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的变化及其与病理妊娠的内在联系
2021-06-02唐玉艳
唐玉艳
病理妊娠主要针对异位妊娠、葡萄胎、死胎等非正常妊娠情况,根据相关临床统计表明,病理妊娠的发生概率达到5%~20%,而异位妊娠也是妊娠早期孕产妇死亡的根本原因,发病概率达到1.5%~2.0%,而发展中国家的发病概率较高,我国异位妊娠发病概率呈现出逐年增长的态势,具有年轻化特征[1]。相关学者[2]认为,葡萄胎发生概率和地域因素、营养情况、经济条件等存在一定联系,相较于西方国家,东方国家的葡萄胎发生概率较高。在我国葡萄胎发生概率达到0.78‰,浙江省位居第一,达到1.39‰。结合相关临床报道,妊娠20周胎死宫内发生概率超过1%[3]。病理妊娠类型多样,不但使社会与家庭的经济负担日益加重,还对产妇与胎儿近期、远期的身体与生理健康带来不利影响。为了降低病理妊娠的发生概率,我国积极颁布相关政策措施,使我国病理妊娠发生概率得到有效管控,但是管控病理妊娠的发生依然是全球性问题。文章研究孕期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变化与其病理妊娠的内在联系,以期为临床医师提高重要的参考依据。
1 临床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取2019年1月—2020年6月期间在医院分娩的产妇共计428例,年龄22 ~41 岁,平均年龄(31.54±3.23)岁。其中230例属于正常妊娠,198例属于病理妊娠。而病理妊娠中涵盖异位妊娠76例、葡萄胎54例、胎死宫内68例。正常妊娠中根据孕周数划分,早孕组是指孕周≤13周;中孕组是指孕周>13周且≤28周;晚孕组是指孕周>28周,组别例数:早孕组(60例)、中孕组(44例)以及晚孕组(126例)。纳入标准:正常妊娠产妇年龄超过21 岁,不存在妊娠并发症、合并症等相关疾病,定期接受产检,在医院进行建档,门诊产检时产妇心电图、彩超等临床检验表示正常。排除标准:病理妊娠组中将存在肝肾功能异常的产妇排除,而胎死宫内等情况均通过我院妇产科医生判断与临床检验确诊,葡萄胎通过临床病例检验确定,异位妊娠通过腹腔镜与开腹手术确定。全部产妇与产妇家属均知晓此次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本次研究通过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
1.2 临床检验
全部产妇保持空腹状态在清晨6 ~8 时之间,在肘静脉抽取3 mL 静脉血;通过静置分离处理,取血清,在2 h 之内,利用全自动化分析仪设备,对全部产妇的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进行检验。
1.3 观察标准
对比观察正常妊娠与病理妊娠产妇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检验结果的差异情况。
1.4 统计学处理
全部产妇的临床资料均利用统计学分析软件SPSS 20.0 版本展开数据分析,计量资料运用(±s)表示,进行t检验;计数资料运用(n,%)表示,采用χ2检验,当P<0.05 时,说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正常妊娠不同孕周产妇的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检验情况
230例正常妊娠产妇的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呈现偏态分布,其中,早孕组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60.74±16.63)U/L,中孕组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68.40±24.03)U/L,晚孕组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174.36±58.82)U/L,通过对数转变后方差齐,分析单因素方差结果即F=324.722,P<0.05,说明早孕组、中孕组以及晚孕组的数据对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利用Scheffe 检验对比,晚孕组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相较于早孕组与中孕组明显较高;早孕组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相较于中孕组较低,组间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2.2 对比异位妊娠与相对孕周正常妊娠组的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检验情况
正常妊娠组的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60.74±16.63)U/L,异位妊娠组的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44.21±12.41)U/L,异位妊娠组与正常妊娠组的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相比明显较低,两组比较呈现为t=6.6372,P=0.0000 <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表1 对比葡萄糖组与相对孕周正常妊娠组的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检验情况 (U / L, ±s)
表1 对比葡萄糖组与相对孕周正常妊娠组的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检验情况 (U / L, ±s)
组别例数 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葡萄胎早孕组 2949.18±5.02正常妊娠早孕组 6060.74±16.63 t 值 - 3.6541 P 值 - 0.0004葡萄胎中孕组 1059.32±13.95正常妊娠中孕组 4468.40±24.03 t 值 - 1.1463 P 值 - 0.2569
表2 对比胎死宫内与相对孕周正常妊娠组的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检验情况 (U / L, ±s)
表2 对比胎死宫内与相对孕周正常妊娠组的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检验情况 (U / L, ±s)
组别例数 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胎死宫内中孕组 3376.73±37.92正常妊娠中孕组 4468.40±24.03 t 值 - 1.1769 P 值 - 0.2429胎死宫内晚孕组 16126.92±44.32正常妊娠晚孕组 126174.36±58.82 t 值 - 3.1118 P 值 - 0.0023
2.3 对比葡萄糖组与相对孕周正常妊娠组的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检验情况
葡萄胎组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会随着孕周升高而增强,葡萄糖早孕组与正常妊娠早孕组相比明显较低,两组比较呈现为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葡萄胎中孕组相较于正常妊娠中孕组明显较低,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详情见表1 所示。
