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植《箜篌引》创作时间考
2021-05-04蔡天相
摘 要:曹植《箜篌引》的创作时间,各家注本或未有提及,或出入颇多,甚至有认为此诗前后并非一篇作品者。本文以赵幼文《曹植集校注》魏明帝太和五年(231)曹植上《求通亲亲表》后作说为起点,从魏明帝太和年间回溯至汉献帝建安中期,以时间倒序讨论各家所说,并增列诸说未引的曹操《立太子令》《禁酒令》《戒子植》,曹植《黄初六年令》等材料,在朱绪曾《曹集考异》、徐公持《曹植年谱考证》说法的基础上,推断《箜篌引》大致创作时间为汉献帝建安十六年(211)曹植封平原侯后至建安十八年(213)曹操颁禁酒令之前曹植居邺城宴享宾亲之時。
关键词:曹植 《箜篌引》 《禁酒令》 《立太子令》 《戒子植》
曹植《箜篌引》的创作时间,各家注本或未有提及,或多有不同。如《六臣注文选》、朱珔的《文选集释》、刘跃进的《文选旧注辑存》、郭茂倩的《乐府诗集》、朱嘉徵的《乐府广序》、张玉穀的《古诗赏析》、丁晏的《曹集诠评》、陈一百的《曹子建诗研究》、黄节的《曹子建诗注》、余冠英的《三曹诗选》,另有《三曹资料汇编》中所录曹植诗文评论等,于此篇解题所言相仿,但皆未深入探讨或言及其创作时间。而有的说法甚至直接认为此诗前后并非一篇作品,而是由两篇作品拼凑而成,故而创作时间也无从谈起。在言及本篇创作时间的诸说中,观点较为明确的有刘履《选诗补注》曹植封为王之后作说,王尧衢《古唐诗合解》曹植封东阿王时作说,朱绪曾《曹集考异》曹植为平原、临菑侯时作说,赵幼文《曹植集校注》魏明帝太和五年(231)曹植上《求通亲亲表》后作说,和徐公持《曹植年谱考证》汉献帝建安中作说。此外,还有虽经探讨却未明言时间的,如方东树《昭昧詹言》中所言。鉴于此,本文将分析讨论各家所说,并结合相关史料,试推断《箜篌引》大致创作时间。
一、各家评说
《选诗补注》评曰:“盖子建既封为王之后,燕享宾亲而作是曲,故言置酒高殿而极陈烹宰膳羞之丰,声乐献酬之盛矣。”a曹植于魏文帝黄初三年(222)始由侯为王,为-城王,则其说可进一步称为“魏文帝黄初三年曹植封-城王后作说”。
《古唐诗合解》注曰:
此即相和歌大略言结交当有始终。陈思王既封东阿,置酒高会,乐其宾朋,故始称饮馔歌舞之盛,主宾献酬,相与尽欢,而适其志也。欢宴之际,抚时而思,言惊风飘日,倏忽西驰,盛年不可再得,即百年亦易迫耳。生则存于华屋,死则归于山丘,从古及今,人谁不死,惟乐天知命,乃可无忧耳。盖是时魏文有猜忌之心,故子建深自韬晦,以期免祸。b
《曹集考异》认为:
按子建在文帝时,虽膺王爵,“四时之会,块然独处”。至明帝时,始上疏求存问亲戚,恐无燕享亲事,然则此诗作于平原、临菑侯时也。c
《曹植集校注》则认为:
案朱说近是,亦有不安者。植封平原、临菑,盖在壮年,正欲建功业,垂名声,意气风发,观与杨修、吴质书可以知之,怎能有“盛时不再,百年我遒”的萧索情绪呢!东阿物产丰饶,而曹叡下令放宽控制诸侯王的禁令,宴飨亲友,才有可能。况且篇章音节,不似建安时期之高昂慷慨,而显现抑郁低沉了。因此疑作于太和五年上《求通亲亲表》后,故列于此。d
《曹植年谱考证》兼论朱、赵二家之言,并提出看法:
按朱说以为本篇作于建安中,而赵以为作于太和五年。自今存文本观,本篇前后所表现主题有所不同。前二解为宴饮之歌,“置酒高殿上,亲交从我游”云云,完全是贵公子风气写照,与他前期所作许多宴饮诗赋情调无异。二解末韵“主称千金寿,宾奉万年酬”亦是宴饮作品中常见祝颂语,然而后二解则全无宴饮描写文字,转为描写生命感叹,“盛时不再来,百年忽我遒”,“生存华屋处,零落归山丘”等,充满感伤情调。所说“谦谦君子德,磬折欲何求”,“先民谁不死,知命复何忧?”等,宣扬达观人生态度,其基本内容又颇近似于曹植后期所写。前后形成内容情调上的不匹配,令人怀疑本篇前后原非一篇作品,而是由两篇作品拼凑而成。前部二解为前期作品,后部二解则是后期作品。原本各自独立成篇,以偶然原因凑成一篇,流传后世。然而此看法,无更多版本证据,故而不能作为定说。依现存文本,当视之为一完整作品,应撰于建安中,若在建安后期,则曹植渐失父宠,处境不利,不可能再作铺张奢华宴饮活动。e
此外,《昭昧詹言》虽未明言,却也作了一番讨论:
此不必拘《乐府解题》及诗内“久要”语指为结交当有始终之义也。曹公父子皆用乐府题自作诗耳。此诗大恉,言人姑及时行乐,终归一死耳。故己之谦谦自慎,只求保寿命而已。子建盖有忧生之戚,常恐不保,而又不敢明言,故迷其词。所谓寄托非常,岂浅士寻章摘句所能索解耶?f
依其所言,则可推断《昭昧詹言》认为此诗当作于曹植后期处境艰难之时。
二、作于各时期的可能
1.魏明帝太和年间
我认为此诗应于建安中作,不必定为太和年间所作。仅依“盛时不再来,百年忽我遒”所流露出的萧索情绪是难以断言此诗为曹植后期作品的。曹植于建安中所作《叙愁赋》《感节赋》等中,皆带有类似的“萧索情绪”,虽颇与其后期作品感情基调相似,却并非于彼时所作,而是因时由事有感而发。此外,《乐府广序》亦言:“或疑惊风以下非燕歌,然汉世燕会率吟挽歌,其风流欤?”g由此,我认为伤感之怀并不能作为认定其为后期作品的确据,当就事就时而论。
依赵幼文先生言,《箜篌引》此诗或作于太和五年(231)上《求通亲亲表》后,曹叡下令放宽控制诸侯王的禁令时。然考其时之事,也未必如此。曹植《迁都赋》序曰:“号则六易,居实三迁。连遇瘠土,衣食不继。”此文作于太和三年(229),依此时言,又如何能于上《求通亲亲表》后便置酒高会、烹羊宰牛呢?虽说曹植自言的窘迫程度或有夸张,但也不至于前后差距如此。《三国志》曹植本传亦载:“时法制,待藩国既自峻迫,寮属皆贾竖下才,兵人给其残老,大数不过二百人。又植以前过,事事复减半。”h其载亦与前言相应。
不仅如此,据《太平御览》所载魏明帝《与陈王植手诏》之言i,曹植于太和五年(231)冬入洛阳朝见时,其身体状况已是“颜色瘦弱”,致令明帝感“吾甚惊”并问及饮食:“腹中调和不?今者食几许米?又啖肉多少?”且不谈曹植“常汲汲无欢”而无心宴饮,便以此身体状况又如何能“置酒高殿上”“乐饮过三爵”呢?曹植虽然于太和六年(232)徙封陈王,由县王升郡王,然其于此年十一月病卒,身体并未有所好转,也恐难存在康复之后宴饮相庆的情况。且诗中所言“主称千金寿,宾奉万年酬”,若曹植以此时之身体状况而“称千金寿”,不是自欺欺人吗?相對的宾朋“奉万年酬”,岂不又成了反语,暗含讽刺?于情于理皆有不合,因而此诗创作时间恐非如赵先生所说。
而且,据《三国志》曹植本传载,明帝于曹植病卒后,曾有诏曰:“陈思王昔虽有过失,既克己慎行,以补前阙。”依诏,则曹植于太和中,广会亲友,大宴宾客之事恐实未有之,更何况“乐饮过三爵”这种逾礼之举,亦恐非后期“克己慎行”的曹植所为之事。其《求通亲亲表》亦言:
至于臣者,人道绝绪,禁固明时,臣窃自伤也。不敢乃望交气类,修人事,叙人伦。近且婚媾不通,兄弟永绝;吉凶之问塞,庆吊之礼废;恩纪之违,甚于路人,隔阂之异,殊于胡、越。
曹植曾于《责躬》一文中自言:“臣自抱亹归藩。刻肌刻骨。追思罪戾。昼分而食。夜分而寝。”而《黄初六年令》中,更有曹植回顾之前被治罪的经历,并总结教训“以信人之心,无忌于左右”来自戒。那么,曹植自黄初便小心谨慎,又岂愿因大宴宾亲而重蹈覆辙?
