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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对京津冀传统产业业务模式破坏性创新评价研究

2021-05-28张亦池董志良

河北地质大学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破坏性业务流程京津冀

张亦池,董志良

河北地质大学 管理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31

0 引言

2012年11月易观国际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于扬在易观第五届移动互联网博览会上发言首次提出“互联网+”理念。“互联网+”作为一个整体概念,其深层意义是传统产业通过互联网化完成产业升级。互联网将开放、平等、互动等网络特性应用于传统产业,通过大数据的分析与整合来理清供求关系,通过改造传统产业的生产结构、生产方式等内容,来提高效益,促进国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在互联网广泛应用背景下,传统企业的生存环境更加复杂,传统企业如不顺应时代发展,极有可能被市场淘汰[1]。而破坏性创新是传统企业在“互联网+”大背景下,实现产业突围的重要手段,该理论能够有效的指导并促进企业的创新行为,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2]。破坏性创新概念是由经济学家熊彼特于1912年提出,认为创新是从内部不断革新经济结构,破坏旧的,创新新的结构。Clayton M.Christensen(1997)在著作《The Innovator’s Dilemma》中明确提出“破坏性创新”概念,构建了破坏性创新理论基本框架并提出破坏性创新管理的原则[3]。D.Constantinos(2003)认为破坏性创新是与行业领导者不同的业务模式[4]。F.Rafii等(2002)认为破坏性创新是一种技术、产品或过程,在现有的业务中诞生,并可能取代之[5]。

京津冀协同发展自2014年上升为国家战略,2019年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第五年,2020年是京津冀协同发展实现中期目标的时间节点[6],而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和经济发展的源泉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因此,文章以京津冀15家传统企业为研究对象,对“互联网+”背景下京津冀传统产业业务模式破坏性创新进行评价研究。

“互联网+”是对互联网的升华和发展,将互联网作为当前信息化发展的核心并与教育业、商业等各种行业进行全面融合,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对此进行了研究。关于教育业的研究,有些学者对互联网+对教育业的影响进行了研究[7-9],关于商业的研究,刘建刚(2016)研究和探索滴滴出行的商业模式创新路径,得出滴滴出行在信息对称、营销策略、产品与服务、企业价值链等方面实现的商业模式创新,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互联网+”环境下商业模式创新路径对策与建议[10];董岳(2017)对互联网+时代商业模式创新的演变过程进行了研究[11];其中还有学者以传统行业为研究主体,探究了“互联网+”背景下传统产业的发展转型问题。李晓华(2016)研究认为“互联网+”改造传统产业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以人为本、虚实结合、完善“生态”5个原则[12];郭燕(2016)对“互联网+”背景下传统零售业转型进行研究,指出“互联网+”背景下传统零售企业应实施“场景+产品”战略、重构业务流程、充分运用大数据、持续改革创新以实现转型升级,从而推进“互联网+”与实体零售的融合发展[13]。纵观前任学者的研究成果,在“互联网+”背景下传统企业进行转型升级是必然选择,而如何帮助传统企业走出困境是学者们重要的研究课题。

破坏性创新是在位企业实现持续增长的重要战略,是传统企业转型升级的必要参考,近年来引起了学术界、企业界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张贺(2018)基于破坏性创新理论研究共享出行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研究表明共享出行已经具备了目标市场破坏、低价格入侵和破坏性技术优势的破坏性创新关键特征,对传统出租车行业造成了巨大冲击[14];王家宝(2019)以网约车行业为例,探讨了产业层面的破坏性创新过程,发现网约车行业的竞争优势构建经历了外围市场切入、主流市场入侵、主流市场重构等一系列过程[15];陈海榕(2020)结合实际情况,对“互联网+”视域下电视业与新媒体的融合和转型进行了研究和分析,为电视业的发展作出一定的贡献[16];冯军政(2013)从制度环境和产业环境两个层次,聚焦于环境动态性和环境敌对性两个相对独立的维度,探讨其对企业突破性创新和破坏性创新的直接影响效应[17];孙启贵(2014)在梳理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提出后发企业破坏性创新战略分析框架,以奇瑞汽车作为案例,从技术、市场、组织和政策等角度探讨后发企业破坏性创新战略的影响因素与演进过程[18]。通过本部分的文献梳理可以发现破坏性创新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学者们以具体实例进行分析,研究破坏性创新对企业发展的影响以及业务模式的破坏性,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然而鲜有学者将京津冀作为一个整体,研究“互联网+”对京津冀传统企业的影响,这是当前研究中的一个空隙。

