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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环境下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工作体系构建*

2021-06-22朱媛媛

情报杂志 2021年6期
关键词:情报工作情报生物

王 秉 朱媛媛

(1. 中南大学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长沙 410083;2. 中南大学安全理论创新与促进研究中心 长沙 410083;3.中南大学安全科学与应急管理研究中心 长沙 410083)

0 引 言

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人类生命安全健康和社会稳定,危及国家安全乃至全人类安全,引发国内外政府、社会和学界对生物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1]。2020年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包昌火[2]强调,情报对于国家安全至关重要,提出让情报工作回归“耳目、尖兵和参谋”战略定位,充分发挥国家情报体系对国家安全的决策支撑作用。此外,在国家安全治理中,情报本身具有交叉性,融合并广泛分布于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和科技安全等领域。生物安全领域作为国家安全体系的新成员,也应囊括于情报研究。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人类已步入大数据时代,数据成为重要生产因素之一,对全球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产生重要影响[4]。大数据时代,数据来源空前复杂且数据体量庞大,数据价值不断被稀释,高质量的情报稀缺[5]。《国家情报法》强调国家情报机构应当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高情报信息的筛选、鉴别、综合和分析研判水平[6]。面对海量生物安全数据资源,如何将生物安全大数据转化为生物安全治理者所需要的生物安全情报,如何将现代信息技术融入生物安全治理,建立适应大数据时代特征的生物安全情报工作体系,是大数据环境下生物安全情报研究需解决的问题。

由于生物安全情报属于新兴领域,现有生物安全情报研究较少。王秉[3]从安全情报学角度正式提出生物安全情报这一新议题,明确生物安全情报内涵及它对生物安全治理的重要意义,为后续生物安全情报研究提供理论基础。目前,已有基于大数据背景开展科技情报[7]、军事情报[8]等领域体系建设的研究,但有关生物安全领域的研究多集中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研究[9],相关理论和成果无法满足总体国家安全观下的生物安全情报需求。海量生物安全大数据使得传统情报分析难以顺利进行,迫切需构建适应大数据特征的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工作体系。鉴于此,本文基于大数据时代背景,从安全情报学角度出发,分析大数据环境对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带来的影响和挑战,构建大数据环境下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工作体系,以推进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发展。

1 基本概念概述

1.1生物安全生物安全一词来源于家禽生产领域,最早应用于微生物领域研究,其最初的内涵是:“防止一种生物免遭另一种生物的侵害”[10]。SRAS事件发生后,学界将注意力转移到研究微生物对人产生不利影响方面,“生物安全”变为表述各类生物间安全性影响的更为广泛的概念。从国家安全层面看,生物安全可理解为国家有效应对生物及生物技术所带来的影响和威胁,维护并保障自身安全和利益的状态[11]。按照是否因人为故意导致可分为自然发生(或人类活动诱发导致)的生物安全危害(包括重大传染病、微生物耐药性、实验室生物安全、转基因安全等),以及人为故意导致的生物武器威胁、生物恐怖等。随着现代科技发展,一些新型生物安全危害形态出现,包括生物经济安全、生物科技安全、网络生物安全等。因此,生物安全也被认为是目前最重要的非传统安全因素之一[12]。生物安全研究从原来的生物学、畜牧学等学科研究转变为综合性学科研究,成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共同关注的跨学科研究课题[3,13]。

对于生物安全,世界各国都很重视,许多国家都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战略[14]。以美国为例,炭疽事件发生后,美国连续多年出台多项生物安全战略。从2001年到2017年,美国国家生物安全防御体系经历了5次演变,逐渐形成一个全面具体的国家生物安全治理体系。我国将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这一行动,确立了生物安全在我国国家安全中的地位和意义。张卫文[15]建议,应抓紧开展我国生物安全国家顶层设计,从多维度进行全面战略布局,包括组织管理、制度制定、智库建设、生物实验室平台群建设、风险评估与危机预警、生物技术研发等。因此,应从国家战略、政策规划和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国家生物安全予以高度重视。

1.2生物安全大数据随着大数据时代到来,国家生物安全数据资源的大数据特征日益突出,相较于以往规范的学术资源和各类数据库资源,生物安全大数据更零散和复杂,表现出明显的碎片化特征。就国家生物安全而言,凡涉及国家生物安全但不局限于生物安全领域,且可能对国家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都应包括在生物安全大数据范围内。

