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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推进反腐败斗争的理论渊源、历程回顾与路径探讨

2021-05-07梁晓宇

中共石家庄市党委党校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廉洁反腐败新时代

[摘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关反腐败的论述是中国共产党进行反腐败斗争的理论来源和理论基础。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心存忧患意识,一直进行着反腐败斗争实践。要加强和改善新时代党群关系,推进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坚定不移地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系统推进反腐败斗争。

[关键词]反腐败;政党建设;新时代;廉洁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69(2021)04-0035-05

从世界政党执政的一般规律来看,清正廉洁的政党都能赢得民心,而腐败往往是促使执政党下台的导火线,清正廉洁更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典型品质。腐败是社会毒瘤,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最大的障碍,也是执政党面临的最大危险,其实质是某些党员干部背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脱离人民群众,滥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问题。

一、旗帜鲜明地反腐败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特质

腐败与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宗旨是不相符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无产阶级政党伊始,就将反对任何形式的腐败写在了旗帜上。

(一)马克思恩格斯反腐败思想

1869年,马克思在给恩格斯写信指出,无产阶级运动的规律,到处都有部分工人领袖要蜕化。恩格斯考察了英国工联的蜕化过程之后,严厉地批评英国本来的工人政党是被收买了,是领取资产阶级报酬的工联。在无产阶级内部,经常会受到党内不坚定分子的腐蚀和影响,还要受到小资产阶级的渗透和影響。后来,随着各国党内机会主义的增长,恩格斯意识到党面临蜕化变质的危险。为了消除党蜕化变质的危险,就必须及时将无药可救的蜕化变质、腐化堕落的分子坚决清除出党。

马克思特别欣赏巴黎公社为了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而采取的两个正确的办法。其一,是公社委员和公社的行政、司法的所有公职人员都由普选产生,他们对选民负责,实行定期改选,并且选举者可以随时罢免被选举者;其二,公社所有的公职人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只领取相当于熟练工人的工资,取消官吏享受的特权和高新。取消了官吏的高薪特权,就等于取消了官吏们运用手中的权力去剥削社会的权力,他们自然而然地运用权力为全体社员服务,权力自然会产生正效应。由于小资产阶级的加入,无产阶级政党内部很容易受到小资产阶级各种恶习的腐蚀和影响,因此,恩格斯于1879年写信给马克思指出,不能对党内的腐败分子采取忍让的态度。

当然,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处的时代,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还没有达到总爆发的程度。马克思、恩格斯的建党学说提供的只是党建原则和党的基本要点。从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开始,可以清晰地看到无产阶级政党具备反腐败特质。

(二)列宁的反腐败思想

与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一脉相承,列宁认为党要始终坚持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坚持党的利益与人民群众利益的根本一致性,坚决反对一党私利。在领导俄共(布)为俄国劳动人民争取解放和幸福的斗争过程中,坚持人民的共同利益高于一切,坚决反对执政后企图以执政党的身份和地位获取特殊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和其他中央委员一样,薪金是每月500卢布,可是在执政几个月后,人民委员会私自将他的薪金提高到每月800卢布,列宁对此提出严厉批评,指出这是公然违法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布尔什维克成为执政党之后,列宁又提醒共产党员不要变成高踞于人民之上的官僚主义者。列宁之所以会如此尖锐地提出这些问题,主要是因为俄共(布)在执政以后,在党群关系方面,出现了许多令人担忧和无法容忍的问题。一些共产党员迷恋于过去的经验,不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去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而是骄傲自大、刚愎自用、过分醉心于行政手段,常常以强制手段对付群众。这些人养尊处优、以权谋私,不关心群众疾苦,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了个人特权,用来为自己捞好处。显然,骄傲自大、官僚主义、特权思想已经开始危害新生的苏维埃政权,并且像“脓疮”一样侵蚀着党的肌体,严重影响着党和群众的关系。列宁还分析了党和苏维埃政权机关内产生官僚主义的原因,即经济文化上落后、制度不健全以及地主资产阶级的影响等。列宁认为,贪污受贿是国家机关人员面临的“三大敌人”之一,对贪污受贿的干部,“对共产党员的惩办应比非党人员加倍严厉”[1]。

