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耻”是个体迈向“至善”之路的起点
2021-04-28肖秉龙
肖秉龙
【摘要】当前学校层面对青少年学生的教育主流还是以赏识教育为主,知耻教育的占位相对不受重视。文章在对“知耻”与“至善”概念做一些引述和个人的解读基础上,重点论述了“知耻”是个体通向“至善”之路的起点,以期引起社会对作为“至善”起点的“耻”的认识,进而切实加强耻德教育,以克社会虚浮失根之诟病。
【关键词】知耻;至善;起点
“知耻教育”是青少年道德教育过程中极为重要的一环,然而当前学校层面对青少年学生的教育主流还是以赏识教育为主,知耻教育的占位相对不受重视。综合社会发生的诸多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以及青少年的道德、纪律、法制意识方面的现状来看,加强知耻教育是非常必要且有急迫性的。本文拟在对“知耻”与“至善”概念做一些引述和个人的解读基础上,重点论述“知耻”是个体通向“至善”之路的起点,以期引起社会对作为“至善”起点的“耻”的认识,进而切实加强耻德教育,以克社会虚浮失根之诟病。
一、“知耻”与“至善”的内涵
“耻”,小篆作“恥”。《六书说要》曰:“耻,从心耳,会意,取闻过自愧之意。凡人心惭,则耳热面赤,是其验也。”意思就是人因“耻辱、羞耻”,会产生面红耳热的生理反应,产生羞愧之心。
“耻”,从观念到实践,在中国有古老的源流。
上古社会的夏、商、周三代就有“伊尹放太甲”之说。《史记·殷本纪》中记载:“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於是伊尹放之于桐宫。三年,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帝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反善,於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春秋时期,孔孟进一步发展了“耻”的伦理思想。孔子道:“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阐述了“耻”与修身治国之间的关联。孟子说:“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无羞恶之心,非人也。”强调了“羞耻之心”是“人禽之别”的根据。战国时期,《管子·牧民》有“礼义廉耻,国之四维”之论,“四维不张,国乃灭亡”。秦汉以降,耻感文化因应历史风云,长河奔浪,蛟吼鼍鸣,不断发展。朱熹说:“人有耻,则能有所不为。”“知耻是由内心以生。人须知耻,方能过而改。”陆九渊说:“夫人之患,莫大乎无耻,人而无耻,果何以为人哉?”明末清初顾炎武在《日知录》中也对《管子》的“国之四维说”继承并发扬,强调“廉耻立人之大节”“四者之中,耻尤为要”。清代龚自珍说:“农工之人、肩荷背负之子则无耻,则辱其身而已;富而无耻者,辱其家而已;士无耻,则名之曰辱国;卿大夫无耻,名之曰辱社稷。”康有为也提出:“耻者,治教之大端。”[1]可见,中国的耻感文化源远流长,“行己有耻”已成古人之通识。“风俗之美,在养民知耻。”使民知耻,对我国历史发展各个时期的社会风气建设有莫大之用。
历史发展到今天,“耻”依然是道德建设的重要范畴,是人区别于禽兽的重要标志。它是伦理主体对“善”的一种“否定性”的自我把握方式,是主体内心深处的“灵魂”对“自我”的“回顾”和“打量”,是对大写的“人”惊异地仰望时产生的一种“羞愧”“反省”和道德自觉。
近些年来,我们目睹了中国改革开放带来的物质领域的巨大繁荣,却也见证了整个社会精神道德领域的巨大滑坡,“世道久丧,礼俗日弊”,那种对道德底线的无休止的突破,令我们忧心忡忡和痛心疾首。因此,“以教化为大务,立大学以教于国”,加强知耻教育;“行己有耻”“知耻向善”,树立正确的荣辱观;“笃道崇德”“风化还淳”,于国于民,于近于远,于民族精神的塑造、健康人格的嬗养以及社会风气的优化及返本开新,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和作用。
对“至善”的理解,可以有多重维度。
“善”,《说文解字》曰:“善,吉也。从誩,从羊。此与义美同义。”故善从美、从羊、从祥。引伸而言,“善”含有“善良”“最好”“亲善”“仁善”“本善”“慈善”“友善”“善意”“和善”“妥善”“积善”“善举”“面善”等义。如《管子·幼官》:“至善不战,其次一之。”是说“最好的”办法是不打仗,真要打,那就要一战胜之。
中国古典文化对“至善”的指谓,一般是指个体自觉地做道德实践的功夫,以达到“至善”之地,即追求人的道德修养趋于最高境界。“至善”就是善德的极处,没有浊沙污泥的私心欲念与邪思妄识,心灵达到纯净的“上善”之境。如道德与法治七年级教材引用的《礼记·大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即此谓也。朱熹、王阳明等则在自己理学和心学的系统之上对“至善”做了超然的诠释,如《大学章句》:“天之赋予人物者谓之命,人与物受之者谓之性,主于一身者谓之心,有得于天而光明正大者谓之明德。”这又把“至善”本体论化了。