“互联网+”背景下传统企业原有商业模式受到严重冲击,其商业模式从企业内部业务流程、企业间业务模式和供应链上下游三个方面都产生了破坏性重构。研究主要是针对这三方面构建了“互联网+”对京津冀传统产业业务模式的破坏性评价指标体系,对“互联网+”背景下京津冀传统产业业务模式重组方式进行研究,并对“互联网+”对京津冀传统产业业务模式的破坏程度进行评价。以此研究互联网对传统产业业务模式创新的影响程度,以期找出“互联网+”对京津冀传统产业业务模式影响的规律。

1 京津冀企业内部业务流程重组程度分析

业务流程重组(BPR)最早由迈克尔·哈默(Michael Hammer)和詹姆斯·钱皮(James A.Champy)提出,通过对企业战略、增值运营流程以及支撑它们的系统、政策、组织和结构的优化与重组,使工作流程和生产力达到最优化[19]。业务流程重组是使信息技术发挥功效并显著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有力工具,研究借鉴前人学者的研究思想[19-20],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法(DEA)对京津冀15家传统企业上市公司企业内部业务流程重组程度进行分析评价。

1.1 模型构建

DEA是对其决策单元(同类型的企业或部门)的投入规模、技术效率进行评价,即对各同类型的企业投入一定数量的资金、劳动力等资源后,其产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出一个相对有效性的评价。CCR(规模报酬不变)模型是DEA模型中的面向投入提出最早,应用最广泛的模型,用来衡量企业的总效率,因此使用DEA-CCR模型进行分析。

1.2 样本数据选取和指标的选择

在样本数据的选择上,考虑上市企业在管理运营上具有代表性且信息披露质量高可读性强,故本研究选取京津冀各5家,共计15家传统企业上市公司,分别为经纬纺机(北京)、中色股份(北京)、燕京啤酒(北京)、福田汽车(北京)、首钢股份(北京)、夏利汽车(天津)、百利特精电气(天津)、国机汽车(天津)、中远海控(天津)、天津港(天津)、长城汽车(河北)河钢股份(河北)、冀东水泥(河北)老白干酒(河北)、新兴铸管(河北),对其2010—2019年的统计数据运用DEA软件进行分析。为了使研究结果具有全面性,在传统企业的选择上涉及多种行业,具体包括汽车制造加工、钢铁冶炼、建筑原料生产、酒类生产、有色金属冶炼、电气加工、港口运输、机械制造等。数据来源为国泰安数据库和万德数据库。

关于指标的选择,研究结合文献研究的成果以及本文研究的目的,选取以下数据为输入指标:

主营业务成本: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性活动所发生的成本,是企业为取得主营业务收入而消耗的资源的价值体现,表现公司内部的管理效率。

员工人数:代表企业的人力资源,传统企业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运营过程中离不开大量的劳动力资源,是传统企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因素。

选取以下数据为输出指标:

主营业务收入:企业从事本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对应主营业务成本这一输入指标。

利润总额:衡量企业经营与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反应公司的总体盈利情况。

将选取的输入输出指标汇总,如表1所示。

表1 京津冀企业内部业务流程重组程度评价指标体系Table 1 Th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of the degree of internal business process reorganization in the Beijing, Tianjin and Hebei enterprises

1.3 结果分析

运用DEAP 5.0软件,把京津冀15家传统企业上市公司投入与产出数据代入DEA模型中的CCR-I模型进行分析,对京津冀15家传统企业上市公司内部业务流程重组程度的综合效率进行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其中长城汽车2011年上市,故2010年的数据缺失,记为空值。

