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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党组织能促进私营企业环保投入吗

2021-04-25汤学良汪胜豪吴万宗

贵州财经大学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私营企业基层党组织

汤学良 汪胜豪 吴万宗

摘 要:现代企业制度中嵌入党组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也是中国企业治理的重要特色。基于建立基层党组织的人数规则,本文使用模糊断点设计(FRDD)检验党组织与私营企业环保投入的因果联系:(1)修正内生性的基础上,发现建立党组织能显著提升企业的环保投入,OLS可能低估了党组织的作用;(2)“监督和引导”是党组织产生作用的重要机制,表现在约束私营企业遵守和执行政府环保政策和法规;(3)党组织促进环保投入的作用,会被私营企业主“党员身份”正向调节;(4)外部环保约束越强,党组织的促进作用越强。研究结论为完善私营企业的环保治理制度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有助于拓展认识“非公组织党建”的社会价值。

关键词:私营企业;环保投入;基层党组织;模糊断点设计

文章编号:2095-5960(2021)06-0001-10;中图分类号:F276.5;文献标识码:A

一、问题提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济工作是中心工作,党的领导当然要在中心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1]。可见,党的领导是理解中国经济转型历程的关键变量。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经营生产活动中的负外部性问题突显,其中污染防治问题愈加受到高层的重视,被列为急需打赢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污染防治显然需要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企业——积极投入行动,但是在效率和利润的驱动下,促进企业履行环保责任一直是世界性的难题。比较而言,先天带有“红色血液”的国有企业较好地承担了社会责任,私营企业在环保投入上的积极性则明显不足。截至2019年,中国有3000多万家私营企业,党如何引领如此庞大的市场主体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具体的渠道和效果如何?这些问题不仅是党建中急需研判的重大课题,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面临的重要问题,亟待解答。

学术界对党建如何引领私营企业投身环境保护的直接研究并不多见,主要集中于企业绿色行为的前置影响因素和党建与企业绩效关系等方面。企业绿色行为的前置因素主要指外部环保约束压力,如探讨环境司法专门化[2]、环境规制政策[3-5]甚至媒体关注[6]等与企业环保行为的关系。环保约束压力在一定程度上能“倒逼”企业履行环保职责,如支付排污费用等,但是企业购置环保设备和开展环保技术研发等前端的环保投入仍显不足。[7,8]尤其,与国有企业或者上市公司暴露在监督下不同,私营企业污染行为作为私有信息难以被监督网络准确捕获,环保约束促进其环保投入的效果更弱。[6]私营企业的环保投入主要服从于行业标准,普遍低于国家战略需要和公众对绿色治理的预期,且难以自发调节。[9]那么,党建能否引导私营企业积极承担环保投入责任,如何起作用?

事實上,党建对企业绩效影响的研究文献,对于本文深入考察建立党组织影响私营企业环保投入的传导机制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意义。党组织是企业与政府建立沟通的重要渠道,能够在资源获取、信号专递、政策沟通方面帮助企业获得便利。[10,11]党组织作为企业组织架构的组成部分之一,通过干预企业治理,对企业的产出结果产生影响,如缩小高管与员工的薪酬差距[12]、提高员工福利[13]、延长企业生命[11]、促进研发投入[14]和降低投机性投资[15]。其中,王舒扬等与本文最为接近,检验党组织和环境规制在影响私营企业环保投入上的协同作用。[9]但以“企业主党员身份”作为工具变量,无法稳健证实党组织对环保投入的因果效应。这与工具变量选取的合理性有关。本文基于成立党组织的人数规则设计断点回归,能够较好地处理内生性问题,补充和延伸上述研究。