二、中国共产党进行反腐败斗争的历程回顾

毛泽东同志一直视官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最大的隐患,他一直坚持反对腐败,反对官僚主义。在延安时期,党十分重视依法治吏反腐,边区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管理公职人员的制度。“《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调理(草案)》规定:贪污数目在10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贪污数目在500元以上者,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贪污在300元以上500元以下者,处3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2]。新中国成立前夕,党中央对执政后可能会出现的腐败问题和腐败现象进行了科学的预见。毛泽东专门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对全党敲响了警钟,告诫全党要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针对党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所面临的严峻考验,中共中央开展了执政以来的第一次大规模的整党整风运动,目的是让干部克服以功臣自居的骄傲自满情绪。在整风运动中和“三反”“五反”运动中,党中央还清除了刘青山、张子善等腐化分子,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保持了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济建设成为党的中心工作,改革开放蓬勃发展。但是,经济领域开始出现了一些违法犯罪现象。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党和政府的部分人员开始堕落变质,贪污腐化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开始泛滥,这极大地影响到了党的形象。为此,邓小平同志提出了务必坚决惩治腐败,搞好廉洁政治。他在同中央几位负责同志谈话时指出:“惩治腐败,至少要抓一二十件大案,透明度要高,处理不能迟。”[3]313针对腐败问题日益严重的局面,他深刻明白其中的危害,强调如果不坚决地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高层的腐败,党就会有危险。他还要求,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要把廉政建设作为大事来抓,要“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3]379,并坚决指出,这两只手都要硬。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扫除各种丑恶现象,手软不得。

江泽民同志也非常重视廉政建设,对开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倡廉工作新格局进行了积极探索。为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中共中央先后制定和颁布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基础性党内法规,加强了廉政制度建设;在纪检和监察体制改革方面,成立了国家反贪机构,积极推动中央和地方纪检与监察逐步合署办公;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先后查处了陈良宇、成克杰、陈希同等一些党的高级干部贪污腐化案件。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继续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姿态,一方面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另一方面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遏制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苗头,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为了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查办案件中的作用,中央纪委监察部先后开通了12388统一举报电话和统一举报网站。2011年,98家中央行政单位卢布公开“三公经费”迈出了打造阳光政府的重要一步。

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央始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高压态势,中央多次释放出反腐的决心和信号,在实践中也不断加速。2012年12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中纪委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截至2020年9月,十八大之后有207名副部级以上高官相继落马,在这些落马官员当中,有的是因为生活作风问题,有的是因为涉嫌违纪违法;在查处方式中,有的是因为网络曝光,有的是被专门机构查处。这种立案和查处速度可谓史无前例,深刻表明了党中央坚持反腐的决心和信心。

三、新时代推进反腐败斗争的路径探讨

(一)加強反腐倡廉教育

反腐倡廉教育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着权力,距离腐败只有一尺之遥。要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完善宣传教育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安排各级领导干部定期学习反腐倡廉重要思想,要编写相关教材,保证课时,要安排学习党章等党内法律法规,完善党委学习制度,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特别要注重对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

反腐倡廉教育要扩大社会覆盖面。反腐倡廉的教育要多拓展,从党政领导干部到普通群众,从在校学生到企业员工,都是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对象。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要由单一学科向多学科发展,这是因为反腐倡廉教育不是一种说教式的政治理论,而是一种综合性的全面教育。反腐倡廉教育要综合运用政治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不断丰富内容体系,反腐倡廉教育的过程要实现主客体的互动与转化。

反腐倡廉教育要注重方式方法的创新。反腐倡廉教育不是单向度的活动,不能依靠“单打独斗”方式来开展,在教育效果上也没有捷径。最有效的方式是科学性与针对性的统一。把集中学习、警示教育、群众评议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育”结合起来;“要有针对性地把‘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结合起来,经常性地开展‘用身边的人,教育身边的人‘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4]。

(二)坚决反对特权思想

1.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领导干部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这是从新时代出发,对党员领导干部重申的一条重要政治原则。在这一点上,习近平认为领导干部要过“两关”,自我关和人情关。自我关主要是靠接受党的教育。对于人情关,他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的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已经拟定的廉洁自守的规定。”[5]

