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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何以可能

2021-05-27陈友华

关键词:农民农业农村

陈友华,庞 飞

一、问题的提出

由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长期以来党和政府把“三农”问题放在重要位置。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的成果,同日,组建并挂牌成立国家乡村振兴局,继续推进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自2017年确立乡村振兴战略以来,政府相关部门首先对如何推进展开了研究与讨论。随后,由中央各部委推动,各地方政府按照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融合一二三产业的思路对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实践部署。(1)叶兴庆:《新时期我国乡村振兴战略论纲》,《改革》2018年第1期,第65-73页。同时,乡村振兴也成为学界讨论的热点,从多角度对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路径进行解读、研究与反思,认为乡村振兴即为乡村复兴,(2)张强等:《乡村振兴:从衰落走向复兴的战略选择》,《经济与管理》2018年第1期,第6-11页。并从不同角度给出了许多建议。有学者认为乡村应找到自身的定位,在保存传统文化与增强文化自信中发挥作用,与城市形成某种互补关系;(3)张京祥等:《乡村复兴:生产主义和后生产主义下的中国乡村转型》,《国际城市规划》2014年第5期,第1-7页;倪国良、张世定:《乡村振兴中乡村文化自信的重建》,《新疆社会科学》2018年第3期,第131-137页。也有学者从乡村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曾经发挥过特有的社会保障功能的角度出发,建议应进一步强化乡村的缓冲与社会保障功能,进行乡村建设;(4)贺雪峰:《城乡二元结构视野下的乡村振兴》,《北京工业大学学报》2018年第9期,第1-7页。还有学者从国外发展的历史经验来探索中国乡村振兴的可能路径。(5)曹斌:《乡村振兴的日本实践:背景、措施与启示》,《中国农村经济》2018年第8期,第117-129页。由此可见,学者们要么从强化乡村在中国发展历程中曾经发挥作用的角度,要么以国外的历史经验作为参考,提出乡村建设的思路,丰富了乡村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内容。

本文从中国乡村建设的历史出发,在中国城市化的时代趋势下,分析目前乡村振兴的时代背景、已有的实践方式以及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结合工业化、城市化的逻辑,进一步讨论乡村振兴的总体性及其可能的实践路径,以明晰乡村振兴的相关问题。

二、中国乡村建设的历史背景及其经验

历史上,中国就是一个农业大国,创造了人类农业文明的辉煌,并将其推向顶峰,中华文明的核心是农业文明。(6)庞飞、李程骅:《文化自信的多维认知与建构逻辑》,《学习与探索》2018年第4期,第16-23、174页。即使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开始迈入现代化进程,农业文明也一直深刻地影响着中国的历史进程。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工业化与城市化的推进,中国逐渐由“乡村中国”向“城市中国”转型,乡村建设经历了以乡村为主体的国家治理向通过工业化、城市化带动乡村发展的转变,由农业文明为主体的实践转化为工业文明、城市文明为主体的实践。在此过程中,既有成功经验,也有失败教训。无论是经验还是教训,对中国未来的乡村建设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以乡村为主体的国家治理

1840年以前,在农业立国思想的影响下,以农为本是统治者基本的治国理念,使中国长期处于以农业为支撑的循环运转的皇权社会中。在此状态下,农业、乡村长期处于支配地位。鸦片战争以后,国门被西方列强撬开,传入现代思想和新的社会运行逻辑。若干通商口岸被迫开通,现代商业逻辑被植入,以农为本的立国根基出现松动。清政府在各种压力下,以“中体西用”的理念学习西方,欲“师夷长技以制夷”,以维护原有的治国逻辑,延续农业文明的辉煌。

辛亥革命直接摧毁了中国长期以来农业社会的治理逻辑及其框架。随后的军阀割据与军阀混战成为各种力量的角逐场,致使城乡都陷入总体性衰败。南京国民政府的成立,结束了军阀割据的局面,中国从理论上进入到现代社会建设的道路上来。虽然1840年以后现代性因素不断涌入,但并未改变中国的城乡结构,农民和农村仍然是国家的人口与社会的主体,改变的是文化及其传统伦理结构。面对当时百废待兴、国家凋敝的局面,部分有识之士认为惟有走“由乡村建设以复兴民族”之路,才能自救。(7)张鉴虞:《从农村破产说到乡村建设(续完)》,《农村经济》1936年第12期,第68-69页。以晏阳初、梁漱溟、卢作孚为代表的有识之士在20世纪20、30年代提出“乡村建设”运动,通过乡村教育等方式进行了相应的实践探索,但由于缺少强大的国家政权与相应的政策支持,远离广大农民对土地的现实需求,最后归于失败。

