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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公安院校立项分析

2021-05-28李雪婷王朔旋张成丹

辽宁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公安院校社科公安

李雪婷,王朔旋,张成丹,张 赟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公安管理学院,北京 100038)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是国内人文社科领域科学研究项目的标杆。如果一个项目能够在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成功立项,足以证明该项目在理论研究、实践意义、成果转化等各方面均具有较高的价值。公安院校作为国内高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现状与成果,同样能够通过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立项情况得到很好的检验。

2011 年,公安学被教育部批准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本文便以此为起点,系统地梳理了近10 年来我国公安院校申报并立项的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情况,包括立项院校、项目类型、学科门类、申请人员情况、研究热点等。这些数据既能体现出公安院校人文社科领域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又能反映出公安学一级学科的建设和发展情况。

一、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公安院校立项总体情况分析

(一)立项院校情况分析

在2011—2019 年所立项的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中(表1),全国共有27 所公安院校成功地参与立项。其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立项数目最多,共有20 项;云南警官学院、江苏警官学院、浙江警察学院所立项目均超过10 项;此外,还有8 所公安院校各立1 项。根据表1,公安院校教育部人文社科类项目立项情况呈现出以下特征:

首先,在所有立项的公安院校中,部属院校与地方院校的立项数目分布不均衡且差异较大。就公安部直属的公安院校而言,由于优质教育资源较为集中,发展平台较为广阔,仅4 所部属公安院校便共立41 项,占比31.06%。其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共立20 项,占15.15%;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共立8 项,占6.06%;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共立7 项,占5.30%;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共立6 项,占4.55%。就地方公安院校而言,23 所地方院校共立91 项,占68.94%,其中立项超过10 项的公安院校共有3 所:云南警官学院共立12 项,占9.09%;江苏警官学院共立11 项,占8.33%;浙江警察学院共立11 项,占8.33%。

其次,部属公安院校之间立项数目差异明显。在部属院校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年均立项2.22 项;其余部属院校年平均立项数均不到 1项。由此可以看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研究领域为其他公安院校起到了带头作用。因此,可以大力支持龙头院校的科研工作,发挥其领军作用,持续带动公安院校整体科研水平的提升。

再次,不同区域公安院校之间立项数目差异较大。通过表1 发现,立项数目超过5 项的学校有11 所,除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等4 所部属公安院校外,其余7 所省属公安院校分别为江苏、浙江、云南、新疆、湖北、湖南、福建各1 所。此外,新疆虽然有9 个项目,但8 项都源于新疆专项项目,一般项目立项仅有1 项。由此看出,在全国各地的公安院校中,东部地区、南方地区公安院校立项数量较多,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的公安院校立项数量优势尤其显著,表明区域经济发展可以带来较高的教育、科研投入,支持并保障高水平师资的引进和培养,进而对公安院校获得立项带来正向影响。[1]

表1 2011—2019 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公安院校立项学校情况表

(二)项目类型情况分析

公安院校历年来申报的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主要有一般项目、专项项目、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新疆项目四类。其中,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专项项目中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两部分。此外,个别年份还有一些特殊的项目类型。

2011—2019 年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共立27487 项,其中公安院校立111 项;专项项目共立971 项,公安院校立11 项。此外,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共立602 项,公安院校立6 项;新疆项目共立93 项,公安院校立4 项。总体而言,全国公安院校每年能够成功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数量十分稀少,参见表2。

表2 2011—2019 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公安院校立项情况表

根据对表2 的分析,得出两个结论:

第一,从历年的立项数目来看,公安院校申报的项目在所有项目类型中的比重很低。2011年至2019 年,一般项目共立111 项,年平均立项率为0.4%;专项项目共立11 项,年平均立项率为1.06%。此外,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分别在2012 年、2015 年、2016 年、2018 年四个年份立项,共立6 项;新疆项目分别在2014 年、2015年、2017 年三个年份立项,共立4 项;2019 年“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作为新的项目类型,公安院校有1 项立项。