党组织在企业治理中承担着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督促合法经营和推动履行社会责任的职能。本文聚焦在建立党组织能否提升私营企业环保投入,进而履行环保责任的问题,边际贡献有以下两点:第一,验证了建立党组织与私营企业环保投入的因果关系和传导机制,较好地串联了企业党建与环保治理两个方向的研究文献。第二,评估企业党建作用的研究文献,处理内生性一直是个难题。本文基于党章规定的超过3名党员需成立基层党组织的人数规则,设计模糊断点回归评估党组织对企业环保投入的影响,为科学评价企业党组织效应做了一定的拓展。

二、制度背景与机制分析

(一)私营企业建立基层党组织的制度背景

国企业建立党组织的制度要求可以追溯到《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规定“党的基本组织,应是以产业和机关为单位的支部组织”且“中共党员3人及以上即可成立党支部”[16], 主要是国有企业率先垂范,且经历多轮改革也未改变国企“党政共管”的二元治理格局[12]。企业层面建立党组织的合法性依据,始于199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历5次修订后,具体表述为“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如今,私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促使私营企业发展和与国家发展战略保持一致,党和政府自然地需要与私营企业发展各种联系[17], 主要分为政治吸纳与组织嵌入两种形式[10]。前者指赋予私营企业主以政治身份,吸纳至体制内,属于“外向个体谋取型”政治关联;后者主要指私营企业中建立基层党组织,通过党组织的科层网络引导、协调、监督与统战私营企业的发展,属于“内向组织变革型”政治纽带。显然,“内向组织变革型”政治纽带会在组织治理层面影响私营企业内部结构,甚至改变企业管理和行为模式。

实践中,绝大多数的私营企业主都愿意追求稀缺的政治身份,以通过政治关联获得政府背书或者资源配置的倾斜。[18]但是,对于在企业内建立党组织,私营企业主的态度可能是复杂的,积极和消极并存[19],因为建立党组织可能缺乏利益动机或者效率逻辑[17]。进入21世纪以来,党建作为国家治理能力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位不断凸显,甚至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把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在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框架下,党建工作已然成为党和政府与私营企业之间组织化、制度化、常态化的互动机制。[10,17]

尤其,中组部(2000)《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指出“凡是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都应当建立党的基层组织”。这是首次明确在非公企业中加强党的建设。中共中央办公厅(2012)《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在此强化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约束力。从数据中也能够体现强 化私营企业党建的趋势①    ①参见中组部共产党员网:http://news.12371.cn/2013/06/30/ARTI1372576793913322.shtml。   ,2000年全国的私营企业中建立党组织的企业约2.4万家,到了2012年约147.5万个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占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数的99.95%;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企业基层党组织达到147.7万个,基本实现应建尽建。甚至,私营企业党组织成了党的基层组织的主要组成部分。

(二)党组织作用于私营企业环保投入的机制分析

环保投入是企业涉及节能减排或排污治理等方面所进行的设备购置、产品绿色创新和流程绿色改造等支出的资金[20],既是企业污染治理的前端,更是行业或者区域污染治理的基础。但是,监管系统难以触及数目大、分散度高的私营企业,其环保私有信息难以被准确获取,遑论通过外部压力优化其环保投入。[6]私营企业的环保投入主要服从于行业标准,往往要低于国家战略需要和公众对绿色治理的预期,且难以自发调节。[9]

党组织作为组织架构的一部分如何作用于私营企业环保投入?从企业党组织的工作目标看,两个最为重要的制度文件,中组部(2000)和中共中央办公厅(2012),明确规定私营企业党组织应该当“宣傳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引导和监督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和“建立党组织与企业管理层共同学习制度,熟悉党和国家政策法规、了解上级决策部署”。从而,引导私营企业履行环保社会责任,是私营企业党组织应有的工作目标。党组织是在企业内部形成的与政府治理协同的关键节点,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1)内嵌于党建网络的企业党组织是政府宣传和监督网络的延伸。[10,21]其一,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会通过党建网络和企业党组织迅速传播,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15]其二,党建网络中党组织作为企业内部机构能够将污染私有信息向上反馈[9],缓解信息不对称[10],精准强化政府的环保监督水平。

