织,2015)。照料需求的增长以及由此增加的照料费用问题成为老龄社会面临的重大挑战。住房环境作为老年人生活的主要场所,对老年人能否独立生活以及是否需要照料有着重要影响。相关研究也指出,老年友好环境是实现“大健康”的必要支撑,能帮助功能损伤的老年人发挥未丧失的身体功能和社会价值(彭希哲 等,2017),老年友好环境因素应被纳入健康老龄化政策体系中(杜鹏等,2015)。
当前,随着城镇化建设和城市更新工程的推进,老年友好环境建设正处于发展的机遇期。2020 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我国已进入老龄社会,人民对于适老化改造的需求将持续增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适老化改造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人口老龄化对城市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此背景下,研究住房环境与老年人照料需求的关系十分必要。明确住房环境对于老年人照料需求的影响因素,对于老年人功能发挥、提升其生活质量、减轻社会照料负担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能为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以及制定老年友好环境建设相关公共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文献回顾
老年照料需求分为是否需要照料和需要程度两个方面,是个体基于身心健康等多方面条件形成的综合判断(孙鹃娟等,2017)。在老年照料需求研究中,主要关注老年人是否需要照料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发现,老年人有无照料需求与其功能状况、人口学特征及社会经济特征息息相关。日常生活自理能力(ADL) 状况是影响老年人照料需求的重要因素(周云等,2015),ADL 越差的老年人有照料需求的可能性越大(Liu et al.,2000)。老年人的照料需求在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等方面差异显著(黄匡时,2014),经济状况也是影响城乡老年人照料需求的重要因素(纪青等,2015)。另外,居住安排体现了家庭照料资源的可及性,进而也会对老年人的照料需求产生影响(Bass et al.,1992)。
然而,已有研究绝大多数是基于老年人个体的健康状况或功能状况来分析照料需求,少见环境与照料关系的研究。实际上,老年人的照料需求需要从多个维度去中测评,只侧重健康这个单一维度的评估是不够的(孙鹃娟 等,2017)。研究表明,老年人的功能发挥、健康状况与居住环境关系密切。住房内有无厕所或洗澡设备会对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产生影响,自理水平会因居住环境的不同而发生变化(陈泰昌,2018);住房类型可能影响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相对于居住于平房的老年人,居住于楼房的老年人跌倒风险更高(尹银 等,2017);老年人的健康自评受到住房面积、通风与采光情况、是否空巢等因素的显著影响(陈巧依 等,2012)。
住房环境还会影响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住房面积,是否有暖气、煤气等设施显著影响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周俊山等,2013);住房面积狭小、住房设施的不完备或老化、地面有高低差、没有室内厕所、日照不良等,是影响老年人生活质量的不利因素(早川和男,2005);住房设施老化通常与住房老旧有关,调查显示,居住环境的建成年代与居民健康活动情况存在联系,1990 年前后的住区对居民健康活动的影响差异较大(李婧,2016);另外,失能老年人在居住环境方面的得分较低,需引起关注(刘然 等,2018)。
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老年人的照料需求与住房环境存在关联。有研究提出,直接通过一次问卷调查来测量老年人的照料需求,这种方法会受到家庭环境等因素的影响(黄匡时,2014)。许多存在功能障碍的老年人如果在其居住环境中增设辅助设施,可能不再需要被照料(顾大男 等,2008)。本研究试图通过实证研究找出住房环境与老年人的照料需求之间的关系,运用回归分析法探讨影响老年人照料需求的因素,以期科学认识老年人的家庭住房环境对于其功能发挥的作用,从而为推进城镇老年友好环境建设提供实证依据。
三、研究设计
(一) 概念界定
本文的照料需求特指老年人是否需要别人照料。住房环境是老年人实际居住的家庭住房环境,包含住房本身的特征、住房内的硬件设施两个方面。
(二) 研究框架
基于已有研究,本文对住房环境与老年人是否有照料需求的关系进行分析,研究框架如图1 所示。与其他研究不同,在照料需求的诸多影响因素中,本文将城镇老年人的住房环境作为研究重点。其中:住房状况包括住房类型(有电梯或无电梯的楼房抑或平房)、住房的建筑年代,以及建筑面积三部分;住房设施包括是否有自来水、煤/沼/天然气、暖气、室内厕所、淋浴设施等五项。
