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层叙事中的“临时夫妻”书写
2021-05-29李杨
李杨
目前学界对于“临时夫妻”并无权威界定,但在具体研究过程中,普遍参照吴治平在《中国乡村妇女生活调查——随州视角》中提出的概念,即“临时夫妻”现象的产生源于“大多数打工家庭长期分居”造成的“精神上孤独寂寞、生理上的性饥渴”,因而选择以“保全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不拆散原有家庭为道德底线,打工在外的男女或留守在家的男女與另一异性以‘性伙伴或‘临时夫妻方式” 组建起临时家庭。对“临时夫妻”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三个层面:一是从社会学角度,分析“临时夫妻”现象的产生原因、带来的问题及如何治理 ;二是从法学角度,考察“临时夫妻”行为的法律性质问题 ;三是从经济学角度,探究“临时夫妻”现象背后的利益诉求 。不过,从文学角度切入“临时夫妻”现象的文章,至今暂付阙如。
事实上,中国当代文学一直对“临时夫妻”现象保持着密切的关注,早在社会各界人士将目光投向这一群体之前,魏微《大老郑的女人》(2003)、孙惠芬《上塘书》(2004)、鲁敏《逝者的恩泽》(2007)、林白《妇女闲聊录》(2008)和晓苏《我们的隐私》(2009)等作品就对此进行了书写。而王子群于2010年连载网络的《临时夫妻》,更是引起了打工者群体的强烈共鸣。需要指出的是,在社会学、法学与经济学取得诸多成果的前提下,文学层面的讨论或许有助于打破时空界限,通过作品描绘的年代与书写作品的年代勾勒出“临时夫妻”现象的变迁过程;聚焦人物心理,借由作品塑造的人物与暗含的性别视角探究组建“临时夫妻”群体的复杂面貌;考察讲述方式,透过文学对“临时夫妻”题材的想象与叙述寻求背后的作家姿态与写作范式,反思如何更好地叙写乡土中国的故事。
一、中国现代城市化转型与“临时夫妻”叙事的变迁
“临时夫妻”属于社会转型中由于户籍制度调整缓慢和城乡结构日趋固化所导致的“一种失范行为” ,对其讨论也应将中国现代城市化转型的历史进程纳入参考范畴。文学作品因其描绘年代与写作年代的异质性,恰为捕捉“临时夫妻”现象演进的脉络与轨迹提供了可资依凭的路径。
魏微发表于2003年的《大老郑的女人》,讲述了从福建莆田来到苏北小城打工的大老郑与当地乡下的章姓女人结为露水夫妻的故事。值得注意的是,作品有意提及故事发生在“1987年秋天” ,并通过镇上风气的变化展示了时代改革的影响。步入20世纪80年代中期,“离土离乡”的进城务工人员逐渐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渠道” ,开始在总量上超过“离土不离乡”的乡镇打工者,大老郑可以说就是其中的一员。从1980年的数据统计来看,全国夫妻两地分居的工人、干部及其配偶“约920万人”,当时即有报道称这样的情况会造成“某些人两性关系混乱和两性犯罪” ,由此可见发生在大老郑身上的故事确有可能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的历史时空中。
上述情况的出现,与“文革”结束后国家延续1958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 并于同日以主席令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为基本内容的户籍管理制度有关。不过,国务院在1977年11月批转的《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中提出了“农转非”问题,并在其后“制定了若干项‘农转非的政策” ,以此缓解各类社会矛盾。在此背景下,拥有非农业户口的煤矿工人即便身处乡村山野,也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农村女性争相追逐的对象。遗憾的是,通过“农转非”途径改变户籍的总人数虽在1981年至1989年间超过4000万,却主要集中于解决“双职工夫妻”和“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干部夫妻” 等几种情况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并未惠及广大进城务工人员与矿工夫妻。