在西方伦理思想中,“至善”有广泛的含义,也是一个道德本体论的问题,是对道德终极价值的“形上的”追问。柏拉图说“不是善是最高的理念,而是至善才是最高的理念”,是一切“理念”共同追求的目的。亚里士多德认为:“自足似乎就是终极的善,……它使生活变得愉悦,不感匮乏。”但他又说:“灵魂的善是主要的、最高的善。”只有思辨才是最大的幸福。德谟克利特、伊壁鸠鲁等人则把幸福归于善的属性,幸福就是至善。近代康德则否认了这两者统一在现实中的可能性,而把它推到彼岸世界,并设定了“灵魂不朽”和“上帝”的存在,作為实现这种统一的假设条件。因此,在现实的此岸世界中,人只能痛苦地在道德与幸福之间挣扎、选择、自由自决。马克思主义的至善观,则立足唯物史观,从社会实践出发,依据社会发展规律,提出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道德善的最高目标,必须推翻私有制才能实现这一目标。
毋论东西,“至善”都是一个在远处的“光明”,它是一道光,有着引力,对人召唤。
二、“知耻”是个体通向“至善”之路的起点
中国有一句古语说:“五刑不如一耻。”意思是再严酷的刑罚,都不如让百姓懂得一个“耻”字。孔子也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如果光有一种外在的强制,也就光会产生一种外在的服从,不能真正从“根”上、从“心”上去改变现有的行为。所以又说,只有“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所以,当局者要厘定经制,推行公义,行德致善,行礼义教化,加强知耻教育,才能山河有序,万方得宜,世世常安。
清人姚元之《竹叶亭杂记》卷7(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52页)记载,道光十一年,这年因海水倒灌,江水泛滥,沿江各地洪灾多发,安徽桐城也发生了水灾。大水中,一女子躲避未及,水快要淹到腰部了,有一男子伸手救援,拉了一下女子的左臂。女子呼号大哭:“我几十年的贞节,怎么能让陌生男子污了我的左臂。”抢下一起逃难者带的菜刀,将左臂砍下[2]。这是深重的耻感文化对人的行为的影响。这也说明,作为一个德目的“耻”,在人的道德教化中有极其强大的内驱作用。
今天虽然剔除了封建糟粕,但我们仍要重视传统文化中的耻德思想,作为道德建设的重要思想文化资源。加强中学生的“知耻”教育,把它作为道德教育的基础,因为它是通向“至善”之路的起点。“耻”作为人类道德生活的一个要素,它本身有一套内在的进阶理路,遵循一定的道德心理发生机制。
首先,“知耻”是个体通向“至善”之路的“认识”起点。
作为“认识”环节的“耻”,它的表现形式就是“知”耻,这是“耻的观念”的理性部分,是质的部分,是个知识论的东西,这是所有德行前进的根据。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人,或者一个人成长过程的不同时期,都会有不同的内容。每个人都立于大地之上,他们的内心都装着一泓这个时代及他的周围环境孕育的道德之水,但有的清澈,有的污浊,质地不同,其德迥异。
在审视这个问题的时候,有一种现象是特别值得关注的,那就是“耻点”的水平及运动形态。人们常说:“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实则指的就是这种耻德之点的社会平均水平在不断下降,门槛愈低。于个人而言,那就更加殊相迭生,万般情态了,有时还会让你瞠目结舌。比如,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振华就说自己嫖娼是有底线的,16岁以下的绝对不碰,要求判自己猥亵无罪并恢复自己上海市政协委员、全国劳模等荣誉。在这方面,刷新“三观”的例子实在太多。因此,我们必须找到产生这些现象的根源是什么。
修复社会的道德环境,提升社会的“耻点水平”,在“知耻”的环节沁生一泓道德清泉,宜坚持个人修为与国家教化两者并重,不可偏颇。特别是在“公共领域而言,耻感的培育首先需要一个善恶是非、荣耻分明的伦理环境,在这个环境中需要的是对制度正义的坚守,毕竟道德意识的树立有赖于社会的公序良俗,有赖于制度正义。同时,耻感的培养必须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坚持对于善的肯定与对于恶的惩罚”[3]。在目前的国际国内环境下,道德建构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力促实现司法公平和社会正义,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知荣知耻的教育尤其重要。
