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信息造假的博弈分析
2021-06-04王丹阳
王丹阳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来临,互联网在我国普及,企业的会计信息的可获取性大大提升,企业的利益关联人更倾向于以企业发布的会计信息作为投资、放债等金融行为的依据[1]。在这个时代,企业面临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由于对于企业会计信息的监管仍未成熟,不少企业出于粉饰报表和挽留高级人才考虑,会选择铤而走险,发布虚假的会计信息,迷惑利益相关者。近年来政府不断出台相关法律,严厉打击会计信息披露造假行为,但其信息披露的相关主体不只包括政府和企业,要想真正杜绝会计信息造假,必须分析多个主体之间的博弈关系,从根源上找出会计信息造假的原因,为实现经济市场信息公开透明及真实可靠保驾护航。
企业发布的会计信息反映了企业一段时间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是市场经济下实现信息公开透明化所必要的数据,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是保证我国经济市场稳定的必要途径。目前我国的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监管不当、企业自身披露造假等问题,虚假的会计信息不利于企业相关联者掌握企业的全部信息,影响其相关决策,损害社会利益,影响整体社会资源的分配。本文基于博弈论,对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及建议,为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提供可参考的依据。
会计信息披露的博弈分析
企业经营者与会计人员的博弈分析
企业经营者与会计人员存在工作上的从属关系,会计人员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企业经营者的控制[2]。企业经营者可选择的策略有披露真实信息或披露虚假财务信息,会计人员可供选择的策略有遵从或不遵从。现假定:1.企业的管理者披露真实信息和披露虚假信息的收益分别为 a1、a2。2.若企业的管理者选择披露虚假的财务信息,其付出的代价为b。3.会计人员选择披露真实的财务信息和披露虚假的财务信息的收益分别为c1、c2。4.在经营管理者选择披露虚假的财务信息时,会计人员若选择不遵从,会损失效益d。
1.当企业选择披露真实财务信息时,如果c1>c2-d,会计人员将遵从其意愿,会计信息将被正确披露;若c1 2.当企业选择报出虚假财务信息时,在c2 3.企业并不能在选择时提前得知会计人员的决定,所以通常通过增加d来迫使会计人员听从命令,之后再选择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方案。 政府和企业的博弈分析 企业是为盈利而产生的现代组织形式,保证股权权益最大化是其目标,而政府的目标是保证国内经济市场的平稳进步,两者之间的目标并不一致[3]。企业可供选择的策略有披露真实财务信息或不披露真实财务信息,政府可供选择的策略有监管或不监管。现假定:1.企业在披露真实的财务信息时收益为a1,报出虚假的财务信息时收益为a2。2.企业若报出虚假的财务信息,其付出的代价概率加权平均为b。3.真实和虚假的财务信息披露给政府带来的收益(成本)分别为c1和c2。4.政府监管成本为d,若政府通过监管发现企业造假行为,将获得罚款收益 e。 在上述博弈中,政府和企业双方无法达成监管和披露真实财务信息的唯一纳什均衡。若想在监管和披露真实财务信息点达成纳什均衡,需要①a1>a2-b;②c1-d+e>c2;③在(监管,披露)与(不监管,披露)之间需要增加新的要素确保政府会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进行监管。在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情况下,在(监管,披露)处达到纳什均衡,政府和企业之间达成社会需要的理想状态。 企业与群众之间的博弈分析 企业是环境会计信息的提供者,企业的目标是销售产品或是吸引投资以保证自身发展,群众需要的是投资或者购买能使自身效用达到最大化的产品[4]。企业可以选择披露真实财务信息或虚假财务信息,群众亦可以选择是否购买企业的产品或者股权。现假定:1.企业的管理者提供真实会计报表的收益为a1,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的收益为a2。2.若编制提供造假的会计报表,企业需要承担的罚款加权平均及失信成本总和为b。3.真实的财务报表对群众产生的效益为c1,虚假的财务报表对群众产生的效益为c2(其中一定c1>c2)。考虑到群众用于购买的财产存在机会成本,因此群众选择不购买时节省的机会成本为d,且d>c2。 只要企业能够提供给群众真实的会计信息,群众便可以达成效用最大化,不论群众是否选择购买,对于社会进步都是最佳均衡点。如果要达成在(购买,披露)或(不购买,披露)点的纳什均衡,需要达成条件a1>a2-b。要达成这个条件需要:提高企业披露的收入、加大企业造假的惩罚力度。 