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新法新规带来新生活
2021-05-17胡椒
胡椒
今年1月1日起,一批新法新规开始正式施行,其中包括被稱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民法典。让我们一起看看,这些新法新规将给你我的生活带来哪些变化吧。
01 见义勇为再也不怕“碰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新规: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解读:
现实中因救人反被告的事件多次发生,“扶不扶”“救不救”一度困扰公众。民法典草案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同时也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有助于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现象的发生。
02 物业管理服务要讲“武德”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新规: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对于小区电梯广告等收入的去向,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收益属于业主共有。
解读:
你因为对物业服务不满拒交物业费,结果就被威胁断水断电?这样的“野蛮服务”将被禁止。小区公共区域如绿化带、电梯等常见广告,但业主却从未见到收益公开情况,更别说享受净收益了。2021年,身为业主的你就能拿到小区经营收益的分红了。
03 高空抛物能找责任人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新规: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解读:
近年来,屡屡出现的高空抛物事件,导致不少悲剧发生。人们穿梭在城市街道,总觉得头顶上悬着一把“利剑”。过往,高空抛物事件发生后,常常会遇到追责难、取证难的问题。高空抛物谁来担责?侵权责任该如何厘清?如今,民法典将对高空安全的保护推向了新高度。
04 今后坐车,勇敢对霸座者说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新规: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解读:
该规定与原合同法相比,专门增加了“座位号”这一关键词,从法律的角度对占座行为进行了定性。“对号入座”是乘客应该履行的合同义务,霸座者不按约定乘坐是违约行为。春运即将到来,如果你在路上遇到霸座者,一定要大声对他们说不!
05 和你我生活有关的这些信息,要公开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
新规: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要制定或者修订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要重点推进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与服务对象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需要重点加强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
解读:
公共企事业单位所提供的服务门类庞杂,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然而,法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上属于政务信息,不足以满足老百姓对信息公开的需要。而大部分与公共企事业单位有关的信息公开规定,散落在不同类别的法律规定中,导致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流于形式。《办法》的出台可以说是一场“及时雨”,补上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