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族性传统民居的空间社会性解读
2021-05-24李绪刚
李 绪 刚
(西南交通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四川 成都 611756)
1 概述
近十几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的到来,城市建设规模之大、速度之快史无前例。在城市人居环境建设迅速发展的同时,我们能清晰地察觉到,蕴藏了当地社会文化特质的历史旧城传统民居建筑景观在城市建设浪潮席卷下,承受着不同程度的外部建成环境压迫和城市更新改造失力的影响,表现在城市地图上不同程度的灭迹趋势。众所周知,社会文化关系架构是组织传统民居聚落景观空间语言的底层逻辑,反过来,传统民居景观也是对地域社会制度文化的空间表征,因此如何在尊重地域社会关系脉络组织逻辑的前提下,合理认知城市传统民居景观的形成基础,科学开展旧城历史文化空间的更新改造工作,是延续当地历史文化发展脉络的重要支撑,也是建筑界和规划界普遍关心的问题之一。
本文以广东省粤东客家梅州城厢地区为例,探讨了客家宗族聚落景观的社会性逻辑及其空间表现特征,以期更好地理解宗族性聚落景观的社会生态基因,有助于促成历史文化空间规划中具有高度地方识别性的空间基层保护架构。
2 梅州城厢地区的大致发展历程
梅州(古称嘉应城)地处客家民系地区,位于广东省东北部,地理位置偏僻,多面环山,交通闭塞,资源匮乏,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地理格局之说,由于古时远离中原政治权利中心,战乱较少,社会相对稳定,梅州成为了客家人南迁的重要落脚点[1]。在以宗法制度为纲的社会秩序下,建构了在民国初期以前“背山面水,聚族而居,礼法而治”的“一城(嘉应古城)—两厢(东厢+西厢)”聚落景观。
在民国1932年拆除古城墙后,城厢逐步融合发展;改革开放以后,东西厢地区先后经历了外部政府自上而下的建设干预,以及内部民众自下而上“盖房热”的空间填充,原有的聚落景观与宗族自制体系逐渐被破坏、湮没和搁浅(见图1)。
与此同时,在内部维系层面,当地传统客家子孙的外地流出,造成宗族社会关系网络的式微,进而催促了聚落空间的离散化。在外部保护层面,历史文化空间规划与遗产保护,也存在着忽略“空间乱象”背后隐匿的社会文化秩序问题。因此,本文试图阐释“社会—聚落”的相互作用机制,并揭示该机制中的内部原理、层次以及关键性特征要素,建立起整体聚落遗产的意识和依据。
3 宗族社会影响下的空间原型分析
3.1 亲缘影响下的民居建筑群分析
围龙屋是典型的客家民居建筑,也是客家人以家庭为单位营建的社会性空间居所,因而会随着最初小家庭规模扩大以及家庭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而产生其空间形态与规模数量的扩大,逐步成为大家庭民居建筑群落。
3.1.1早期封闭式:单座小型家庭的围龙屋
宋元时期,客家人在辗转流离,拓垦搏杀中,落脚崇山峻岭,求生的本能促使他们强化宗族团体意识,对外防御机制是维护宗族利益的根基。同时他们的宗族社会意识,也强烈反映于民居建筑之中。典型如围龙屋在布局(如图2所示)上以正中间的堂屋为基准对称分布,分为前、中、后三个部分[2]:
前面部分为半圆形水塘和禾坪,前者作蓄水、养鱼、防火、浇菜,后者为晾晒农作物与日常活动而设矩形空地,中间部分是由“堂”和“横”组成的天井合院制主体——正堂,呈方形,一般是两进或三进,分为上堂(设牌位神龛,祭祀祖先)、中堂和下堂(家庭客厅:节庆聚会、设祭、摆宴之用),正堂两侧前后走向部分为横屋,大多为祖辈居室、厨房、藏储功能,通常以“两堂两横”“两堂三横”为主,背后部分为龙厅和胎息,一般用作长辈居室和日常活动;后面部分为自正堂向外以同心半圆形的房屋结构一层层扩张的围龙,为晚辈子孙的生活起居空间,围龙使用夯土墙围合,出口通常有2个,墙壁厚实高大,开窗极少,通常有“两围龙”和“三围龙”,具有对内空间开发、对外建立封闭的防卫特点。
