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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西部地区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的设置及其启示

2021-05-13胡景乾

安康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省会设置大学

胡景乾

(安康学院 教务处,陕西 安康 725000)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西部地区①本文所称“西部地区”特指内蒙古、桂、渝、川、贵、云、藏、陕、甘、青、宁、新12省区市所辖区域。高等教育取得了重大发展,不仅高校数量、在校生规模大幅增长,高等学校的布局也得到极大改善。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非省会城市设立的一大批地方本科高校,进一步优化了西部高等教育的结构,它们在推进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促进西部地区高等教育重心下移、服务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研究这些院校的设置及其发展情况,对于引导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找准定位、办出特色、争创一流,从而更好地满足西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等教育需求,更好地服务于西部经济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边疆地区的繁荣稳定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西部地区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的设置进程

受清末兴学浪潮影响,我国西部地区开始创立高等教育。1902年,陕西有了中国西部最早的高等学校——陕西高等学堂。至1911年,西部地区陆续建立了7所高等学堂,它们多由旧式书院或西学学堂改办而成[1]。1922年西部地区第一所大学——云南东陆大学(私立)成立,之后又相继设立了西北大学、成都大学、四川大学等公立大学。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采取措施恢复国民经济,西部高等教育得到继续发展,但速度缓慢、一波三折。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沿海高校西迁,西部高等教育一度呈现“繁荣”景象。抗战胜利后,因学校“回迁”减少,高校数量有所下降,但相比抗战之前高校数量仍有大幅增长,布局和科类结构都有较大改善。据统计,至1947年秋,西部省份专科以上学校数量达48所(其中私立13所)②根据《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 (1948年12月商务印书馆出版)第十四编第1401页整理所得。。

由于高校在当时属于稀缺资源,绝大多数高校仍聚集在省会城市。至新中国成立前夕,仅有国立广西大学(广西梧州)、国立西北农学院(陕西汉中)、国立西北工学院(陕西城固)、私立川北大学(四川三台)、国立西康技艺专科学校(现四川凉山州)等少数几所高校在省会中心城市之外办学。

新中国成立后,西部高等教育取得巨大进步,截至2019年6月15日,西部地区仅普通本科高校已发展到307所,其中部属院校17所,地方院校290所。在290所地方本科院校中,有公办高校194所,民办院校31所,独立学院65所(见表1)。

表1 我国西部地区普通本科高校统计表

随着高校数量的增长,部属院校继续在省会大城市办学,仅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咸阳)、中国民用航空学院(四川德州)设置在非省会城市,其余15所部属高校分别设置在西安、成都、重庆、兰州、银川5个省会城市①省会城市部属高校分布情况:西安5所(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长安大学),成都5所(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民族大学),重庆2所(重庆大学、西南大学),兰州2所(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银川1所(北方民族大学)。。而地方本科高校加快向非省会地级城市发展,少数还在县级城市办学②在县级城市办学的学校分布情况:西昌学院(四川西昌市)、四川民族学院(四川康定市)、阿坝师范学院(四川汶川县)、石河子大学(新疆石河子市)、塔里木大学(新疆阿拉尔市)。。截至2019年,我国西部12省区市共计有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113所③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高等学校名单》整理。,在西部地方本科高校(290所)中的占比达39.0%,几近“五分天下有其二”。从设置进程看,113所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有27所设立于20世纪50—90年代,86所设立于21世纪(见表2)。前后两个时段设置数量之比大约为1∶3。

表2 我国西部地区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设置进程及异动情况统计表

续 表

进一步研究发现,西部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的设置有几个重要时间节点:一是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至60年代前期,由于国家致力于工业化建设,经过“一五计划”“二五计划”的建设,在内蒙古、西北各地出现了许多新工业城市,加之一批铁路、公路建成,加强了西北、西南地区同全国各地的联系[2],为在非省会城市设置高校创造了条件。同时,工业化建设对于人才的需求激发了政府举办高等学校的动力,多地政府开始就地办学、就地培养人才,支援国家和地方建设。在此背景之下,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四川农业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陕西中医药大学、塔里木大学等一批高等学校在非省会城市应运而生。二是20世纪70年代末,十年“文革”结束,百端待举、百废待兴,随着高等教育领域的拨乱反正,1977年恢复了高考制度。彼时高等学校存量严重不足,为满足人才培养需要,仅1978年就设立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9所。三是进入21世纪以来,西部地区设立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达到高峰,并且新增了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其中2000年设立8所地方本科高校(包头师院已于2003年并入内蒙古科技大学,故在此不再统计);2001年设立9所,2002年设立1所,2003年设立7所,2005年设立1所,2006年设立12所,2009年设立8所,2012年设立4所,2015年设立6所,2017年、2019年各设立1所。此外,从2005年开始至2019年,在省会城市之外设立民办本科高校10所;从2001年开始至2009年,在省会城市之外设立独立学院18所。这是因为从1999年开始,我国加快高等教育发展,随着高校管理体制的转变,地方政府办学积极性高涨,再加上社会力量办学兴起,新建了一批地方本科院校;同时又有一批师范专科学校合并或单独升格,这些院校也大多设在省会城市之外。

