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生态哲学的思维方式审视生活
2021-05-14姜梦琪
姜梦琪
摘要:近期,某知名视频网站上有一段“虐待蟑螂”的视频,引起了不少争议。有人认为蟑螂是害虫,整蛊蟑螂大快人心;也有人认为这样的行为令人难以接受,简直泯灭人性,其中有一位具有影响力女权主义者公开指责此类视频的制作者,当然有众多的支持者,但是也有反对者,声称这是“母性泛滥”。这样类似的问题在生活中屡见不鲜,每一次都能引发激烈的争论,只不过这次视频的主角是蟑螂,人们普遍对蟑螂怀有偏见,因而在这个问题的讨论上,与以往类似的问题又存在一定的差异。面对这樣的争论,显然仅仅用言语在表面上互相讨伐是难以解决问题的,需要用生态哲学的理论范式来对此加以解析。
关键词:生态哲学;生态系统;生活
在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科技发展所建设的社会给人们带来许多便利,获取信息也变得愈来愈迅速便捷,很多情况下只要网络不断发酵就会引发爆炸式的舆论风波。生态哲学,它以生态及生态系统为对象的哲学反思。生态哲学是指“以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以探讨和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运动为己任”的一种新的哲学范式、一种新的世界观、一种新的方法论,一种新的自然观、一种新的价值观。生态哲学与传统哲学相比较来说,传统哲学是以人与自然的主客二元对立为特征,那么,生态哲学则是以人与自然关系为尺度,依据“人——社会——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的整体性观点,既从人考察自然界,也从自然界考察人。传统的哲学认为价值是客体满足主体的需要的属性,客体的价值是相对的,只有客体来满足主体时,客体才具有一定的的价值,而客体本身并没有价值。但是生态哲学不然,人与自然界本就不是二分的,按中国传统哲学的观念,是“天人合一”的如张载在《西铭》中所言: “ 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 即是说 , 充塞于天地之间的气构成人与万 物的形体,统帅气的变化的本性也是人与万物的本性 。 人民是我的同胞兄弟 , 万物是我的伙伴朋友,他从天人合一的世界观出发,论证了生物和自然界万物是人类的伙伴和朋友,人类与其他物种一样都共属于大自然。自然界有其自身的价值。它作为人和其他生命物的手段或工具的价值,是对人和其他生命的有用性。自然界对人而言的这些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科学价值,娱乐价值,基因多样性价值,医疗价值,等等都是工具价值。同时自然界也有自己的内在价值,是它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与别的事物无关。
然而上述生态哲学的释义并非轻而易举就生成了,而是经过了漫长的演变。当代环境哲学在西方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中期后兴起,各大流派相互交融重叠,主要可划分为人类中心论与非人类中心论两大派别。人类中心论顾名思义即是以人类作为中心,强调人类地位的优越性,认为人是“万物之灵”,在宇宙中处于最高层级的优越地位;强调人类利益的至上性,认为人类利益是人类实践活动出发点和归宿点;强调人类评价尺度的唯一性,认为只有人才是万物的尺度;强调人类理性(智慧)力量的无限性,对人类运用科学技术手段认识和改造自然充满自信心和自豪感。显然这种观点在当今很难被毫无条件的支持了,将人作为中心,的确非常狂妄自大。
而非人类中心主义,在历史过程中,也发展了许多类型的思想,在此不一一赘述,仅列举几项作为代表。辛格的尊重感觉的伦理主义,主张感受苦乐的能力是一个存在物获得道德权利的根本特征,因而主张所有动物都是平等的,这听上去似乎很合理,维护动物的权利,符合人的怜悯同情心,但是主张“感受苦乐的能力”必然陷入能力主义,所以, 辛格在扩张人类道德关怀范围、把权利赋予动物的过程中, 同时也降低了胎儿、婴儿、残疾人、植物人的道德地位, 甚至否定了智障婴儿的生存权。于是为了克服这种感觉伦理主义,泰勒提出了生物平等主义,泰勒认为, 包括植物在内的所有生命个体都拥有自身生命的目的性。这种目的性就是它们“自身的善”, 即它固有的内在价值。因此道德关怀的对象不能仅限于有感觉的高等动物, 还应该扩展到包括动植物在内的所有生命个体。这样, 泰勒在批判辛格的道德理论时, 提出了一种生命中心主义的道德观。不过这样的思想也并非一劳永逸,假如用这种平等原理来指导人的实践, 也会遇到难以解 决的困难。 当两个道德存在物发生利益冲突时该怎么办?他们补充了一些原则,如自我防卫原则、对称原则、最少伤害原则、分配 正义原则、等,通过这些补充原则, 他们又给人赋予了一定的特权。显然, 这 种人的特权是与他们所谓“平等权利”的初衷自相矛盾的。
如何能够调和这样的矛盾呢?首先我们需要寻找到矛盾的症结所在,无论是人类中心主义还是主张人与生物平权的非人类中心主义,这样的思维模式仍然是建立在主客二分的基础之上的。因而要想调和矛盾,需要改变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自然就要转向“天人合一”的理念。
“天人合一”蕴含着一个思想前提,即天人本来就是一体的,因为如果天与人是两个存在体,那么人没有理由认为可以将天与人合一;但由于现实因素而导致了“天人相分”的结果,在现实的情况下,人会产生自我意识,这样,人作为一个生命主体有了自己的需要和利益的 问题而只有在满足自己的需要或利益的前提下才能维持自己生命的存在和发展。这种需要只 有从环境中去得到满足, 或者说, 这种利益只有向环境去索取。于是, 人与环境之间出现了一种利益对立的局面,天与人由“合一“”走向“相分”。既然“天人是一”是世界的本真状态, 因而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而“天人相分”是世界的人为状态, 因而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那么,“天”“人”关系中的主动者即“人”, 在与环境的交往实践中, 就应当把环境 看成是自己一体的, 即把对环境的行为看成是对“自我”的行为, 把对别人的行为看成是对自己的行为。
事实上马克思主义哲学也有着与“天人合一”相类似的理念,“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所以,关于他通过自身而诞生、关于他的产生过程,他有直观的、无可辩驳的证明”。意思是,人是自然界的产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类不是作为绝对主体处于自然之外或者之上的,而是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处于自然之中。并且,马克思还指出“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是“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这一思想也具有重要的生态意义:人作为自然存在物,他是自然生态系统中的一员,他就应该明白并且正确对待自己与其他自然物的共生共存关系。而且,人作为能动的自然存在物,是自然界中惟一具有自觉意识的生命形式,只有人类能够觉察到生态危机并能采取正确应对措施改变这种不良状况。因此,在保护自然生态平衡方面,人类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由此,以生态哲学“天人合一”的思维方式来看待“虐待蟑螂”视频这一事件,是令人难以容忍的,也是非人的行为,人应当始终明白,人与自然本应是一种“合一”的状态,人如何对待环境,也就是如何对待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