几乎与“乡村建设”运动同时,另一套基于乡村的救国治理逻辑得到了孕育、形成与发展——中国共产党“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逻辑。在20世纪30年代初,共产党通过“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建立新的社会秩序;在抗日战争时期,为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过渡政策;在解放战争时期,施行没收地主土地,将土地平均分配给农民,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共产党与梁漱溟等有志之士都将乡村建设作为整个国家建设的立足点,都认为乡村是国家的基础,都市建设必须由乡村建设引发出来。(8)张鉴虞:《从农村破产说到乡村建设(续完)》,《农村经济》1936年第12期,第68-69页。但在乡村建设过程中,共产党采取了与梁漱溟等不一样的救国思路,通过相关制度与政策的推行,满足广大农民对土地的现实需求,进行土地改革,激发人们的生产与革命热情,共产党领导的乡村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制度建设与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1949—1952年,共产党为兑现革命承诺并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行没收地主土地,把土地平均分配给农民的土地私有制政策。该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最大限度地释放了生产力。到1952年,中国农业生产超过了历史最高水平。(9)石苏艳:《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政策思考》,《上海房产》2009年第7期,第12-15页。但为了满足中国快速工业化的战略需求,以及按照社会主义制度进行政权的合法性建构,1953年,中国首先在农村开始推行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实施土地公有制,先后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并将乡村建设这一逻辑推及城市及其他领域,从而进入到“大生产”“大锅饭”时期。这一改造既严重破坏了农业生产,影响了农村稳定,也破坏了整个国家的现代化建设。(10)以上参见叶国文:《农民、国家政权与现代化——当代中国土地政策的政治学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复旦大学,2005年,第74-77、111页。在此期间,农民为了生存都采取了各类反抗策略。其中,“包产到户”成为部分乡村秘密运行的模式,(11)杜润生:《中国农村经济改革》,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第15页。并隐性提升了乡村的承受力,起到了在1959—1961年经济困难时期保存现代化资源的作用,为后来上山下乡政策的实施提供了重要的支撑,也为后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提供了实践经验。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掀起了思想解放运动,对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方向与方式进行了重新审视与讨论,为80年代初在农村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奠定了思想基础。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思想引导下,国家的改革首先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并很快恢复了农村生产力,解决了全国人民的温饱问题。随着农村生产力的持续释放,粮食出现剩余,剩余劳动力持续增长,不仅为90年代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提供了人力、物力保障,也为解放生产力提供了实践经验。

(二)以工业化、城市化带动的乡村建设

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国家的建设逻辑逐渐发生了变化,由满足人们的温饱向追求富裕迈进。在市场经济推动下,国家快速步入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农村资源迅速向城市转移,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增长。国家快速的工业化与城市化,得益于工业与城市对农业与农村资源的低成本吸取与使用。利用工农业产品“剪刀差”和农村土地对农民工家庭的保障与缓冲功能,使中国的人口红利在市场经济运行逻辑下得到充分的释放与利用,成为中国快速发展的核心动力。在此过程中,农民的收入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进城务工成为大部分农民家庭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农民收入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与日俱增。在此过程中,劳动力成为保证农村家庭获取收入的最重要条件,有无被城市吸纳的劳动力成为农户收入巨大鸿沟的基准,也形成了农户收入分层的巨大断裂带。(12)贺雪峰:《农民收入分层结构的断裂性》,《决策》2018年第6期,第13页。农民通过进城务工获得了收入的提升,但农业和农村由于资源流失而不断弱化,成为中国三大产业中效率最低的产业,也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为了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提升农业的现代化水平,国家在2005年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发展战略。新农村建设战略实施以来,农民收入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大幅度提升,为农业现代化奠定了基础。但由于“三农”问题的相关制度改革和市场化推进速度缓慢,没有进一步释放农村生产力,进而未发挥出应有的效果。

