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问题研究综述
2021-05-17王晓静
许 诺,王晓静
(1. 安徽工业大学 艺术与设计学院,安徽 马鞍山 243032;2. 安徽工业大学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安徽 马鞍山 243032)
粮食产业是农业经济发展的基础。如何激发农民的主观能动性,提升粮食主产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产出更多的种粮收益,促进产销区平衡发展,保障我国粮食安全是重要的时代命题。因此,梳理国内外相关学者对粮食安全、粮食补贴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研究,有助于进一步推进对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研究,拓宽利益补偿机制研究的广度和深度。
一、国外研究现状
(一)粮食主产区补贴现状研究
(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状况研究
Xinshen Diao等对韩国农业政策的利益补偿进行了研究,认为对农业给予过多的补偿政策反而会降低粮食的市场资源配置,使其自我调节能力降低,同时也不能使粮农的自身潜力完全激发出来,主观能动性还不强,政府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提高农民粮食生产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确保粮食安全。Von Braun等认为,政府加大粮食主产区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可以有效降低农业的生产成本,也可以更合理地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可以缩减城乡之间的经济差距,切实提高农民的收入。Joseph W.Glauber认为实现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政策离不开农业保险,要积极鼓励农民参加保险。首先是农民自身的个人保险,其次是农业保险,并且做到全覆盖,当农民遇到自然灾害时有能力抵抗。Robert Home等提出应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激励农民实施农田保护措施,才能更好地实现农业利益补偿。Yingluck Kanchanaroek等认为粮食主产区可以通过要求适度减少化学品使用和缩短合同期限的方案来保护农业生态系统,并且农户也愿意为生态系统服务付费,实现农业利益补偿。Jutting J提出,对粮食主产区的利益补偿不能仅仅只是农业方面,同时也要加强对农民社会医疗保障的补偿,并且这种社会医疗保障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这样对于粮食主产区粮食增产也会有积极影响,做到粮食主产区补偿的全面性。
二、国内研究现状
(一)对国内粮食安全的研究
对国内粮食安全现状的研究。鲁靖等提出我国的粮食安全系数较低,不能单纯地从粮食总量来衡量粮食安全,而是要注重经济效益和粮食产业的持续发展。刘振伟指出,耕地数减少、粮食增产科学技术动力不足、农业基础设施投入规模小以及政策调整导致粮食生产与供给面临严峻形势,对我国的粮食安全产生了重大影响;并提出衡量粮食安全的5个“不低于”标准。姜长云认为要注意时期、阶段和“度”对粮食安全的影响,人口和经济的上升也增加粮食消费产量,从而增加粮食安全的压力。张全红认为要正确判断我国粮食安全的现状,并根据评判粮食总量安全的6项指标,提出我国目前粮食安全状况良好,但未来要向新粮食安全转变。成升魁等提出我国粮食安全领域陷入了“五多怪圈”,现如今应当全方位了解粮食安全的新进展;提出粮食安全不仅仅体现在粮食生产环节,还体现在消费和流通等方面的挑战和风险。
关于如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研究。王雅鹏认为对粮食安全产生影响主要是由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转移,认为要提高机械化水平、加强社会服务体系、提高粮食生产技术,借助专业化粮食生产道路来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保障我国粮食安全要发挥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共同职责,中央政府应加大粮食支出,地方政府要做好粮食安全保障责任制,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工职责法律化,明晰职责分工。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农业政策的完善,粮食供应链的完整以及利用国际市场资源是粮食主产区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途径。尚旭东等提出家庭农场的种植也要注意规模的适度性,避免边际效应,同时政府要有适当的政策支持和项目倾斜,以持久有效地保证粮食安全。孔东升等认为要发展农业产业化和粮食生产规模化,这样对保障粮食安全和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对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研究
对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存在问题的研究。粮食主产区的利益补偿机制仍存在受益对象不明显,地区间补贴标准不一致,不注重粮食生态安全等问题。粮食生产缺乏有力的政策支持,二、三产业发展滞后导致主产区财政收入低,农田水利建设水平低。缺乏主产区和主销区之间共同发展的双向驱动机制也是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粮食补贴的收入由于种粮成本的提高而变得微乎其微,补贴发放不科学,与非粮食主产区相比经济发展水平落差大,托市收购粮价低等利益补偿机制问题;粮食补贴种类多、政策不连续,不能发挥持久作用,农机补贴效果不明显;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没有改变粮食主产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现状。
对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必要性研究。粮食主产区的建设面临许多问题,不仅需要市场进行调节,更需要政府的调控。粮食主产区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核心区域,作为特殊区域,要满足其特殊需求,不能造成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萎缩。潘刚提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需要建立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以应对粮食需求增大的压力,调整农业需求结构,建立现代化农业。王守祯探讨在合理的成本下,当粮食主产区获得利益补偿与付出对粮食安全贡献平等的收益时,可充分调动政府和农民的积极性。
对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可行性研究。其一,正确处理政府、粮食主产区、粮食主销区和粮农的经济利益关系。李琪认为粮食的市场价格应该由政府部门主导调控,同时要完善粮食补贴政策,寻求产销区之间的利益平衡点,建立粮食主产区自然灾害及重大灾害的保险体系。康涌泉认为建立完善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制度,需要各利益主体目标一致,同时还要建立完善的利益保护措施,增加粮食主产区财政收入,调动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产业的积极性。其二,发展粮食主产区金融服务业。赵波认为要建立健全国家粮食风险和粮食安全机制,同时对粮食主产区的金融支持机制也不能落下。张谋贵认为要加大粮食主产区的财政补贴制度,完善金融支持政策。其三,在反哺性补偿机制的基础上发展内生性补偿机制。张扬认为必须建立粮食主产区内生性补偿机制,实现政策与市场相结合的补偿,并且要做到公平与效率并举。徐济益等研究后发现,农户个体特征、家庭特征和外部因素对利益补偿满意度均有显著影响,且存在代际差异。其中,个体特征中的职业和粮食种植时间;家庭特征中的务农和务工收入;外部因素中的生态环境等因素对两代农户利益补偿满意度的差异性最明显。
三、文献述评
纵观已有研究成果发现,国内外学者多从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制度进行研究,但缺乏从代际差异影响下考虑粮食主产区的内生性利益补偿机制。
国内学者的上述观点和对策,对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改善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总体而言,现行研究还不够深入。一是缺乏从代际差异视角下研究粮食主产区的现状,研究不同代群对利益补偿机制的认知、诉求和利益补偿满意度。对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研究,现有文献多是基于理论层面探讨,缺少数据的研究支撑。二是缺乏对粮食主产区内生性利益补偿机制的研究。目前,有的学者只对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制度本身进行分析,并没有从激发粮食主产区农民的主观能动性来研究粮食主产区和农民自身的发展,也就难以有效纾解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困境。
国外学者虽然对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做了大量的分析,对本文有着一定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但当前中国粮食主产区存在代际差异影响,以此分析粮食主产区内生性利益补偿机制的文献较为鲜见,相关的针对性探讨偏少。
综上所述,粮食主产区的种粮农民及其粮食生产与我国的粮食安全关联度很高,但目前粮食主产区的补偿机制仍不健全。推进粮食主产区的利益补偿机制问题正逐步受到各方面专家学者的关注和重视,需要持续创新和拓展研究视角,为粮食主产区的利益补偿政策完善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