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白话碑文初探
2021-06-15刘宸瑜
摘 要:描述基本的元代汉语口语词汇和专用的公牍习语、宗教词语,着重分析名词和代词复数、介词、助词的特殊用法,呈现元代白话碑文语言上的直译体特征及蒙汉两种语言之间的相互影响。
关键词:元代白话碑文;直译体;词汇;语法
作者简介:刘宸瑜(1987-),女,满族,吉林集安人,硕士,重庆三峡学院助教,研究方向:汉语词汇。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21)-08-0-02
引言:
元代白话碑文是一种镌刻在碑石上的白话文牍,多为元代统治者颁发给寺院、道观、庙学的各类旨书,其基本内容是蠲免僧人、道士、儒生的各种杂泛差役,晓谕地方军政官员、过往使臣、平民百姓不得侵害承旨者的土地、财产等权益,并告诫僧侣、道众虔诚祈福国运帝祚,不要恃旨胡为。[1]
白话碑文语言上具有鲜明的直译体特征,兼有中古蒙古语和元代汉语词汇及语法的特点,是研究元代蒙古语同北方汉语语言接触的宝贵资料。钱大昕的《潜研堂金石文跋尾》卷一八至二O对所藏数件元代白话碑拓作了历史学的研究,主要是用《元史》来考证碑文中的人物、译名、史实、发明体例等,代表了当时的研究水平。近代以来,冯承钧先生的《元代白话碑》和蔡美彪先生的《元代白话碑集录》,在断句标点、疏通字义、考辨名物、发明体例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后人研读元代白话碑文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近些年来,有不少学者从金石学、语言文字学角度对白话碑文进行研究,有的侧重训释蒙古译名,有的研究蒙汉混合直译体的语言。其中,祖生利对元代白话碑文的体例、蒙汉对照、直译体特征以及碑文考证等方面的研究成果最为丰富。
笔者将刘坚、蒋绍愚主编的《近代汉语语法资料汇编》(元代明代卷)中收录的四篇元代白话碑文(《一二三八年凤翔长春观公据碑》、《一二八〇年虚仙飞泉观碑(一)(二)》、《一三〇八年曲阜加封孔子圣旨致祭碑》、《一三五四年大都崇国寺圣旨碑》)作为研究对象,尝试探索元代白话碑文词汇和语法的特点,分析元代蒙古语与汉语接触的语言现象。
一、元代白话碑文的词汇
元代白话碑文所使用的基本词汇属于元代汉语的实际口语,碑文中除了大量的俗语词还有一些公牍习语和宗教词语。
(一)俗语词
名词:名字(名义)、差发(赋税)、汉儿(北方汉人)、省家(中书省)、气力(力量、权势)、文字(公文)等。
动词:当(承担)、回付(归还)、不干(不关,不属于)、合用(该用、须用)、捏合(编造)、执把(持有、拿着)、安下(留宿)等。
副词:一处(一起)、一遍(一起、整个)、但(凡是)、休(不要)、更(又)等。
连词:不拣(不论)、为(因为)等。
(二)公牍习语
头连检用(将此公据与下文申状粘贴在一起,以备总府核察之用)、连状告称(联名进状陈述)、钧旨(对上级命令的尊敬的说法)、照得(经查实)、节文该(节略知详)、除已钦依外(除外)、合行给付(应当给予、交付)。
(三)宗教词语
磨障(“魔障”,本佛教语,魔鬼所设的障碍)、也立乔大师(对基督教之景教徒敬称)、胡木剌(景教徒的教堂、寺院)、达失蛮(对伊斯兰回教徒的称呼)、蜜昔吉(回教徒的清真寺)、佛修(佛法修养)。
二、元代白话碑文中的语法
