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几点思考
2021-06-06赵家政
赵家政
【摘 要】近年来,我国整体发展速度加快,社会和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消防部门原本的体制和机制已经出现与市场经济发展不同步的现象。当前,公众聚集场所火灾事故频发,在为公众和社会带来损失的同时,也为消防救援部门带来更多的挑战。为此,消防救援部门应针对公众聚集场所开展专项治理,加大消防监督管理力度,全面化解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隐患。鉴于此,论文论述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供参考。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the overall development speed of China has been accelerated, and the society and economy have been developed rapidly. But the original system and mechanism of fire department have appeared the phenomenon that is not in sync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 At present, fire accidents occur frequently in public assembly occupancy, which not only brings losses to the public and society, but also brings more challenges to the fire and rescue department. Therefore, the fire and rescue department should carry out special treatment for the public assembly occupancy, strengthen the fire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and comprehensively resolve the fire hazards in the public assembly occupancy. In view of this, the paper discusses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fire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work in public assembly occupancy, and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for reference.
【关键词】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监督管理;消防救援
【Keywords】public assembly occupancy; fire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fire and rescue
【中图分类号】D63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21)04-0035-02
1 引言
消防救援部门需要对公众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以此来避免火灾发生,维护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目前,消防安全管理不容乐观,依旧存在意识的缺位。为此,消防救援部门需要积极更新管理机制,使得消防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积极进行消防管理工作的质量控制,做好对相关单位的监管,让社会和公众提升消防安全意识,从而减少火灾发生的概率。
2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公众聚集场所涵盖的范围很广,在消防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对人员较为集中的场所等进行管理。对于这些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下文归纳了以下几项。
2.1 消防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不到位
随着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公众场所的数量也在逐步增加,这就使得一些公众聚集场所游离在了消防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范围之外。我国消防行政机关的数量不足,在处理这些问题的过程中不能及时作出反应,从而错过了消防监管的最佳时间,进而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监督不善情况。
2.2 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缺位
一直以来,一对一的消防监督模式是消防监管单位常用的方式,消防机构需要对公众聚集场所从业单位进行一对一的监管,對该单位的消防状况进行严格管控。但这种监督模式就造成了这些公众聚集场所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缺位。他们认为消防管理的责任可以放到消防单位上面,而场所本身忽略了自己的安全责任主体意识。长此以往,公众场所从业单位就会对消防救援部门产生依赖思想[1],导致责任意识淡化、监督和管理混淆,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时缺乏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因为公众聚集场所本身的经营有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并不能为公众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条件,有的单位甚至未重视消防安全问题,心存侥幸。在经营过程中片面重视经济利益,而忽视了对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漠视消防安全,从而导致出现大量火灾隐患,威胁到人们的安全,导致火灾事故频发。
2.3 行业管理职能弱化
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原本存在的一些行业系统管理部门被撤销或者职能弱化,企业成为了自身的管理部门。缺乏了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企业的消防工作也会变得更为自由[2]。這也就导致了很多行业内部对消防工作的不重视,消防工作难以落到实处,行业本身的监督质量下降。消防救援部门成为唯一进行消防工作的单位,这为消防救援部门带来了较大的压力。
3 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对策
针对以上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消防救援部门需要给予足够重视,为此,下文提出了以下几项对策。
3.1 强化行业管理职能
目前,行业管理职能存在缺位的问题,导致消防救援部门的管理压力加大。为此,各个行业主管部门需要强化行业管理职能,以地方性的法规为基础,督促教育、卫生、文化、旅游、商贸等行业主管部门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行业管理工作之中,建立相关单位的行业管理组织,细化该组织、该部门的行政职能,切实制定该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工作监管责任,为消防管理工作发挥严格监管的作用。该部门除了需要明确自身的监管责任之外,也要从实处抓起,做好与消防救援部门的配合,做好对各个公众聚集区域的监管。对于消防安全条件没有达标的企业,行业监管部门需要及时向工商、文化等部门通报,及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创建行业联动的监管形式,与消防救援部门协同做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2 提升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
市场经济环境下,单位在市场机制中拥有充分自由的行使权力和承担必要的责任义务,消防管理也需要自我负责[3]。但是在目前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很多单位缺乏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对此,消防救援部门需要对这些单位进行正确引导,让他们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第一,认真梳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可以利用的人力资源,对相关部门进行人力管理与协调,让各个部门的工作人员树立自身的责任意识。保证部门中的每一个人员都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在日常的培训中逐渐形成消防安全责任链。
第二,在指导过中需要以人为本,建立全员互动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当火灾发生时,公众聚集场所的火灾蔓延速度会更快,因此,需要第一时间进行有效的处理,这样才能将损失降低到最小[4]。因此,需要提前讨论制定好消防疏散的方案,做好日常的演练,从而让工作人员在真正发生火灾时进行紧急疏散,保护好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三,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综合场所本身的特点,制定合适的制度。同时,在管理过程中确保实施到位、检查到位、处置到位。
3.3 提高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管理的主动性
在市场激烈竞争的当下,公众聚集场所需要提升自身的服务质量,以此增强竞争能力。但与此同时,公众聚集场所也需要意识到,消防管理工作也是其重要的经营指标。公众聚集场所想要为大众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就必须重视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以此来为大众提供更为安全的娱乐休闲场所。因此,消防监管部门需要强化公众聚集场所规范消防安全管理的主动性,让这些场所主动提升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主动进行消防管理工作,以此来提升安全管理的效能。首先,消防救援部门在对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抽查时,对于消防安全不达标的单位,需要出具公告进行惩处,同时,要面向公众公开,让公众知晓哪些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不到位,从而提升公众聚集单位的警惕性,提升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其次,行业主管部门需要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行业等级评定中,让消防安全工作到位的单位拥有较高等级的评定[5]。在此基础上扩大行业管理的约束力,公众等级评定可以强化对这些单位的管理。最后,需要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中的消防管理内容,将所有质量问题规范化、完善化处理。
3.4 消防救援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消防救援部门需要意识到自身的监督责任,提升监督检查质量。因为消防救援部门是消防安全监督的主要力量,因此,建立完善的消防监督队伍非常重要。消防救援部门需要做好消防安全预见性控制,提升自身的安全监督意识,加强对相关部门的宏观引导。对于出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及时检查、及时处罚,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该及时调整,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明确的制度政策来完善消防工作,加强消防安全信息的公开化管理,保证公众聚集场所符合国家防火标准。做好日常检查中对公众聚集场所的抽样性检查,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提升惩处威慑力,达到控制社会消防安全隐患的效果。
4 结语
综上所述,为提升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管理监督质量,需要强化行业行政管理职能,树立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提升公众聚集场所规范消防安全管理的主动性,并且提升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质量。消防工作与监督部门、社会单位以及公民密切相关,做好消防工作需要每一个单位的相互配合。在此过程中,每个部门相互制约、相互协作,以此提升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效能,保证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
【参考文献】
【1】巴晶.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探讨[J].今日消防,2020(10):73-74.
【2】吕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督思考[J].科技创新与应用,2020(28):199-200.
【3】徐洁,赵俊飞.消防改革后防火监督管理工作的思考[J].消防界(电子版),2020(12):54-55.
【4】罗家刚.浅析如何全面提升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监督执法水平[J].科学与财富,2018(12):244.
【5】窦赟.浅谈完善和健全消防监督管理的新机制[J].山东工业技术,2019(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