图1 住房环境对老年人照料需求影响的研究框架
(三) 数据来源和研究方法
2015 年“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以下简称“第四次调查”) 是针对全国老年人生活状况的大型国情调查,调查涵盖了老年人生活的九个方面,其中包括老年人的住房和居住环境。调查采用“分层、多阶段PPS、最后阶段等概率”抽样设计近似自加权抽样设计,样本具有全国代表性。调查对象为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港澳台地区除外) 的60 周岁及以上中国公民,调查范围为全国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地区除外) 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2018a)。第四次调查分长表、短表实施,长表的题目更全面,涉及老年人住房环境的多个客观指标。本文选择城镇长表数据,总样本量为11 428 人。长表数据为本研究提供了较丰富的研究变量,有助于全面分析住房环境的各方面因素对于老年人照料需求的影响。
因变量为老年人是否需要照料,为二分类变量,故选择二元逻辑斯蒂回归法进行影响因素分析。回归模型的因变量在问卷中的表述为:“您现在的日常生活需要别人照料护理吗?”,回答选项为“是”或“否”。自变量为住房环境。控制变量为老年人的个体状况,包括人口学特征、社会经济特征及躯体功能。
(四) 研究样本的分布情况
为了满足后文做单因素分析和多元统计分析的需要,现将第四次调查城镇长表样本的分布情况描述如下:需要照料的老年人占比为15.7%,不需要照料的老年人居多;个体特征方面,老年人平均年龄为70.1 岁;女性老年人较多,占比超过五成;生活自理能力存在困难的老年人占一成,生活完全自理的老年人居多;有配偶的老年人占近七成;受教育水平为小学及以下的老年人占近六成;与家人同住的老年人居多,占近九成,独居老年人占一成;年平均收入为2.7 万元(见表1)。
住房环境方面,老年人的住房类型以6 层及以下的多层住宅为主,占六成多,多层住宅通常没有电梯,住平房的老年人近三成,居住在有电梯的高层楼房中的老年人占比不到一成;住房建筑年代方面①基于已有研究、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8〕6 号) 中关于优先实施整治1990 年以前建成小区的内容,本文以1990 年为界,将住房建筑年代设置为二分类变量。,老年人的住房以1990 年及以后建成的为主,占近七成;面积方面,老年人住房的建筑面积平均为113.1m2;五类住房设施的普及率从高到低依次为:自来水、淋浴设施、室内厕所、煤/沼/天然气,受地域限制,暖气的普及率最低,仅占不到三成(见表1)。
表1 城镇样本变量描述 (N=11 428)
四、结果分析
(一) 照料需求的单因素分析
样本的交叉分析结果表明,不同个体特征老年人的照料需求存在差异。除了居住安排外,其他变量在统计意义上的差异均是显著的(见表2)。从卡方值来看,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与其照料需求之间高度相关,自理能力存在困难的老年人比完全能够自理的老年人需要照料的比例更高,自理能力存在困难的老年人需要照料的比例高达81.3%;不同性别老年人的照料需求存在差异,女性老年人需要照料的比例较男性老年人高4.3 个百分点;不同婚姻状况老年人的照料需求存在差异,没有配偶的老年人需要照料的比例较有配偶的老年人高15.4 个百分点;受教育水平方面,小学及以下受教育水平的老年人需要照料的比例比初中及以上教育水平的老年人高8.3 个百分点;此外,独居老年人需要照料的比例略高于与家人同住的老年人,但其差异在统计意义上并不显著。
表2 不同特征城镇老年人需要照料的比例分布
居住在不同住房环境的老年人,其照料需求存在显著差异。分析结果表明:从住房类型看,住在平房或土坯房中的老年人需要照料的比例明显高于住在楼房中的老年人,住在六层及以下楼房内的老年人需要照料的比例比住六层以上带电梯楼房中的老年人高2.7 个百分点,其差异在统计意义上显著;住房的建筑年代方面,居住在1990 年前建成住房中的老年人需要照料的比例较住在1990 年及以后建成住房中的老年人高3.4 个百分点,其差异在统计意义上是显著的,可见,住房越老旧的老年人需要照料的比例越高;从住房内部设施来看,相比所住房屋内有某项设施而言,住房内没有自来水、煤/沼/天然气、室内厕所及淋浴设施的老年人,需要别人照料的比例更高,而暖气的情况则相反,室内有暖气的老年人需要照料的比例略高于没有暖气的老年人,五项住房设施方面的差异在统计意义上均显著。
单因素分析结果表明,不同住房环境、生活自理能力、人口学以及社会经济特征的老年人,其照料需求状况存在较大差异。以上单个因素与老年人照料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下面将通过多因素回归模型来探析上述因素对老年人照料需求状况的综合影响。
(二) 照料需求的影响因素分析
在单因素分析的基础上,将老年人的个体特征和住房环境特征变量依次加入回归模型,期望通过Logistic 回归,对以上因素进行多元分析,综合考察这些变量对老年人照料需求的作用(见表3)。回归模型的因变量为老年人是否有照料需求,将没有照料需求的老年人作为参照组,着重分析老年人照料需求的影响因素。
