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建筑企业税务筹划与风险控制研究
2021-06-05金萍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金萍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引言
税务筹划是建筑企业财务管理中较为重要的工作内容。随着建筑业经济的日益发展,在激烈的竞争下,建筑企业要想保障获得良好的发展前景,应从税务筹划上突显出企业优势,以便增加自身经济效益。同时,税务管理者还应利用先进的税务风险防控手段,提高税务管理水平,编制科学税务筹划计划,实现企业资源的合理利用,最终在深度解读税务政策的基础上,实现企业的良性发展。
一、新时期建筑企业的税务特征
在营改增政策下,建筑企业税务管理呈现出以下显著特征,主要归纳为以下三点:第一,建筑企业大多需要因地取材,而分供商的发票开取能力有所差异。部分偏远山区项目及砂石料等很难顺利获取进项发票,造成税负增加。第二,建筑企业与常规企业相比,密集性较强,人工成本较大,基本上可达到总成本的20%,人工费部分收取进项发票的难度较大,税负压力较为繁重;第三,建筑项目收取预收款时,因项目刚开工,未能获取进项税票,而业主基本要求开具9%税率工程款发票,造成缴税金额较大,影响建筑企业资金流动性。基于此,建筑业更应做好税务筹划工作,合理选择供应商,确保税负水平达到最低,从而提升企业利润水平[1]。
二、新时期建筑企业税务风险类型
(一)系统风险
建筑企业旗下分公司在其独立运营模式下,常面临一定的税务风险,最为常见的是系统风险。所谓的系统风险指的是现下部分建筑企业为了提高税务管理效率,纷纷选用税务信息系统,用于完成税务管理、筹划以及风险预警等任务。虽然税务信息系统的应用的确能够为企业税务处理事项带来便捷,但随着营改增政策的落实,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更高。而部分企业未及时掌握政策变化动态,甚至未对税务信息系统及时更新,造成系统出具的税单信息不准,从而无法实现增值税发票的有效管理。因此,建筑企业应注重税务系统风险的合理化控制。
(二)人才风险
税务人才的缺失,对于建筑企业税务筹划与风险控制工作产生不利影响。虽然,当前已经能够依靠税务信息系统代替人工核算等部分事宜,但并不代表税务工作离得开人力支持。目前,全国税务管理人员出现人才缺口,建筑企业常降低招聘门槛,甚至不惜聘用业余人员或没有工作经验的人员,使建筑企业税务管理在非专业人员参与下出现各种问题,继而爆发税务风险[2]。
(三)理念风险
税务管理理念需要与时俱进,尤其在营改增政策全面落实以来,管理者更需要针对新政策进行充分的解读,并采取对应的管理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税务问题。但实际情况是,管理者在新政策背景下,依旧按照传统管理理念开展工作,致使建筑企业常面临较大的经济损失。所以,目前管理理念上的落后,也是诱发税务风险的关键因素。
(四)发票风险
发票作为建筑企业缴纳税款及抵扣的凭证,在进行管理时,应当加强收取的分供商发票管理。目前,建筑业遇到最大的发票风险是分供商在开具发票收取款项后将原开具发票作废或红冲,更有甚者出现走逃现象,造成的结果就是建筑业只能将进项税转出,甚至进行所得税纳税调增。因此在选择分供商时应尽量选择信用高、长期合作的单位,以便规避税务风险。
(五)资金风险
税收作为一种无偿获取财政收入的形式,对于国家经济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建筑企业在税务管理工作中,常因缺乏税务筹划的意识,造成税费缴纳不平衡,某个阶段大额缴税,后期可能形成大额留底。虽然目前政策规定,长期留底可以申请退税,但实际上退税是个很复杂、烦琐的过程。另外,税费缴纳的不平衡,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企业资金流,导致企业日益加剧。
三、新时期建筑企业税务筹划与风险控制措施
(一)优化税务信息管理系统功能
新时期建筑企业在税务筹划及税务风险控制上,需要得到税务信息系统的辅助,以此提高管理效率。