(三)现代化背景下中国乡村建设的历史经验

从历史发展脉络来看,自1840年鸦片战争失败后开始,中国经历了近180年的现代化探索。在此过程中,有失败的教训,也有成功的经验。得益于共产党乡村建设实践的成功探索,建立了新的国家政权,也实现了中国由农业大国向工业大国的转变。从中国乡村建设的实践探索来看,是否构建与推行有利于激发人们生产积极性、提升生产效率、符合现代社会运行逻辑的制度,成为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乡村建设中,如若很好地渗透现代文明的原则,不仅会带来农业的发展与农民的增收,还会带来国家的富强;反之,则会挫伤农民的积极性,束缚生产力发展,破坏农业发展与社会稳定。

因此,中国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将现代化发展的原则渗入农业农村,对农业农村进行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解放生产力的改革,使农业农村从传统向现代转型。这应成为中国在应对“三农”问题中的主导,也应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思路。

在新的历史时期,为应对中国的“三农问题”,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战略,需要明确中国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背景,在总结中国乡村建设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分析目前“乡村振兴”的实施策略和方式,讨论可能的实践后果,以澄清能更好实现其战略目标的实践逻辑。

三、乡村振兴的背景、实践方式及可能后果

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有其深刻的时代背景以及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如何推进其战略规划,探索其实践路径,将直接影响整个国家的长远发展。目前的推进方式能否满足其战略需求,会带来什么后果?这些都是在实施乡村振兴过程中需要明晰的问题。

(一)乡村振兴提出的背景

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就通过农村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形式,对农村和农业力量进行集聚,服务于国家快速工业化的需要,但由于挫伤了人们的生产积极性,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缓慢。改革开放以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得以推行,一方面在短时间内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也释放出大量的剩余劳动力。20世纪90年代开始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在市场机制刺激下,城市吸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带来了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由于市场机制并未向农业开放,资本禁止进入农业,农业生产率低,无法如工业与服务业一样通过资本引领吸纳发展资源,从而导致农村中优质资源快速向高效率的二三产业转移,如农村中的青壮年劳动力都陆续进入城市,无法在生产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老、弱、病、残留守在农村,最终导致中国在加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同时,农业和农村在加速衰败,城乡之间的差距迅速拉大,农业状况变得更加脆弱。在中国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背景下,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成为目前最大的不平衡。推进现代农业、繁荣农村,成为缩小城乡差距的必由之路。

此外,国家于2005年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推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力图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农村建设的推行,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提升了农村的基础设施条件,为农业现代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同时,中国进入新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对农村土地保障的功能需求凸显。中国快速的工业化与城市化转型,得益于城市对农村资源的低成本使用,这一“有利条件”是基于农村通过土地发挥社会保障功能,使大量进城农民进可攻退可守,成为社会发展巨大的缓冲器。目前,国家发展进入新时期,需要进行新的战略调整。当前中国经济发展换挡,由高速增长转变为高质量增长,城市就业形势发生变化,部分社会问题与矛盾凸显,需要农村更好地发挥社会保障与社会缓冲器的功能,进而维护社会的稳定。在此背景下,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同时具备了重大的经济、社会与政治意义。

(二)乡村振兴的实践方式

乡村振兴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字方针作为战略目标,以“产业兴旺”为基础,通过农村产业发展,吸引人才回流,实现农业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

从具体实施来看,政府官员的讲话及政府文件,对推行乡村振兴提出了明确的指向。叶兴庆认为:现代社会的农村,不仅要有发达的农业,还要有发达的非农产业体系。为此,要瞄准城乡居民消费需求,把农业向二三产业延伸,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现代食品等新产业新业态为引领,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经营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13)叶兴庆:《新时期我国乡村振兴战略论纲》,《改革》2018年第1期,第65-73页。韩长赋认为: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要从农业内外、城乡两头共同发力,做大做强高效绿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乡村服务业、乡土特色产业、乡村信息产业,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激活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为全面乡村振兴奠定物质基础。(14)韩长赋:《用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指导乡村振兴》,《农村工作通讯》2018年第7期,第7-9页。从中央部委文件内容可知,乡村振兴主要以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为重点,实现农村产业兴旺。(15)贺雪峰:《城乡二元结构视野下的乡村振兴》,《北京工业大学学报》2018年第9期,第1-7页。

产业兴旺所需人才主要靠吸引返乡农民和大学生村官,(16)龙新:《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农民日报》2018年12月26日,第1版。他们是乡村振兴的“领头雁”。在乡村振兴过程中,鼓励进城农民返乡创业,带动农村产业发展;同时也鼓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农村,为乡村振兴提供知识与人才保障。

