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赵氏祠堂两通明代石匾考述
2021-06-10秦博文
摘要:正宁县赵氏祠堂是庆阳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该祠堂内现存的“三清”石匾上的三个“清”字,系赵邦清在滕县知县任时安南正使冯克宽的赠辞,该匾末有礼部主事文在中撰写的序文;“坚持清白”石匾上的“坚持清白”为明神宗制诰褒扬赵邦清的天语,匾首有天启元年序文。两通石匾文字保存较为完好,是研究明万历年间清廉模范人物赵邦清的重要资料,也是当前开展廉政教育的重要文物。
关键词:正宁县 赵氏祠堂 石匾 廉政文物
正宁县自建县以来,名人辈出,仅明代就先后出现了景清、巩清(巩焴)、赵邦清三位清官。他们为官任内一心为民、惩奸除恶、公正廉明、刚正不阿的感人事迹,受到百姓传颂,被称为“三清”,史书对其各有记载。作为庆阳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正宁县赵氏祠堂,其现存的“三清”石匾和“坚持清白”石匾,原本是氏祠堂某座石牌坊类建筑上的构建,这两通石匾文字保存较为完好,字迹刚劲有力,内容意蕴深长,既是研究明万历年间清廉模范人物赵邦清的重要资料,也是当前开展廉政教育的重要文物。
一、石额坊现状及刻文
(一)“三清”石匾
“三清”石匾,红砂岩材质,横长方形,长230厘米,高90厘米,厚16厘米。正中自右至左横刻“清、清、清”3个行书大字,每个字约60厘米见方。其右侧竖刻行楷体阴文“贺天朝赵贵宰。安南正使冯克宽毅斋”15个小字,左侧落款处竖刻楷体阴文“安南国行人陈德懿书”9字,均每字5厘米见方。落款之后,复刻文在中撰写的7行333字序文及刻工“长安卜栋镌”的题名,字均小楷阴文,每字1厘米见方。现录文氏序文如下:
“吾乡自国朝三百年来知名外国者,惟三原马谿田先生。嘉靖戊辰三月,安南使者进贡,问礼部主事黄清曰:‘闻关中马先生理,何以不在仕籍?清曰:‘乃先生不仕进耳!非遴选之有失也。至今侈之为美谈。吾徒赵子邦清宰滕县六年,俸粮柴马之外罚一分纸赎,节年拆封,羡余银六千两,尽数登报上司,买谷十二万,买牛千头。朝觐两次,两举清官。吏部四年,不接一分之书帕,清名震天下。当其宰滕之日,万历二十四年夏四月,安南正使、礼部侍郎冯克宽入贡,道过滕县,深夸自入中国界,所过州县未有如赵宰邦清之清、一尘不染者,随赠以‘清、清、清三大字命行人陈德懿书之。且三清字三点水、三主字、三月字各异,其体笔法飞神,字画入玄,命意脱俗,孰谓外国无人哉?谿田先生首以文学知名安南,赵子邦清继以清节知名安南,后先辉映,诚一奇事。其子任贤、崇贤勒之石,吾喜之,为之序其概云。
万历四十一年岁次癸丑三月十八日,礼部主事三水文在中撰。”
(二)“坚持清白”石匾
“坚持清白”石匾,红砂岩材质,横长方形,长330厘米,高95厘米,厚17厘米。正中自右至左横刻楷體阴文“坚持清白”4个大字,每个字约60厘米见方。其两侧均有2厘米见方的楷体阴文小字,右侧序文简述“坚持清白”四字系明神宗天语及刻石之缘由,左侧落款为“天启元年六月十八日立石。”现抄录序文如下:
“万历二十九年十二月初六日恭遇
覃恩臣赵邦清任吏部稽勋清吏司郎中叨授奉政大夫钦奉
神宗皇帝制诰褒曰尔益矢公忠坚持清白关节不污揭大篆
于墓投之防根柢并穷厘积蠹于岁营之窟夫所谓坚持清白者也
神宗皇帝洞烛臣邦清,吏部四年,不受一分书帕也。
天语严重,敢不刻石,以昭来世!”
