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公租房居住路径探析
2021-06-15王汉军
王汉军
摘 要: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公租房关系着年轻教师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也关系着学校的稳定发展。在探索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公租房居住路径方面,需要明确学校公租房的概念、公租房分配原则,并结合其分配原则,针对公租房存在的住房有限、资金有限以及缺乏动态管理等问题,采取统筹管理、优化住房资源配置、多方位筹集公租房资金、继续加强公租房动态管理等措施,进一步为年轻教师提供良好的住房保障。
关键词:公租房;分配原则;动态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8.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10-0153-03
随着我国的住房制度深化发展,1998年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1],明确提出了地方分别政策,停止住房的实物分配,并首次提出了廉租房的概念。为适应经济的快速发展,根据收入阶层实行不同层次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尤其对收入低的人群,鼓励他们积极申请廉租房,这种住房供应方式一时间满足了收入低的家庭,并为以后住房改革指明了方向。廉租房在高校也叫公租房,从近几十年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发展来看,在公租房的使用上,同样也经历一定变化。
作为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商洛学院在住房改革发展上,特别是2007年学校由专科转变为综合性本科大学,在人才培养上,由于学校的规模发生了巨变,学校在公租房的需求上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并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关注。学校近几年来坚持“立足商洛,面向地方,服务基层,培养应用型人才,建设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办学定位,秉承“博闻强志、正道直行”的校训和“尚教为学、践用至要”的办学理念,依据《商洛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正式出台,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为根本遵循,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学校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任务,是学校争创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的战略机遇期,提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与之相配套的公租房也经历几次大的调整,满足了刚来学校不久的新进教师。但是在新进教师的数量不断增加而房子不增的情形下,如何处理好这个矛盾是同类院校面临的共同问题。
一、公租房概念界定
公租房又叫公共租赁住房,它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统称为保障性住房。201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2]。公租房到目前在学术界也没有明确的概念。
学校公租房是指在学校土地上由学校全额投资建设或者由学校全额投资购买,用于职工租住的过渡性住房。因此,学校公租房属于本校的固定资产,享有全部财产权利,教师员工只有居住进行过渡阶段使用,没有权利出租、转借以及出售。所以,地方应用型本科学校在为刚入职的职工提供的是一种保障性住房,暂时解决了阶段性存在困难的群体。
二、学校公租房分配原则
为了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规范学校公租房管理,解决职工住房突出问题,商洛学院经2015年7月9日院长办公公审议通过了《商洛学院公有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该制度的制定确保了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学校公租房管理,充分挖掘学校房屋资产潜能,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因此,学校公租房在住房分配上采取以下原则。
1.保障性原则。由于学校几年来不断引进人才,年轻教师队伍不断扩大,因此在公租房居住上,优先保障年轻职工基本的生活住房需要,尤其对新入职职工、单身职工、已婚带小孩的无房职工和家庭住房困难的职工进行保障。
2.过渡性原则。公租房仅仅只供新进职工过渡性短期使用,学校目前校园面积有限,能提供的公租房也有限,过渡性住房能满足年轻教师的一时需要,但不能解决终身住房问题。
3.人才优先原则。在公租房房源有限的情况下,优先保障高层次人才、专项引进人才和家庭不在商州城区的新进教师。这几年学校坚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对引进的博士提供进校后,学校提供80平方米过渡性住房一套;对新进硕士、中级职称(科级职务)及其以下职级的职工,每人配置单间房1间,如房源情况许可时也可以配置单元房1套,具体面积依公有住房房源而定。
4.公平公正原则。为新进职工解决生活住房,保障期租住只收取成本租金,体现学校的民生关怀。公租房的租金标准,依据商洛市公共租赁房政策、学校职工收入和学校周边民用住房租金标准为参考进行核定,采用阶梯式租金标准,每3年依据情况变化调整1次,具体标准分为:保障期租金、延长期租金、超限期租金,逐年调整让公租房适应学校的住房需求和发展。
对于符合配置公租房条件而自己可解决住房的职工,本人自愿提出不租住公有住房,学校按职工签订的用人协议年限给予补贴,硕士及其以下职工每月50元,博士及其以上职工每月100元,双职工按各自标准分别补贴。另外,公租房设施出现非人为损坏时,可向资产管理处报告,由资产管理处安排维修,调整住房时,由资产管理处视房屋情况统一安排维修,维修费用由学校承担,这些原则和政策充分体现了学校“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
三、当前学校公租房存在的问题
