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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三个转变”构建“大应急”

2021-05-13宋智慧通讯员康鑫宇

湖南安全与防灾 2021年4期
关键词:三个转变全县乡镇

文┃本刊记者 宋智慧 通讯员 康鑫宇

衡山县辖区内既有非煤矿山11家,规模以上工贸企业117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38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168家等安全监管任务繁重的现状,又有多条国道、高速、省道错综复杂的道路交通网络,自然灾害易发高发。

面对如此安全监管难题,衡山县应急管理局认为“安全发展,重在基础”。自2017年开始,衡山县委、县政府以“争创省级安全发展工作示范县”为目标,着重构建大应急体系为重要发力点,积极探索县级应急管理改革发展之路,通过持续不懈的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全县应急管理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全面加强,连续多年被评为省、市安全生产先进县,2020年成功创建省级安全发展工作示范县。

强基础 从 “粗放式发展”向“安全发展”转变

衡山县以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安全发展思路引领推动示范创建,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 衡山县三委三部及六办牌匾

狠抓关停退出。该县近年来累计投入5000多万元,彻底关闭退出了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衡山境内的12家非煤矿山企业(包括36个工区),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减少至现在的11家,现有非煤矿山企业均以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科学化等“五化建设”扎实推进。

根据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要求,近年退出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企业2家(金贝尔化工、莱德生物药业),其厂房和设备分别于2018、2019年全部拆除,企业职工安置到位。2019年又退出1家安全风险评估诊断为红色等级的气体充装门市(文宾氧气充装站),完成了全省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

从2015年起,衡山县在全市率先启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工作,原有6家生产企业全部关退到位,是全省此项行动进程最快的县市区之一。中心城区内26家烟花爆竹零售店也于2017年5月份全部退出。2020年上半年,又清退新纳入城区禁炮范围内的经营(零售)网点5家。

狠抓交通整治。对辖区内道路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道路隐患136处,隐患排查整治数量占全市的70%;行动开展以来,共查处酒驾187起、醉驾22起、无牌无证1506起、农用车非法营运362起,违法企业2家,查处非法改拼装、报废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处罚126起,查扣超限超载车辆432台次。投入476万元建设2套不停车自动检测系统和1套货运车辆治超信息平台,新建系统和平台于2020年10月份正式投入使用,并实现与省、市联网,切实增强了治超能力;全面搬迁取缔全县原有32处马路市场,真正做到了赶集日“摊清、人清、路畅”。全面治理水运企业、船舶、渡口和水上安全隐患,强力推进湘江非法码头渡口整治,取缔非法码头8处,撤销渡口9处,11艘渡船退出运营,聘用码头安全员10人,确保客渡运安全,让群众乘上“放心船”。

狠抓灾害防御。着力加强自然灾害防范和抵御能力建设,近年累计投入2.7亿元对河堤险工险段进行除险加固,2019年汛期过后迅速制定湘江重要河段治理工程计划,加固改造堤防23千米,防洪能力从“十年一遇”提升到“二十年一遇”;每年按照5000元每千米拨付专项砍青扫障资金。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县内连续多年未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森林火险报警率逐年下降。先后投入了3837万元用于地质灾害治理,2020年启动了“智慧防汛”和“智慧防火”项目试点建设,建成后将实现全县湘江沿线河堤和森林火险区视频智能监控全覆盖,大大增强了自然灾害风险“早发现、早处置”能力。

强执法 由“任务式检查”向“精细化治理”转变

衡山县以示范创建、“强执法防事故”行动为契机,在全市率先推行对乡镇的委托执法工作。

△ 衡山县应急管理局救援装备仓库

自2018年起,原县安监局同全县12个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率先推行乡镇安监站监管人员现场使用“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2020年县机构编制、司法以及应急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常态化安全生产执法工作通知》,进一步压实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上的责任;定期、不定期对乡镇安监执法工作进行督查督导,2019年至今累计下发专项督查通报19期。