由表2分析结果可以得出我国京津冀15家传统企业上市公司十年来的综合效率均值为0.863,表明我国京津冀传统企业的内部业务流程重组程度较好,京津冀传统企业内部业务运营在整体上具有合理性和平衡性。从横向来看,京津冀15家传统企业上市公司中有7家企业综合效率值达到0.9以上,其中北京企业占两家,天津企业占两家,河北企业占3家,北京5家企业综合效率均值为0.869 4,天津5家企业综合效率均值为0.804 8,河北五家企业综合效率均值为0.915 4,都达到0.8以上。说明京津冀传统企业的内部业务流程重组程度在空间上也具有均衡性,没有明显的落差,这也体现了京津冀企业协同发展战略的成果,河北传统企业内部业务流程重组程度最优,无论从高效率值的企业个数,还是综合效率均值上来看,都高于北京天津,其中老白干酒(600559)十年来的效率值都为1,达到DEA有效,说明老白干酒十年来在激发员工活力、细分业务功能、重组业务流程方面具有优良的成果。从纵向来看,京津冀传统企业各年综合效率平均值具有较为强烈的波动性,其中自2013年至2015年综合效率持续走低,这与我国信息技术快速的发展,传统企业无法迅速转型升级,提升企业内部运营的水平和效率有关。自2015年后,传统企业综合效率水平持续回升,并于2018年达到0.88的综合效率均值,说明京津冀传统企业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改变思路、重组业务流程、提高运营效率。

表2 京津冀企业内部业务流程重组程度效率结果Table 2 The result of the degree of efficiency of internal business process reorganization in Beijing, Tianjin and Hebei enterprises

2 京津冀企业间业务模式重组程度

在“互联网+”时代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业务流程重组(BPR)是有效发挥信息技术和显著提高管理水平的有力工具,然而随着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仅仅在业务流程上进行优化已经不够,进行业务模式重组(BMR)是顺兴客户需求变化和业务模式演进的趋势,可以为企业拓展新的发展空间,构成新的竞争优势。企业间协作可以增加合作双方的收益,减少业务成本,创造和开拓新的市场,是指在企业之间持续的商业关系中,为达成共同目标或完成共同任务,企业联合促成工作完成的结果[21]。企业间协作的密切程度,是企业间业务模式重组程度的重要表现,因此研究以企业间协作的密切程度,来对京津冀传统企业间业务模式重组程度进行探究。

2.1 指标选择和模型构建

关联交易指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因为双方存在关联关系,故可以节约大量交易成本,并且关联双方会形成较高程度的互依、互信和较大的转移成本,使交易的规范性和可靠性大大提高。因此选取京津冀传统企业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贸易情况,来作为企业间协作密切程度的衡量指标,从而判断其企业间业务模式的重组程度。数据来源自国泰安数据库、万德数据库、锐思数据库,具体指标包含证券代码、公告日期、交易性质、交易方向、关联方、关联关系、货币类型、关联交易金额。并对数据进行整理和清洗,包括剔除重复数据,甄别企业交易方向和交易性质等。

(1)

计算公式如式(1)所示,其中min表示m企业在第i年里与第n个关联方关联交易的收入,Rmi表示m企业在第i年里的主营业务收入,将m企业在第i年里与n个关联方关联交易收入的汇总比上m企业在第i年的主营业务收入,来衡量m企业在第i年企业间业务模式重组程度的衡量指标,记为βmi。

2.2 结果分析

本研究运用式(1)对京津冀15家传统企业上市公司的企业间业务模式重组程度进行评价,结果如表3所示,其中长城汽车(601633)在2010年和2011年无数据,老白干酒(600559)在2010年无数据,故记为空值。从整体上看,我国京津冀15家传统企业上市公司10年来企业间业务模式重组程度均值为0.161,说明总体上京津冀传统企业关联交易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6.1%,这体现了关联交易对于企业收入的重要性。从横向来分析,京津冀15家传统企业中,福田汽车(600166)、首钢股份(000959)、中远海控(601919)、河钢股份(000709)、冀东水泥(000401)共5家企业十年来的均值达到了0.2以上,企业间业务模式重组程度较高,而燕京啤酒(000729)、长城汽车(601633)、老白干酒(600559)、新兴铸管(000778)共4家企业十年来的均值低于0.05,企业间业务模式重组程度较低。对地区进行分析,北京5家传统企业上市公司十年来的均值为0.145 8,天津为0.156 9,河北为0.179 4,说明总体上,京津冀传统企业上市公司的企业间业务模式重组程度相差不大,在空间上呈现均衡性,体现了京津冀企业协同发展战略的成果。从纵向来看,京津冀传统企业上市公司企业间业务模式重组程度十年来具有明显的上升趋势,自2010年的0.092至2019年的0.213,上升了231%,说明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京津冀传统企业纷纷通过企业间的协作,进行企业间业务模式的重组,来提高竞争优势和市场营销能力,达到发展和壮大的目的。

