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制度建设的“三个需要”
2021-05-08张元国
张元国
【关键词】教育惩戒制度;适切管理;教师教育权
【中图分类号】G522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5-6009(2021)19-0079-02
国家从立德树人的高度出发,根据当前教育面临的实际状况,经过深思熟虑,已在文件中明确提出,建立教育惩戒制度,给予学校、教师教育惩戒权。许多发达国家针对不同学段早就建立了各种各样的教育惩戒制度。制定教育惩戒制度,明确规范教育行为,从而明晰教师职责,从思想上、意识上、行动上更早地影响学生,利于促进学生由自然人成长为社会人,利于学校教育管理高效实施,利于教师高质量教育教学,从而更好地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建立学校适切管理的需要
有这样一个实例:一个学生在英语课上有大声喧哗、捉弄其他同学甚至随意离开座位或发出怪异的声音等行为,任课教师口头批评后,其仍不改正,使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无法进行下去。教师发愁,不敢采用有效的惩戒手段制止该生的行为。像这样的状况,在一些学校绝不是个别现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常见的违纪违规行为:不守学校学习纪律,如无故经常迟到,不完成作业等;扰乱正常课堂秩序,如喧哗、打闹、发出怪异声响、起哄、严重坐姿不正等;有意破坏公物;捉弄同学、搞恶作剧,如抢同学东西,把同学的笔袋放到垃圾篓等。如果有“训诫”“隔离”“剥夺活动权利”“留校”“没收”等这样对应学生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的教育惩戒制度,教师就不会束手无策。建立合适有效的教育惩戒制度很有必要,要让这样的学生有约束、守规矩,既利于课堂有效教学,也利于这类学生养成规矩意识。
教育惩戒制度,要适合学生心理特点和成长要求。对不同年级段学生不同类型违纪违规行为适宜采用不同的教育惩戒措施,如一、二年级,扣班级和学生自己的表彰、奖励积分,充分发挥学校德育处、大队部建立起来的系统奖励制度的作用,如综合积分金银铜牌兑换制度,周积分流动红旗制度,月明星班级制度等。对高年级学生,因其认知心理不同,认知水平不同,则需要侧重于有力度、使其惧怕的惩戒制度,如训诫、隔离、封闭自省等。也可针对同年级不同类型的学生采用不同的惩戒办法,如惩罚角听课、取消一周评优资格、留校反省等。
教育惩戒制度要来自于一线的教师教育经验和有效教育方法,不能在办公室里空想。否则,教育惩戒制度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难以达成初衷。有了教育惩戒并不代表教育有了“万能钥匙”,更要强化正面引导措施。如丰富课间游戏,让学生身体热量在有序的、健康的课间活动中得到释放;丰富班队活动,把学生精力引向各种实践活动;上好各种技能课,使学生的智慧用于技能课程学习。
二、赋予教师教育权的需要
建立惩戒制度,有明文规定,使师生、家长意识行为和学校教育措施有法可依、有规能守、有据可用,起到引导、督促、警示甚至震慑等作用。学校教育教学的主阵地在课堂,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关键在课堂,课堂良好纪律维持、良好秩序建设是保证教育教学高效率、高质量的前提。课堂上教师失去管控学生不良行为的权利,课堂没有纪律保障,秩序混乱,是无法想象的,是危险的,更是可怕的。可怕在教师混日子,可怕在少数人不学习影响多数想学习的人,可怕在校园、班集体正气丧失。
教育惩戒制度,是一种保护,让教师教育权限清晰化。由于我国规定的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具体边界不是特别清晰,教师无法正确合适地使用有效的惩戒手段,常常因担心触碰体罚和变相體罚的红线,加之少数家长的无理取闹,畏首畏尾,明哲保身,难以实施有效教育。教育惩戒制度是一种规范,让教师惩戒规范化、阳光化,避免体罚和变相体罚乱象丛生,才能减少家校矛盾、师生冲突的发生。
三、学生成长为遵从社会规范的合格公民的需要
现在的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家长多对孩子心疼,少有家规约束,特别是在学校因违反校规校纪遭到指责或批评时,家长会心疼得很,觉得自己孩子受到委屈,不问青红皂白,到学校找教师质问甚至责备教师。教师常常无法正确处理家长的无理取闹,面对家长的质疑、质问、责备无计可施,无据可依,正确的、正面的教育教学工作难以开展。因为学校没有明确的违反校规校纪教育惩戒制度或细则。最终造成家长不舍得管,教师不敢管,学生无视规则,或歪斜、或弯曲,自然长不成有用之才。
学生正确的是非观、价值观、法治观的树立是需要一个过程的。无规矩不成方圆,“赏识教育”无法代替“敬畏教育”。没有敬畏的人是可怕的,他对社会的危害性,对他人的伤害性是不能低估的。学校教育不能缺失培养学生正确的是非观、敬畏之心、法治意识。万丈高楼平地起,培养未来社会公民正确的是非观、价值观、法治观,需要从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开始,从学校的惩戒教育开始。
(作者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