此外还有一事值得注意。据《三国志》裴注引《魏略》之言,曹魏都城洛阳于诸葛亮第一次北伐,明帝亲临长安时,曾有流言称明帝已亡,群臣欲迎立曹植:
是时讹言,云帝已崩,从驾群臣迎立雍丘王植。京师自卞太后群公尽惧。及帝还,皆私察颜色。卞太后悲喜,欲推始言者,帝曰:“天下皆言,将何所推?”
雍丘亦距洛阳不远,且不论流言是否为真,若确有上述明帝应答之事,则由此可知明帝是深谙自己处境的,亦足可见明帝对于曹植的看法,即始终将其视为潜在威胁,只是因辈分不得不敬,然亦不可不防。曹植《赠白马王彪》的对象白马王曹彪,后就于嘉平三年(251)因与王凌密谋废帝(齐王曹芳)事败,被赐死。所以,拥兵外将暗合藩王起事,并非没有可能;明帝的顾虑,也绝非杞人之忧。如此,明帝放宽控制诸侯王禁令的程度,尤其是对曹植,亦可由此窥见。
2.魏文帝黄初年间
若此诗不是作于魏明帝时,则更难作于文帝时了。《三国志》裴注引袁准之言,对曹魏宗族政策有一段精到的评价:
于是封建侯王,皆使寄地,空名而无其实。王国使有老兵百余人,以卫其国。虽有王侯之号,而乃侪为匹夫。县隔千里之外,无朝聘之仪,邻国无会同之制。诸侯游猎不得过三十里,又为设防辅监国之官以伺察之。王侯皆思为布衣而不能得。
具体而言,曹植于黄初年间的主要经历有:黄初元年(220),曹植就国临菑,上《求祭先王表》,求祭曹操于北河之上,曹丕不许;本年,曹植亲友丁仪、丁廙、孔桂被诛。黄初二年(221),曹植为监国使者灌均举发,被治罪,由临菑“徙居”洛阳,因卞太后干预,得免重罪,贬为安乡侯;其年又改封-城侯。黄初三年(222),曹植为东郡太守王机、防辅吏仓硕所诬,再“获罪圣朝”,朝廷“百寮之典议”议为“三千之首戾”,曹丕再次予以宽宥,曹植则被遣往邺城思过,后返回-城;四月,曹植由-城侯进封为-城王。黄初四年(223),曹植由-城王徙封雍丘王,在雍丘期间“又为监官所举”;其年朝京都,求助于清河长公主,并请罪于曹丕,上表献诗“责躬”;七月,诸王朝京师归国,曹植欲与白马王曹彪同归,因监国使者不听,无奈告别,作《赠白马王彪》。黄初五年(224),曹丕作《禁妄告令》《议轻刑诏》,对曹植而言,形势稍有缓和。黄初六年(225),曹丕东征,还过雍丘,幸曹植宫,增其户五百;曹植作《黄初六年令》回顾之前被治罪的经历,并总结教训“以信人之心,无忌于左右”以自戒。
曹魏苛刻的宗族政策实始于黄初,至太和方有所缓,曹植所言“号则六易,居实三迁”于中为甚。名为王侯、实同拘禁的曹植更不可能于文帝时大宴宾亲了。
3.汉献帝建安年间
按《曹集考异》所言,此诗当作于曹植为平原、临菑侯时;徐公持先生亦认为此诗当作于汉献帝建安中,且不大可能作于建安后期曹植失宠之时。我则进一步推测此诗或作于建安十六年(211)曹植封平原侯后至建安十八年(213)曹操被封为魏公颁禁酒令之前,且应于曹植受封后不甚久。据《三国志》曹植本传载,曹丕即魏王王位就“诛丁仪、丁廙并其男口”。如此,则于曹丕即魏王王位始,曹植亦恐难得有大会亲朋的机会。而且据我推测,此诗作于建安二十一年(216)曹操封魏王至延康元年(220)汉献帝禅位于曹丕之间的可能性亦不大。若依郭秀琦、银翠莲《曹植犯禁出司马门时间地点新证》j所言,则曹植犯禁出司马门之事或发生于建安二十一年(216)五月之后至建安二十二年(217)十月曹丕被立为太子之间。《三国志》曹植本传曰:“植尝乘车行驰道中,开司马门出。太祖大怒,公车令坐死。由是重诸侯科禁,而植宠日衰。”裴松之注引《魏武故事》中亦载有曹操之令言及此事带来的严重后果。如此,则曹植于犯禁之后还大宴宾客于高殿恐于理不合。虽说此后曹植又于建安二十二年(217)获得增邑,但那不过是曹操因立曹丕为魏太子,给诸子以安慰罢了,其年亦有多位曹操之子受封。不仅如此,曹植本传亦有对曹丕被立为魏太子后曹操对曹植宾朋的“处置”的记载:“太祖既虑终始之变,以杨脩颇有才策,而又袁氏之甥也,于是以罪诛脩。植益内不自安。”曹操曾问立嗣于贾诩,贾诩对以袁绍、刘表废长立幼之例,结果是:“太祖大笑,于是太子遂定。”曹操既已立嗣,则不可能不顾及曹植党羽。当此形势严峻之时,曹植已然“心不自安”,又怎会开怀大宴呢?其《赠丁仪》安慰丁仪之言亦可证:“思慕延陵子,宝剑非所惜。子其宁尔心,亲交义不薄。”