2.坚持顶层设计和实践探索相结合。反特权思想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任务艰巨而复杂,因此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路径方向和整体思路的顶层设计。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上下联合,分层治理;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进行,不搞群众运动。同时,反特权不能闭门造车,需要坚持在实践创新的基础上来谋划,注重对群众在反特权方面经验的提炼。实践上的探索要在搞好顶层设计的前提下进行,搞好顶层设计也要通过实践创新来谋划。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根本,通过清理废除不合理、不合规、与现代法治不相符的制度,建立固化行使职权的新制度。

3.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于一些部门、存在于一些手中有权力的人员手中,治理起来有较大难度。在治理的过程中,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善于抓重点,找突破口,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加强对“一把手”的行政问责,以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垄断行业为重点;抓重要节点,抓元旦、春节、中秋节、国庆节等一些节日,对违规使用权力搞“特别福利”的单位负责人要严肃处理;在干部选拔任用,换届的关键时刻,要狠抓纪律,严格监督检查,以严明的纪律束缚住特权的使用。要加强对特权现象的研判,注重各方的协同作用,以便形成反特权思想的强大合力。

(三)健全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机制

1.发挥群众监督的力量。任何反腐行为损害的都是人民群众的利益,反腐败的力量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第一,民主监督需要健全群众信访举报管理制度。使群众举报的问题能够得到认真及时处理,完善来信来访的受理形式,建立立体的受理网络。要扩大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监督经常化、制度化。第二,加强正面宣传,提高群众监督参与度。通过持续加大群众监督的正面宣传力度,积极建设廉政文化,营造出人人参与监督的良好社会心理环境,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第三,建立群众反腐败的激励机制。群众易于、敢于、乐于参与,是动员广大群众有效参与反腐败工作的目标,这一目标必须建立在健全有力的保障激励机制之上。

2.壮大社会组织监督力量。社会组织力量监督是群众监督的延伸。对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来说,社会组织监督的力量是巨大,是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一种“异体”监督,它的力量来自党员干部和群众在生活上的平等化。社会组织力量监督作用的发挥,不仅可以把腐败控制在踝关节以下,而且能够密切党群关系,凝聚党心民心,提高党的威信。从执政党角度讲,执政党要支持社会组织力量监督。

发挥舆论监督的有效制约作用。舆论监督是社会公众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通过舆论机构,从善治的角度对社会公共事务中的全力组织和决策者的言行予以道义上的审视、评价和督促。在过去人们的传统观念和思维中,在主流媒体特别是传统媒体占据主导地位的时代,不愿意接受监督的官员可以封锁消息,可以不让它报道,但是在今天的信息化时代,这个做法既不可取也行不通。媒体的舆论监督能够及时揭露腐败分子行径,甚至可以跟踪腐败分子,让其无处藏身,将以权谋私者完全曝光在公众的视线范围内,是一种对党内权力监督和制约的无形力量。网络监督一旦形成声势,就会产生无形的压力,通过网络曝光,结果立竿见影,表现出难得的高效率。

(四)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1.积极借鉴国外反腐经验。腐败是每个国家普遍存在的现象,是每一个执政党都面临的难题。我们要积极借鉴国外反腐败有益经验,探索反腐败规律。

一是积极借鉴社会主义国家反腐败经验。例如,古巴对高级干部严惩的做法值得社会主义国家借鉴。古共把腐败看作是对祖国的背叛,如果不坚持拒腐防变,古巴社会主义政权就一天也不能维持下去。古共对贪污300美元以上的领导干部坚决予以撤职,该法办的就法办。2006年,古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阿格拉孟因滥用职权被撤除党籍,并被判有期徒刑12年。2010年5月,古共政治局要求古巴部长会议主席等三名政治局委员主动辞职,原因是他们三人是因为工作失职而使党和人民的利益受损。2011年12月,古共的六届三中全会专门通过决议规定,对腐败分子一律开除出党。由此可见,古共对违纪违法、贪污腐化的干部,不管职务有多高,是不留情面,严肃处理的。

二是积极借鉴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反腐败经验。新加坡较为科学的制度设计值得我们学习。如科学合理的公积金制度一方面为公务员提供了可靠的物质保障,降低了他们的贪污动机,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可能发生贪污行为的成本,使公务员不敢贪污,因为一旦因为贪污入狱,哪怕只入狱一天,也会丧失全部的养老金。1989年商业事务局局长格林奈一案就是证明。格林奈向财政部买车,这一行为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许可,但他本人在买车的过程中做假账多借用5000元,事后他如期偿还了借款,但使用假账单已经构成了贪污罪,他被判入狱一天,罚款1万元。因为这件事,他失去了公务员的工作和全部的养老金,尽管曾获得过政府金牌奖,但他的后半生还是穷困潦倒。