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县安委办会同县司法局对县直部门和乡镇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进行常态化指导、考评,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被推荐参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近三年来,全县累计组织各类执法活动6634次,出动执法人员2.85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39万家次,停产停业342家,处罚金额1575.6万元,行政拘留53人。

与此同时,根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要求,在县应急管理局内改造建设了近100平米的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办案中心,中心设有办案室、听证室、法律咨询窗口、听证申请窗口、投诉举报窗口、罚没收缴窗口、行政执法公示区等功能区域,办案室和听证室实现全程录音录像。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衡山县第一时间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衡山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制定了县本级的“1+3+12”方案(即1个总方案、3个专题方案、12个专项方案),由全县12个专项牵头部门抽调精干力量,联合组建工作专班。

该县还制定出台了“安全生产风险清单管理法”,该方法要求企业对所有可能存在或形成安全风险的部位、环节都辨识出来,形成风险清单,针对风险清单每天进行检查,并详细记录。

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要求,将全县分成800多个网格单元,对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分层级、全时段、无缝隙管理,所有在职村干部担任网格员,充分发挥村(社区)等基层组织优势,将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与村(社区)日常工作捆绑,发挥了对网格内事故灾害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早期发现、先期应对、及时报告、配合处置”的积极作用,困扰基层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最后一公里”得以打通。

△ 衡山县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正在训练

为不断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县委中心组每年确保安排一期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内容,并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培训纳入党校各级主题班教学内容,近三年全县累计开展各类培训280余期,参培人数2万余人。县域各重要路段、路口随处可见永久性宣传标语;各村(社区)利用“村村响”工程,不定期开展广播宣传教育,家家户户发放各类安全宣传资料。并开展各类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340余次。

“这一整合调整,在乡镇安全监管工作相对薄弱的大背景下,对稳住基层安监队伍力量、保持基层安监工作连续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强能力 从“各自为战”向“协同高效”转变

衡山县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强力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初步构建应急管理“三委三部”和“六办”的新格局。

由县委书记任政委,县长任主任,县委专职副书记、人武部长、常务副县长、其他所有副县长为副主任,其中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常务副主任,54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在县应急委员会下再设五个具体工作机构: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县减灾委员会;各指挥部、委员会分别下设办公室。

为理顺乡镇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职责职能,衡山县将乡镇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职能职责全部整合至各乡镇社会事务中心下设的应急管理工作组。衡山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符洪钧表示:“这一整合调整,在乡镇安全监管工作相对薄弱的大背景下,对稳住基层安监队伍力量、保持基层安监工作连续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从2019年至今,县财政累计投入407万,要求各乡镇自行配套,参照省级建设标准,结合基层应急管理实际需要,在全县所有乡镇全面实施标准化应急管理设备装备提质升级项目,实现了标准化应急办建设全覆盖。并将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消防队)基本运行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不断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12台消防救援车辆等装备设备已配发至乡镇,实现了全县应急抢险救援“15分钟全覆盖,20分钟有增援”目标。

衡山县还依托大数据平台、信息化技术等手段,整合各类优质资源,2019年投入850万完成县应急指挥中心维修改造项目,建成了视频监控室、应急调度室、应急会商室、视频会议室、专用机房、办公室及值班室等总计近300平方米的功能用房,初步形成了信息采集、热线值守、信息预警、应急会商、指挥调度、视频会议等六大功能。

按照“县综合应急救援队+县消防救援大队+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科局专业救援队+村(社区)应急小分队”模式,衡山县在2020年年初组建了一支第一批30人的专业综合应急救援队,由应急管理局直接管理。建设专用办公室、值班室、宿舍、活动室、物资装备仓库等,配备了森林消防车、皮卡车、运兵车、冲锋舟、皮划艇、水泵、发电机等近300万元的各类应急救援装备设备。

该支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模式,24小时全天候值班值守,承担森林灭火、防汛抗洪、抢险救灾、事故救援等职责。自组建以来,救援队伍成功处置森林火险21次,开展水域救援3次,参与安全保障任务35次,应急知识宣讲活动36次,水上应急救援演练5次,其他各类培训及演练27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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