总体上讲,乡村振兴主要从城乡居民需求出发,以返乡农民和大学生村官为领头,以农村现有劳动力为主力,将发展农业产业体系和非农产业体系作为发展的两个着力点,通过产业链延伸,融合一二三产业,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为抓手,推动农村的产业振兴。即乡村振兴以产业兴旺为基础,产业兴旺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为重点,而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本质上是以城市居民通过消费“乡愁”获得发展。所以,按照目前的实践逻辑,农村通过向城市提供“乡愁”消费,实现乡村振兴。

(三)存在的问题及可能后果

中国的区域发展不平衡不仅体现在城市发展水平上,更体现在农村区域差别上。以长三角和珠三角为代表的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由于其区位优势和较早就走上了乡村工业化道路,城乡经济发展高度融合,第三产业也得到较好的发展。这些地区的产业发展,不仅为当地农民提供了就业岗位,还吸引了大量的外来农民工就业。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带动下,这些地区农业用地非农使用,二三产业获得了发展,农民不仅通过转让土地使用权获得大量收益,还从产业发展中获得了非农就业机会。换句话说,这些地区的乡村,早已实现了产业兴旺、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的目标。而中国已处在工业化中期,对全国绝大部分农村和农民来讲,由于缺少区位优势和错失工业化机遇,不再具有工业化的条件,这些地区的农民因缺少二三产业带动的就业机会难以脱贫致富,青壮年只能流向城市获得就业机会与提高收入。对这些地区来说,乡村振兴也只能是无法实现的“水中月”。

不可否认,有个别农村地区的确具备其他地区不一样的资源,适合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可以借助乡村振兴战略的推动获得发展。但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这些特殊资源相对稀少,且分布极为不均,不可能成为带动全国农村产业发展的着力点;二是即使有可供开发的资源,农村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体的小农经济模式,将限制对其资源进行规模化整合,进而无法发挥其最大效用。因而对这些地区来说,乡村振兴战略能促动其发展,但由于土地制度掣肘、排斥市场和资本的参与,进而会较大程度地限制其发展程度与水平。

另外,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利用城市人对田园风光、风土人情的好奇,提供其消费“乡愁”的条件而赚钱,但具备这类资源的地方很少,不可普遍性发展,否则会因不具备特殊性而失去吸引力。但在全国性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下,各地方政府出于政绩考量而进行大量重复性投资建设,最终不仅不会带来产业兴旺,反而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

现在有一种主流观点认为,乡村振兴的人才主要依靠返乡农民和大学生村官。在现实中存在推进的难度,即使得到阶段性成功推进,也将给社会带来不稳定的风险与影响国家更深入的改革推进。

首先,进城发展较好的农民,大都是通过发展二三产业获得财富。从中国目前的条件来看,农业劳动生产率远低于非农产业,同时,农村发展非农产业的机会很少,因而无法真正吸引到大批农民返乡创业与就业。

其次,由于受中美贸易战、新冠疫情等影响,国际经济发展环境恶化,中国经济增速下滑,导致城市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在城市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工的发展空间出现萎缩,部分因找不到合适工作而被迫返乡。这部分人在城市就业或创业获得了相应的积蓄,成为返乡创业最可能的人群。但是,在目前农村资源禀赋下,中国创业群体的成功比例极低,绝大部分创业以失败告终。最终回乡创业的多数农民只是通过创业快速地“挥霍”掉前期的积蓄,甚至可能欠下巨额债务,从而诱发新的社会问题。同时,这部分群体多不会安于回到农村土地上从事农业种植,在城市无法给他们提供更好就业机会的前提下最可能成为无业游民,由此为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再次,资源与知识技能的结合,才有可能创业成功。大学生村官拥有一定的知识技能,但中国大部分农村资源禀赋有限,无法提供成功创业的资源需求。另外,成功创业不仅需要可能的资源条件、专业技能,更需要对市场有敏锐的判断,较强的资本驾驭能力,这些条件是一般的大学生村官所不具备的。因此,农村多不是大学生能够发挥其才能的地方。(17)不排除有极个别创新能力强的大学生,能在特殊的条件与环境下,在农村中创业成功。但总体上看,首先,具有创新能力的优秀大学生,一般会选择效率较高的二三产业作为其创业领域,不会选择目前效率较低的农业作为其创业点;其次,绝大部分优秀大学毕业生留在了城市,在二三产业就业。因此,“大学生村官”计划无法吸引到大量的优秀人才;最后,不排除有极少数具有“乡愁”情怀的优秀大学毕业生,为了满足其浓郁的“乡愁”情怀,在农村干出了一番事业,但一方面这样的大学生数量极少,同时农村资源有限,这样的成功不具有普遍性。