模型1 考察了老年人的个体特征对照料需求的影响,纳入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居住安排、年收入以及生活自理能力等变量,结果发现,该模型非常显著(p=0.000)。在控制了其他变量的情况下,除了性别和收入变量,其余个体特征均对照料需求具有显著的影响。从各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情况来看,生活自理能力对老年人照料需求的影响最大,自理能力存在困难的老年人需要别人照料的概率远远高于完全自理的老年人(前者是后者的33 倍),老年人的躯体状况直接影响其照料需求,这与以往研究结论一致;老年人的年龄越大,需要别人照料的概率更高;与家人同住的老年人需要照料的概率较独居老人低54%,即独居老年人需要照料的概率更高;有配偶老人需要照料的概率比没有配偶的老人高45%;受教育程度为初中及以上的老年人需要照料的概率比受教育程度为小学及以下的老年人高23%。
模型2 在控制个体特征的基础上,加入了住房环境变量。结果发现,模型依旧显著,且模型的拟合能力进一步提升。数据分析结果显示,五个个体特征变量依旧显著,影响方向与模型1 的结果一致。回归结果显示,住房环境变量方面,住房面积较大的老年人有照料需求的比例显著更低,住房的建筑面积每增加1 个单位,照料需求会相应地降低1%;住房设施中仅有室内厕所一项显著影响老年人的照料需求,居住在没有厕所住房内的老年人需要得到他人照料的概率比有室内厕所的老年人高27%。除了以上两个变量外,其余住房环境变量对老年人的照料需求均没有显著影响(见表3)。
表3 城镇老年人照料需求影响因素的Logistic 回归分析结果
五、结论与讨论
(一) 研究结论
本文基于第四次调查城镇长表数据,运用回归法分析住房环境因素对老年人照料需求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老年人是否需要他人照料的需求受到其个体特征和家庭住房环境的共同影响,年龄、生活自理能力、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居住安排、住房面积、是否有室内厕所等七个因素对老年人的照料需求具有显著影响。
在老年人个体特征方面,躯体功能对照料需求的影响最为显著,其作用大于社会经济特征、人口学特征。首先,进入老年期后,老年人的躯体功能下降,需要他人照料的可能性也随之上升(刁丽君 等,2005),年龄较大、生活自理能力存在困难的老年人的照料需求高于年龄较小、生活完全能够自理的老年人。该结论与以往多数研究一致。其次,一般认为,婚姻对于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有保护作用,有配偶老年人的照料需求低于无配偶老年人;但本文通过分析发现,有配偶老年人的照料需求高于无配偶老年人。该结论是否具有普遍性,还需要进一步分析验证。再次,相对于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老年人,初中及以上教育程度的老年人的照料需求更高。受教育程度越高通常经济状况越好。有研究表明,经济较富裕的老年人相比经济状况一般的老年人的照料需求更大(纪青 等,2015)。最后,相对于与家人同住的老年人,独居老年人的照料需求更迫切。独居老年人通常没有配偶,由于现实原因无人一起居住和生活,从心理上更加渴望有人在身边照料。单因素分析中,居住安排与照料需求之间关系并不显著,回归分析的结论可能是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
住房环境方面,相较于面积较大的住房,住房面积狭小增加了老年人需要他人照料的可能性,同时,没有室内厕所也更容易造成老年人照料需求的增加。住房面积和室内厕所的影响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解释。一方面,对于老年人个体而言,住房面积与室内厕所是老年人对环境的基本需求,也是决定其功能发挥和独立生活的重要条件。研究发现,老年人的跌倒多发生在行走、起坐和上厕所时,因此需要增大活动空间和适老化卫生间(丁志宏等,2018)。然而实际情况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中国城市老年人人均住房面积呈先增加后减少的趋势,且住房设施的齐全度越来越低,这与身体老化带来的住房需求增加正好相反(易成栋 等,2018)。人与环境匹配理论提示我们,个体的态度、行为以及其他结果不是由个体或者环境的单一方面所决定的,而是受个体与环境交互作用的影响而形成的。如果个体的需求与其所处的环境特征不一致,个体就会产生习惯性的压力,从而产生身体、心理健康隐患(Caplan,1987;Kahana et al., 1996)。另一方面,老年人的家庭住房环境越好,家庭代际关系越好,社会网络越大,就越有利于其功能发挥和独立生活。研究表明,住房面积越大、内部设施越完善,子女经济支持越大的老年人越有可能评价子女孝顺(尹银等,2010)。如果有面积较大的住房,老年人的家庭往往是一个充满家人、朋友的环境,因此,提升住房面积有助于提高子女对父母的代际支持,改善老年人的社会网络(Percival,2001)。
可见,在躯体功能及其他个体状况不变的情况下,增加住房面积和增设室内厕所,能满足老年人对于住房环境的基本需求,并使他们获得更多的代际支持和社会支持,有效增强老年人应对环境压力的能力,从而减少对他人照料的依赖。
(二) 住房环境与对老年人功能发挥的作用