二、“三清”石匾考
“三清”石匾的刻工系卜栋,以善刻碑而知名,但生卒年不详。据1952年《文物参考资料》中的《历代刻工人姓名录》记载,流传下来的卜栋镌刻陀罗尼经藏于陕西省博物馆。[1]
从录文可知,序文作者文在中与赵邦清有师生之谊。文在中(1552年~?),字法充,别字少白,三水(今陕西旬邑)人。明隆庆四年(1570年),乡试为第一名解元;万历二年(1574年),会试为第一名魁元;廷试时,拟为状元。但因对策中有“一气未通,两孽未除”之语,张居正以为刺伤自己,遂压为三甲进士。初授淮安府教授,升国子监博士,后至祠郎。后被降职,不久升为长沙别驾。30岁挂冠归里,建乐育书院,从学者甚众。文在中天资聪敏,博览群书,下笔万言,即时可成,时有“关西夫子”之称,县人惯称文夫子。著有《观宇》《观宙》《天经》《天雅》等各36帙。[2]据序文,时为礼部主事,文在中于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应赵邦清之子赵任贤、赵崇贤兄弟的请求,撰写了这篇300多字的小序,高度赞扬了赵邦清“清名震天下”以及“三清”三字的来历。
文在中在序文中从陕西人物角度,把赵邦清与三原马理并举,称马理“首以文学知名安南”,而“赵子邦清继以清节知名安南”,二人“后先辉映,诚一奇事”。马理(1474年—1556年),字伯循,号谿田,三原人(今陕西三原县)。明弘治十年(1497年)举人,正德甲戌年(1514年)进士。曾任吏部稽勋主事、稽勋员外郎、南京通政司右通政、稽考功郎中光禄卿等职。明穆宗赠其为右副都御史。天启初年追谥忠宪。他流传下来的著作有《四书注疏》《周易赞义》《尚书疏义》《诗经删义》等。[3]
赵邦清与马理不同,是以清廉知名。序文说到赵氏的两个为政清廉的典型事例:一是在滕县就是不贪“纸赎”而上交的事。所谓“纸赎”即“纸赎银”,是诉讼费的别名,后来成为官吏通过审理诉讼来敛财的一个科目。二是在吏部四年拒绝贿赂而不接受“书帕”的美行。有关明代文献中“书帕”一词屡见,如《明史·韩一良传》记韩一良称“臣两月来辞却书帕五百(金),臣寡交犹然,馀可推矣”;[4]《元明事类钞·书帕长安》录赵南星疏曰“司选者每遇退朝,群遮留讲升讲调;至署则公书私书,阗户盈几,所谓面皮世界、书帕长安也”。[5]所谓“书帕”实为明代官场送礼的道具,借一书一帕而以金银财宝行贿。这两个事例,虽属小事,由小见大,可知赵邦清为官过程中刻苦砥砺、不贪拒贿,品行之高实属罕见。
“清、清、清”三字为安南国正使、礼部侍郎冯克宽入贡途中路经滕县赠予知县赵邦清的,书者为行人陈德懿,这件事发生在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夏四月。冯克宽(1528年—1613年),越南黎中兴朝时期政治家、文学家、外交官。字弘夫,号毅斋,石室县冯舍社(今属越南河内市石室县)人。天祐元年(1557年),通过安定县的乡试。光兴三年(1580年),在文来(今清化省寿春县)通过会试,中黄甲。[6]光兴八年(1585年),任工部右侍郎。光兴十五年(1592年),黎中兴朝攻破莫朝首都升龙。光兴二十年(1597年)迁工部左侍郎,以正使的身份出使明朝,并与朝鲜使臣李睟光互相唱和。[7]归国后,迁吏部左侍郎,封梅岭侯。[8]光兴二十二年(1599年),升工部尚书。弘定三年(1602年),迁户部尚书,加封梅郡公。弘定十四年(1613年)逝世,加封太傅。[9]赵邦清为政清廉的行为及效果感染了安南使者,赠字举动一时成为美谈。这段佳话被礼部主事文在中撰文所记,流传后世,影响深远。
三、“坚持清白”石匾考
“坚持清白”石匾的刻工因匾本体残破比较厉害,难以辨认,但根据所留刻字的手法及雕刻的工艺与馆藏赵邦清所有石刻类文物对比,可推断“坚持清白”石匾的刻工亦为卜栋。
“坚持清白”石匾上的序文乃是赵邦清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十二月六日,受神宗皇帝制诰褒奖的记载。探究碑文所知,“坚持清白”本是明神宗皇帝“尔益矢公忠,坚持清白,关节不污”的“天语”,旨在褒扬赵邦清载滕六年、吏部四年不受一分书帕,严于律己,洁身自好。子赵任贤、赵崇贤为了纪念神宗皇帝对赵邦清的褒奖及孤清震世的廉政事迹,于天启元年(1621年)六月十八日篆刻所立。