在刘庆邦发表于1985年的《走窑汉》中,马海州的妻子小娥之所以未能经受住支部书记张清的引诱,是因为张清承诺帮其“迁户口” 。然而真实的情况是,张清连回家探亲一个月的申请都无法通过。根据1984年5月8日由国务院批复的报告,全国煤矿职工家属需满足“从事井下采掘工作满10年和井下辅助工作满15年” 等条件方可落户城镇,由此可见拿到“农转非”指标以摆脱夫妻异地而居的状态对矿工来说的难度。为了安置探亲的家属,矿上普遍搭建了简易的家属房。刘庆邦发表于1989年的《家属房》,正是以此为空间加以展开的。小说明面上围绕来矿上探亲的月儿和小艾进行叙述,暗里却埋了一条临时夫妻的线索。在开春到秋收的季节,忙着耕种的月儿无法赶到矿上,与妻子分居的黑丙通过给钱和出力的方式,同离矿南边不远的农村女人徐翠临时搭伙。可以说,正是“上班在地层深处”“下班守在单身宿舍” 的工作环境,造成矿工们以血汗钱换取性欲满足的事情的发生。
为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地向小城镇转移,公安部在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后发布《关于实行当地有效城镇居民户口制度的通知》,这项过渡性政策预示着“户口准入制度开始扩大到小城镇” ,而打工者无法融入大中城市的状况并未得到改变。另一方面,90年代中期以来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造成中国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情况出现“根本性转变” ,数以亿计的务工人员流入城市。这里的城市所涵盖的范围不限于中国内地,同时也包括港澳地区以及国外城市。值得注意的是,正是他他于1996年发表的注目于海参崴“中国村的临时夫妻们” [的报道,开启了国内关注“临时夫妻”现象的先河(在此之后,有关海外华人 组建临时夫妻的消息陆续涌现,对这一现象的探讨 也为后来者的研究奠定了基础)。同样上映于1996年,讲述来自内地的黎小军与李翘在香港回归之前十年(1986年至1995年)漂泊经历的《甜蜜蜜》,为描画这一时期外出务工者的情感状态与身份认同提供了绝佳的文本对象。怀揣获得香港身份的梦想,黎小军与李翘相识相知并临时同居在一起。但同样是出于更好地融入香港的目的,黎小军回到了在无锡家乡已有婚约的方小婷身边,而李翘也遇到了能够帮她实现物质生活满足的豹哥。陈可辛自言,希望通过这样一个移民题材的故事,拍出香港人“无根的状态” 。由此可见,在黎小军与李翘追逐香港身份认同的表层故事之下,隐藏着作为移民城市的香港追求自我认同的内核,这也是李翘和黎小军在美国相遇却做出回到内地决定的因由。只有当他们建立起真正的归属感与认同感,才能摆脱临时相恋偶然相遇的感情困境。
从实施农业直补和取消农业税,并接连推出新农村建设和地方户籍制度改革等措施中,不难看出新世纪以来国家试图“在一定程度上对城乡体制” 进行调整的战略方针。但户籍制度的社会需求依然存在,城乡之间的失衡状态愈演愈烈。与此同时,当代文学开始反思1980年代中期以来的片面追求形式革新的主张,力图通过“底层文学”“打工文学”和“非虛构写作”等创作潮流恢复文学直面现实的传统,涌现出一批书写“临时夫妻”现象的文学作品,并开掘出了“不同于此前任何历史时段的叙事意义” 。具体而言,外出务工者的代际差异在处理“临时夫妻”问题的表现中有所反映。老一辈的打工者倾向于回到村庄,更多地受到乡村伦理秩序的规约,王子群《临时夫妻》中的全喜和赖货备受身心煎熬却难以做出临时同居的决定,晓苏《我们的隐私》中的“我”需要妻子出轨在先为自己组建临时夫妻的合法性正名,而梁鸿《中国在梁庄》中的已摆脱露水姻缘身份的巧玉和万青仍需通过承担照顾明的责任与乡村道德达成和解方才获得族人的祝福。与此相区别的是,年轻一代对于乡村的感情较为淡薄,希望通过努力奋斗实现“让农民变成市民,让市民变成公民” 的理想,深受城市开放观念影响的他们表现出更为反叛的一面。即便被从家乡赶来的妻子但平平觉察到自己的临时夫妻关系,《问世间情》中的索远仍保持着与麻丽的联系。叶辛有意通过父母离世、妻女进城投奔的设定,斩断了维系索远与乡村伦理的纽带。在这样的情况下,索远感受到的不再是道德秩序的束缚,而是挣扎于承担家庭责任与追求情感满足的矛盾之中,并自以为他的情况应获得周围人的认可和理解。