第二,从立项类别来看,青年基金项目明显高于规划基金项目和其他项目类别。在一般项目和专项项目中,规划基金项目共计 50 项,占37.88%;青年基金项目共计70 项,占53.03%;自筹经费项目共计1 项,占0.76%。说明了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中青年基金项目为公安院校的青年教师提供了良好的学术平台,也在一定程度上证实了近年来青年教师是公安院校人文社科研究领域的主力军。

(三)立项学科门类分析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涵盖了人文社科领域的所有学科门类(25 类),公安院校申报的项目中共包含了21 个学科门类,如表3 所示。

表3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公安院校立项学科门类情况表

法学门类申报的项目最多,共有40 项,占比为30.3%,而其他立项数超过10 项的学科还有交叉学科/综合研究(共14 项)和教育学(共10 项),占比仅为10.61%和7.57%。可见,当前公安院校人文社科研究学科门类覆盖面虽较广,但研究仍主要集中于法学门类,研究结构相对单一,对其他门类的研究虽有涉猎,但不够深入。同时,公安学和公安技术学作为新兴的一级学科,需要国家和公安院校科研部门的大力支持,因此当下亟需出台必要的政策措施,来提升公安院校科研工作的发展。

(四)项目申请人员情况分析

对研究人员的构成进行分类分析,是科学学常用的研究学科或研究领域历史与发展的一种路径。[2]借鉴前辈学者对于研究人员的分类分析模式,结合搜集到的相关数据,本研究决定对所立的一般项目中研究人员的年龄结构进行分析。

表4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历年一般项目分类统计

根据表 4,青年项目占到了总立项数目的59.46%,并且从2013 年实现对非青年项目数量上的超越后,几乎一直处于领先状态。这表明当前青年教师在公安院校的科研立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成为推动公安院校人文社科研究的中坚力量。这种现象的出现,与近年来公安院校对于青年人才的高质量引进和注重培养密切相关。通过调查发现,大部分公安院校,包括公安部直属和地方院校,都在大力引进青年人才,不断提升引进门槛,保障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同时,对于本校现有的青年教师,也加强了队伍素质与能力的建设,以提高现有师资力量的水平。以江苏警官学院为例,在其2012—2017 年引进人员中,26~35 岁年龄段最为集中,共96 人,占比达到了整个新进人员的69.6%。[3]

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公安院校立项研究热点分析

高频关键词能确定一个学科研究领域的热点,本研究对2011—2019 年我国公安院校所立项的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题目中的高频关键词进行了整理分析。

根据Donohue,J.C.提出的低频与高频词分界公式,可以确定高频词。公式为:T=(-1+1+8I1)/2。[4]其中,T 为高频关键词词数,I1 为关键词词频为1 的数量。在梳理后的关键词表中,词频为1 的数量为113。经计算得出,T=16,也即前16 个关键词为高频词,由此可以确定出高频关键词表(表5)。

表5 高频关键词统计表

(一)高频关键词词频分析

由表5 可以直观看出,理论、文化、犯罪、教育四个词是出现频率最高的关键词,也是2011至2019 年间公安院校的研究热点所在。其它关键词诸如地区、模式、创新、高校、时代、治理等,都紧密贴合了时代特色,尤其符合十九大之后国家工作的重心逐步向新时代的理念、社会的治理、高校的发展、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等靠拢的趋势。因此,可以看出公安院校科研创新所围绕的热点和重点深受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影响,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政策性。

通过对关键词进行共现网络分析,可以将公安院校人文社科项目研究热点分为以下几个核心方面:第一是犯罪,包括毒品犯罪、恐怖犯罪、暴力犯罪等;第二是地区,包括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贩毒地区等;第三是高校,包括高校教育、高校安全、高校学生等;第四是文化,包括当代文化、文化价值、传统文化等;第五是创新,包括创新模式、实战创新、创新型人才等。