按《曹集考异》所言,《箜篌引》或当作于建安年间曹植两次封侯之后,我基本认同此观点。单就诗中开篇之言“置酒高殿上,亲交从我游”,曹植能以己为主大宴宾朋者,必为曹植自身有足当大贺之事,即封侯。不过在此基础上,我认为此诗作于曹植初封平原侯之后不久的可能性更大。据《三国志》徐邈本传所载,曹操曾于魏国初建时颁禁酒令:“魏国初建,为尚书郎。时科禁酒,而邈私饮至于沉醉。”而曹操被封为魏公正是于建安十八年(213)五月。曹植《酒赋》亦有言及戒酒、禁酒之事:“于是矫俗先生闻之而叹曰:‘噫!夫言何容易!此乃淫荒之源,非作者之事。若耽于觞酌,流情纵逸,先王所禁,君子所斥。”《三国志·武帝纪》曰:“(十八年)秋七月,始建魏社稷宗庙……十一月,初置尚书、侍中、六卿。”那么“时科禁酒”应该在此时。《曹植集校注》在《酒赋》后也有一段推测:
考《魏志·徐邈传》:“魏国初建……时科禁酒。”似此赋创作时期,疑在建安十八年颁布禁酒令后。王粲《酒赋》:“暨我中叶,酒流犹多,群庶崇饮,日富月奢。”可见當时社会酗酒状况。植赋着重述说酗酒之危害性,与乎必须禁断的理由。
而曹植徙封临菑侯为建安十九年(214),距上年禁酒甚近;此外曹操于此年还有《戒子植》一文k,用以劝诫曹植,那么诗中所言大宴亲友,饮过三爵之事亦恐非于此封之后。若再将禁酒之事考虑到其中,那么《箜篌引》的创作时间还应早于此番禁酒之前。另据《曹植年谱考证》分析,曹植于建安年间被封为平原侯、临菑侯时并未就国,而是和诸子一样常居邺城,而曹植于延康元年(220)始就国临菑。如此,则《箜篌引》创作之地,当为邺城。
三、“拼凑说”与“萧索情绪”
至于徐公持先生所提到的,有人认为“前后形成内容情调上的不匹配,令人怀疑本篇前后原非一篇作品,而是由两篇作品拼凑而成”,我与徐公持先生“然而此看法,无更多版本证据,故而不能作为定说。依现存文本,当视之为一完整作品”的观点相一致。《古诗赏析》亦于此诗后注曰:
“磬折”句乃顶称寿奉酬,言如此磬折以求千万年之不死,果有何益。后八则接此句,畅言流光易逝,年寿难期,有生则必有死,知命可以忘忧,为徒为颂祷虚文者棒喝作收,极其警动。苟不识其空中运意,前后何能一线穿成?l
上文所引《乐府广序》之言亦论及此:“或疑惊风以下非燕歌,然汉世燕会率吟挽歌,其风流欤?”而且,造成此诗看似前后割裂的深层原因其实亦是有迹可循的。曹丕被立为太子时,曹操曾有一篇《立太子令》:“告子文:汝等悉为侯,而子桓独不封,止为五官中郎将,此是太子可知矣。”m此文之意甚明,我大胆推测曹植《箜篌引》后半的“萧索情绪”或与之有关。曹操是一个务实的人,其行事风格颇与《述志令》所言“是以不得慕虚名而处实祸”相合。若依此,则曹操当时做法隐含之意,恐亦不难推测。曹丕为五官中郎将之后,曾“使人问诩自固之术”,“自固”一词恰可说明曹丕已悟出曹操以其为五官中郎将所隐含之意。曹植“既以才见异,而丁仪、丁廙、杨修等为之羽翼”,此事其中之意,也应该知晓。由此,则《箜篌引》诗中“盛时不再来,百年忽我遒”“先民谁不死,知命复何忧?”之言,也可讲得通了。一方面,曹植封侯,且为大县,是足相庆贺的;另一方面,曹操封诸子为侯而独以曹丕为五官中郎将、丞相副所隐含之意,又令曹植伤感不已。当然,《告子文》或许亦有事后权为说辞之嫌。柳春新《曹操立嗣问题考辨》中谈道:“该令掩盖择嗣内情的用意十分明显,不过,它也说明当初曹丕为五官中郎将,地位有别于其他诸子,确是实情。”n曹植本传亦有言:“太祖狐疑,(曹植)几为太子者数矣。”《崔琰传》:“时未立太子,临菑侯植有才而爱。太祖狐疑,以函令密访于外。”《毛玠传》:“时太子未定,而临菑侯植有宠。”诸如此类的记述不胜枚举。即使胜负初分,曹植仍然有被立为后嗣的可能,或者说,曹操还仍有立曹植之意。如此则诗中喜中有忧的情绪也可由此解释:虽然在立嗣之争中,曹植已处于不利地位,但并未到曹操下定决心立长之时,因而即使乐极生哀,也并未绝望,知命之言,聊以忘忧。
