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六稳”“六保”
2021-05-23
服务“六稳”“六保”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办公厅4月15日发布《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坚持目标导向、综合施策;围绕稳定和扩大就业、培育市场主体、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消费、稳外贸稳外资、保障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以务实管用的政策和改革举措,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工信部编制“十四五”及中长期制造业发展相关规划
4月20日,工信部新闻发言人、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黄利斌表示,为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部署,加快推进制造强国建设,工信部正在编制“十四五”及中长期制造业发展相关规划,包括制造业总体发展规划,工业基础、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规划,以及重大技术装备、原材料等重点行业规划。
黄利斌介绍,“十四五”时期,将加快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和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大重要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加快补齐基础领域瓶颈短板,推动工程化产业化突破。在重点领域布局建设一批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和共性技术平台,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其次,稳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推进制造业强链补链,补短板、锻长板,着力增强自主可控能力。加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领航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三是大力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布局新兴产业链,优化区域产业链布局。坚持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深入实施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重大工程,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此外,还将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增强制造业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全面放开一般制造业,支撑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100%加计扣除
为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3月3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研發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指出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政策动态
国常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20个部门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
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印发〈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布《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