二、我国西部地区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的科类结构

一般而言,高校科类结构指学科类别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它反映着社会分工的横断结构,规定着一所学校人才培养的规格和类型[3]。目前,高校科类结构尚无统一划分标准,笔者以高校的学科发展定位为依据,兼顾现有非省会城市高校的主要类别,按照综合类、师范类、理工类、医药类、农林类、财经类、其他类等七个类别,对我国西部地区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进行归类统计与分析(分析结果见表3)。

表3 我国西部地区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科类结构统计表

表3显示,在85所公办的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中,综合类高校34所,其中以“地名+学院(大学)”命名的综合类高校31所,“省份+民族学院(大学)”命名的综合类高校3所;师范类高校28所,其中师范学院(大学)19所,民族师范学院4所,科技师范学院2所,具有师范性质的文理学院3所;理工类高校11所,其中以“地名+理工(化工)+大学”命名的4所,以“地名+科技+大学”命名的4所,以“地名(区域名)+应用(工程)技术+学院”命名的3所;另有医药类高校7所;农林类高校2所;还有行业性较强不便归类的其他高校3所。在85所公办的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中,综合类高校占40.0%,师范类高校占32.9%,理工类高校占12.9%,医药类高校占8.2%,农林类高校占2.4%,其他类高校(包括警察、旅游、航天等院校)占3.6%。在28所民办的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中,理工类高校占42.8%,综合类高校占28.6%,财经类高校占10.7%,医药类高校占3.6%,其他类别高校(包括艺术、服装、旅游等院校)占14.3%。在全部113所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中,综合类高校、师范类高校、理工类高校占比最大,分别占37.2%、24.8%、20.3%,三项合计占到西部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总数的82.3%。

据统计分析,我国西部地区非省会城市地方高校的科类结构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结构较为合理,公民办高校科类错位发展。公办高校以综合、师范、理工等类别为主,民办高校则重点发展理工、财经等学科,适量开办艺术、服装、旅游等科类。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在科类结构上具有一定互补性。同时,非省会城市高校与省会城市高校在学科设置上存在一定差异性,较好地避免了同质化发展,有利于区域高等教育科类结构优化。二是符合学校自身定位,回应社会发展需求。由统计得知,在所有的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中,综合、师范、理工等三类高校数量最大,三类高校合计93所,占西部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113所)的82.3%,较好地满足了区域社会与经济发展对于各类人才的需求。公办高校的科类设置体现了服务区域基础教育、服务三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宗旨,民办高校反映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人才培养导向。三是遵循相关政策要求,在非省会城市设立的地方本科高校中,没有直接服务于国家政权建设、基础教育师资培养等领域的民办院校;所设民办高校从设立伊始,就紧盯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按照市场规律设置学科专业。

三、我国西部地区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的地域分布

西部地区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的设置,改变了高等学校过于集中在省会城市的不均衡状况,对于优化我国西部地区高等教育布局,促进地方高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维护边疆地区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民族类院校就近设置在少数民族集聚区,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人才,对促进民族地区的稳定、发展与繁荣发挥了重要作用。

西部地区有6省、5个自治区、1个直辖市,共计12个省级行政区划单位。由表4可见,西部地区在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的设置上呈现出城市间不平衡的特点,113所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设置在79个地级城市,还有57个非省会地级城市未设置本科高校。除贵州省各地级市实现了本科高校全覆盖外,其余11个省市区均有未设置本科高校的地级市,其中甘肃8个,新疆7个,四川、西藏各5个,云南、内蒙古各4个,广西、宁夏各2个,陕西1个。而青海省本科高校全部集中在省会西宁,7个非省会地级市均未布局本科高校;重庆主城区之外有5个区设有本科高校,还有12个区暂无本科高校。

表4 我国西部地区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地域分布情况统计表

续 表

非省会城市设置地方本科高校比较集中的有广西桂林市(9所)、陕西咸阳市(6所)、四川绵阳市(5所)、贵州遵义市(4所)、重庆合川区(4所)、四川南充市(3所) 等城市,这主要与这些城市的政治历史渊源、地理交通条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有关。

进一步研究发现,西部各省市区在非省会城市设置本科高校的状况也不均衡(见表5)。如前所述,西部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113所)占西部地区地方本科高校(290所) 的39.0%,而青海、陕西、甘肃、宁夏等省市区远低于这一比例,这些省域的地方本科高校仍主要集中在省会城市。广西、四川、西藏、内蒙古等省区在非省会城市设置本科高校比例较高,其中广西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的比例达60.5%,四川、西藏分别达50.0%,内蒙古为41.2%。

表5 西部各省市区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所占比例统计表

近年来,西部地区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设置还呈现出一些新情况。为吸引优质生源、拓展办学空间,部分老牌的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有向省会城市或东部发达地区靠近的趋势。如遵义医科大学设立了珠海校区,实行异地办学;四川农业大学除继续在雅安、都江堰办学外,于2010年设立了成都校区。