四、结语
综上所述,则可推测《箜篌引》最有可能作于建安十六年(211)曹植封平原侯后至建安十八年(213)曹操颁禁酒令之前曹植居邺城宴享宾亲之时,时间上再进一步说,当于曹植初封侯之后不久。当然,这只是我的推测,资料引证有限,能力亦尚不足,此诗创作的时间,还有待进一步详细考证。
a 〔元〕刘履:《选诗补注》(卷二),明嘉靖三十一年(1552)养吾堂刊本。
b 〔清〕王尧衢著,〔清〕李模、〔清〕李恒同校:《古唐诗合解(十六卷)》(卷三),清光绪十八年(1892)江西两仪堂刻本。
c 〔清〕朱绪曾:《曹集考异》(卷六),民国三至五年(1914—1916)上元蒋氏慎修书屋铅印本。
d 〔魏〕曹植著,赵幼文校注:《曹植集校注》,中华书局2018年版,第565页。(本文所引曹植作品均出自此书该版,故不再另注)
e 徐公持:《曹植年谱考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243页。(下文所引《曹植年谱考证》皆为此版)
f 〔清〕方东树著,汪绍楹校点:《昭昧詹言》,人民文学出版社1961年版,第71页。
g 〔清〕朱嘉徵:《乐府广序》,见续修四库全书编委会:《续修四库全书》集部总集类(第1590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388页。
h 〔晋〕陈寿著,〔南朝宋〕裴松之注,赵幼文遗稿,赵振铎等整理:《三国志校笺》,巴蜀书社2001年版,第743页。(本文《三国志》引文均出自此版本,故不再另注)
im 〔宋〕李昉:《太平御览》,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748页,第240页。
j 郭秀琦、银翠莲:《曹植犯禁出司马门时间地点新证》,《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第86—90页。
k 〔三国〕曹操著,夏传才注:《曹操集注》,中州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150页。
l 〔清〕张玉穀著,许逸民点校:《古诗赏析》,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201页。
n 柳春新:《曹操立嗣问题考辨》,《中国史研究》1997年第4期,第54—61页。
参考文献:
[1] 萧统.六臣注文选[M].李善等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
[2] 朱珔.文选集释[A].清光绪元年(1875)泾川朱氏梅村家塾刻本.
[3] 刘跃进.文选旧注辑存[M].南京:凤凰出版社,2017.
[4] 郭茂倩.乐府诗集[M].北京:中华书局,1979.
[5] 丁晏.曹集诠评[M].//王云五.万有文库:国学基本丛书.上海:商务印书馆,民国二十年(1931).
[6] 陈一百.曹子建诗研究[M].上海:商务印书馆,民国十七年(1928).
[7] 黄节.曹子建诗注(外三种);阮步兵咏怀诗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8.
[8] 余冠英.三曹诗选[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6.
[9] 河北师范学校中文系古典文学教研组.三曹资料汇编[M].北京:中华书局,1980.
作 者: 蔡天相,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
编 辑:赵斌 E-mail:mzxs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