首先,建筑企业应当注重系统合作商的科学选择,既要保证合作商研发的技术产品符合营改增政策要求,又要在控制成本的基础上凭借系统为企业降低风险。在建筑企业中最为常见的是增值税的缴纳,所以,在选择税务信息系统的更新,特别是在对比多个技术合作厂商后,对于新引入的税务信息管理系统,应考虑是否与当前企业内部信息化系统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同时还应当聘请专门的技术人员,指导税务人员完成新系统的学习任务,以免因操作不当,降低税务信息准确度;其次,建筑企业在业务发展中,也应当建设可靠的网络安全连接环境,继而为税务系统的应用创造有利条件[3]。
笔者所在单位所建的税务系统实现了与金税三期的对接,其中包含发票查验、税费抵扣及预缴计算等各项功能,不但能够实现税款的集成分析,而且还能实现税务的统一管理。在税务信息管理系统的选择和建设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项内容,以保证税务管理系统具有实用性:第一,均衡算法,系统在实践运行期间,对于税款业务的处理,应考虑其中的配件是否能够实现企业各项业务的均衡访问,避免系统不稳定,促使税务算法出错;第二,服务器检测,系统服务器作为系统高效运行的根本,一旦不具备较高的负载能力,很容易在相关人员操作系统时发生卡顿、延时问题;第三,拓展性研发,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往往需要支撑数据中心完成数据分析与数据统计等工作。就此,应保证系统与其他管理系统连接顺畅。只有税务系统性能稳定,功能强大,才能在建筑企业税务筹划中给出可信度更高的会计数据,规避税务风险[4]。
(二)加强人员税务培训
建筑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最主要的是对增值税进行科学筹划,进而降低税务风险。在税务筹划与税务风险把控上,除了需要依靠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外,还需要配备专业的税务管理人员,同时加强全员税务培训,让全体员工都了解税甚至懂税,从而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做好税务筹划,降低税收风险。税务筹划并不单纯是财务或者税务管理人员的事情,而是整个税务管理团队包括全体管理人员的事情,所有管理人员都应该具备明确的税务筹划认知,由此需要加强税务培训。一方面,建筑企业可在内部自行组织培训活动,包括解读政策动态、分享税务筹划经验等。另一方面,可选拔出有潜力的税务管理人员进行重点培养,为其提供外出学习机会,以便在其他企业的成功筹划事例中汲取经验,最终促使企业能够经过税务筹划缓解税负。
如可以通过实务+时政课程培训的方式,对企业税务人员进行重点培训,由此不但分析了新政策的税务影响,而且还深入分析企业面临税务问题,依托企业实践基础给出可行性整改建议,最终促使培训后的税务人员,既有明确的税务筹划意识,又具备较强的税务筹划能力,为企业税务风险的防控指明了方向。
(三)转变企业纳税思想
以往建筑企业之所以忽视税务筹划,是将其与逃税漏税进行了混淆。但税务筹划实际上是在法律保障基础上,尽量减少重复纳税款事项。通过节税的形式,为企业节省更多成本,这样才能保证企业有更多的机会获得高收益。因此,税务筹划理应从管理者的理念以及企业领导思想上予以转变,使其重新树立正确的纳税观念,促使建筑企业在业务发展中拥有更多可用资金。建筑企业若具有良好的资金周转条件,将在项目承包、业务拓展上体现出竞争优势,以免过重税负,影响企业运营秩序[5]。若建筑企业属于集团制,在其分公司享受独立运营管理权的基础上,也应当单独设立税务筹划岗位,用于从事增值税筹划等事项。同时,作为分公司领导也应当树立税务筹划观念,便于发挥带头作用,督促税务筹划人员结合国家税务政策,合理节税。