透过“临时夫妻”叙事的嬗变轨迹,不难见出类似现象的发生与中国城市化进程之间的密切关联。除此之外,相较于社会学、法学、经济学层面的案例讨论而言,文学提供了一幅鲜活可感的“临时夫妻”群像画面,为探查这一特殊的两性关系现象背后的性别意识与伦理秩序,提供了可资依凭的路径。
二、“临时夫妻”叙事中的性别规约与伦理秩序
“临时夫妻”所涉及的对象包括两类,一类是进城务工的男女组建临时家庭,一类是留守村庄的男女与第三者临时同居,其中男女双方或一方处于已婚状态。不容忽视的是,一旦农村(城市)的搭伙夫妻组建起来,位于城市(农村)的家庭尤其是婚姻中的另一方势必受到影响。而文学作品对“临时夫妻”的描写与展示,也基本围绕着这些对象与关系加以展开。有鉴于此,本文拟根据文本对进城务工群体和留守村庄人员的不同展示进行分开讨论,以便更为深入有效地把握叙事背后所透露的性别偏向和伦理秩序。
相较而言,进城务工群体的临时夫妻生活受到学界和媒体更多的关注,同时作家的笔墨也向这方面倾斜。王子群采用乡村与城市双线并行的方式结构小说,文本的主体部分却明显偏向城市一边。不过,他所关注的重心并非“临时夫妻”怎样生活,而是为何会出现这一群体,这也是王子群以《临时夫妻》命名,书中的人物却并未组建临时家庭的因由。换句话说,王子群希望探讨的,是“临时夫妻”现象出现的发生史,借此展示被称作农民工群体的“辛酸”“苦难”“呻吟”和“渴求” 。红麦为了生计外出打工,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再加上家中有老人需要照料,她想见丈夫全喜一面而不得。她的弱势,换来的不是周围人的同情与理解,而是来自男性世界的欺凌与侮辱。她不光忍受着曹会计的骚扰,还差点在开发区的主干道旁遭人强奸。而妹妹红莲虽与丈夫赖货同在城镇打工,却因无力单独租房压抑着自我欲望的经历,则透露出夫妻间的感情困境并不会因双方共同进城务工而缓解的现实。值得注意的是,红麦与红莲内心可能涌动的女性欲望被作者有意剥离,以便塑造出更符合男性期待的传统女性形象。而从释放对性的渴望却先后被曹会计与陌生男人抛弃的司马月玲这一人物的设计中,既暗示了作者对“临时夫妻”脆弱性的审视,也表露出对有着自主意识的女性的敌意。
同样的男性中心意识,也体现在书写进城打工者的晓苏《我们的隐私》和叶辛《问世间情》之中。为了将“我”与麦穗结为“临时夫妻”的行为合情化,《我们的隐私》先是安排儿子告知消息以便“我”推测出妻子在家已有情人,从而解决了“我”背叛家庭的心理负担。在此基础上,通过麦穗丈夫之口戳破麦穗未婚的谎言,让“我”得以摆脱招惹“黄花姑娘”需要担负的责任。问题在于,即便妻子与麦穗有错在先,也并不能赋予“我”的行径以正义性,因为“我”的举措还对孩子和麦穗丈夫造成了伤害。而“我”始终未能从妻子那里证实猜想的叙事空白点,暴露出“我”希图以此说服自己的目的,同时为颠覆“我”的叙述提供了可能性。明明是索远与麻丽共同作出组建“临时夫妻”的决定,《问世间情》却显然是站在索远一方来考虑问题。徘徊在但平平与麻丽之间的索远,并未受到任何实质性的惩罚。知道他与麻丽有越轨之举的但平平,自行搬到茶楼并默默期盼着他回归家庭;麻丽更是为了索远与丈夫彭筑闹翻,甚至不惜放弃儿子彭飞的抚养权。从某种角度上来看,彭筑为谋求巨额保险单杀害麻丽的行为,是在帮助优柔寡断的索远作出选择,进而使他恢复“称职丈夫与理想父亲合一的形象”。悖论之处在于,索远作为“新上海人”男性代表的文化想象的达成,依赖的却是女性人物的主动隐忍与被动毁灭。事实上,尽管作者有意设置彭筑与麻丽的叙述差异,并通过彭飞的身世之谜向读者暗示麻丽的欺骗性身份与可能存在的德行缺失,但透过麻丽被迫嫁给乡长的瘸腿儿子、离婚后又在从夜校回宿舍的路上“遭受了暴徒强奸”并且面对着彭筑婚后的背叛种种经历,不难见出她一直处于被损害被侮辱的状态之中,如此一来,她产生与索远同居的愿望具备了足够的情理支撑。反观以工作能力和善良品质标榜自己的索远,其主动引诱麻丽并在事发后不顾妻子但平平感受的行为,更多的是为了满足一己的性欲。
