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导盲犬“出行难”问题
2021-06-05汪冰倩
导盲犬是工作犬的一种,它没有军犬的轰轰烈烈,也没有警犬的惊心动魄,但是它却默默地从事着平凡而又特殊的工作,是视力残疾人生活中非常得力的助手。对于许多视力残疾人来说,导盲犬是他们失而复得的“眼睛”,帮助他们解决出行难的问题。除此之外,导盲犬更是陪伴在视力残疾人的身边值得信赖的朋友、亲人,有了导盲犬的陪伴,视力残疾人将不再那么孤单。
一、导盲犬“出行难”的现实问题
根据中国视力残疾人协会官方数据显示,我国现有1700多万视力残疾人,可是导盲犬的数量却不足200头。由于导盲犬的数量十分稀少,通常普通视力残疾人想申请一头免费的导盲犬很难。难上加难的是视力残疾人如果拥有了导盲犬,是否就能通行无阻了呢?答案可能并不乐观。幸运的视力残疾人在感受导盲犬带给他们喜悦的同时,又尝到了苦涩——导盲犬经常被拒绝出入公共场所。
导盲犬题材电影《导盲犬小Q》中,有情有义的导盲犬小Q曾席卷了整个亚洲影坛,感动了数亿人。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导盲犬却并没有电影中那么受欢迎。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拒绝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使用公共交通和其他公共设施的相关报道。目前,视力残疾人的“导盲权”仍遭遇诸多现实困境,一方面是导盲犬的数量稀缺,难以满足视力残疾人的需求,造成导盲犬申请难的问题;另一方面是社会公众对导盲犬接受度不高,视力残疾人带导盲犬出行常常会遭遇种种不公正的待遇。
二、导盲犬为什么出行难
在现实生活中,常会遇见公共场合不接纳导盲犬的现象,视力残疾人携导盲犬出行,屡屡遭遇上车难、住店难等尴尬。那么,视力残疾人要想携导盲犬顺利出行存在哪些困难呢?
(一)法律方面
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规定,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一些地方的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也规定,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应当出示视力残障证件和导盲犬证,导盲犬应当佩戴导盲鞍和防止伤人的护具。这些涉及视力残疾人和导盲犬的规定过于笼统,针对的基本是视力残疾人该怎么做,普遍并没有明确赋予视力残疾人可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的权利。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难以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共识,从而造成社会公众对导盲犬接受度不高,甚至是排斥的现象。允许视力残疾人携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是保障视力残疾人的基本权利,不应该剥夺他们的自由出行权和导盲权。为了更好地保障视力残疾人和导盲犬的出行权,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将规定真正落到实处,让视力残疾人和导盲犬的出行变得有法可依、有理可据。
(二)观念方面
反对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的人们普遍存在的一种观念,认为导盲犬会乱叫扰民甚至咬人,实际上,导盲犬的选拔十分严格。有专业人士介绍说,导盲犬的选种不仅要看品种、体型、体态,还要看“家族遗传”,甚至要查三代以上有无伤人记录,最终选用的是具备忠诚服从、性格温顺、聪明等特点的犬,还要经过科学严格的训练,才能持证上岗。同时,训练完成后的导盲犬还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一旦暴露恶习,就会被淘汰。据悉,目前我国并没有出现导盲犬攻击他人的记录。
另一方面拒绝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原因是担心会引发卫生问题。尤其是在酒店或商场等空间相对封闭、人员较密集的公共场所,担心导盲犬的被毛通过通风系统在空气中传播细菌和致敏因子,引发其他客人不适的状况。经调查,一些城市的地铁、公交车等公众交通拒绝导盲犬入内也是基于如此考虑。由于害怕导盲犬进入酒店、商场、公共交通等场所带来一定的风险,为了避免承担责任干脆禁止导盲犬的进入。
(三)导盲犬本身
导盲犬能够为视力残疾人提供服务,给视力残疾人的生活带来便利,它对于视力残疾人而言是有利的,但是我们不能忽视导盲犬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它也会给社会大众带来一些不好的影响,比如扰民性、安全性、卫生性等。虽然导盲犬“上岗”前会接受严格、专业的训练,具有一定的抗干扰能力,但是它实际进入嘈杂而陌生的公共场所,很难完全不受外界的影响,可能会出现乱吠、狂躁不安的现象。对于那些本身不喜犬,甚至是害怕犬的大众而言,导盲犬的异常行为会让他们更加讨厌、反感导盲犬。
