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开展2021年水产养殖病情测报预警和水产养殖主要病原微生物耐药性普查工作

2021-04-30

中国水产 2021年4期
关键词:水生动物总站测报

本刊讯水生动物疾病监测预警是《农技推广法》和《动物防疫法》赋予水产技术推广部门、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公益性职责。为依法履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撑,3月15日,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水产养殖病情测报和预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继续组织开展该项工作。《通知》对各相关单位要求如下。

明确职责,依法履职

《动物防疫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设置的原则建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承担动物疫病净化、消灭的技术工作”。目前我国绝大部分省份,或是在当地水产技术推广部门、科研院所加挂了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牌子,或是成立了独立的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法人机构,或是赋予相应机构承担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职责,“国家—省—地(市)—县(区)”四级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体系已基本建立。加强水产养殖病情测报和预警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各级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重要职责,各省份应高度重视,明确职责,依法履职,扎实开展测报和预警工作。

建立机制,强化队伍

机构改革后,绝大部分省(区、市)的渔业主管部门和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调整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内设机构,也有些省(区、市)的渔业主管部门与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合并,水生动物和陆生动物的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合并。这种调整有利于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物资、人员等资源共享,各地应充分利用这种优势,加强沟通和协调,建立新体制框架下的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稳定测报人员队伍。要及时通过“全国水产养殖动植物病情测报系统”(以下简称“测报系统”)修改、完善辖区内测报员信息,并动员村民委员会、诊疗机构及药店经销商等社会力量参与到测报工作中来。对于一些突发疫情,及时通过“测报系统”的专报通道上报,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降低因病害带来的经济损失。

科学选点,有效监测

根据《水产养殖动植物疾病测报规范》(SC/T7020-2016),按照覆盖主要养殖方式、主要养殖种类的原则科学设立监测点,确保监测点数据能够真实反映全国水产养殖的发病情况。按时通过“测报系统”上报数据,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要充分利用“全国水生动物疾病远程辅助诊断网”(简称“鱼病远诊网”,网址http://adds.org.cn)及“中国水产APP”等公益性服务平台,用好“自助诊断”或“专家咨询”服务功能,以提高测报内容和数据的准确性。

认真分析,科学预警

强化与科研院校专业团队的合作,利用历年测报大数据,对辖区内重点养殖区域、主要养殖品种的易发疾病进行预测,形成预警信息,于每月20日前将下月(4月~10月)的预警信息报送总站,总站将通过相关媒体发布。

为促进水产养殖用兽药减量化使用,加快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助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3月17日,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印发《2021年水产养殖主要病原微生物耐药性普查工作方案》,组织北京市等14个省份水产技术推广站(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水产养殖主要病原微生物耐药性普查。《方案》内容如下。

工作目标

了解和掌握水产养殖动物主要病原微生物的药物敏感性变化规律,指导科学安全用药,持续推进水产养殖用抗菌药物减量化使用。强化耐药性监测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构建水产养殖动物病原微生物耐药性监测技术体系。着力提升水产技术推广机构服务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能力,切实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支撑。

工作内容

(一)采样点选择。各地按照当地重点养殖品种设置采样点3个以上。采样点原则上与“水产养殖病害测报点”或“渔情信息采集点”或“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骨干基地”相结合。

(二)采样时间与数量。4月~10月,每月至少采样1次。每种病原微生物采集30株以上。对于健康无症状的养殖动物,重点从体表和肠道分离细菌;对于已发病出现明显症状的养殖动物,重点从病灶处分离细菌;对于濒死或死亡的养殖动物,重点从体表、鳃和内脏分离细菌。

(三)采样品种。草鱼、鲤、鲫、虹鳟、大菱鲆、大黄鱼、鳗鲡、乌鳢、加州鲈、罗非鱼、金鱼、克氏原螯虾、中华鳖等。各地根据实际养殖情况至少选择一种进行监测,除上述品种外,可自行增加品种。

(四)病原微生物种类。气单胞菌、假单胞菌、爱德华氏菌、链球菌、柱状黄杆菌、弧菌等。

(五)药物种类。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已批准的水产养殖用兽药,包括恩诺沙星、硫酸新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盐酸多西环素、氟甲喹、磺胺间甲氧嘧啶钠、磺胺甲噁唑+甲氧苄啶等。

(六)测试技术要求。在具备病原微生物培养、鉴定、保存、药物敏感性试验等工作条件和技术能力的实验室,分别测试每株菌对8种抗菌药物的敏感性。统一采用微量法开展水产养殖主要病原微生物药物敏感性测定,并按照96孔药敏试验板要求操作。

(七)病原微生物分离与鉴定。采用选择性培养基定向筛选试验要求病原微生物,各单位对分离纯化后的菌株留样保存,菌株应在-20℃以下温度加甘油保护剂冷冻保存,或用其它合适方法自行保存。采用生理生化试验或进行16S rDNA测序,比对后确定其种类。如病原微生物鉴定存在技术问题,可联系上海海洋大学胡鲲教授,协助开展鉴定工作。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将水产养殖动物病原微生物耐药性普查工作作为推动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的重要抓手,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落实。要强化组织领导,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顺利完成全年任务。

(二)争取工作支持。各地要积极主动与渔业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争取项目经费支持。除总站为各参与单位配置的一定数量药敏试验板外,各地还可结合工作需要,自行采购药敏试验板,增加采样数量和试验频次,确保普查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三)强化用药指导。各地要及时汇总分析药敏测试结果,组织专家分析研判针对特定病原微生物的最佳药物和有效浓度,及时指导养殖者规范、精准用药。通过举办技术培训、观摩交流等活动,提高科学用药技术的普及率和到位率,促进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进度安排

(一)部署阶段。3月,总站研究制定2021年水产养殖病原微生物耐药性普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采购96孔药敏试验板并分发至承担任务单位。各单位参照总站工作方案,制定本辖区病原微生物耐药性普查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4月~10月,各单位应设置固定采样点,并根据本辖区实际养殖发病情况,增设临时采样点,进行样品采集,病原微生物分离、纯化和鉴定,开展药物敏感性试验。

(三)总结阶段。11月,各单位将药物敏感性测试结果汇总分析,形成本辖区的耐药性普查分析报告,于11月30日前报送总站质量安全处。

猜你喜欢

水生动物总站测报
省蚕业管理总站组织召开家蚕品种审定委员会七届二次会议
浏阳市外来入侵水生动物风险预警与防控
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启动
省植保总站赴运城调研小麦病虫害监测防控
省植保植检总站张武云一行赴翼城调研
柬埔寨可出口四类食用水生动物至中国市场
影响地面测报工作质量的因素分析及质量控制
影响地面测报工作质量的因素分析及质量控制
影响地面测报工作质量的因素分析及质量控制
太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