生物安全大数据的数据来源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例,一是物联网数据,如门禁体温数据,多由传感器采集获取,经过筛选分析,反馈并储存在信息系统中;二是互联网数据,包括用户足迹和点击数据等,通过网络爬虫等大数据技术抓取分析;三是移动终端设备,如行动轨迹数据,信息系统通过移动终端设备获取用户行为信息和地理位置等数据。这些数据表现出明显多源异构特征,有碍生物安全情报工作开展,因此,需建立多源化和全面化的生物安全数据资源体系,实现多源数据有序处理和深度融合,保障生物安全情报服务的客观性和精准性,有利于后续情报工作开展。

生物安全大数据表现出数据总量大、数据类型丰富和价值密度低等特点[16],给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工作带来的是机遇也是挑战,一方面,大数据的确为国家生物安全情报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数据资源以及技术支持;另一方面,生物安全大数据体量大、来源广,涉及多领域、多部门,仅靠大数据技术难以做到有效融合,给生物安全情报工作带来挑战。

1.3生物安全情报及生物安全情报工作“生物安全情报”是“生物安全”和“安全情报”两个概念的组合,是指影响了生物安全治理的一切生物安全信息[3]。从国家安全层面来看,维护国家生物安全需要国家生物安全情报的支撑和保障,结合对前文生物安全的概述,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即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对国家安全有所影响的情报,是为保障国家利益和安全免受生物安全危害影响而存在的情报,包括与国家生物安全有关的知识、组织和行动等。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工作的关注对象是生物安全相关情报(尤指对生物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工作目标是提升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工作主体是国家生物安全管理组织。

生物安全情报工作范畴包括搜集、整理、分析和应用生物安全风险防控、生物安全策略制定以及生物安全科技研发等相关生物安全情报。具体而言,风险类生物安全情报工作,指专门针对生物安全风险防控而开展的情报工作,为生物安全风险辨识、分析与评估提供情报支持;策略类生物安全情报工作,指关于生物安全治理策略制定的情报工作,从而辅助生物安全法律制定和生物安全发展态势分析等;科技类生物安全情报工作,指为生物安全治理提供科技依据而开展的情报工作,包括整理分析生物安全相关的基础和应用性研究成果,包括文献、标准和规范等[3]。需说明的是,生物安全属于国家安全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安全情报应包含国家间的生物安全战略竞争,除生物安全风险、策略和科技等方面的情报工作外,还应包括反情报工作。

2 大数据环境给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工作带来的影响与挑战

2.1大数据环境影响下的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工作随着现代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大数据已成为科学研究所必须面临的最大变革因素之一,科学研究主导范式从实验驱动、逻辑驱动逐渐变为数据驱动研究范式,作为以数据驱动为主的典型学科——情报学,大数据环境为情报学研究提供了崭新的发展空间[17]。大数据环境是国家生物安全情报研究面临的客观环境,国家生物安全大数据是国家生物安全情报的最原始状态,大数据环境下的国家生物安全情报研究是从海量低价值密度的大数据中发现、处理、储存、利用生物安全相关信息进行情报服务,具体来看,大数据环境给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带来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方法与技术、实践与应用方面。

2.1.1 方法与技术方面 就大数据发展趋势来看,国家生物安全情报研究所缺乏的并非是生物安全大数据本身,而是发现数据间微弱连系和规律的技术和方法,当传统情报方法与技术面临无法解决的数据难题时,相应的数据处理技术革新需求也就随之产生,主要包括海量数据处理、数据清洗加工、异构数据处理和用户亲和度4方面:

a.大数据环境要求情报学研究方法与技术具备海量数据处理能力。人们在网络上留下的数字足迹形成生物安全大数据,记录任意时间、地点包括生物实验室数据、医疗数据、出入境数据等在内的生物安全相关数据,需要情报方法与技术跳脱传统抽样研究,不拘泥于有限数据范围内,充分运用技术和经验从公开渠道中获取有用开源情报,开展全源数据研究[18],提高海量数据处理能力,从中获取高质量国家生物安全情报。

b.大数据环境要求情报学方法与技术提升数据清洗加工的能力。大数据的三大特征在于数据体量大、更新速度快、种类与来源多,面对如此庞大的数据集合,提高数据清洗加工能力,能够有效提升生物安全数据的质量,进而提高生物安全情报工作效率。

c.大数据环境要求情报学方法与技术兼具多格式数据处理能力。传统的安全情报研究多围绕结构化数据库中的数据开展,而大数据时代,从国家生物安全数据发展与增长情况来看,非结构化数据的增长速度远超结构化数据,要求生物安全情报学方法与技术区别于传统情报学,具备处理多源异构数据的能力。

d.国家生物安全情报领域区别于其他情报研究领域,除考虑专业人员外还需考虑普通民众的参与,因而也对用户亲和度提出了更高要求。生物安全大数据在经过处理加工之后需进一步完成情报服务以达成情报活动的最终目的,因此,可视化技术、人工智能等提高用户亲和度技术的开发和利用显得尤为重要。