需要引起注意的是,相关的女性文学作品中,也潜藏着“对传统男权文化精神自觉或不自觉的承接和传递” 。在魏微《大老郑的女人》中,风气保守的小城可以接受大老郑的临时夫妻关系,认为“一个已婚男子,老婆又常不在身边,那么,他偶尔做些偷鸡摸狗的事也是正常的” ,却无法接纳一个进城与大老郑姘居以补贴家用的章姓女人。换句话说,对男女双方提出不同要求的小镇道德伦理,某种程度上沦为了规范女性行为的工具。在小说有意设计的作为大老郑女人的参照的冯奶奶身上,男性中心意识对女性观念的影响得到进一步展现。同样是依靠男人的帮助将孩子拉扯大,冯奶奶与大老郑的女人的区别,不在于是否隐藏了自己的真实身份,而在于是否处于稳定的婚姻关系中。换句话说,只有当家庭中的男性主体处于模糊状态,作为客体的女性的欲望和需求才拥有了合法性的可能。从这个角度来看,不难理解为何失去丈夫的冯奶奶得以享有属于自己的专门称呼,而处于经济依附地位的章姓女人只有跟大老郑在一起时才能确立自身的存在。
更有甚者,在书写进城打工者的男性作家笔下,留守妇女或如《问世间情》中的但平平以天使般的包容姿态实践着男性自恋的心理需求,或像《我们的隐私》中的妻子成为合法化男性欲望释放的工具性存在。即便《临时夫妻》将视角转向留守乡村的男性,同样待在农村的春梅和月如也只是脸谱化的欲望化身,不具备独立思考的可能,而是用以形塑全喜在面对诱惑时不动声色的高尚品质。如果说男性作家创作的女性形象身上体现着“男性对女性世界的想象和男性对女性世界的价值判断” ],那么透过这些留守妇女的刻画,不难看到男性对女性欲望的漠视和对自我性别中心意识的固守。
与其相对的是,在女性文学作品中,留守妇女自身的欲望终于得到了正视。在《上塘书》中,孙惠芬创造性地以“暗地的交通”喻指发生在农村田地院墙的姘居行为。在正式进入李光头女人的故事前,作者先讲述了一个家有泼妇的男人趁贤惠女人丈夫外出打工,借帮助做农活之机勾搭成奸的没有具体指向的故事。此类故事本质的大同小异之处,在于它是以男性的眼光来看待留守女性的越轨之举的。有了这样的参照,主动地追求肉体欲望满足的李光头女人身上的女性自主意识呼之欲出。问题在于,李光头女人即便摆脱了李光头的束缚,也仍然陷于以“村里那些男人”为代表的更广大的男性集体的威权之下。从某种程度上说,李光头女人的欲望与其说是属于她自己的,不如说是以男性为主导的乡村“生活意识形态所制造并赋予” 她的。不论丈夫在武汉修无线电还是病亡身故,都不妨碍林白《妇女闲聊录》中的冬梅为赚取打麻将的赌本与村里多个男性临时搭伙。面对这样的情况,村里的看客们议论着冬梅的不知羞耻,作为直接受害人的叙述者木珍采取了放任不管的态度,村妇陈红甚至对冬梅的年龄和长相加以品评,气愤于冬梅竟能如此“值钱”。不难见出,冬梅感受到的最大敌意,正来自女性群体自身。而同样犯有错误的男性们不仅享受着与冬梅打麻将带来的快感,还免于指摘与责罚。归根结底,建立在男权意识形态之下的乡村道德伦理,维护的是男性对女性的压迫并塑造着女性的自我意识。受这样的集体无意识影响,线儿火即便捉奸在床时“说丈夫不要脸”却“没骂冬梅”,但仍然会在背后抱着看客的心态撒播冬梅与细爷的谣言。
不无遗憾的是,这些作品中选择姘居的留守妇女都处于被代言的状态,叙述者借她们单纯地追求性欲与物质满足的形象来反拨惯常的男性视野,却或有意或无意地陷入了忽略女性内心情感变化的男性思维方式之中。觉察到这一点的梁鸿,在《中国在梁庄》中借巧玉形象的塑造作了一定程度的反思。巧玉是因为不堪忍受丈夫明的火暴脾气与家暴行径,才同由于老婆病死逐渐减少外出打工时间的万青组建“临时夫妻”的,这就为人物的选择找到了合理的情感支撑。更进一步,巧玉虽与明办理离婚手续,但在得知其被诊断为脑血栓后,甘愿和万青一起从深圳回来照顾明直至离世并且不求任何物质回报(宅基地和房子),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韩家族人的谅解,从而与乡村伦理秩序达成和解。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样近乎美满的叙述源自儿时曾在巧玉那里感受到“充溢心间的幸福感和安全感”的“我”,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对受害者明心理状况的忽视,未能做到“对男性合理生命逻辑的尊重”,有“男女轮回式的反叛” 之嫌。
以男性中心意识为主导的性别观念,深刻影响着“临时夫妻”书写中的角色塑造,并借由乡村伦理秩序对女性的行为与选择实施进一步规约。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在这些人物群像的背后,凝聚着创作主体的观察和审视。从某种程度上说,创作者所采用的叙述姿态与讲述方式,正体现着他们对于打工者群体的理解,而其中透露出的立场偏差也成为“临时夫妻”叙事的缺陷所在。