通过对高频关键词共现关系图进行分析发现,公安院校的科研项目随着公安机关任务使命的变化而不断拓展创新。但是,同样也可以看出,公安院校科学研究的局限性,一定程度上被时代和政策所束缚,不能够很好的串联、并联,研究的方向性专业性虽强,但是视角不够宽阔,与其他学科的融合度欠佳。

三、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公安院校立项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一)立项种类单一,缺乏竞争优势

对于公安院校申报的各类项目,从题目中的高频关键词可以看出,当前公安院校的科研方向相对单一,大多集中在了法学门类。

由于公安学作为一级学科还非常年轻,因此更需要在扎实本学科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尽可能拓展研究的视角和领域,跨学科、跨领域交流合作,才能进一步开拓对于公安学的认知和研究。并且,如果单单凭借公安学一门学科,公安院校的科研竞争力相比于其他综合类高校是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的,申报项目的广度和深度也都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因此,丰富和深化科研项目的种类和内涵,积极寻求合作,扩大科研的视野和领域,在充分发挥行业院校优势的基础上不断向外丰富扩展,才是公安学学科真正的优势,而不是仅仅让公安学独立于其他学科之外。

(二)不同地区、院校间的科研教育资源分布不均

虽说平均主义不可取,教育资源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公平和平衡,但是通过对2011-2019 年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中公安院校所立项目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全国不同地区公安院校间存在科研教育资源分布不均的现象。从正面来分析,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区域经济发展可以带来较高的教育、科研投入,促进了科研工作的发展。但是从反面角度考虑,这种不均衡的状态若长久发展,会导致恶性循环。东部、南部等发达地区的公安院校由于教育资源丰厚,教师福利待遇优渥,会进一步吸引高水平高素质的人才,从而使得自己的科研综合实力不断攀升,而其他地区政策、师资力量、环境和福利待遇等都相对落后,自身的教学、科研能力本身就相对薄弱,如果没有后续人才新鲜血液的注入,其包括科研能力在内的各项实力都会相对下降。若长此以往,则会关乎到全国公安院校整体的未来发展,教育部和公安部都应当对此问题产生足够的重视。

(三)教育科研队伍年龄断层现象严重

通过对科研项目的类型进行分析,发现青年项目占比较高。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年龄不超过40 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可见,青年教师已成为了推动公安院校人文社科研究的中坚力量。但是,青年教师的力量补充是一个严峻的问题,在保证师资质量的同时,要求队伍年轻化,对公安科研事业带来了挑战。如刘克宝和姜晟成发现,截至2017 年江苏警官学院的师资队伍从年龄结构看,1965—1976 年出生的教师250 人,平均每个年龄段人数25 人;1977—1987 年出生的教师123 人,1980—1985年龄段,每个年龄人数不足10 人。[6]由于公务员招录对年龄的限制,这一年龄断层的局面几乎是不可挽回的,这对于公安院校师资队伍,特别是专任教师队伍的正常有序发展是非常不利的。虽然近年来,各公安高校都愈发地重视这个问题,并且根据公务员的招录制度,扩大了对于青年师资力量的吸收接纳,使得队伍的年龄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完善,但各项改良措施还没有明确出台,大部分都是各个学校的试验阶段,因此还需要从宏观上制定相关规定和标准,来指导各公安院校的人才引进策略。

四、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公安院校立项未来发展展望

(一)构建公安院校立项项目数据库,储备公安科研理论资源

公安学和公安技术学相比于法学、经济学、教育学等,属于非常年轻的学科,其研究者也大多局限于公安院校的教学科研人员和公安院校的学生,研究的视野和角度都受到了一定的局限。如果构建公安院校的立项项目数据库,将论文、专利、著作以及涉及科研的相关信息、经验汇总收集起来,不仅是公安院校宝贵科研资源的储备,更能为公安学学科建设做出巨大贡献。同时,把每一次的申报、研究都纳入数据库,当各个公安院校建立起自己的数据库时,还可以通过互相交流学习,不断完善和去粗取精,这将是以后项目申报工作的基础提升和良性循环的开始。对于此类数据库的建立,还需要借鉴其他高校和其他领域专家学者的良好建议,无论是从分类还是归纳汇总的模式,都要寻求最科学、最严谨的标准,而且在数据库知识体系的构建上也要不断拓展与完善,逐步提升与扩宽公安院校学者们的研究水平与视角。