2.1.2 实践与应用方面 大数据时代给生物安全情报研究实践与应用带来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有效消除情报工作主体间的信息交流屏障、促进多维度情报融合和增强情报风险预测能力3方面:

a.大数据环境能有效消除情报工作主体间的交流屏障。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工作涉及多个部门主体,在传统情报工作中,各情报主体间存在交流屏障,部门间的信息孤岛导致数据共享与融合应用受阻;大数据参与的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很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在存在部门硬隔离的情况下,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软关联,逐渐消除情报主体间的交流屏障,各部门工作目标统一、分工明确,部门协作能力得以提升。

b.大数据环境促进多维度情报融合。数据是情报工作得以开展的基础要素,为实现情报工作的最终目的,顺利完成情报服务,需要分析处理多方面的数据信息。传统的安全情报多关注单一领域的数据获取和分析,最终提供的情报服务囊括多个维度情报结果,对情报工作效率和情报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大数据环境下的安全情报相比传统情报领域,拓展了相关数据获取分析的深度和广度,对生物安全大数据的获取是动态的、全方面的,促使生物安全情报实践智慧化发展,这将有利于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工作开展和情报质量提升。

c.大数据环境增强情报风险预测能力。虽然生物安全事件的发生往往具有不可预测性,但相比于传统情报实践,大数据环境下的情报实践具有更强的风险预测功能。传统的情报研究局限于固定模式,关注情报本身而忽视外部环境变化,情报工作受制于经验思想,不利于风险预测,情报实践的全面性、准确性难以保障。大数据参与的情报实践在数据搜集、处理以及情报分析模式方面得到空前发展,大幅提高风险预测速度和预测准确度。

2.2大数据环境下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工作面临的挑战大数据时代到来为生物安全情报提供了海量数据资源,涉及多领域、多部门,大数据环境影响传统生物安全情报思维和技术方法的同时,也给生物安全情报工作的开展带来诸多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a.我国目前尚未从国家战略层面提出类似英美国家的国家生物安全专门战略规划,对相关生物安全情报工作的具体定位未明确,导致国家生物安全治理各相关部门对生物安全情报工作的重视程度不相统一,给后续生物安全治理工作开展带来阻碍[19]。

b.立法是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依据和支撑,我国生物安全领域法制体系建设起步较晚,《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将于2021年4月15日正式施行,此法的颁布虽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以往我国生物安全法律治理体系在全面性、系统性、协调性和科学性等方面的不足[20],但未明确生物安全情报的法律定位,且在国家生物安全协调机制的建立等重要法律改革方面还有待改善,需着眼于全球生物安全新形势,为生物安全情报工作提供法律支撑,开展全面化和系统化的生物安全治理。

c.生物安全情报在国家生物安全治理中的行政定位模糊,生物安全治理涉及多部门和多系统,生物安全情报分散在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和科学技术部等多个部门中,与应急管理、医疗卫生、农业和科技等多个社会系统相关,缺乏明确且统一的生物安全情报工作机制,导致各主体间情报流通受阻,影响生物安全治理工作效率。

d.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和反情报能力不足。全球化浪潮促使国际间的合作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国家生物安全带来了诸多威胁,如生物疫情传播、生物武器威胁、生物信息安全以及生物技术垄断等。生物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非传统安全中占重要地位。国家安全情报包含国家间生物安全战略的竞争,即生物安全情报客体中应该有国家主体,同时还应该包括反情报工作。因此,应从系统内部和系统外部两方面综合考虑国家生物安全所面临的威胁以及情报介入方式。对内,开展生物安全全源数据搜集,对影响生物安全的情报信息进行动态监测,并及时发布预警,从而保证系统内部生物安全。对外,应重视生物安全情报逆向思考,从对立角度出发,开展反情报工作,监测并分析其目的、计划和措施等,以期做到防御上的主动,达到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目的[21]。