三、底层叙事与“临时夫妻”的写作姿态
新世纪以来对于“底层”话题的言说,指涉对象并非葛兰西在《狱中札记》中谈及的与“市民社会”和“国家集体的历史” 相交织的“下层”(subaltern)阶级,而是意指在中国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中处于弱势地位的社会阶层。从这个角度来看,在外出务工群体中出现的“临时夫妻”现象,正属于“底层”概念的讨论范畴。不同的是,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希望通过对现象的分析寻求解决途径,作家则侧重于借人物塑造展示现象的复杂面貌。这也就决定了,作家试图接近的不是“绝对真实”意义上的“底层”(事实上这也是无法实现的),而是经由知识背景和认识路径来表现出他所感受和理解的“底层”。具体落实到“临时夫妻”题材书写上,或可划分出“为打工者所写”和“作为打工者所写” 两种写作状态。前者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对外出务工者加以审视探查,后者力图让作为“在场者”的底层民众发出自己的声音。值得注意的是,鉴于文本内部的复杂多义,这样的划分是就作品主体内容所表现出的创作倾向而言,可以说是一种为了便于讨论的暂且提法。
《大老郑的女人》和《中国在梁庄》都选择以“旁观”的“我”作为叙述人,而“我”与被讲述对象的关系直接影响到故事的走向和人物的结局。大老郑的房客角色,决定了“我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当“我们”发现他与章姓女人的露水姻缘可能有碍家族颜面,很快下了逐客令,只是将大老郑的故事作为饭后的谈资。万青的堂哥身份与巧玉曾招待过幼年时的“我”的经历,显然预示了“我”的情感偏向。在归乡的“我”的叙述中,他们临时同居的行径不但事出有因(妻子离世和丈夫家暴),还凭借照料中风在床的明恢复了声名,最终由临时夫妻转向正式结合并获得了族人的祝福。有所区别的是,《问世间情》并没有设置一个“旁观”的叙述者,但作者显然是将角色塑造和情节设计当作实践有关“新上海人”文化想象的工具,旁观发生在索远、麻丽和但平平之间的情感纠葛,叙事重心和价值判断也因此倒向作为“新上海人”代表的索远一边。
与“为打工者所写”中透露的“旁观者”姿态不同,在“作为打工者所寫”的作品中,表现出对“代言人”身份“极不信任”的态度。20世纪90年代,孙惠芬和林白受西方女性主义理论的影响,致力于开掘女性的内心隐秘和个人欲望以对抗男性中心意识,创造出《欲望时代》和《一个人的战争》等代表性作品。但在《上塘书》和《妇女闲聊录》中,她们试着打开与“世界之间的通道” ,聆听来自打工者的声音,用理性节制的笔墨讲述“临时夫妻”的故事,甚至于甘愿交出话语权,扮演“底层”生活的记录者的角色。晓苏希望能够达到“精神关怀”“个性语言”和“民间视角” 的融合,在《我们的隐私》中将笔触延伸到“我”的精神世界中,勾勒出进城务工者临时同居生活的粗粝状态。
毋庸置疑,新世纪以来的底层叙事并非独创,其中蕴含着对中国现代文学书写农民与劳动者经验的承继,同时也在相互对照中暴露出自身的缺陷和不足。单就“临时夫妻”题材创作而言,站在“旁观者”角度进行审视的作品,不乏对“归乡”写作模式、看客心理和“听将令”意识等鲁迅开创的艺术资源的借鉴吸收,连作者自身都觉察到对鲁迅笔调的“刻意模仿” ,但种种尝试与鲁迅所谓的“我的确时时解剖别人,然而更多的是更无情面地解剖我自己”显然还有很长一段距离。换言之,这些作品缺少对“临时夫妻”现象所透露出的多重问题的批判,同时没有对自我言说的姿态和倾向进行足够的反思。与此相对,站在“在场者”角度试图让打工者发出自己声音的作品与赵树理有着更多的亲缘性。不过,需要引起注意的是,无论是“村志”形式还是“闲聊体”,直面的并非“底层”群体的阅读兴趣和审美标准,而是现代文学逐渐建构起的“文学性”观念和“纯文学”传统,这就与赵树理所追求的“广大群众都能接受”的文学形式有着明显的不同。另一方面,赵树理将小说视为“用以解决农村工作中不难轻易解决的问题的有效工具” ,带有鲜明的主题倾向和写作目的,而相关“临时夫妻”书写文本力求呈现的是未经处理的原生态景象,这就使得内容缺乏明确的问题意识和必要的美学特质。