四、我国西部地区设置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的启示

第一,西部地区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的设立有其深刻的历史与现实原因,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与我国政治、经济以及高等教育自身发展紧密相关。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维护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稳定,中央有关部委在西部省份有条件的行政公署、自治州政府所在地设立了一批本专科高校,其中部分院校后来划转地方,成为我国西部地区设置最早的一批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实施,高教体制改革的深化,中央和地方分权,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的落地,高等教育大众化、地方化的加快推进,以及高等教育结构的调整,直接或间接地推进了我国西部地区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的设立步伐。

第二,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的设立对西部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它有效地改变了高等教育资源过于集中在省会城市的状况,改善了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布局,有利于高校多维度地满足当地政府、社会基层对人才、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需求,助推高校以多种方式直接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这些高校的设置大大加快了西部地区高等教育大众化步伐,推进了高等教育地方化的纵向深化。尤其是西部疆域辽阔,少数民族聚集,连片特困地区集中①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公布的《全国连片特困地区分县名单》,全国共计14个连片特困地区、680个县。据笔者统计,其中7个特困区的全部、5个特困区的大部分在西部;680个特困县中有515个在西部。进一步梳理得知,西部地区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有50所设置在特困县或特困县密集区(本研究将有3个或3个以上特困县的市、州称之为特困县密集区)。。设置在这些地区的地方本科高校对于维护边疆地区稳定、促进民族地区繁荣发展、助力国家“精准脱贫”等方面发挥了其他高校不可替代的作用。长期以来,西部非省会城市地方高校立足西部,面向基层,服务地方,为西部地区提供人才、科技、智力服务,赢得了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已成为西部人民心目中“自己的大学”。

第三,西部地区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的结构基本合理,而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从办学性质看,既有公办高校,也有民办高校,还有独立学院;从学科类别看,以综合、师范、理工、医药等类别为主,还有部分农林、财经、旅游类院校,以及少量其他院校;从人才培养看,这些高校以应用型本科教育为主,主动回应地方需求,合理设置学科专业,总体上与所在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特别是1999年以后设立的一批新建本科高校,积极响应政府要求,实行转型发展,体现出鲜明的地方性、应用型特点,与老牌本科高校形成互补,对于优化区域高等教育结构产生了重要作用。但是,部分省份的本科高校过于集中在省会城市的状况仍比较突出;非省会城市地方高校的设置还呈现出城市间失衡现象。今后西部地区地方本科高校的设置,应更加重视向地级城市延伸,特别是向尚未设置本科高校的地级城市布局,以促进地方高等教育与地方经济社会的耦合性发展。

第四,西部地区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办学水平参差不齐,须加强分类管理、分类指导。据统计,在113所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中,有8所属于学士、硕士、博士授予单位②属于学士、硕士、博士授予单位的高校:四川农业大学、石河子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西南科技大学、西藏农牧学院、广西师范大学。,其中四川农业大学、石河子大学进入国家“双一流”(一流学科)高校行列,这些高校属于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的第一方阵;有27所属于学士、硕士授予单位(包括2所专业硕士试点高校),它们大致处于第二方阵;其余78所为第三方阵。第一方阵高校和第二方阵的绝大部分高校设立于20世纪50—90年代,它们以“时间换空间”赢得了发展先机,相比省会高校虽仍有诸多不利因素,但基本进入良性发展轨道。而第三方阵均为1999年以后设立的新建本科高校,办学困难较多,当高等教育进入内涵式发展阶段,这些高校多“羁绊于内外纠结的现实困境之中”[4]。因此,省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所属高校的统筹管理,正确处理省会与非省会高校的关系,特别是对第三方阵高校给予政策和财力倾斜,并以“部省合建”高校、省属高水平大学为头雁,以组建高校联盟为路径,充分调动各类高校的积极性,形成区域性高校雁群,以雁群效应带领各类高校整体协调发展。

第五,西部地区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必须走耦合性内生发展之路。应将非省会城市高校发展问题置于西部高等教育现代化的大背景之下,通过中央支持、省级统筹、高校内生发展的多维视角去审视,在市场主导和政府干预双重机制的作用下,最终实现由外力驱动转向内生发展。纵观我国西部地区高等教育发展历程,国家的角色十分突出,即使在市场作用强化、中央和地方分权的环境下,中央政府在资源配置中仍具有强大能量。因此,西部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作为西部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问题应进入国家视野,以求得中央政府对这类高校的重视,并在人才队伍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省级政府基于区域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理念,在资源配置上向非省会城市地方高校倾斜,实行积极的政府干预,阻止非省会城市高校的人才向省会城市高校流动[5]。非省会城市高校自身必须建构以与地方经济社会耦合性发展为核心的治理结构,根植所在区域、融入所在城市,找准高校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科技和智力等各类直接服务,推进校地深度融合,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加快向耦合性内生发展转变,已成为西部非省会城市地方本科高校发展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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