表3 京津冀企业间业务模式重组程度评价结果Table 3 The results of the evaluation of the degree of business model restructuring among enterprises in Beijing, Tianjin and Hebei

3 产业供应链上下游的变化程度

对于传统企业而言,供应链是企业管理运营中的关键部分,对企业各类资源的有效配置起到重要作用。有效的供应链管理离不开信息技术的大力支持,在“互联网+”背景下传统企业也在不断对供应链进行优化,从而不断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企业对供应链上下游资金占用情况可显示其话语权的强弱,占用供应链上下游资金相对越多,表明企业的竞争力越强,反之则较弱。因此,对京津冀传统企业占用供应链上下游的资金情况来进行分析,来研究“互联网+”对京津冀传统企业的影响。

3.1 指标选择和模型构建

“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付账款”,这3项指标共同驱动着企业付款过程,反映企业对上游供应商的资金占用情况。“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收账款”,这3项指标共同驱动着企业收款过程,反映企业对下游客户的资金占用情况。研究从回款管理和付款管理来分析京津冀传统企业对供应链上下游的话语权的控制力,进而反映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以企业付款管理和汇款管理的差值来反映企业供应链上下游的变化程度。具体计算如式(2)、式(3)和式(4)。数据来源为国泰安数据库和万德数据库。

(2)

(3)

Gmi=Hmi-Fmi

(4)

其中dmi、emi、jmi分别表示m企业在i年份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的金额,cmi表示m企业在i年份的营业成本,Hmi为m企业在i年份的付款计算结果,表示其对上游供应商的资金占用情况。gmi、hmi、fmi分别表示m企业在i年份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的金额,bmi表示m企业在i年份的营业收入,Fmi为m企业在i年份的回款计算结果,表示其对下游客户的资金占用情况。Gmi反映m企业在i年份供应链上下游的变化程度。

3.2 结果分析

研究运用式(2)对京津冀传统企业占用供应链上游资金情况进行计算,其结果如表4所示。其中长城汽车(601633)在2010年无数据,记为空值。从整体来看,我国京津冀传统企业十年来占用供应链上游资金均值为0.339,说明企业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付账款3项收款总金额占据营业成本的33.9%,表明京津冀传统企业在整体上占据上游供应商的资金相对较大,对供应商的话语权较强能够控制付款进度,反映出企业对供应链上游具有较强的控制力。从横向来分析,经纬纺机(000666)、首钢股份(000959)、夏利汽车(000927)、长城汽车(601633)、河钢股份(000709)、冀东水泥(000401)共6家企业对供应链上游资金占用达40%以上,这些企业多为重型制造业,这与重型制造业固定资本投资大,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有关,同时这类企业对供应商的话语权和控制力相对较强。而燕京啤酒(000729)、老白干酒(600559)作为传统的酒类生产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对供应链上游的资金占用相对较低,在20%左右,这类企业对供应商的话语权和控制力就相对较弱。从纵向来分析,十年来京津冀15家传统企业占用供应链上游的资金情况在整体上呈现上升趋势,并且每年的波动不剧烈,除了在2011年下降至26.6%,其余年份都在30%~40%波动,这与传统产业对原材料的需求相对稳定具有一定关联。

表4 京津冀企业供应链上游资金占用Table 4 Capital occupation of Beijing, Tianjin and Hebei enterprises in the upstream of the supply chain

表5 京津冀企业供应链下游资金占用Table 5 Capital occupation of Beijing, Tianjin and Hebei enterprises in the downstream of the supply chain

通过式(3)对京津冀传统企业占用供应链下游资金情况进行计算,从而分析其对于下游客户的话语权和控制力,进而反映企业在市场竞争地位。其结果如表5所示,其中长城汽车(601633)在2010年无数据,记为空值。从整体来分析,我国京津冀传统企业十年来占用供应链下游资金均值为0.224,说明企业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收账款3项收款总金额占据营业收入的22.4%,相比于占据上游资金的33.9%,企业占据下游资金相对较少,对于下游客户的话语权相对较弱。从横向来分析,经纬纺机(000666)、百利特精电气(600468)两家企业对供应链下游的资金占有达40%以上,对于下游客户的资金占有具有较强的控制力,燕京啤酒(000729)、中远海控(601919)两家企业对下游资金占有小于10%,对下游客户的话语权和控制力相对较弱。从纵向来分析,我国15家传统企业占据下游资金的年均值在十年来先上升后下降,2016年和2017年份波动剧烈,其余年份波动平稳。