在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公租房居住上,以商洛学院为例来进行研究,通过大量调研发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学校公租房数量有限。随着学校的改革发展和人才引进的发展,学校每年引进人才在30人左右,而学校的公租房数量有限,不能满足新进教师的住房要求。2017年进一步规范公有住房管理,保障新进教师住房。按照学校整体规划,对青年教师公寓入住后收回的单身公有住房资源进行整合,调整现有公有住房布局,将5号单身职工楼租住职工调整到其他楼,增加学生公寓,改善了学生住宿条件。进一步严格执行学校公有住房管理办法,加大超限期住房清理工作,配合后勤保障处对调整20余套单元住房并进行粉刷维修,确保了2017年新进博士及青年教师住房配置工作。在房源许可情况下逐步解决了一部分住房困难的单身职工临时用房问题。青年教师公寓楼建筑面积8 967.06平方米、学生公寓楼建筑面积9 215.58平方米,主体结构均为砖混6层,青年教师公寓楼设计住房数量150余套,通过以上学校公租房居住上不断调整政策,在没有解决问题办法情况下又新盖了的青年公寓,一方面说明公租房的居住确实紧张,另一方面新盖的青年公寓仅仅只能满足近几年新进职工需要,从長远来看,学校还没有合理的方案有效解决学校未来的发展需要。
2.建设资金有限。作为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资金收入来源单一,投入缺口大,在有限的资金使用上,很难在公租房的建设上投入资金。以商洛学院2020年综合预算为例,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2020年本单位预算收入9 857.63万元,而预算支出同样是9 857.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 257.63万元。作为地方应用型高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其中住房保障支出上,根据《商洛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学校当前资金投入重点在丹江校区的建设上,规划建筑面积16.4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5.4亿元,分三期进行建设。所以在学校年轻教师住房难的情形下,同樣也很难拿出资金进行公租房建设。
3.公租房缺乏动态管理。第一,公租房退出管理问题。退出问题一直都是保障性住房实际工作中的一个重点难题[3],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也是如此,尽管在退出管理方面出台了相关政策,但在退出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例如:根据商洛学院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新进硕士职工7年后再延长3年就进入超限期,这些教职工应该退出公租房,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办法退出,给学校整体公租房计划带来一定的压力。第二,公租房违规使用取证难。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公租房主要是保障新进教职工日常生活困难的问题,供他们工作、学习和生活,但是在动态管理过程中,有部分教师完全违规学校管理把自己的过渡住房进行出租、转借甚至长时间闲置等现象普遍。例如,在住房管理部门在对各个学院的住房情况进行检查统计,有些教职工不能如实提交自己房屋使用情况,这就给公租房的实际使用核查带来影响。第三,学校部门联动难。公租房的动态监管需要学校多个部门的相互配合,涉及这些部门多为教学部门,其部门平时主要以教学活动为主,在对公租房的动态监管上看法也不尽相同,在监管执行的过程中避免不了相互推诿,部门提供的信息迟迟不能回收,多部门联动常态化监管很难进行,工作难度较大。
四、探索公租房合理存在的方法
1.统筹管理,优化住房资源配置。当前,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公租房普遍存在的问题公租房资源紧张。在这种情形下,学校主管部门应该根据学校的发展,做好统筹管理,积极优化房屋资源配置。一方面,积极开展学校职工用房调研,把调研报告给学校反映,争取资金改善公租房环境,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公租房需要改善的地方。另一方面,制定和完善好公租房住房制度,并严格执行,优化好学校公租房的使用情况,真正做到把有限的住房资源提供给真正需要的年轻教职工。
2.多方位筹集公租房资金。面对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公租房资金来源单一情况,根据学校的发展,一方面,合理规划教职工住房,积极向上级部门和地方部门申报筹集资金并应用到公租房的建设上;另一方面,可以教职工集资,学校全方位统筹运作,为年轻教职工新建公租房;合理加大公租房的出租费用,并最终妥善应用于公租房的日常建设上。
3.继续加强公租房动态管理。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公租房动态管理需要从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完善好公租房退出机制,严格确立好本校职工使用,明确好公租房的过渡性质,完善管理规定,奖励和处罚并举,杜绝超期后不退现象。二是完善违规取证,可以采取部门监督和群众监督形式进行,对违规住房的教职工做到有证可取,并做出相应的处理。三是强化各部门的合作,定期给各个部门通报公租房的使用情况,让部门领导做到“心中有数”,不至于部分公租房教职工住房情况被遗漏。
结语
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公租房居住问题一直以来就是高校面临的难题,高校公租房管理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关系到教职工的自身利益[4]。因此在学校公租房居住管理上,首先需要明确公租房的概念界定,做到与政府公租房的区别与联系,尊重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公租房分配原则,对公租房存在的住房有限、资金有限、动态管理等问题,应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进行完善。总之,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公租房需要相关管理人员以及部门重视,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让有限的公租房为年轻教师日常工作和生活起到保障性作用。
参考文献:
[1] 方明.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J].北京房地产,1999,(9):5.
[2] 刘丽洁.我国公共租赁住房制度运行中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经济师,2013,(3):290.
[3] 陈淑云,范钦.公租房的后期管理问题及其解决方略——以武汉市为例[J].城市问题,2014,(9):83.
[4] 牟鹏.对高校公租房的管理建议[J].办公室业务,2019,(24):89.
[责任编辑 文 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