3 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工作体系要素分析

以情报视角研究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工作体系,基于系统科学领域的“物理-事理-人理”方法论,提炼出情报要素和技术要素作为“物理”,组织要素作为“事理”,人员要素作为“人理”。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工作体系不是组织、情报、技术、人员的简单组合,而是以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最终目标,以大数据为背景,从情报角度出发,以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应用平台为载体,与组织、技术、人员要素共同构成的有机整体(如图1)。

图1 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工作体系要素构成

为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工作体系,首要问题就是明确体系中组织要素、情报要素、技术要素、人员要素的内涵(如表1),从而更好地理清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工作体系中所涉及的“物理-事理-人理”之间的关系,为维护国家生物安全提供系统、科学的情报支撑。

表1 大数据环境下的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工作体系要素内涵

4 大数据环境下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工作体系构建

所谓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工作体系,即以维护国家生物安全为目标,避免潜在生物安全危害因素危及国家安全,保证国家生物安全维持在相对稳定可控状态,而构建的情报知识、组织和流程体系(如图2)。大数据环境下的国家生物安全数据具有海量、多源、异构特点,必然需要一个职责划分明确、相互协同合作的国家生物安全情报组织,共同解决情报活动中的问题,以实现组织内各部门资源有效整合,并在大数据技术支持下,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打破以往部门间形成“数据孤岛”的局面。在此基础上,梳理各部门所需生物安全情报内容,优化情报流程,搭建国家生物安全服务平台,从而为保障国家生物安全提供全方位的外部环境保障和情报数据支持,同时,国家生物安全得以保障,也为其他领域安全提供稳定的生物安全环境。

4.1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分类从生物安全的内涵与属性可知,生物安全是一个多领域交叉综合性安全问题,生物安全治理范畴共涉及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军事安全、信息安全、经济安全与社会安全7大领域[3]。在进行国家生物安全情报组织结构规划时,应落实各领域管理部门,明确各领域与生物安全有关情报信息。从国家安全视角出发,将生物安全情报所涉及的具体内容分为7大类(见图2),包括:生态安全类生物安全情报、资源安全类生物安全情报、科技安全类生物安全情报、军事安全类生物安全情报、网络安全类生物安全情报、经济安全类生物安全情报、社会安全类生物安全情报。

图2 大数据环境下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工作体系

4.2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工作体系运作流程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工作体系运作流程参考一般情报工作流程分为六个环节,包括国家生物安全情报规划、数据搜集、数据处理、数据分析、情报应用、情报反馈。

a.国家生物安全情报规划关键在于明确情报需求,在开展某项具体情报工作前,根据情报工作具体需求,为情报工作全流程拟定目标和方向,并不断优化情报工作体系,提高情报质量,从而为决策者提供高质量的情报。

b.国家生物安全数据搜集、数据处理和数据分析三个环节在于运用大数据技术和方法,广泛搜集生物安全数据,并将所搜集的数据清洗加工,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分析和评估,最终形成各类生物安全情报产品。与一般情报流程不同的是,大数据环境下,各类开放式情报源内容丰富且数量庞大,一般情报流程中各环节相互依赖关系已弱化,且各个环节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23]。因此,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和方法的,将生物安全数据搜集、处理、分析工作分配给数据科学,提高情报信息加工整合能力,从根本上改变传统依靠人的经验和智慧进行情报分析的决策模式,从而减轻情报分析人员的工作负担,并能有效提高生物安全情报工作效率和生物安全情报决策水平。

c.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应用指将经过数据搜集、处理和分析之后得到的生物安全情报产品用于国家生物安全治理工作,发挥生物安全情报辅助决策的功能,从而体现生物安全情报的价值和意义,同时检验情报工作的有效性。

d.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反馈贯穿于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工作全过程,当任意环节反馈与原定目标出现较大偏差,且偏差超过设定阈值,则重新进行该环节工作。单次情报循环完成后根据反馈结果与规划目标进行比对,根据比对结果调整情报规划,如此循环至产出结果与原定目标相契合。

4.3大数据环境下国家生物安全情报服务平台国家生物安全情报服务平台是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集合现代化数据处理技术,实现从生物安全数据到生物安全情报的转变,为维护生物安全提供快速、准确的情报支持。平台分为资源保障层、数据处理层、情报服务层(如图3)。