尤其在我国2016年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以来,营业税转换为增值税,税款名目的改变,对建筑企业的税务工作产生了深远影响。此时,税务人员若依旧采用传统税务管理观念,不实施税务筹划,将失去更多与同行业竞争的良机。据此,建筑企业领导应注重税务机关与企业税务部门的协调沟通效果,促使税务人员能够精准分析出当前企业存在的纳税问题,及时转变税务筹划观念,增加纳税合理性。例如税务筹划人员应对征收率、税率区别以及纳税者身份的验证依据进行深度分析,继而提高认知水平,运用清晰的税务筹划思路处理企业纳税事项。
(四)注重发票红冲管理
发票红冲具体是针对错误发票进行的事后修正行为。一般而言,红冲发票包含负数做账与冲减差额两种方式。例如在前一个月发现企业物资采购上管理费用借贷额度别为5万元。而在下个月发现此发票出现差额200元的错误。为了避免发票总额出错,理应在借贷款项上分别计取-48000元,从而保证建筑企业发票额度真实可靠。发票作为建筑企业收支凭证,要求企业各部门应加强发票保管,尤其是对于作废发票,不可直接将其丢弃,而是应该将其收集在一起,用于后期账目核算。
另外,对于税务发票的管理,可通过以下方法,及时降低损失。好比小规模纳税者在增值税纳税申报中,若发现某款项出错,避免税务发票出错,多收取企业税款,需立即填写更正后正确的账目报表。又或是借助税务系统中的更正功能,进入更正模块后,对其中的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附属资料、申报表等信息进行复核。而且目前税务系统中设有“一窗式比对”选项,可在申报前予以点击,以便提高税务风险管控水平。
对于建筑企业供货商开票后出现的红冲现象,对于出具错误发票的供货商,应将其出错行为记录在册,作为衡量供货商资信的依据,从而在后续合作中加强票据检查,并控制其合作业务量,以此督促供货商保持严谨的态度[6]。
(五)加强增值税筹划
税务风险对于建筑企业经济水平有着重大影响,故应从税务筹划视角,帮助建筑企业打造良好的纳税环境,既要增加税务规范性,又要避免发生重复征税,造成企业成本加剧。
第一,建筑企业经由纳税筹划能够节约税款。例如在建材采购方面,每个建筑分公司都应当建立对应的采购平台,避免与总公司采购项目混合,造成纳税额度增加。在税务筹划中,应以分公司独立采购项目为筹划对象,从而节省纳税成本。而在劳务税务筹划中,在与施工方建立合作关系时,应将建筑企业承包项目中的参建主体分别设立单独的投资额,包括设计单位、服务商等,之后对其进行外包,以便通过外包模式减少纳税款项。第二,灵活利用减免税务政策。我国现已发布的税免政策包括“选用三废材料为原料的企业五年内可减免所得税”“30万以下年收入的企业可适当减免税款”,建筑企业可结合税务减免范围,分析自身是否符合减免条件,之后可通过优化收入结构,帮助企业合理减税[7]。尤其在生态环保技术日益发展背景下,若建筑企业在工程业务中应用高新技术,可在技术纳税上适当减免税款。此外,建筑企业也可从技术创新层面上,享受减税政策的福利。税务筹划人员也应深层次解读免税政策,便于把握税务减免机会,提出可行性更强的纳税规划,最终促使建筑企业在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同时,也能利用节税措施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确保企业能在合理化纳税环境下践行长远发展目标[8]。
就建筑企业的增值税筹划事宜,其主要遇到的阻力包含人工成本无票据、辅助建材无发票。尤其在建筑设备租赁业务中,设备的转租促使企业很难顺利获取进项发票。据此,在筹划过程中,应把控好筹划方向。以有限股份制建筑企业为例,首先应当将建材设备租赁以及劳务业务的注册信息定于税源地。此时可至少保证企业获得13%左右的进项抵扣资格,并且缴纳的增值税也在国家政策要求下,留取40%到70%用作扶持资金。至于人工成本票据筹划,还可利用单设工商户转包模式,其税负可保持在2.86%左右。
结语
综上所述,新时期税务筹划以及税务风险的有效控制,对于建筑行业的良性运营有着积极影响。据此,建筑企业相关人员,应当紧紧围绕当前存在的税务风险,从税务系统性能、人员职业培训、企业纳税思想、发票红冲管理、增值税筹划等方面着手,提升建筑企业税务管理有效性。在降低成本的同时,也能获取更大利润,进而为企业经济效益的稳步提升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