最终使得围龙屋可容纳60名~80名家庭成员之多。由此看出,小家庭的“祖先—祖辈—长辈—晚辈”社会礼制等级关系在围龙屋的生活空间秩序中表现得淋漓尽致:长幼关系与居中方位相呼应,反之,客家人在日常生活中的等级使用空间,又进一步强化家庭中的等级观念,并且正堂和围龙的核心与包围关系,显示出早期家庭观念的不稳定而封闭的社会心理意识。
3.1.2中后期半开放式:大家庭生活性民居群
自明代中叶至清朝中叶,随着本地乡村经济从传统农业、家庭手工业向专门的商业、外出手工业形式转变过程中,刺激了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不少宗族的经济实力大大加强,使兴建围龙屋成为可能[3]。当小家庭规模扩大后,适合大家庭居住的民居群落开始出现,也由封闭型围龙屋向半开放型的民居过渡,呈现“破围”的趋势。住宅群规模变大,组合形式相应复杂化,功能也趋向分散化。在礼仪制度的规定下,部分家庭住宅单元没有完全独立出来,而是依附于原有围龙屋进行扩建,母体与子体民居组合主要有三种形式(见图3)。
1)横向半圆圈层式围绕:在原有围龙屋正堂空间容量足够的前提下,不另设正堂核心,仍然拟合原有后侧围龙部分的半圆形状,通过墙体的横向打断,插建纵向连廊,连接中央母体围龙屋与外围曲尺形子体住宅。
2)横向走马型相围:同1)不另设正堂核心、横向打断外围围龙墙体的建造前提相一致,增设单进或多进的合院式住宅子体单元,通过纵向连廊联系围龙屋母体,形成纵向生活流线的拓展;两种情况在功能上仍然以原有正堂为公共会祀中心,组织半独立生活单元。
3)横纵一字型围绕:当家庭规模人数达到特定数量,导致原有正堂空间容量不足以承载后续祖祀和日常集会时,便会在原有一级正堂旁侧增建多个相互粘黏的正堂,再围绕围龙屋母体群为中央向心性空间,于其后方外围建设形式相对简化的一字型或“L”型生活单元。
显而易见的是,在单座围龙屋逐渐过渡到民居群的空间生长过程中,不仅其平面组合形式愈发复杂丰富,其出口数量也会增加到3个、5个、7个,甚至更多,并且以亲缘为社会纽带的大家庭,其后嗣子孙的生活居住单元也逐步从围龙屋中半脱离开来,形成了全方位的形式半开敞与功能半独立的民居群空间格局,显示出大家庭在生活渐渐安稳与经济富裕过程当中,逐步稳定而呈现半开放姿态的宗族社会心理。
3.1.3后期中西合璧式:大家庭的居业融合建筑群
清朝末期至民国时期,自1860年汕头开埠以来,侨乡形成发展,客家游子海外经商不忘故土,荣归故里,置田建屋,极大促进了当地宗族人口的社会对外融合与民间经济形式的多样化发展,同时西方建筑文化迅速渗透到粤东梅州地区,这样的社会—空间进程使嘉应城厢地区出现了以经营家产、兴办族业为目的的南洋骑楼建筑群,并且其与原有围龙屋民居建筑群产生了空间功能的有效融合[4]。
以西厢地区中山路深塘黄屋(如图4所示)为例:深塘黄屋为清朝初年黄氏诚轩公第十二世孙黄卿第三次开基而建,至今300余年。民国时期,居住于此的黄卿宗族后代人口达到五代之多,“黄卿,邑之万安安都人,富而好施,每会岁大饥,解粮抵省,出谷三千石助赈”[1],足可见其族业兴旺,惠及百家。一座“两横三堂”的大围龙屋,右侧圈层式围绕原始插建着曲尺形住宅,紧挨着的是两层高度的南洋商业骑楼建筑,两者前后倚靠,并且数十座开间的店面在产权权属上与背后的住宅构成直接对应关系,门庭熙攘,民商鼎盛,形成了“下店上库、前业后住”的内外民居建筑群格局,直至现在,仍然有黄姓后人延续着过时传统,经营着几家手工器物店铺,呈现出后期大家庭“惠及百家,居业一体”的社会空间景象。