白话碑的原文多用回鹘式蒙古文或八思巴字写成,再译为白话汉语。因此,元代白话碑文有着鲜明的直译体特征:其基本的詞汇和语法贴近元代北方现实口语,但同时也掺杂了大量的中古蒙古语成分。[2]蒙古语属于阿尔泰语系,是典型的粘着语,具有丰富的形态变化,其语法范畴主要是通过附加各种成分于词根之上来体现。而汉语是典型的孤立语,主要是通过虚词和词序来实现语法意义。白话译文在翻译蒙古语时,首先是采用元代汉语中固有的功能或意义相当的语法成分来对译,但有时这些语法成分所标记的蒙古语的用法远远超出了他们在汉语里所承担的原有功能,显得非常特殊。笔者着重考察四篇元代白话碑文中名词和代词的复数、介词、助词的特殊用法。
(一)名词和代词的复数
汉语指人的名词和人称代词的复数词尾“们”大约产生于唐代,初或写作“弭”、“弥”、“伟”,宋代写作“懑”、“瞒”、“满”、“门”、“们”等形,元代及明初多写作“每”。[3]62“每”在元代白话碑文中用于指人的身份名词和非指人的名词后、人称代词和替代人的指示代词后表复数。
1.用于指人的身份名词后表复数,如:达鲁花赤每、和尚每、使臣每。
2.用于非指人的名词后表复数,如:文书每、印板每、言语每。
3.用于人称代词后表复数,如:我每、他每。
4.用于替代人的指示代词后表复数,如:那的每、这的每。
汉语里名词加“们”后不再受数量词修饰,但在中古蒙古语里,带复数附加成分的名词却可以用数词来修饰。例:“将一十七个先生每剃了头发,交做了和尚”,这正是蒙古语法的直译。[5]137
(二)介词
元代白话碑文中的方位词“里”、“根底”、“行”、“上头”等用作介词,其功能和意义相当于汉语介词“在”、“从”、“对”、“按”、“比”、“同”等。汉语介词位于名词之前,构成介宾短语,而白话碑文中的方位词位于名词之后,故有学者称为“后置词”。[6]
1.里:表示动作行为的处所或依据。
(1)表示动作行为的处所,译为“在……里/内/中”。如:“这的每寺院里房舍”。
(2)表示动作行为的依据,译为“依”、“凭借”,如:“长生天气力里、大福荫护助里皇帝圣旨”。还可译为“以”,如:“我每名字里”就是“以我们的名义”。
2.根底:引出动作行为的对象,或表示领属①等语法意义。
(1)犹如“向”、“对”。如:“军官每根底,军人每根底,管城子达鲁花赤官人每根底,来往的使臣每根底宣谕的圣旨。”“根底”标记“宣谕”动作的对象,译为:对……宣谕的圣旨。
(2)标记宾语。即,“宾语+‘根底+动词”构成了宾语前置结构。如:“更将先生每说谎捏合来的文书每根底,并将印文书底板烧了者”。
(3)标记间接宾语。见于“某某根底为头,执把的圣旨与了也”句中,“根底”标记“给与”义动词的间接宾语“某某”。译为:把圣旨给了某某。
3.上头:用于因果复句的原因分句后表示原因,相当于后置的“因为”。[7]
如:“说来底上头,依自在前三教体例里安置者”,译为:因为已经说了,就要按照之前的三教法度安置。
4.行:“上”的音变,[8]用于代词之后,同“根底”(1)犹如“向”、“对”表示动作对象的用法。如: 奉圣旨:“‘商量了名儿,我行再奏者”。“我行”,即“我根底”,译为“商量好了名号后再向我禀奏”。
(三)助词
从四篇白话碑文里的“者”、“有”、“了/来/讫”、“着”、“呵”、“那”等标记蒙古语动词式、时、体等附加成分的功能入手,分析这些助词的语法意义。
1.者:用“(交/教)V者”对译蒙古语动词的祈使式。如:
(1)“这的每寺院里房舍,使臣休安下者。铺马祗应休着者,税粮商税休纳者”译为:他们寺院里的房屋,使臣不要留宿。不要提供驿乘给养,不要缴纳税粮商税。
(2)“我每名字里,交祝寿念经者”译为:以我们的名义,让(他们)祝寿念经。
(3)“奉圣旨:教省家与者”译为:让中书省给予。
元代汉语里“者”字广泛使用。可以表示意愿、命令、希望、请求、吩咐、劝说等多种祈使语气。
2.有、了、来、讫:“V有/了②/来/讫”表示动作行为或状态的现在、将来和过去等时间范畴。
(1)有:表示说话时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或持续发生的动作状态。如:
“别了的和尚每有呵,遣赶出寺者”,“有”表示“别了(违反)”这一动作行为将来可能会发生;“有那回与来底寺院内,一半不曾回付,已回付了底再争有”,“有”表示“争”这个动作行为的持续发生。
(2)了、来、讫:表示说话时之前已经发生或完成了的动作行为,或已经存在的状态。其中,“了”和“来”既是动态助词也是事态助词,“讫”是完成动词用作动态助词。
元代事态助词“了”除了单独用于句末的用法之外,还经常与其他事态助词、语气助词等连用。在宋代已少见的“了也”再次出现。[10]270如:“……学吉祥众和尚每根底为头,执把的圣旨与了也”。
“来”作为事态助词的用法比较常见,常常与“曾/经”、“已”等表示曾经、过去、已然的时间词语配合使用。如:“有未曾回付来的寺院,并属寺家的田地水土,一处回付与者”。
完成动词“讫”置于其他动词后,用作动态助词。如:“……今州解宇内开读讫”,“讫”用于动词“开读”后表示已经完成。
(3)着:将动词与动词连接起来,表示该动作与其他动作同时进行。[11]99
如:“今日皇帝初登宝位,孔夫子的名号,教众学士商量与着呵”,“着”连接动词“商量”和“与”,表示商量着给予孔子名号。
(4)“呵”、“那”:二者均为语气助词,前者用于动词后表示该动作、状态是假设的;后者表示反问。如:
“更和尚每,俺有圣旨么道,在前断定底别做呵,不干自己底寺院田地水土争呵,他每不怕那?不有罪过那甚么?”;“无体例勾当休做者,若做呵,他每不怕那”,“呵”或“若……呵”表示“如果……的话”,“那”表示“难道……吗?”,可理解为:如果做了的话,他们难道不害怕吗?
结语:
笔者在初探元代白话碑文四篇的过程中发现:元代白话碑文词汇由口语词、公牍习语和宗教用语组成;白话碑文在直译蒙古语原文时,基本遵循了汉语里固有的习惯表达,但由于受母语的干扰,蒙古翻译者们仍然免不了把一些蒙式的表达掺杂到汉语译文中,造成直译体文献中出现一些有悖汉语习惯的特殊用法。这是元代北方阿尔泰语同汉语发生语言接触的直接体现。
注释:
①表示领属关系,相当于结构助词“的”。如:“和尚根底寺、也立乔大师根底胡木刺、先生根底观院、达失蛮根底蜜昔吉,那的每引头儿拜天底人,不得俗人搔扰,不拣甚么差发休交出者”(《一二三八年凤翔长春观公据碑》)。因不属于介词范畴,故不详述于文。
②白话碑文中“了”同现代汉语表已經发生或完成的动作和已有的状态的用法不在文中叙述。
参考文献:
[1]祖生利,船田善之.元代白话碑文的体例初探[J].中国史研究,2006(03).
[2]祖生利.元代白话碑文中方位词的格标记作用[J].语言研究,2001(04).
[3][10]吴福祥.近代汉语语法[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
[4]刘坚,蒋绍愚.近代汉语语法资料汇编[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5]李崇兴,祖生利,丁勇.元代汉语语法研究[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9.
[7]祖生利.元代直译体文献中的原因后置词“上/上头”[J].语言研究,2004(01).
[8]江蓝生.后置词“行”考辨[J].语文研究,1998(01).
[9]祖生利.元代白话碑文中助词的特殊用法[J].中国语文,2002(05).
[11]刘坚.近代汉语虚词研究[M].北京:语文出版社,1992.
[12]王力.汉语语法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9.
[13]孙锡信.中古近代汉语语法学[M].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