(二)完善教师申报项目激励机制,形成人人争先的积极氛围

目前,我国大多数公安院校对于教师申报项目的奖励方式为奖金和职称评定或者晋升时的考核优势,但是这种偏单一的激励效果还是不够明显。首先,要鼓励和支持学生与教师共同申报项目。学生是与教师朝夕相处的群体,并且学生的好奇心与上进心是对于教师最大的认可与鼓励。积极支持学生和教师共同申报项目,不仅能提升学生的科研能力,还能增强教师申报项目的动力。其次,加大教师申报项目的科研经费支持力度和奖励力度。随着对于项目质量要求的提升,越来越多的研究需要大量的调查、资料搜集、走访问谈等工作,这同样需要一定的经费做支撑。然而许多公安院校并不重视经费问题,导致许多教师因为经费不足的问题而退缩,打消了申报高等级项目的意愿,转而去研究那些小成本、质量低的项目。这对于公安院校科研能力的长远发展是得不偿失的。因此,建议各院校结合自身实际,尽可能从经费上给予教师更多的支持,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对于申报项目成功的教师,可以进一步增加奖金的数额,从物质上激发教师科研动力。

(三)建立跨学科信息交流平台,提升教师获取信息和交流问题的效率

公安院校属于行业院校,对于教师的专业性要求较高。大部分教师属于“术业有专攻”,而且平时由于课业原因,互相之间交流有限,因此不敢申报跨专业的重大课题,怕难以完成。如果能够利用互联网和云技术等,建立跨学科信息交流平台,会提高教师们获取信息和交流问题的效率。同时,该平台还可以引入其他高校、其他专家学者的学术信息和意见,增强对于公安学知识的补充,拓宽研究视角和领域。而且,该平台还应当在不违反保密原则的前提下尽可能和公司、企业合作,所涉及的范围越广,接受的信息也就越多,从而为本学科科研方法的丰富和眼界的拓展提供最直接和最权威的支持与帮助。

(四)推动立项项目源于实战用于实战,增强科研项目的指导性与实用性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科研工作的重视,公安院校的科研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科研成果的实际转化却存在不足。例如,在职称评定或晋升时,通常只对教师论文发表的数量或课题完成的数量有硬性要求,但对于教学成果的转化和论文研究内容的转化则有所忽视,公安院校的科研立项同样面临这一尴尬的现状。公安部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意见》指出,要“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服务实战为宗旨,以实际需要为导向”,提出“实战化”不仅是对于公安院校教学工作的要求,也是对科研工作的期望。公安院校的科研立项项目,应当源于实战,要着眼于当下实际需要解决的问题,深入基层一线,深入问题核心,搜集资料,展开研究。对于最终做出的项目成果,同样应当用于实战。只有在实战中行之有效,科研成果才有其价值和意义,因为如果科研脱离了实战,便成为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在项目申报时,不要只追求“量”的增加,而要为了“质”去精益求精,力求贴合公安实战需求,解决眼前最重要的问题,将科研成果有效转化为实践应用,才是公安院校科研的精华所在。

五、结 语

公安院校拥有较强的行业研究基础和资源,是公安队伍的预备队和智囊团。公安院校要充分发挥好自己的智库作用,切实为公安工作提供支持与保障,而科研项目无疑是最为直接、也是最为有力的途径。因此,构建公安院校立项项目数据库、完善教师申报项目激励机制、建立跨学科信息交流平台、推动立项项目源于实战用于实战将是提升教育部人文社科公安院校立项项目研究水平和促进公安科研工作发展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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