3.2 血缘影响下的单一姓氏街坊分析——以张氏张家围为例
“粤之文,以嘉应为最,而张氏尤为嘉应之名族也”[5],张家围,是一个小型单一姓氏家族聚落,为张氏肩一公于明崇祯年间(1627年—1644年)迁程乡东厢堡所建,后为“张家围”开基祖,近400年历史。虽然最初族人只20多人,但其于初始乔迁落居之时,就考虑了后世子孙人口的增加,家族先祖便选择一座小型山岗,依家庭各自成幢,循山脚逶迤而建,直至形成目前边长约400 m×200 m的街坊规模。
首先,该单姓聚落逐步完型于单一大家庭向多家庭宗族扩展的社会进程当中,虽然其后代不断开枝散叶,形成众多经济相对独立的核心家庭单元,但却没有造成内部人口价值观念、行为心理上的分道扬镳:每年的春秋两季,子孙乡民都会齐聚祠堂举行大型集体性祖祭活动;祠堂内的祖宗神位、堂联堂号都在教育着祖孙不要数典忘祖。由此看出,以血缘为标志的宗祠在这其中所承担的社会纽带功能,催促着他们形成慎终追远的对于列祖列宗的崇敬心理与行为追随。
其次,张家围保持了建成期的原貌,平面整体呈纺锤形,依地势走向自东北向西南延伸(见图5)。聚落内部唯一的宗祠——肩一祖堂位于主轴线上,扼于聚落主要入口处;其他20余座民居建筑沿山脊线,往纵深方向对称分布,先后建造,排列整齐。“望族营造屋庐,必建立家庙”[6],宗祠是宗族精神空间的核心,通过其显扼与中心性的位置,对宗族各代子孙形成强大的向心标识引力场,整体聚落的中轴线走向由肩一祖堂引领,体现出儒家正统观念和封建伦理道德取向;而祖堂的朝向又由向由西南方向的半月形“风水池”控制,围屋建筑群和池塘形状相互咬合,一前一后;枕山面水,一阴一阳,体现出道家“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的和谐人居环境观;所有民居建筑背山面外,姿态统一,显示出一致的对外性,强化出单一姓氏聚落空间边界的识别度。由此看出:整个聚落空间呈现出在自发性规划控制下严格的对称性、整体的协调性以及高度的边界感。
4 结论与讨论
针对粤东客家地区独特的宗族聚居景观,本文以嘉应城厢地区为例,通过搭建社会范式(“家庭—宗族”)和空间形态(“民居群—组团”)的对应关系,解析了宗族性历史城区不同属性社会价值下“家庭民居建筑群(亲缘)—单一姓氏街坊(血缘)”的空间原型。
而今,在日趋多元化和去中心化的价值观维系的城镇聚居体当中,受到人口流动加快、经济模式转变等因素影响,传统宗族聚落的社会意识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传统宗族社会对于场地空间景观的社会学建构也明显遭受到外部空间建设力量的填充和压迫。但应当意识到从社会生态基因视角分析和提炼的传统宗族性历史城区的空间原型,可以成为具有高度地方识别性的空间基层架构,对于当前小规模、渐进式的城市微更新引导的空间生长和修复,实现历史城镇整体空间结构在发展中的动态统一,提高城镇空间与当地生活习惯的契合度,重构社区空间中的神圣与世俗、市井与人情的社会生境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例如空间建设层面:应当避免城市交通性干路穿越具有生活内生性聚合关系的宗族组团聚落,造成外部生态介入对其产生强烈的干预冲击;在城市公共开放空间(公园、广场等)的选点与范围制定方面,尽量结合原有的“建筑群—街坊”边界,使其能够产生社会性纽结价值,引导不同姓氏族群居民的生活性融合;在整体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不仅仅要保护单体建筑遗产的完整性与原真性,还要协调整体聚落遗产社会性脉络与空间关系上的耦合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