式(4)为京津冀传统企业占用上游资金比例与下游资金比例的差值,通过式(4)计算结果可对企业上下游资金占比的变化程度进行探究,其结果如表6所示。从整体上来看,京津冀传统企业十年来上游资金占比较下游资金占比整体多出11.5%,说明企业对于下游供应商的话语权和控制力较强,对于上游客户话语权较弱,控制能力有限。从横向来看,京津冀15家传统企业中,夏利汽车(000927)上游较下游资金占比多出30%以上,河钢股份(000709)上游较下游资金占比多出40%以上,说明这两家企业对供应链上游的控制力能力远远高于下游。百利特精电气(600468)、老白干酒(600559)结果为负数,表明这两家企业在供应链中对下游客户的控制能力高于上游的供应商。从纵向来看,京津冀15家传统企业十年来均值数据整体呈现增长趋势,自2010年的7.6%至2019年的14.7%,增长近一倍,说明近年来京津冀传统企业在逐步增加对其上游供应商的控制力和话语权,传统企业多为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原材料供应的稳固性对于其企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对于上游供应商话语权的增强可保证企业的顺利生产,销售运营,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表6 京津冀企业供应链上下游资金占比差值Table 6 The difference in the proportion of capital of Beijing-Tianjin-Hebei enterprises in the upstream and downstream of the supply chain

4 “互联网+”对京津冀传统产业业务模式的破坏程度

为了分析“互联网+”为京津冀传统产业业务模式重组带来的影响并对其进行评价,以确定“互联网+”对业务模式的破坏程度,运用层次分析法把价值链分解为供应链、业务模式和业务流程,把“互联网+”分解为政策、市场和技术。通过定性指标模糊量化方法算出层次单排序和总排序,以确定评价指标体系设计时的层次权重。对京津冀15家传统企业进行评价,分析“互联网+”对京津冀传统产业业务模式的破坏程度。

4.1 建立模型

建立树状多层次结构模型,目标层为“互联网+”对京津冀传统企业的破坏性创新程度,准则层设置两层指标,一级指标为政策、市场和技术,二级指标将一级指标细分化为供应链、业务模式和业务流程,方案层为京津冀15家传统企业上市公司。图1为模型图例。

图1 多层次结构模型Fig.1 Multi-level structure model

4.2 明确指标权重

使用专家打分法,建立比较判断矩阵,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来确定各个指标的权重。共发放问卷150份,回收136份,在剔除无效问卷12份后对问卷结果进行数据上的处理,包括确定优先关系矩阵、构建判断矩阵、层次单排序、判断矩阵的一致性检验、层次总排序。得到“互联网+”对京津冀传统企业破坏性创新评价权重汇总如表7所示。

表7 “互联网+”对京津冀传统企业破坏性创新评价权重汇总Table 7 Summary of the evaluation weights of "Internet plus" on the disruptive innovation of traditional enterprises in Beijing, Tianjin and Hebei

4.3 数据归一化处理

将京津冀15家传统企业上市公司的业务流程重组程度效率值、业务模式重组程度评价结果、供应链上下游变化程度结果的数据进行归一化处理,消除量纲影响,便于比较和加权,使之符合层次分析法输入数据的条件。采用最大-最小值标准化法,对原始数据进行线性变换,使结果落在[0,1]区间,转换函数如式(5)所示,其中x为样本数据,min为样本数据最小值,max为样本数据最大值,x*为样本数据x进行归一化处理后得到的新样本值。

(5)

将表2、表3、表6的数据代入式(5),对每家企业的数据大小进行归一化处理。

4.4 “互联网+”对京津冀传统产业业务模式的破坏程度分析

将“互联网+”分解为政策、市场和技术,将价值链分解为供应链、业务模式和业务流程,结合表7各级指标的权重数据,将归一化处理后的数据代入树状多层次结构模型,得到“互联网+”大背景下,政策、市场、技术3种影响因素分别对京津冀15家传统企业价值链的破坏程度。