在对农民的塑造上,鲁迅的启蒙式写作带有明显的知识分子倾向,而赵树理心理结构中透露出“党—农民—自我主体(知识分子)” 三个层面的纠结缠绕,也暗示了他并非单纯为群众发声。从这个角度看,师法鲁迅与赵树理的作家们在面对打工者群体时,不免将主观意图和前理解图式带入到对“临时夫妻”现象的书写中,这就使得他们与所要表现的对象始终隔了一层。王子群所撰写的《临时夫妻》,正是在这个层面上有所突破。作为打工者讲述自身经历的作品,它摆脱了被知识者观察和叙述的命运,象征着“底层”打破他者状态发出自主声音的开始。然而,细察作品的内部结构,似乎陷入了自相矛盾的情形。外出务工的红麦面对的尽是侮辱和损害,失去经济地位的全喜却成了留守女性共同的渴望。“在社会的下层,男性更多地是单凭自己的性别来宣称自己的权威,实际上他常常不得不与他阶级中具有经济实力的妇女分享权力。” 悖论之处正在于,处于经济依附地位的全喜保留着对女性的性别权威,而经济充分独立自主的红麦却未能走出欲望被漠视和污名化的境地。由此可见,《临时夫妻》彰显的是男性打工者的意志,并非打工者群体的声音。
应当予以肯定的是,不管是站在“旁观者”角度进行审视还是试图让“在场者”发声,作家们都秉持着平等公正和人道主义精神,透露出对进城务工群体的关怀和对“临时夫妻”现象的理解,这样的价值立场与观念追求正是转型期中国社会所缺乏的。而那些来自打工者的声音,同样也对“底层”的匿名和沉默状态有所弥补。从这个角度上看,无视作家们所付出的努力,与片面高扬作家们所取得的成就,都是不足取的。
结语
从本质上说,没有脱离社会而存在的文学作品,这也是埃斯卡皮强调“社会学是文学性的一个方面” 的因由。遗憾的是,当代文学批评界深受20世纪80年代以来兴起的“向内转”风潮和“新批评”等理论的影响,致力于进行文本内部的阐释和分析,全然不顾建构起内外部研究划分框架、一度被批评界奉为圭臬的韦勒克和沃伦在《文学理论》中给出的“文学是一种社会性的实践” 的提醒。即便经历20世纪90年代“人文精神大讨论”的作家们在新世纪以来恢复对现实的关注,试图通过底层叙事把握转型期中国社会的脉搏,批评家们仍固守文学性和审美性的评价标准,未给予即时的评价与应有的讨论。这在文学研究界对于“临时夫妻”现象书写的长期漠视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当然,小说无法真实地反映“不可表述的”世界,只是以感性理解将“临时夫妻”存在的可能性创造出来。正是这种超越时空局限的“可能性”,为文学作品与依赖材料和调查的社会学层面的分析进行对话提供了路径。而那些文本内部的复杂矛盾之处,也让对于“临时夫妻”问题的思考变得更加丰富多元。不过,作品的创作主体究竟在多大层面上理解了被表现的对象,小说文本又在何种程度上影响着深陷“临时夫妻”问题中的打工者的抉择,无疑是值得怀疑和反思的。这样的问题,同样需要引起围绕案例分析进行讨论的社会学、法学研究者的注意。
作者简介:南京大学中国新文学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注释】
吴治平:《中国乡村妇女生活调查——随州视角》,长江文艺出版社2008年版,第1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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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平:《论农民工重婚行为的法律规制》,《广西大学学报》2014年第4期。
朱冬梅、徐双爽:《农民家庭婚姻危机的经济学分析》,《西北人口》2015年第6期。
徐京波:《临时夫妻:社会结构转型中的越轨行为——基于上海服务业农民工的调查》,《中国青年研究》2015年第1期。
魏微:《大老郑的女人》,《人民文学》2003年第4期。
李培林等:《当代中国城市化及其影响》,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4页。
王煜:《夫妻两地分居是值得重视的一个社会问题》,《青海社会科学》1982年第5期。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十一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第16页。
