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两个责任” 先向“疲软惰”出招
2021-05-17曾志勇
曾志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然而,一段时间以来,简阳市镇(街道)、市级部门(单位)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依然存在不足,需要有针对性的对策,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效。
形成责任落实闭环,解决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有的党委(党组)对本单位本系统本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贯通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运用上还有差距。比如,在日常监督上,针对上班时间打游戏、炒股票等问题开展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只通报现象,不点名道姓,也不作处理。有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抓业务与抓监管“两张皮”,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小问题容易拖成大毛病。
在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过程中,需要健全完善上级党委—下级党委、上级纪委—下级纪委、纪委—同级党委和党的工作部门、纪委—下级党委、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等责任链,形成“一岗双责”协同发力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闭环,做实上级监督、同级监督。建立政治生态年报告制度,对各级各部门政治生态精准画像、动态掌握。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力求责任明确、过程精准、结果运用精准。
做实精准监督与协作配合,解决质效不高问题
当前,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首先是上级监督不够精准有效,有的领导干部对干部队伍现状、关键环节掌握不精准,监督的有效性不足。其次是同级监督手段疲软,由于人事任免、办公经费等依赖于同级党委、政府,使得有的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时有所顾虑。再次是协同监督机制不够健全,不同监督主体之间缺少系统的双边或多边协作配合机制,不同监督方式贯通运用以及结果相互借鉴使用尚未有效衔接,监督质效不高。
应全面做深做实日常监督。进一步摸清县域“廉情”底数,每年研究确定监督重点,深化纪检监察与巡察、组织、审计、信访等协作配合,构建科学、严密、高效的监督网。探索开展“嵌入式”“驻点式”“下沉式”监督,突出对“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巡视巡察整改等情况的监察。严格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完善“小微权力”制约机制,解决微腐败易发多发问题
近三年简阳市立案查处的案件中,基层村(社区)干部违纪案件数量分别占当年的55.81%、56.63%、51.04%,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从违纪类型看,有的虚列人名,冒领粮食直补金;有的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侵吞民政资金;有的吃拿卡要,违规收取代办费、危房改造保证金等。反映出基层干部在行使“微权力”过程中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还较为突出。
要提升“小微权力”治理成效,必须健全制约机制。完善村(社区)纪检委员队伍建设,建立“市纪委监委+镇(街道)纪(工)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协调联动监督机制。全面梳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和操作流程图,形成村(社区)干部“可学、可用、可监督”的“操作指南”。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截留私吞等行为,加大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涵养县域政治生态土壤,改变惰性思维好人主义现象
从调研了解得知,传统官场文化在简阳仍有一定市场,个别单位存在“干的不如看的”现象,个别干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习惯于当看客、评论员,对干事的说三道四、评头论足;一些干部存在“多栽花少栽刺”的好人主义,把“圆滑”视为成熟,把“世故”当成稳重,容易滋长庸俗的坏风气。个别单位干部“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激励机制作用发挥还不明显,交流使用不足,一些干部长年在一个岗位工作,导致职业疲劳,工作激情退化。
对此,简阳市将进一步弘扬成渝地区革命精神,組织开展重读红色经典、重走红色路线等活动,发动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悟长征精神、红岩精神等,把红色精神转化为工作动能。传承和发展巴蜀文化、天府文化,挖掘县域内的优良家风,引导党员干部以优秀特色文化、良好家风促进党风政风、行业清风。健全完善“道德讲堂+农民夜校+院坝座谈+入户宣讲”宣讲体系,用好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等基层宣传文化阵地,扎实开展廉洁文化村居行、文化下基层进万家等活动,营造社会新风气。(作者系简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