世界卫生组织(2015) 的研究表明,居住环境不只影响个体功能发挥,更关系到国家健康老龄化的实现。健康的老龄化不仅仅是没有疾病,对大多数老年人来说,维持功能发挥是最为重要的。包括家庭环境在内的老年友好环境对于个体功能的发挥作用巨大,是老年人能否完成自认为重要的事情的最终决定因素。
应充分认识住房环境对于老年人功能发挥和照料需求的影响,重视老年人住房适老化改造的意义。研究证明,并不是所有存在照护需求的老年人都要被纳入被抚养的范畴(彭希哲等,2017)。对老年人住房进行适老化改造能减少老年人对正式照料的需求,成本效益显著(Lansley et al.,2004)。卫生间改造、空间扩展等改造项目的实施,可避免老年人因病住院,减少照护者的压力,同时,老年人在评价自己时会更加“独立、有用和自信”(Frances,2001)。
综上所述,对老年人家庭住房的适老化改造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公共资源配置方式。对老年人而言,有利于功能发挥,减轻对他人的依赖,延长独立生活的时间;对老年人家庭而言,能够加强代际交流与社会支持,改善老年人的社会网络;对地区和国家而言,适老化改造能有效节约社会照护资源。
(三) 老年友好环境政策发展历程
2006 年,WHO 提出了老年友好城市建设理念,将老年友好城市界定为“能够防止和纠正人们在变老的过程中越来越多地遇到各种问题的城市”。2007 年,WHO 发布了《全球老年友好城市建设指南》。WHO 的老年友好城市项目推动了全球老年友好环境的规划和建设。在我国,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于2009 年在7 个省级行政区的15 个城市或城区开展了“老年友好城市”“老年宜居社区”试点工作(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8b)。之后密集出台政策文件,推动老年友好环境建设和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2012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专门增加“宜居环境”章节,明确要求“国家采取措施,推进宜居环境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环境”。2016 年,全国老龄办、发展改革委等25 部委共同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首个关于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性文件。2016 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做好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2017 年,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印发了《“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将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列为专章。2019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明确提出,到21 中叶,老年友好型城市、老年友好型乡村、老年友好型社区遍布全国。
(四) 老旧小区改造助推适老化改造
2020 年4 月14 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2020 年4 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会明确指出,2020 年全国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 万个,涉及居民近700 万户。2020 年7 月20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部署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近年来,伴随着各地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实施,城镇老年人住房适老化改造也迎来了发展机遇。
老年人住房适老化改造逐渐成为经济发达地区建设规划的重要任务。上海从2012 年开始,每年在市政府实事工程中为1 000 户低保贫困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2019 年,上海市民政局印发《关于本市开展老年人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试点的通知》,聚焦老年人安全、健康等功能性需求,形成居家环境不同场景的产品服务包的施工改造服务。自2016 年来,北京市先后出台了《北京市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与改造管理办法》 《关于开展2016 年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据统计,北京已对7 400 余户经济困难、失能、残疾等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并给予补贴(高枝,2019)。2020 年,江苏政府十项民生实事中,两项涉及适老化改造。江苏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适老化改造民生实事的通知》,进一步作出了加装电梯等具体安排。