将京津冀15家传统企业上市公司的企业内部业务流程重组程度归一化结果、企业间业务模式重组程度归一化结果和企业供应链上下游变化程度归一化结果,结合政策因素下的二级指标权重(表7)进行层次分析法的计算,得到政策因素对京津冀传统企业的破坏性创新综合评价值,将每年各企业的破坏性创新综合评价值进行排序并汇总,得到政策影响下京津冀企业破坏性创新排名,如图2所示。为了更直观的分析结果,将企业各年份位于前五名和后五名的情况进行加和并除以总年份数,计算得到企业占据前5名百分比情况和占据后5名百分比情况,其中长城汽车(601633)在2010年和2011年,老白干酒(600559)在2010年缺失数据,记为空值,除以的总年份数分别为8年和9年。对计算得到的排名结果进行分析发现,排名前5名且占比50%及以上的企业有经纬纺机(000666)、福田汽车(600166)、首钢股份(000959)、中远海控(601919)、河钢股份(000709)和冀东水泥(000401)共6家企业,表明这些企业对于“互联网+”大背景下的政策影响具有很强的敏感性和判断性,并积极的将这种优势运用在市场运作中,以提高自身的竞争优势,其中河钢股份(000709)前5名百分比值为1,表明该企业十年来每年的排名都位于前5名,政策因素影响下破坏性创新影响程度很高。排名后5名且占比50%以上的企业有中色股份(000758)、燕京啤酒(000729)、百利特精电气(600468)、长城汽车(601633)、老白干酒(600559)和新兴铸管(000778)6家企业,表明“互联网+”大背景下的政策因素对这些企业的破坏程度较低,这些企业应加强对于政策环境变化的敏感性,结合“互联网+”时代的新机遇,迎合国家经济政策方向,及时调整企业发展战略,达到自身优质高效发展的目的。

图2 政策因素对京津冀传统企业价值链的破坏程度排名Fig.2 The ranking of destruction degree of traditional enterprise value chain in Beijing-Tianjin-Hebei region under the influence of policy factors

和政策因素的数据处理方式相同,结合市场因素下的二级指标权重(表7)进行层次分析法的计算,得到市场因素对京津冀传统企业的破坏性创新排名情况,如图3所示。排名前5位且占比50%及以上的企业有经纬纺机(000666)、福田汽车(600166)、首钢股份(000959)、中远海控(601919)、河钢股份(000709)和冀东水泥(000401)共6家企业,和政策因素影响下的结果相同,说明政策因素和市场因素都对这6家企业的业务模式破坏性程度较高,这6家企业可以较好地把握“互联网+”背景下市场的走向,积极调整企业的经营策略从而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排名后5位且占比50%及以上的企业有中色股份(000758)、燕京啤酒(000729)、夏利汽车(000927)、百利特精电气(600468)和长城汽车(601633)共5家企业,说明市场因素对这5家企业的业务模式破坏性程度较低,企业应积极的跟随“互联网+”背景下市场的变革进行相应的调整,使企业与产品跟随市场以及客户需求来升级和优化,从而获取长久的生命力与发展活力。

图3 市场因素对京津冀统企业价值链的破坏程度排名Fig.3 The ranking of destruction degree of traditional enterprise value chain in Beijing-Tianjin-Hebei region under the influence of market factors

同上述的数据处理方式相同,结合技术因素下的二级指标权重(表7)进行层次分析法的计算,得到技术因素对京津冀传统企业的破坏性创新排名情况,如图4所示。排名前5位且占比50%及以上的企业有经纬纺机(000666)、首钢股份(000959)、中远海控(601919)、河钢股份(000709)和冀东水泥(000401)共5家企业,说明技术因素对这5家企业的破坏性程度较高,而中色股份(000758)、燕京啤酒(000729)、夏利汽车(000927)、百利特精电气(600468)和长城汽车(601633)共5家企业,其排名后5位且占比50%以上,说明技术因素对这5家企业的破坏性程度较低。在“互联网+”背景下,信息技术强的企业拥有性能好的IT设备和系统软件,以及经验丰富的IT人员的技术支持,能够更有效率地接收、处理和传输管理信息,从而提高企业的新产品开发能力、供应链管理水平、竞争优势和经营绩效[22-23],IT能力也有助于企业加强渠道治理,并且能够加强企业间协作[24]。因此对于技术因素对其破坏性程度高的企业,应在此基础上加大信息技术的应用并持续对设备进行更新,提高企业的管理运营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以及更好的进行企业间协作。对于技术因素对其破坏性程度低的企业,应加大对信息技术方面的资金投入,使信息技术将企业组织内外的各种经营管理职能、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更好地适应信息社会。

