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智慧城市要打破“数据桎梏”
2021-05-02盘和林
文/盘和林
图/千图网
“十四五”规划明确指出要加快数字化发展,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新基建政策也提出城市设施的全面信息化与数字化。中国多地均选择在智慧城市上发力,加速建设布局。据统计,中国智慧城市试点项目已有超过500个,建设规模在2019年已达1600亿元,仅次于美国。
与此同时,智慧城市建设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按理说,数据资源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基础,更是城市得以“智慧”的保障,然而数据共享渠道不畅却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数据桎梏”。
当数据被视作重要的生产要素后,我们就需要相应的制度对其进行监管及约束。然而,数据要素目前尚无对应的完善法律体系,这就使得地方政府在与企业或其他地方政府合作时,没有相应的规章可循,为了避免由此带来的制度风险,有关部门对数据共享持消极态度。
问题的另一个关键是平台差异所造成的摩擦成本。虽然对于智慧城市建设的热情普遍高涨,且不吝啬投入,但由于缺乏统一规划,上至各地下至各部门都是各自为政,不同平台的接口不同、口径不同,这也给数据的共享和流通造成了巨大障碍。
要打破“数据桎梏”,亟须完善相应的数据共享机制。其一,要明确数据共享的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建立数据安全、流通、交易的制度体系,这是包括智慧城市在内的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石。只有建立起完善的数据共享制度体系,强化相应的数据流通监管,才能让有关部门与企业在进行数据交换时有章可循,消除可能存在的后顾之忧。同时,建立完善的数据保护体系也能够降低数据泄露的风险,既能提高有关部门拓展合作的积极性,也能更好保护数据来源的隐私安全。
其二,探索构建一套适应数据要素流通需要的新型产权制度。数据流通不能仅仅依靠部门、企业的自觉以及行政命令,还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才能真正激发数据主体的内在动力。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本前提则是明晰产权关系。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只有建立起数据产权制度,才能真正让数据要素具备市场化价值。
其三,尽快推动建立智慧城市建设标准化体系,从平台接口等方面进行统一。在一些平台接口、数据口径等方面建立全国可通行的标准,可以降低因此带来的摩擦成本,移除由此给数据共享带来的客观障碍。目前,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还缺乏标准化解决方案,建设主体有政府不同部门,有企业、物业、房地产等不同业务场景。没有标准化解决方案,数据孤岛等问题的出现几乎是一种必然。
按照经济学基本原理,生产要素发挥作用的前提保障就是更自由、更广泛的流通。数据孤岛等“数据桎梏”如果不打破,城市智慧化必然是一道伪命题。(据《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