同行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博弈分析 企业与企业进行博弈时,双方都有造假和不造假两种选择。同行业企业在选择造假或者不造假时,会受到行业内其他企业是否造假的影响[5],假设造假得到的收益为a1,不造假的收益为a2,且a1>a2。当一方选择造假而另一方选择不造假时,造假方将会通过迷惑利益相关者得到额外收益b,由于市场上的“蛋糕”大小是固定的,提供真实财务信息方的企业将会由于群众被对方吸引,产生额外损失c。 1.当双方企业都选择提供虚假的财务信息时,收益都是a2,且双方均无额外收益。 2.如若一方选择提供虚假的财务信息,另一方选择提供真实的财务信息,造假方會获得超额收益,其效益为a2+b,提供真实财务信息的企业将会产生额外损失,其效益为a1-c。双方企业将在(造假,造假)达成纳什均衡。在通常情况下,企业双方都会通过造假使自身达到最大化。对策及建议
首先,应当完善会计信息披露监管体系,加大对企业会计造假行为的惩罚力度。政府应制定一系列完善的政策规定,以满足市场经济下群众对社会披露方面的期望,规范企业和第三方事务所的行为,做到有法可依。加大对会计造假企业和第三方事务所的监管力度,缩减监管周期,增加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审查频率,做到执法必严。对进行会计造假的企业和第三方事务所进行严惩,维护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做到违法必究。
第二,加强企业的内部监督,从企业层面上实施控制,从企业内部对造假行为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和应对。企业应建设一套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定期对企业所处的内外部环境进行分析,以识别在哪些方面存在会计信息披露相关的重大风险,建设内部审计部门,以协调整个风险管理系统的运行,定期将风险控制报告提交给审计委员会等治理部门,与外部监管部门加强沟通,保证会计信息披露风险控制工作的进行。
第三,加强宣传教育。在新闻媒体上报道会计信息造假的危害性,鼓励企业在内部进行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教育,让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内部职工参与到信息披露的监管工作中,对会计造假等相关行为建立投诉信箱并保证对举报者的身份进行保密,对举报者进行奖励,进一步减少会计造假的可能性。
第四,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相关培训。会计信息造假是会计从业人员因受到胁迫或利诱而进行的一系列造假行为,保证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是从根源上杜绝会计信息造假的关键环节。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在考试书籍、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以及相关必备手册中,不断强调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形成体制对从业人员的压力,保证会计培训中筛选出的相关人才是符合社会发展的优秀人才。
结 论
会计信息造假是经济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保证会计信息披露的正确性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6]。杜绝会计造假行为,需要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及其内部员工、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从根源解决会计人员造假问题。唯有如此,才能符合经济市场发展的需要,保证会计信息得到正确披露,保障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优化社会资源配置。
(桂林理工大学)
参考文献:
[1]姚伟.政府监督下的会计信息失真的演化博弈分析[J].价值工程,2014,33(25):214-215.
[2]王敬勇,薛麗达.会计信息披露与监管——基于演化博弈论视角分析[J].苏州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7(05):8-12.
[3]杜兴强.注册会计师审计中的监督博弈及保险问题——安然事件的启示[J].审计研究,2002(03):43-46.
[4]朱海林,冷冰.美国施乐财务欺诈案分析[J].会计研究,2002(09):52-57.
[5]柏冬兰.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与政府监管的博弈分析[J].会计之友,2014(08):59-61.
[6]刘子璇.股市中会计信息披露与监管的博弈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20(03):102-10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