2.4 对比胎死宫内与相对孕周正常妊娠组的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检验情况
胎死宫内组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会随着孕周升高而增强,胎死宫内中孕组相较于正常妊娠中孕组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较高,组间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胎死宫内晚孕组相较于正常妊娠晚孕组明显较低,两组比较呈现为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详情见表2 所示。
3 讨论
碱性磷酸酶活性能够在低碱环境下,促进磷酸酯化合物的水解,属于一种特异性比较低的同工酶。现阶段,在人体肝脏中含有ALP1、ALP2、ALP6;骨细胞中含有ALP3;胎盘与癌细胞中含有ALP4;而ALP5 源于纤维细胞与小肠绒毛上皮。碱性磷酸酶活性指标主要运用在临床肝脏疾病诊断之中,APL3 是由骨细胞构成,对于骨营养疾病、骨代谢疾病、筛选骨矿化异常等临床诊断中,有着较高的应用价值[4]。
ALP4 对胎儿成长发育、营养吸收的主要作用,是参加细胞膜上物质主动运输与钙磷代谢而形成的。根据有关临床研究发现,正常妊娠中,孕晚期产妇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主要以ALP4 为主,可将其作为检验胎盘功能的重要指标之一,会随着孕周数的改变形成曲线,是临床胎盘功能动态检验的重要参考依据[5]。当总ALP 活性和ALP4 活性存在分离情况,说明存在病理妊娠的可能,加之分离度越大,说明母婴预后效果不理想。
大多数正常妊娠的产妇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升高,并非是病理变化。根据有关文献说明,孕3 个月之后,胎盘会分泌ALP4,孕9 个月时也是正常非孕妇女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的3 ~4 倍左右,产后1 个月时,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降低至常规范围以内[6]。此次临床研究结果与其相符,但没有对其产后展开深入分析。妊娠期妇女的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是肝脏、骨与胎盘分泌的同工酶。相关临床学者将孕周数增多与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升高的根本原因认为有以下几点可能:其一,妊娠导致孕妇肝功能的负担增加,容易诱发胆汁淤积,促进肝脏ALP 入血增加,以至于血清中碱性磷酸酶活性进一步提升;其二,中晚孕期时,碱性磷酸酶活性同工酶ALP4 分泌升高,和胚泡壁的细胞滋养层生长存在一定联系,导致整体碱性磷酸酶活性升高;其三,胎儿骨质早期孕中期阶段形成,在孕晚期,胎儿骨骼形成与生长主要依托于母体血液中的钙,而孕妇血钙减少,保持母体血钙稳定,孕妇需要促进骨钙入血,以至于骨代谢发生改变,形成骨细胞代偿性增生,进一步增加血清中ALP3 水平与活性[6-7]。
病理妊娠类型较多,形成的根本原因并不相同,但是由于碱性磷酸酶活性功能多变,不同水平参与各类病理妊娠过程,促使孕期血碱性磷酸酶活性出现不同程度的改变[8]。此次研究主要对异位妊娠、葡萄糖、胎死宫内展开分析,而此疾病的发病机制是与感染、遗传、胚胎、吸烟、药物等因素有关。因病理妊娠的发病机制复杂多变,积极找寻有效的诊断方式,对妊娠妇女而言意义十分重大。
此次临床研究中,异位妊娠组碱性磷酸酶活性明显低于相应正常妊娠组,两组比较呈现为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根据有关研究说明,当总ALP 活性和ALP4 活性存在分离情况,说明病理性妊娠出现,且分离度越大,表明母婴预后效果越不理想[9]。此次研究分析异位妊娠和正常妊娠组的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检验情况,发现异位妊娠组与正常妊娠组的碱性磷酸酶活性相比明显较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由此可见,总ALP 活性和异位妊娠存在内在联系,根本原因是ALP4 活性减少所致。
此次临床研究中,胎死宫内中孕组相较于正常妊娠中孕组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较高,组间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根本原因是胎死宫内是因脐带绕颈等非病理因素所致,和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不存在直接联系。然而,胎死宫内晚孕组相较于正常妊娠晚孕组明显较低,两组比较呈现为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本次临床研究结果和杨惠茹[10]研究结果相一致,说明碱性磷酸酶活性升高是胎盘成熟的重要标准,对胎盘功能进行判定,是胎儿在宫内持续生长发育的信号,当胎儿停止发育时,促使胎儿对钙的需求降低,成骨细胞合成与分泌骨ALP 降低,促使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减少。尤其对于持续检验的连续降低情况,说明异常妊娠的可能性比较高。
在此次研究中发现,葡萄糖早孕组与正常妊娠早孕组相比明显较低,两组比较呈现为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葡萄胎中孕组相较于正常妊娠中孕组明显较低,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根本原因是葡萄胎发病原因比较多,可能受部分因素影响,使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减少。
在妊娠晚期阶段,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减少的根本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是由于胎盘功能障碍影响胎盘合成与分泌,使ALP4 降低;第二,是由于胎儿发育不良,促使ALP 需求量降低,促使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减少。所有导致胎盘灌注不足,以至于胎盘组织存在缺血缺氧、功能障碍等情况,都会使胎盘合成与分泌ALP4 受到不利影响,以至于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减少;胎盘功能障碍会对胎儿发育造成影响,降低ALP3 的需求量,导致血清ALP3 活性降低,为此,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减少时,如若病因没有解除,会增加病理妊娠发生的概率[11-12]。在中晚孕期阶段,孕妇接受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检验,发现活性出现停止或者升高、降低情况,需要提高重视程度,做好相关的临床检验,必要情况下可采取宫内治疗干预,避免出现死胎情况。
综上所述,相较于正常妊娠,不同病理妊娠血清碱性磷酸酶活性比较低,可作为临床胎盘功能与胎儿成长发育检验与评估的重要依据,有着较高的临床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