图3 大数据环境下的国家生物安全情报服务平台

a.资源保障层是平台的数据基础,主要完成多源异构数据的搜集整理、格式转换等工作,并将整理后的数据资源按生物安全情报分类储存,建立各类生物安全数据库,方便后续调用和储存。此外,现有应对策略库、案例知识库、领域专家库等数据库资源也为开展生物安全情报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并依靠生物安全数据库实现动态更新。

b.数据处理层是平台功能得以实现的技术保障,主要为情报工作流程所涉及的关键技术。基于资源保障层提供的数据支持,运用动态监测、数据抓取、数据清洗、关联分析、可视化处理、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将多源异构数据转化为较高用户亲和度的情报产品,供情报服务层使用。

c.情报服务层是为用户提供服务的窗口。在资源保障层和数据处理层的基础上,面向用户服务构建出一系列应用功能,包括门户登陆、信息检索、信息导航、预警发布、智能推送、信息上传、信息反馈等,从而为情报用户提供精准化信息服务[24]。

国家生物安全情报服务平台拥有3大功能[25]:一是国家生物安全信息的“汇聚点”,在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过程中对大量生物安全数据进行整合处理,对生物安全威胁进行监测、分析,为突发生物安全事件预警、响应和恢复工作提供充足的情报资源储备;二是国家生物安全信息处理的“智能库”,通过建立生物安全数据库、应对策略库、案例知识库和领域专家库等数据库,融入人工智能、可视化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为维护国家生物安全提供快速、精准的情报支持,帮助生物安全治理者科学高效地开展生物安全治理工作;三是国家生物安全决策的“控制台”,对所监测到的生物安全威胁信息进行判断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保障国家生物安全提供充足的情报支撑,为决策者提供有价值的情报见解。

5 大数据环境下生物安全情报工作体系构建建议

面对海量多源的生物安全大数据和日益严峻的生物安全发展态势,目前,我国生物安全情报工作体系还不足以满足现代生物安全情报需求,迫切需要构建符合大数据时代背景的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工作体系,为此提出以下三方面建议。

5.1开展生物安全顶层设计,推动部门协同合作考虑大数据环境下生物安全情报所面临的挑战,我国应尽快开展生物安全顶层设计,推动相关部门间协同合作,以维护国家生物安全治理工作顺利开展。首先,应从国家战略层面出发,出台国家生物安全战略(长期计划),逐步形成生物安全战术(中期计划),最终落实到生物安全操作层面(短期计划)[3]。其次,应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建设,并注重与现存情报领域和生物安全领域相关的法律相互协调补充,从而为生物安全情报提供法律保障。此外,生物安全战略和法律的制定落实,都有赖于相关部门间协同合作,考虑生物安全情报复杂性,需构建跨越多部门、多领域的融合机制,整合现有资源和研究力量,集中有序开展日常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工作。

5.2完善基础平台搭建,促进生物安全资源集成共享大数据环境下的生物安全资源共享要求实现系统内部和外部的资源整合,这离不开人工智能、云计算和云储存等现代信息技术支持。因此,需加快推进国家生物安全情报服务平台建设,强调大数据技术的融合,重视生物安全数据监测、处理和储存等核心技术的研发,为生物安全情报服务提供资源保障和技术保障,不断完善基础平台搭建,优化生物安全情报运作流程,保证生物安全情报工作体系正常运转,从而有效提升生物安全情报工作效率和质量。

5.3明确情报用户需求,贯彻精准服务理念大数据时代,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工作体系的建设应围绕用户需求,贯彻落实精准服务理念,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精准化情报服务。精准化情报服务要求以用户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开展跨越多领域、多部门的生物安全情报工作,整合不同来源生物安全情报信息,从组织建设、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等多方面综合考虑,以提升生物安全情报协同服务能力,不断完善生物安全情报工作体系,从而满足情报用户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形势下的个性化生物安全情报需求,提高生物安全情报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6 结 语

随着大数据时代到来,国家生物安全数据呈现几何级增长,给生物安全情报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数据资源,但仅拥有大量的数据资源仍无法为国家生物安全治理提供高质量的生物安全情报,如何实现生物安全大数据快速搜集、处理和分析,将其转化为对维护国家生物安全有用的情报,是未来国家生物安全情报研究的核心工作。本文在明确相关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基于大数据环境,构建了囊括国家生物安全情报组织结构、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工作流程以及国家生物安全情报服务平台的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工作体系,并就目前发展形势,提出体系构建建议,以期实现对国家生物安全大数据的有效利用和国家生物安全情报的高效管理。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偏向理论和宏观层面的研究,对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工作的现实指导效果不明,因此,该研究需进一步细化深入,从实践中汲取反馈信息,完善国家生物安全情报工作体系功能,为生物安全治理提供系统化、现代化情报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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