其次,“知耻”是个体通向“至善”之路的“情感”和“意志”的起点。
歌德的戏剧作品《托夸多·塔索》有这样的描写:“环绕着我们的,有那么一些由命运挖掘的深壕,它们深深地埋藏在我们内心的最隐秘之处。”这就是羞耻,是一种人类普遍的幽深的情绪。
在“耻”的观念形态内,在“知”的铁墙之上,有一个澎湃的动力机制,它就是将知耻教育对象化,将观念的“知耻”激活的“情意”。这也许是最关键的一环,是充满激情地前进或者倒退的微妙的环节。假设“认识”环节的“知耻”是一件衣裳,但那还是静态的,只有经过动态环节的对耻的“情绪”“情感”“愿望”“欲望”“要求”“意志”“信念”的选择与把握,行为的主体才会穿上道德的衣裳起舞。马克思说:“耻辱就是一种内向的愤怒。”[4]指的就是知耻的心理机制。一个人一旦对一件事产生耻感意识,在他的心中就会有一种怨恨自己的负罪感、羞耻感。如果此时他有正向的耻感情绪体验,那就将启动其内在的道德约束机制,将自己的言行导向自尊、自爱、自重、自警、自省,进而去追求更高的道德理想境界。
我们有太多的经验证明,家长、教师给孩子讲了无数正确的道理,最终都成了废话;国家给一些干部讲了无数的纪律、廉洁、不忘初心的要求,依然有大量落马的官员。从心理机制上说,这就是对“耻”的观念没有从“知”的阶段转化为“情”和“意”的阶段,对耻的“情感”还处在待唤醒的状态,意志不坚定,缺少抵制诱惑的信念。而其根源,又是“知”的不足和缺乏,或者是行为主体周遭环境的纵容和冷漠。这是一种可怕的“耻的淡漠”或“耻的麻木”。还有一种更“无耻”的现象,那就是以丑为美,不但不知耻,反而对无耻的行为洋洋得意,或自诩,或攀比的“无耻化”的蔓延。
要形成“耻”的正向的情感,“除了制度性的制约之外,还需要依靠正确有效的宣传和教育……就学校教育而言,学校的道德理念和价值观的教育,无论是教育内容还是教学模式都需要符合各个阶段学生的实际,如果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不受学生欢迎,教学效果就很难保障。在耻感文化的宣传教育中,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应该发挥更大更积极的作用。”[5]
再次,“知耻”是个体通向“至善”之路的“实践”的起点。
从“知”到“情”到“意”,“知耻”的德性已经完成了在观念范围的逻辑演绎,现在它需要“惊险的一跳”,去实现否定的否定。这个环节,就是“实践”的环节。藉此,“耻”的德性将由观念的形态“外化”为像自然一样的“实在”,萦绕在善的周围,是通向“至善”的起点。只有完成了这个环节,“知耻”才有完整的意义。
辩证逻辑证明,“耻”的德性经过理性阶段的孕育、滋养,在破“茧”而出之前,有一个连结“理念”和“实在”的小环节,它既是“理念”的,又是“实在”的。这就是“耻”的“实践观念”。笔者把这个环节叫作“耻的濡沫”。《庄子·天运》:“泉涸,鱼相与处於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身处于“耻”境的行为主体,犹似泉涸之鱼,需以“濡沫”慰其心,通其意,动其情,怜其境,以资外助。这对发挥耻德的作用往往具有直接现实的意义。生活中,这样的例子是很多的。教师对待犯错的学生,家长对待迷途的孩子……都需要一个这样的救助前置,这方面,学校、家庭、社会都应该有所作为。
“知耻近乎勇。”经过一段波澜起伏的灵魂改造过程之后,直如蝴蝶破茧,幼芽破土,这时候作为有意识的“省己迁善”,伦理主体还是非常脆弱的,此时的外部环境、“气候”“风气”就显得特别重要。此时,作为向善的起点,需要两种“气候”“风气”,一种是助善生长的“阳光和雨露”,长其德心,使其知“耻”;一种是抑“虫”杀“菌”的法治氣候,袪其蛮孽,使其知“罪”。如此,方能实现诸德洽和,修法扬德,内外兼修,发挥知耻近善的长效机制。
“知耻”作为向善实践的起点,走出的是一小步,这一步其实也是试探。只有经过反复的磨砺,最终才会固化为稳定的行为方式。那时,“至善”的光就会照亮一切黑暗。
【参考文献】
关媛媛,王晓广.中国传统耻感文化及其当代价值[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2,28(01):114-116.
凤凰网读书频道.清代女子不可思议的贞洁观:被男人看一眼碰一下就自杀 [DB/OL] .(2009-09-21) [2020-11-10].http://book.ifeng.com/shuzhai/detail_2009_09/21/300779_1.shtml.
刘致丞.耻的道德意蕴[D].上海:复旦大学,201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刘硕,王琳琳.人须知“耻”[J].半月谈,2014(22):5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