在反腐败取得明显成效的国家,一般都立足本国实际,强化反腐机构职能、加强政府和社会组织内部监督,实行反腐激励机制等,这些也值得我们学习。我们要以积极的态度、开放的眼光,开展与各类政党之间的交流合作、沟通和交流,学习他们反腐经验为我所用,积极探索反腐倡廉基本规律,深入研究国外反腐败理论的创新成果。当然在学习借鉴的同时要保持清醒的认识,自觉抵制西化、分化势力的渗透,以及他们利用腐败问题对我国实施干扰,始终坚持中国特色,不能放弃自己的底線。

2.加强国家人权和法治形象宣传。近年来,中共中央特别重视“讲好中国故事”和传播中国经验,“讲好中国故事”首先要讲的故事显然是中国共产党的故事,传播中国经验首先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经验。对国家人权和法治形象的宣传应该成为“讲好中国故事”和传播中国经验的重要内容。为了加强海外宣传力度,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对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提出了“联接中外、沟通世界”的方针。2017年12月在北京召开的世界政党大会是增强中国共产党与国外政党之间对话交流的桥梁与平台,为中国共产党今后的国家人权和法治形象宣传提供了范例。唯有如此,中国才能以更好的姿态参与国家反腐败合作,才有利于树立法治国家和尊重人权的国际形象,加大对外逃贪官的打击力度。

3.建立境外追逃协作机制。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如何对待“裸官”和外逃贪官显得刻不容缓。所谓“裸官”指的是自己的配偶、子女已经定居国外,自己一人留在国内的官员。而外逃贪官很多都是“裸官”。从1992年至2019年的27年间,公开报道的外逃人员超过50人。其中,21人为政府部门各级官员,约占总人数的一半。还有19人为国企负责人,11人曾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任职,其余多为企业负责人。加上未被公开报道的外逃官员,这个数字在4000人以上,人均卷走约1亿元人民币。此外,加上最近几年腐败分子外逃现象越来越严重,转移腐败资产的手段也越来越隐蔽,腐败也和其他犯罪交织在一起,这些因素无疑加大了惩治外逃贪官的难度,建立境外追逃协作机制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世界各国发展情况不同,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反腐败的收益和成本差异明显,发达国家在国家反腐合作中处于主导地位,在机制中占据优势,而发展中国家处于从属地位,致使反腐国家协调机制很难达成统一。很多外逃贪官首选国家是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等,这些国家的一些地区甚至已经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贪官一条街”“腐败子女村”。由于一些外逃贪官将自身的腐败问题转移成政治问题,致使腐败问题复杂化,引渡和处置外逃贪官成为一个较为棘手的反腐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大了对外逃贪官的追究力度,加强了与相关国家之间的合作,已经与55个国家签署引渡条约。

在加大追逃追赃力度的同时,要特别注意加强对配偶、子女已经移居国外的公职人员的管理,对这类人员的出入境备案审判要加强监管;要转变观念,发扬合作精神,树立现代理念的国际合作关,撇弃一些偏执的自我保护意识,开阔的视野对待反腐治理;建立“四结合”的国际反腐合作防范机制,即重点盯防与普遍制约相结合,全面反腐与重点反腐相结合,防腐和惩腐相结合;关键时刻盯防与平时监管相结合;要盯防重点人物,如在退休年龄段的省部级高官和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在政府的核心系统和金融领域的公职人员。

参考文献:

[1]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633.

[2]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编:党在延安时期局部执政的历史经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103.

[3]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4]卢文华.反腐倡廉教育:实践反思与改进对策[J].求实,2010,(12):24.

[5]习近平:摆脱贫困[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2:30.

责任编辑:王玉倩

[基金项目]本文为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支部建设实践及当代价值研究”(19CDJ02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述的话语创新研究”(19YJC7100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梁晓宇(1984—),男,陕西蒲城人,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党校教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执政党建设与统战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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