正如犬给社会大众带来的卫生、环境方面的困扰,导盲犬所带来的卫生、环境问题也同样让人忧心。一方面,导盲犬的被毛、口水所携带的细菌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容易传播,容易引起人身体不适,甚至是疾病;另一方面,导盲犬主要采取户外定点排便的方式解决排泄问题,这对于一些老旧小区或公共场所来说设施难免会跟不上,若是由于导盲犬主疏忽出现导盲犬随地便溺的现象就会直接造成环境的污染,同时也会影响周围大众的工作、生活。导盲犬的出现本是为了帮助视力残疾人,但是随着新闻、网络上一些导盲犬相关社会问题与争议的曝光,让许多社会大众对导盲犬产生反感,从而质疑视力残疾人携导盲犬出行的行为。
三、导盲犬如何顺利出行
(一)完善法律
要让视力残疾人携导盲犬出行变得顺畅,首先要完善现有法律法规。其实,早在2008年,我国申办残奥会时,承诺导盲犬可以入境。同时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此法规首度明确了导盲犬不同于一般犬的特殊性质。在中国残联的推动下,修订后的残疾人保障法及2012年制定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特别增加了允许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的条款。其第十六条中明确规定:“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虽然相关条例可以理解为,视力残疾人可以使用、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但是对于赋予视力残疾人的权利不是那么明确,需要制定更加明确其行为合理性、有效性的法律,并且加强有效监督,切实保障视力残疾人的合法权利。
近日,《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修订完成并公开征求意见,条例中明确指出,视力残疾人携带符合条件的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使用公共交通和其他公共设施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同时此条例在实施中将加强政府和社会的监管,明确无障碍的监督体验制度。一旦新的管理条例通过实行,那么“导盲犬禁入”将成为历史,将会是保障视力残疾人自由出行权和导盲权的重大突破。
(二)改变观念
至于观念方面障碍的破除,需要相关部门与媒体为公众多普及一些导盲犬相关知识,比如,持证上岗的导盲犬的安全性和卫生是如何保障的,对导盲犬宜遵循“不围观、不喂食、不抚摸、不呼唤”等要点,以此来保证导盲犬不被打扰,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于视力残疾人。保障视力残疾人携导盲犬顺利出行,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和标志,大众应该给视力残疾人更多理解,为导盲犬提供更多便利,学会尊重视力残疾人和导盲犬,让视力残疾人能携导盲犬顺利出行。
现在很多城市和地区对于导盲犬变得越来越友善,服务场所、公共交通等都会放置导盲犬可以进入的牌子,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城市和地区精神文明的体现。国家花费大量人力和物力来训练导盲犬的目的是用以帮助和关怀视力残疾人,但若社会不接受导盲犬,那导盲犬存在的意义便大打折扣了。虽然不能保证每个大众对于导盲犬宽容、认可,但制度的进步,常识的普及,会让导盲犬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大。我们期待导盲犬能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完全的通行自由。
(三)加强导盲犬管理
在保障视力残疾人和导盲犬出行权、导盲权的同时,加强其管理也很重要。如今一直强调文明养犬,那么同样也要文明饲养导盲犬,建立合理的监管制度,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社会矛盾和人犬纠纷,在不损害大众利益的前提下让视力残疾人携导盲犬顺利出行。
与其说是加强导盲犬的管理倒不如说是加强导盲犬主的管理。导盲犬陪伴视力残疾人生活在充满人类秩序的大环境之下,需要犬主帮助其养成良好习惯,从而遵守规则,那么只有导盲犬主的行为得到规范才有可能规范导盲犬的行为。导盲犬是经过严格而专业的训练才能上岗的,只要其主人注重导盲犬的清洁,按要求佩戴护具,导盲犬的卫生、安全是可以得到保障的。视力残疾人携导盲犬要从自身做起,规范日常行为,这样才有可能让社会大众改变对其不友好的态度,从而实现顺利出行。
要想改变现实中导盲犬“出行难”的尴尬,不仅仅需要法律的规范与监督,还要让社会大众了解、接受导盲犬,同时视力残疾人和导盲犬的自我管理也是必不可少。只有大家共同努力,导盲犬才能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完全的通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