最后,在中国经济增速下行与城市经济环境变化情况下,力图通过乡村振兴强化土地的保障功能并切实起到社会缓冲器的效用。一方面,在城市化过程中,土地真实发挥保障作用的是一直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对进城务工的新生代农民工来说,其保障作用只存在其未来生活的想象之中:一是多没有务农的经历,对土地的情感已经非常淡薄;二是土地并未对其发挥保障作用,其生活保障是通过城市就业和部分购买养老保险获得的。另一方面,对部分被迫返乡的农民来说,他们体会到了二三产业的高效率与城市工作的相对较高收入,将无法忍受农业的低效率与低收入。对新生代农民工而言,绝大多数再也不可能像其父辈那样重新返乡并回到土地上,农村很难再成为城市劳动力的蓄水池,土地也无法对他们发挥保障作用。所以,土地与农村的社会保障和缓冲器作用已十分有限,并逐渐萎缩。因此,在当前形势下,不可继续强调土地的社会保障与农村的缓冲器作用。否则,一方面政府认为可以通过发挥土地的保障作用来缓解目前经济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而失去进行制度改革的动力,进而失去了产业转型升级的机遇,最终因失去可持续发展动力带来经济社会形势的恶化;另一方面因土地无法实现预期的社会保障作用而加大了社会不稳定风险。

四、乡村振兴的路径分析

乡村振兴无法通过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方式得以实现。那么,可否通过传统农业或旅游业之外的服务业获得成功?如果这些都无法达致乡村振兴的目标,那通过何种方式实现乡村振兴?

(一)乡村振兴:是否可能?

在前工业社会,人类处在自给自足的采摘和农耕社会,生产效率和生产力极低,农业生产占用了绝大部分劳动力。那时,绝大部分人口都散居在乡村。(18)陈友华、张钒:《人类人口数量及其空间演进研究》,《福建论坛》2018年第10期,第165-174页。自给自足的农业生产模式使得不同地域之间的沟通需求较少,因而也少有交流,交流工具相对缺乏,基础设施薄弱,区域之间基本处于相互隔离的状态。由于生产力低下,农村无法供养大量的城市人口,因而当时的城市少、城市规模小。这时的乡村相对弱小的城市来说,是“兴旺”的,只不过这时的“兴旺”不是财富聚集的“兴旺”,也不是基础设施和村容村貌的“兴旺”,而仅仅是人口的“兴旺”,即“人丁兴旺”。

一方面,进入现代社会,社会运行的逻辑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效率成为主导现代社会发展的逻辑。社会分工将复杂的生产程序分割成若干简单的操作片段,致使处在这些生产片段上的人员的熟练程度得以快速提升,进而极大地提升了生产效率与生产能力。这一过程首先在工业领域发生,致使工业生产效率远高于农业,导致从事工业生产的收益高于农业生产。同时,伴随着快速的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工业领域需要大量的人力填充,由此,工业对农业劳动力形成了巨大的吸引力,这一吸引力引发了农业劳动力向工业领域快速转移的工业化过程。由于社会分工的细化,各生产环节与部门之间的依赖不断加强,为了提升效率,各生产环节与部门之间通过空间聚集,减少系统整合的空间和时间成本,由此,工业化进一步带动了城市化。随着分工不断精细化,人类的生产效率和生产能力不断提升,带来了商品的大量生产与积累,急需开拓更广阔的市场;同时,各行业的专业性不断增强,逐渐形成行业壁垒,最终导致了市场的全球化和分工的全球化,全球产业链也因此而形成。在全球化背景下,由于水运成本最低,在成本与效率驱使下的产业逐渐向沿江靠海的城市集聚。因此,在现代化与全球化背景下,人口的聚集趋势是城市化及沿江、沿海化。

