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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医保监管条例将实施,这些行为将被重罚

2021-04-25

新传奇 2021年12期
关键词:责令医疗保障定点

日前,我國医疗保障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公布,并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此前,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对《条例》进行解读。

《条例》对基金使用相关主体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并针对不同违法主体、违法行为、违法情形,综合运用多种处罚措施,分别设置相应的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

具体而言,针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区分不同的违法行为,《条例》规定了责令改正、责令退回、处以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等处罚。针对定点医药机构,区分不同违法行为,分别规定了责令改正、约谈有关负责人、责令退回、处以罚款、吊销执业资格、限制从业、给予处分等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骗保行为,《条例》设定了比较严厉的处罚。除规定责令退回、吊销执业资格等处罚外,还规定了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针对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特点,规定了暂停涉及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及期限,以及解除服务协议等。

同时,为了压实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的管理责任,对定点医药机构因违法造成基金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给予5年的限制从业。对个人的违法行为,规定了责令改正、责令退回、暂停其3至12个月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对个人骗保的,与定点医药机构一样,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另外,对侵占、挪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规定了责令追回、没收违法所得、给予处分等。对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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