总的来看,我国的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刚刚起步,主要受益者为民政对象,覆盖范围非常有限,远远无法满足庞大的需求。在全国层面,以室内厕所为例,2015 年城镇29.3%的老年人没有室内厕所,粗略估计,当年我国60 岁及以上老年人为2.22 亿人,第四次调查显示,城镇老年人占比52.0%,如果按照每个家庭户两位老人计算,那么我国约有1 700 万户城镇老年人家庭需要进行适老化改造。
六、改善老年人住房环境的建议
本文发现,住房环境对于老年人照料需求具有显著的影响,老年人的住房环境质量关系到两亿多居家养老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现阶段,应以改善老年人的家庭住房环境为切入点,进一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及老年友好环境的建设工作。具体有如下四点建议。
(一) 将老年友好环境理念融入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提升老旧小区的老年友好水平
目前,我国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逐步进入加速期,城市更新也步入进阶阶段。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年人对于居住环境的需求升级,应注意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融入老年友好环境建设理念,推动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满足老年群体尤其是高龄、生活自理能力缺损的老年群体改善居住环境的迫切要求。老年友好环境理念将在新型城市化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城市向老年友好城市转型升级。推动适老化改造工作,提升老旧小区的老年友好水平,是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的题中应有之义,对于提高老年群体的生活生命质量、促进老年友好环境建设等都具有积极意义。
(二) 加强对老年人需求的精准化研究,为适老化改造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开展专项研究,摸清老年人对于住房环境的真实需求。在评估老年人照料需求时,不仅要考察个体的躯体功能状况,还应重视老年人住房环境中的不适老问题及其对功能发挥造成的实际影响,制定能满足老年人实际需求的改造清单。此外,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老龄化水平有差异,老年人的住房构成和住房环境也存在差异,应因地制宜做好调查研究和需求评估工作,把改造前的准备工作做细。
(三) 多种途径筹集资金,扩大适老化改造的覆盖面
通过地方实践发现,目前制约适老化改造工作推进的最大难题是资金来源单一,改造费用主要来自地方财政,而费用筹措的市场化机制还是一片空白(党俊武,2018)。在国家政策层面,建议借鉴德国、日本等国的经验,将老年人住房适老化改造纳入长期照护制度顶层设计方案,促进住房环境改造与健康照护服务形成有效配合。在地方层面:一方面,可灵活根据各地情况推出税费优惠措施,鼓励子女为老年父母进行住房适老化改造;另一方面,推进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工作,确定适老化改造的资助比例和范围,如此不仅能扩大覆盖范围,还能带动老龄产业发展并促进就业。在市场层面,可参考美国的商业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金融机构与企业联合开发层次丰富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如面向中等收入群体的低息贷款服务,针对高收入阶层的商业化专门改造项目等。
(四) 完善住房福利政策,做好对住房困难群体的兜底保障工作
对于不适合改造的危房,建议通过保障性住房来解决老年人的住房问题。住房福利政策应向低收入、住房条件差且躯体功能存在障碍的老年人家庭倾斜,优先向这部分家庭分配住房,以更适老、更舒适的环境来弥补老年人躯体功能状况,提升其生活质量。在各地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实行出售、租赁等多种保障手段,满足不同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需求。另外,要在保障性住房中采用通用设计原则,打造全生命周期住房,以适应个体在不同时期对住房环境的精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