吏部,向属六部之首,是专管官吏考核和升降的重要部门,权重位显。赵邦清在吏部期间,刚正立朝,秉公执法,进用贤达,清退贪奸,抑制权势,禁限宦官,去除积蠹,杜绝贿赂,痛惩吏部宿弊,严绝酬遗。邦清在吏部三年自己从未接受过他人的一帛一金,未向四司讲一官一吏。升任为吏部郎中后,书帕贺礼尽却之,一扇一墨不入门,清绝一尘,誉满京师。万历二十九年十二月初六,神宗皇帝正是听闻赵邦清这一系列的事迹后,对其赞赏有加,故有天语“尔益矢公忠,坚持清白,关节不污”,并制诰褒奖。
四、赵邦清廉政事迹述略
赵邦清,字仲一,号乾所。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五月生,真宁县安兴里于家庄(今正宁县永和镇于家庄村)人。万历十九年(1591年)中舉,次年中进士,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就任滕县。赵邦清在滕县就任的六年期间,励精图治、整顿吏治,采取了一系列的为民措施,如:筹集钱粮、赈济灾民,丈量土地、稽核赋税,秉公执法、惩治腐败,兴修水利、疏通漕运,植树造林、绿化荒野等。业绩显著,深得当地百姓的爱戴。
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因赵邦清治藤政绩卓著,加之汤显祖上书荐辟和安南使者的褒言,提拔为吏部验封司主事。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升为吏部稽勋司郎中。后遭诬陷于万历三十年(1602年)六月,被削职为民。天启二年(1622年),赵邦清奉诏出任四川遵义道监军参议。同年七月,贵州水西同知奢崇明反叛,赵邦清奉命征讨,途中身染瘴气,病逝于军中,享年64岁。朝廷赐谥“光禄寺卿”。
赵邦清多有著述,如《神柏记》《梦遇仙记》等,多已散失。赵邦清与戏剧家汤显祖,文学家袁宏道,高僧真可亲善。[10]
五、结语
“三清”石匾和“坚持清白”石匾历经数百年的风雨沧桑能够保存至今,不仅是对赵邦清一生清廉、政绩卓著的褒奖,也是正宁百姓对本地清官的赞许,更是整个社会对廉政文化的追求。清官不能改造社会,却能造福一方。两块碑刻饱含着丰富的文化内蕴和历史积淀,凝聚着中国特有的传统观念,成为反映明代社会廉政文化的一个鲜明物质实证,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
参考文献:
[1]西北历史文物陈列馆历代刻碑工人姓名录[J].文物参考资料,1951(10):104-108.
[2]旬邑县志编纂委员会编.旬邑县志[M].西安:陕西出版传媒集团三秦出版社,2014.
[3][清]张廷玉,等.明史(卷二百八十二)·列传第一百七十[M].北京:中华书局,1974.
[4][明]兰陵笑笑生.金瓶梅词话·上册[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
[5][清]张廷玉,等.明史(卷二百五十八)·列传一百四十六[M].北京:中华书局,1974.
[6][越南阮朝]潘辉,注撰.历朝宪章类志·人物志(卷十)[M].西贡:文化教育与青年部门出版社,1973.
[7]郑文清.成语典析人名辞典(卷2)[M].西贡:灵魂出版社,1966.
[8]陈文玾.汉喃书库的研究[M].河内:文化出版社,1984 .
[9]陈氏冰清,主编.十五至十七世纪的文学[M].科学社会出版社,2004.
[10]赵文卿.一代清官赵邦清[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07.
(作者简介:秦博文,男,本科,正宁县博物馆,文博馆员,研究方向:田野文物保护及青铜器修复、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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