殷志靜、郁奇虹:《中国户籍制度改革》,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5页。
[ 赵文远:《试论20世纪末期国家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的户籍政策》,《郑州大学学报》201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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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雷:《当代中国户籍制度改革》,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8页。
李培林等:《当代中国城市化及其影响》,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81页。
他他:《俄罗斯纪事:海参崴中国村的临时夫妻们》,《中州今古》1996年第2期。
参见罗军:《透视海外国人“临时夫妻”》,《八桂侨刊》2003年第3期;李昶:《海外华人临时夫妻现象管窥》,《人民日报海外版》2006年12月6日;李炜娜:《海外华人“搭伙夫妻”:填充感情还是饮鸩止渴?》,《人民日报海外版》2007年1月2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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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伯:《<甜蜜蜜>:你笑得多甜蜜——導演陈可辛专访》,《新京报》200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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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帆等:《中国乡土小说的世纪转型研究》,人民文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9页。
叶辛:《问世间情》上海文艺出版社2014年版,第93页。
王子群:《临时夫妻》,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有限公司2011年版,第227页。
刘慧英:《走出男权传统的藩篱:文学中男权意识的批判》,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12页。
魏微:《大老郑的女人》,《人民文学》2003年第4期。
李玲:《中国现代文学的性别意识》,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9页。
孟悦、戴锦华:《浮出历史地表——现代妇女文学研究》,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20页。
李玲:《中国现代文学的性别意识》,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3页。
[意]安东尼奥·葛兰西:《狱中札记》,曹雷雨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5页。
这里借鉴了莫言提出的“为老百姓写作”和“作为老百姓的写作”的划分。(参见莫言:《文学创作的民间资源——在苏州大学“小说家讲坛”上的讲演》,《当代作家评论,2002年第1期。).
林白:《妇女闲聊录》,新星出版社2008年版,第226页。
杜雪琴:《从油菜坡生长的乡村小说——晓苏先生访谈录》,《世界文学评论》2010年第2期。
梁鸿:《中国在梁庄》,台海出版社2016年版,第307页。
李国华:《农民说理的世界——赵树理小说的形式与政治》,上海书店出版社2016年版,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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