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伊士运河搁浅事件,教会了我们什么?
2021-05-24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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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在中国船东协会主办的苏伊士运河搁浅事件专题讨论会上,交通运输部原副部长、IMO海事亲善大使徐祖远,进行了主旨发言,分享了此次事件带来的启示和建议。
“长赐轮”搁浅造成的堵塞事件彰显出船运业面临的一个重大风险。图/视觉中国
三点启示
首先是航运在经济全球化中的作用无以替代,而且国际化的合作趋势无法阻挡。
这次的事故船舶是日本造的,船东是日本的,船旗国是巴拿马,租家是我国台湾的长荣海运,船员都是印度人,拉的是大部分是中国的货物,收货人是欧盟国家,投保的保险人也涉及多个国家。
航运全球化的特征表现得非常明显,同时也让大众感觉到航运的重要性。这可能是此次事件带来的唯一的正效应。
另外,此次事件也凸显了世界经济的相互依存度。全球经济多元化带来的利益是共同的,各国都要精心维护。而搁浅事故也反映出欧洲对东方市场,对中国市场的高度依赖。
其次,是全球供应链对主要航运通道的依赖性和脆弱性特征,非常明显。
“长赐”轮搁浅事件发生时,被BBC等各国媒体数日头条报道,超过了对全球疫情的关注,成为国际焦点事件。各个媒体的报道也不乏调侃,称之为全球供应链的一次“大血栓”。也有的说,“台湾凭一己之力就封锁了苏伊士运河,全球经济命脉中断,只需一艘台湾货船”。
“长赐”轮将运河堵了近一周,就造成全世界的油价普遍上涨,全线的运费急剧上涨,利益攸关方都忧心忡忡,业界更是十分揪心,一览无余世界经济的脆弱性与相关性。
第三,损失及保险理赔纠纷,将经历复杂和漫长的过程。
苏伊士运河恢复正常后,相关责任认定、损失统计及索赔将很快展开。
而本次事件遭受损失的,不仅仅是苏伊士运河当局,还包括救援公司、“长赐”轮营运方及货主、受影响船舶和众多货主等供应链上的其他企业。
“长赐”轮面临大量的第三方索赔,因此,“长赐”轮的保赔保险,将在本次事故处理中充当重要角色,其背后的再保等保险安排也异常复杂。
八个建议
一是,更加关注船员身心健康和专业技能。此次“长赐”轮搁浅事件,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阴云密布的大背景下,更凸显出让海员在船上身心愉悦且安全工作,关乎重大,这是保证全球航运和供应链安全的重中之重。我国政府、航运企业和社会组织,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和精力,关注船员身心健康,提高船员专业技能,建立行业指导标准。
二是,关键海运通道阻断时,积极参与和争取国际组织救援。全球关键海运通道阻断的和发生,必然是涉及多边利益、引起全球广泛关注的国际事件,必须按照国际事务处理规则和程序,借助多边力量共同解决。因此,建议我国构建和完善与相关海运通道管理机构、海运业国际组织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合理准确表达诉求,以合理方式参与国际救援。建议国家加强对国际重要运输通道的保障能力,贡献中国力量。
三是,研究并执行关键海运通道阻断的替代航行应急方案。关键海运通道畅通,是保障我国经济安全的重要环节。建议摸清全球关键海运通道情况,及对我国国际物流供应链的影响,构建海运通道分情景替代航行应急方案。
同时,建立常态化的海上关键通道通行监测机制,利用船舶实时动态高频数据,及时监测异常情况。发生通道阻断时,及时研判相关影响,指导我国船舶执行合理的应急方案,将我国货主和船东的损失降到最低。
四是,提高运输系统弹性,提升关键节点的抗风险能力。当前,交通运输行业上下游衔接更加紧密,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牵一发动全身,影响到整个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一带一路”路线示意图。
苏伊士运河“大堵船”引发连锁效应 中欧班列订舱量激增。
鉴于此,建议对交通运输的重要枢纽和通道(干线公路铁路、长江口、珠江口、三峡船闸等),在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全流程,保持一定的弹性,满足通过能力适度超前,保留一定冗余空间,从而提升关键节点关键部位的抗风险能力。
此外,建议加强对国际狭长水道物流通行安全问题的研究与措施实施,加大日常监管和评估预警,均衡物流链全链条压力与风险,谨防一次事故导致全港、全路、全物流链瘫痪的事故发生。
五是,研究国际公约、国内法律,保护国家在海外利益。近年,全球多处海域海盗猖獗,对船舶航行安全和人身、财产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和损害。国际社会通常采取海军舰艇护航、驱逐海盗或解救遇袭船舶措施。
此外,由于国际政治、地缘政治争端导致的对商船的暴力攻击事件,也时有发生。这些都给我国从事能源、铁矿石、粮食等战略物资运输的远洋船队,敲响了警钟。
针对中国籍船舶、海上设施、中国船员,在我国管辖海域以外遭遇保安事件,作为船旗国、船东国或者船员国籍国,应当做出何种反应,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
从国家安全考虑,我国需要在国际法的框架内,在《海上安全法》等修订过程中,为保障我国远洋船队和船员在域外的海上安全,作出相应的规定。
国际石油运输路线图。
六是,建立专家团队库和应急装备资源库。本次事件对中国航运、国际贸易来说,除吸取事故教训外,对我国综合航运服务能力及海上应急救援能力的提升,也是一次极好的示范案例。建议从专业救援角度,建立专家团队库和应急装备资源库,将“长赐”轮事件作为脱浅救助为研究案例,研究船舶搁浅施救专业备选方案。
七是,助力“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基础设施改善和管理能力提升。
远东-欧洲航线沿线国家及地区,是我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最为核心的区域,沿线国家和地区与我国经贸往来密切,也是国际运输的重要通道。
此次苏伊士运河堵塞事件,从另一个方面也反映了沿线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和救援能力等方面的短板和不足。建议我国企业和相关机构,积极加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投资、技术、运营管理等能力的输出,更好地维护国际供应链畅通,促进全球经贸发展与安全,倡导搭建全球层面的应急协调机制。
八是,加强技术与法律、海事公约相结合问题研究,提高全球航运业治理能力。
本次事件中,技术与法律、海事公约等影响深远,让“合理绕航”“不可抗力”“合同受阻”等合同中的传统概念,被呈现在国际贸易各方参与者面前。需要研判贸易、运输合同中责任分担与实施。共同海损让货主方也开始研究海运技术、保险及法律规则。此外,在租约中,是否可能出现新的“长赐条款”等。
业界需要更加关注《海上安全法》《海商法》等立法及修订,狭水道航行规则,超大型船舶法律限制等,注重技术与法律相结合问题。
最后,徐祖远表示,当今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长赐”轮搁浅事件与新冠疫情一样,成为一次标志性事件,更加促使国际贸易与物流参与方团结合作、同舟共济。
保障国际贸易畅通,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构建全球航运业新生态,全力解决包括国际贸易企业在内的面临的物流堵点、痛点、难点,需要生产商、贸易商、港口、物流企业、保险与法律机构、行业组织等进一步合作,为经济全球化建设贡献更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