另一方面,在效率驱动下,生产程序简单片段的分工,为机器代替人类生产奠定了基础。机器进入生产领域,使人类的生产效率和生产能力有了质的飞跃,财富呈爆炸式增长,人类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生产能力的束缚,服务与消费逐渐成为人类社会的主题。但服务业是劳动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产业,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机器化大生产进入工业和农业,满足了服务业发展的这一需求:一是机器进入工业领域,特别是人工智能的使用,对从事工业生产的人形成了挤出效应;二是机器也进入到农业生产领域,农业的机械化大生产,农业劳动力不断被释放出来。工业和农业的机械化生产为服务业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劳动力。因此,随着现代社会的逐渐推进,服务业劳动力比例不断增加,工业和农业劳动力比例不断下降,从而形成服务业劳动力最多,工业生产次之,农业劳动力最少。从人类现代化发展的历史趋势中,可得到如下启示。

首先,在现代化背景下,从人口聚集角度来看,乡城人口迁移与乡村人口稀疏化导致乡村的凋敝成为不可逆转的大趋势,不可能“复兴”,也不能靠权力强制“复兴”。否则,逆规律、逆时代潮流而动,必将使我们付出沉重的代价。

其次,要发展农业,就一定要将现代工业运行的逻辑应用到农业发展之中,不能使农业成为现代产业发展的例外。基于对效率的强调,现代农业一定是机器与规模化的大生产。因此,对中国来说,乡村振兴不是人口集聚的“复兴”,也不是乡村工业与服务业的振兴,而是农业生产模式的现代化转型,是农业的振兴。

再次,乡村振兴不应是对农村土地保障与缓冲器功能的“复兴”与强化。在现代化及全球化背景下,城市化及其沿江沿海化,是单向不可逆的。因此,随着现代化的不断推进,中国农村土地对进城农民工的保障功能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缓冲器作用逐渐衰微,其保障作用只对目前仍在耕作的人而言,且这种保障作用的发挥是以牺牲农业的现代化转型为代价的。此外,在城市出现城市病的过程中,不是考虑通过改革对城市进行新的提升与改造,而是考虑如何将进城农民“挤回”或“诱回”农村,这是深层次城乡二元的排斥性思维,会强化城乡的二元隔离,既不利于城乡的均衡发展,即缩小城乡差距,实现社会融合,更不利于中国城市的升级发展。因此,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不可高估和过度强调土地对农民的保障作用。否则,将损害中国农业的现代化转型,无法释放更多的劳动力,浪费宝贵的人力资本,进而不利于中国经济社会的整体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最后,在现代化背景下,乡村振兴的重心不是人口聚集的“复兴”,也不是村容村貌的城镇化振兴,而是聚焦于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的收入提升。

因此,乡村振兴应主要聚焦于农业现代化的产业兴旺,以及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生活富裕。乡村振兴,归根到底是农业现代化与农民收入提高,而不是狭隘地让农民固守农村。

(二)乡村振兴:何以可能?

在现代化的历史背景下,结合中外乡村建设的经验教训,乡村的发展是由市场推动与城市化带动的。因此,对中国来说,乡村振兴的主战场实际上不在农村,而在城市;不是对乡村进行包括农村基础设施与村容村貌等表面的繁荣性建设,而是对农业特别是土地进行市场化的制度性改革。就业乃民生之本,乡村振兴必须紧紧围绕就业、效率与保障三者进行。具体来说,可以通过“走出去”“引进来”、土地制度改革与农业机械化、社会保障四条途径来实现乡村振兴。其内在逻辑如图1所示。

图1 乡村振兴的内在路径

1.“走出去”

“走出去”是指继续通过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让更多农民走出农村,进入、融入、居于与安于城市。通过“走出去”“由农民变市民”,不仅可以为中国现代化发展提供持续动力,也可以实现新市民收入水平的提高。通过城市化,进一步吸引农民进城。一方面,可为城市发展提供持续而丰富的劳动力,为二三产业发展提供劳动力支持;另一方面,进城农民通过在效率与收益较高的二三产业就业,增加收入。同时,由于农民大量流入城市,留在农村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由于提升了农业资源、特别是土地占有量,通过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生产率提高与农民增收。因此,大量农民不断流入城市,使得农村土地的流转与规模化整合成为可能,为农业的机械化与规模化生产创造条件,将加快中国农业的现代化转型。从“走出去”角度来看,乡村振兴的目标,绝对不能通过吸引进城农民回流,增加农村劳动力来实现,而只能通过城市化进一步减少农民的方式来实现。简单来说,乡村振兴不是通过增加农民,而是通过减少农民来实现。

