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进机制分析
2021-06-08李一凰
李一凰
现如今,通过大量实践已证明科技水平是否兴盛会跟民族兴旺与国家强盛有必然联系,所以务必有针对性地对科技实施创新,然而,在实施创新科技使用时需把科技创新结果实施转化。伴随着国家财政对于科技创新实验财政加大力度投入,科技创新成果也持续提升,就当前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进机制来讲,完全跟不上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推进要求,再加上财政配合不科学,造成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率非常低,基于此,为了使中华兴盛不衰,务必对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进机制实施探究。
当前,大部分高精端科技产品使用到大家日常生活及其生產各行各业,极大推动每个行业的深入发展。然而,科技创新作为促进科学技术发展的源动力,同样是日常生活发展的催化剂,因此,长期以来受到了各行各业专家团的重点关注,通过持续研究出创新科学技术。相反,部分科学技术在科研成功之后无法立即流入市场,毕竟大部分科学技术在开始使用初期相对不成熟,因此需要对于科技成果实施转化,从而方便被应用,基于此,务必创建优良的科技创新结果转化机制,才可确保创新成果的积极转化,最终便于大众使用。
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进机制现状解析
第一,虽然国家在科技创新的财政支持方面力度非常大,但是依然从整体规模与力度有欠缺。从2011至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的R&D经费平均上升速度按照比值核算为12.4%,增速处于全世界首位。当中2014年中央财政科技专项款为655亿元,占比财政总支出的4.25%,其占比非常低,严重减缓了科技创新发展速度。在2014年中央政府支持的R&D经费体量为13015.6亿元,位于全球第二位,相比美国占比只是46.4%。针对R&D经费支出仅为2.05%,仅比欧盟28个国家平均水平高一点,很显著低于发达 国家平均水准。
第二,在国内财政科技部分拨款当中,投入在基础探究、应用探究、试验发展的比例仅为4.7%、10.8%和84.5%,相比2007年美国国家财政科技拨款投入在基础探究、应用探究、试验发展分别达到了18%.22%和60%,从数据对比可以发现,美国基础和应用探究占比相等于我国的两倍以上。从而得出结论为国家财政对于基础与应用探究支持占比非常少。然而,基础探究为科学创新的根本,同样是科技实力提高的动力。其应用探究则跟经济建设有直接关联,也为探究成果商业化发展与产业化使用纽带,其在整体科技创新价值链条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一旦不加大对其投入,势必限制重大理论创新与技术创新,同时影响科技成果使用转化。通过世界银行预估,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平均仅有15%,当中专利技术转化率是25%,专利推广率为10%至15%上下,上述信息明显小于发到国际平均水准。
第三,中国现有的财政科技支持拨款,大部分为单纯课题形式,其受益单位仅为高等院校与科研单位,更加阻碍了科研成果产出与有效转化。
在2014年全国R&D经费中,有898.1亿元划拨在高等院校,占比全国科研费用的6.9%,高等院校得到财政科技拨款支持权重占比可达40%。然而,在划拨到高等院校财政科技费用中,使用在基础探究与应用探究的费用分别是328.6亿元和476.4亿元,此数值分开占比全国基础探究与应用探究费用的53.6%与34.1%。
由此得出结论,中国高等院校为政府财政科技支持的重中之重,同样为最主要基础探究操作部门。因此,非常单调的国家财政科研拨款支持,极易导致创新研究的重复、研究方向和市场需求的严重脱轨,造成科技成果转化率欠缺动力。尤其是国家无明确对于财政科技资金支持成果的硬性要求,大多数高等院校及其科研人员欠缺相关成果转化思想意识,极易导致研究成果长时间停滞不前,进一步造成课题成果或者创新技术不具有转化使用的有效条件。
从而得出结论,国家想要快速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率,务必强化创建现代化意义上技术转移中介单位,同时吸取国内外先进的成功经验基础上,拟定全面规范的科技成果转化指标与程序,经过政府指导,再由调整财政科技资金支持架构与方法着手,创建由政府为中心的全渠道财政科技资金助力系统,以市场为向导的国家知识转移中心平台,由大学为支点的技术转移办公室,给科研机构和单位搭建有利纽带,创造优良的科研成果转化环境。
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进机制有利措施分析
以政府为中心,创建财政科技资金助力系统
针对国内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使用大环境来讲,事业编制企业务必贯彻执行:加强针对科技创新研究的资金支持,且加大科技创新成果的使用、商业化及其产业化发展的资金支持,从而确保科技创新的积极开展,同时增强创新成果的转化与使用。
比如:创建更多的补助基金,针对创新阶段的科技研究国家政府也要创建更多的补助基金;对阵商业阶段的科技研究成果,事业编制单位务必创建积极可行的商业化评价专项基金,针对合作型的科技创新进行科学探究,事业编制单位要单独创建技术转移引导基金,针对技术转移人员与技术单位,事业编制单位需要加大力度对于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资金投入,从而全面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向市场转化。
以市场为主导,创建网络化国家知识转移中心
首先,事业编制单位需要主动参照与引入国内外创新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实践经验,创建相对应的知识转移中心,从而带动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及其应用创建优良的科研成果资源大环境。
其次,在商业机密获得保证的根本上,从而将科技创新成果及其针对相关知识产权向社会大众公开,从而降低科技创新主体和使用者之间的空白地带,从而为经济空间扫清前进阻碍,减少资源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产生过剩现象产生的概率与供需矛盾难题的激化。
最后,务必强化针对科技创新投足规模与成果的智慧包。此外,拟定统一性与技术性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指标、程序及其评价系统,随后根据相关的技术指标实施科技创新成果科学化优中选优,商业化成果评价,融资化服务与产业化推介等。一旦能够在少数研发部门创建商业化成果评价单位,融资服务单位与创新科技推介单位等,从而确保科技创新成果的积极转化与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