图4 技术因素对京津冀传统企业价值链的破坏程度排名Fig.4 The ranking of destruction degree of traditional enterprise value chain in Beijing-Tianjin-Hebei region under the influence of technical factors

将政策、市场和技术对京津冀企业破坏性评价值和表7中的一级指标权重,代入树状结构模型进行计算,得到“互联网+”对京津冀企业破坏性程度综合评价值,进行排序和汇总后得到“互联网+”对京津冀企业破坏性程度排名,如图5所示。通过分析京津冀各企业排名前5位和排名后5位的情况,来比较“互联网+”对京津冀不同地区传统企业的破坏性程度。将京津冀各企业的排名前5位百分比进行加和,其结果为北京210%、天津110%、河北180%,将京津冀各企业的排名后5位百分比进行加和,其结果为北京180%、天津180%、河北126%。说明就北京而言,“互联网+”对企业的破坏程度存在两极分化的趋势,并且企业在十年中的排名情况波动剧烈,破坏性程度不稳定。就天津而言,“互联网+”对企业的破坏程度整体上弱于北京、河北,企业排名多位于中间和末尾,企业在十年中的排名情况具有一定波动性,破坏程度较为不稳定。就河北而言,“互联网+”对企业的破坏程度两极分化最为明显,但企业在十年中的排名情况波动较小,破坏程度最为稳定。

图5 “互联网+”对京津冀企业破坏性程度排名Fig.5 The ranking of "Internet plus" to the degree of disruption of enterprises in Beijing, Tianjin and Hebei

5 结论及建议

以京津冀15家传统企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把价值链分解为供应链、业务模式和业务流程,把“互联网+”分解为政策、市场和技术。以DEA模型中的CCR-I模型构建评价指标,对企业内部业务流程重组程度进行了评价,通过分析企业关联交易情况,对企业间业务模式进行了定量化的分析,以企业占用上下游资金情况为切入点,对企业产业供应链上下游的变化程度进行了计算。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将定性指标量化,构建“互联网+”对京津冀传统产业业务模式重组的破坏性评价指标体系,分析了“互联网+”背景下京津冀传统产业业务模式重组方式,并对“互联网+”对京津冀传统产业业务模式的破坏程度进行了评价。

结果显示,我国京津冀15家传统企业上市公司十年来的综合效率均值为0.863,表明我国京津冀传统企业的内部业务流程重组程度较好,京津冀传统企业内部业务运营在整体上具有合理性和平衡性,其中河北传统企业内部业务流程重组程度最优,高效率值的企业个数和综合效率均值,都高于北京、天津;京津冀的企业间业务模式重组程度,在总体上相差不大,在空间上呈现均衡性,体现了京津冀企业协同发展战略的成果;京津冀传统企业十年来,上游资金占比较下游资金占比整体多出11.5%,说明企业对于下游供应商的话语权和控制力较强,对于上游客户话语权较弱,控制能力有限,近年来京津冀传统企业在逐步增加对其上游供应商的控制力和话语权;“互联网+”对北京企业的破坏程度存在两极分化的趋势,并且企业在十年中的排名情况波动剧烈,破坏性程度不稳定,对天津企业的破坏性程度弱于北京、河北,对河北企业破坏程度两极分化最为明显,但破坏程度也最为稳定。

综上所述,研究给出如下建议:

(1)京津冀传统企业应结合互联网思维理念,继续对业务流程进行重组,提高企业运营效率。

(2)京津冀传统企业应加大对信息技术方面的资金投入,将信息技术与企业的业务模式重组结合起来,增强其企业间协作,增强其竞争优势和经营绩效。

(3)京津冀企业应加强与上游客户的沟通联系,增强其合作的牢固性和话语权,建立长期稳固的客户关系。

(4)“互联网+”对其业务模式破坏性弱的企业应学习业务模式破坏性高的企业其改革方式,应注重在生产经营中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拓宽企业发展渠道,从而在市场激烈竞争中保持长久活力与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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