要让农民能够顺利地“走出去”,需要进一步深化各类政治、经济、社会制度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激活市场活力,激发更大市场创新动力,开拓更大经济发展空间,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收获更多人口转移与优化配置红利。

2.“引进来”

“引进来”,是指通过对农业和农村进行市场化改革,以及优惠政策,把人才、资本与技术“引进来”。主要通过税费减免与土地低偿或无偿使用等政策措施,吸引部分资本到贫困落后地区兴办企业,通过发挥当地劳动力或自然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带动农民就地转移就业。次要通过引进资本、人才与技术,对农业和农村进行市场化改革,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加快农业现代化转型步伐。同时,如上文所述,中国农村确实存在少量地方拥有适合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资源,这些资源分布极为不均,只有市场和资本才能准确定位与聚焦这些资源,对其进行开发利用,进而在这些地区通过一二三产业融合,带动地方经济发展,通过增加农民非农就业提升其收入,实现乡村振兴。

3.土地制度变革与农业规模化和机械化

只有对土地制度进行改革,允许农村土地流转与集中,才能最终实现农业的机械化与规模化大生产,进而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在土地制度改革过程中要以严格的产权保护为基础,才能将人才、资本与技术引入农业和农村,推动农业发展,与此同时,进城务工人员可以通过出让土地,获得一笔进城安居资金,提高在城市安家落户的能力,促进城市化健康发展。此外,由于农业生产的特点,还必须对农业实行必要的财政补贴,吸引足够的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保证国家的粮食安全。

4.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实现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离不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支持与配合。构建保障适度的覆盖全体国民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防范各种风险,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增长。

首先,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城乡互流的制度壁垒,在城市为进城农民提供友好型社会支撑环境,消除农民进入、住入、融入城市的制度壁垒,去除城市“原著民”与“新来者”的社会福利的制度差异。只有这样,才能让更多的农民“走出去”,也才能让更多“走出去”的农民不再“返乡”“安于城市”,成为城市新市民。

其次,健全社会保障制度,逐渐由国家统一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代替农村的土地保障功能,降低市场运行风险与成本,加快中国社会整体的现代化转型。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通过降低农民对土地的依赖让其能“走出去”,降低企业和农业机械化与规模化运营的经济成本与社会负担,将市场、资本、技术和人才“引进来”,在“走出去”和“引进来”的资源对流交换过程中,获得经济与社会的持续发展动力。

第三,“生理缺陷”与“生老病死”不可避免。为“老弱病残”在内的所有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是现代社会文明的基本标志,同时也是政府的基本责任。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更加注重民众利益与人权保护。所以,统一健全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是乡村振兴的建设内容,更是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最基本内容,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基本表现形式。

五、结 语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摘牌与国家乡村振兴局的挂牌成立,既是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的标志,也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实现“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起点。在现代社会发展的历史趋势中,乡村振兴战略何以可能,需要从理论上理解现代社会的运行逻辑,总结西方现代社会和我国历史发展的经验,并吸取教训,结合我国当前的实际国情,在顺应潮流的过程中,制定相应的实践方略,才有可能在实现国家宏伟发展目标过程中少走弯路。

在工业化与城市化的时代背景中,从承载人口的规模来看,乡村人口外流不可逆转。从中国目前所处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农业发展状况来看,乡村振兴应是农业现代化与农民收入的提升。

从中国乡村建设的历史经验和西方现代社会的发展逻辑来看,激发农业劳动者生产积极性是乡村建设成功的关键,市场和资本是最能激发人们的生产积极性、提升资源利用率的基本动力机制。在以效率主导的发展模式下,机器与规模化生产成为社会的主要生产方式,也是现代农业主要的生产形式。

从我国目前发展状况来看,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民收入提升,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可通过“走出去”“引进来”“规模农业”“社会保障托底”四方面来进行。“走出去”是让更多农民进入城市,安于城市,融入城市,通过异地就业,促进新市民增收;“引进来”指通过对农业和农村进行市场化改革,以及优惠政策方式把资本、技术与人才“引进来”,实现农民就地转移就业;“规模农业”是农业机械化和规模化生产,实现农业的现代化转型;“社会保障兜底”是构建统一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支撑“走出去”“引进来”与“规模农业”的实现,并为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总之,乡村振兴的重心不在农村,而在城市;是农业现代化,而不是农村人口的振兴;是农民收入的提升,不是乡村基础设施的表面繁荣;是通过减少农民的振兴,而不是农村农民增加的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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