(2)党组织是私营企业主获取政治关联(身份)的重要节点。[22]政治关联(身份)并非贬义,通过有效获得政策信息和资源配置等渠道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18]中央制度文件规定“对企业出资人的评先选优、政治安排,要事先征求企业党组织的意见……重点考察其……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党建工作等方面情况”,这会使得私营企业主更加支持党组织的工作,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23]

(3)党组织有助于塑造企业的绿色文化和影响企业环保决策。其一,党组织直接影响党员员工,并通过领导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等群众组织间接影响普通员工[13],以多样化党建活动的形式将国家绿色发展理念嵌入企业文化中[9],形成塑造私营企业绿色文化的“人”的基础。其二,在私营企业主是中共党员情形下,企业主“一肩挑”或者形成经营和党建的交叉,更加能够强化党组织对私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影响[15],塑造企业的绿色发展文化。其三,党组织(负责人)通过参与或者列席私营企业的决策会议,对企业环保重要决策问题产生影响。中组部(2000)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要“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在私营企业内部形成一种制度力量,遏制非社会责任行为,补偿政府和市场调节的不足。[24]

上述分析,从私营企业党组织的角色定位、约束力和影响企业行为的渠道等方面梳理了其对企业环保投入影响的具体机制。限于数据,我们无法给出对上述机制细节的直接检验。但是,概括地讲,党组织主要是通过“监督和引导”来实现遏制非社会责任行为和促进社会责任行为。这种解释在部分实证文献已经得到了验证,如遏制企业财务违规、国有资产流失和投机性投资,如促进员工权益保护和慈善捐赠。遵循此思路,本文使用企业环保罚款和环保费用信息,间接检验党组织促进私营企业环保投入的“监督和引导”机制。

三、研究设计

(一)模糊断点设计与识别策略

根据Rubin的“反事实”分析框架构造计量识别策略。私营企业 i 是否成立党组织(即 D i=0 或者 D i=1 ),就会存在两种潜在的环保投入结果:(1)没有成立( D i=0 ),环保投入为 Y i0 ;(2)成立(即 D i=1 ),环保投入为 Y i1 。如公式(1)所示,针对个体的观测结果( Y i )只能取其一:

Y i=Y i0+(Y i1-Y i0)·D i   (1)

其中, Y i1-Y i0 为党组织对企业 i 环保投入的个体处理效应,无法估计。任意的企业 i ,要么落在处理组,要么落在对照组。本文估计的目标是处理组的平均处理效应, ρ= E[ Y i1- Y i0 | D i=1 ]。对企业 i 观测值 Y i 在变量 D i 上做条件均值分解,即被党组织解释的部分和其他部分:

Y i =E[Y i|D i]+η i=E[Y i0+(Y i1-Y i0)·D i|D i]+η i=E[Y i0|D i]+E[Y i1-Y i0|D i=1]·D i+η i=E[Y i0|D i]+ρD i+η i    (2)

方程(2)中,对照组企业 i 的环保投入 Y i = E [ Y i0|D i=0 ]+ η i ,即“环保投入组内均值(可观测)+干扰项”;处理组企业 j 的环保投入 Y j = E [ Y j0|D j=1 ]+ ρ + η j ,即“如果没有建立党组织的环保投入组内均值(不可观测)+党组织的处理效应 ρ +干扰项”。其中,处理效应 ρ 是待估参数。显然,建立党组织并非随机分配,受企业和企业主特征( Z i ,一组可测或者不可测变量)的影响,引致 E [ Y i0|D i=0 ]与 E [ Y j0|D j=1 ]的系统性偏差,即引致 D i 与 η i 的相关性。这些干扰都会使得OLS回归得不到参数 ρ 的一致估计,即存在内生性干扰。

根据党章中党员人数3人及以上成立党组织的规定,提供了“模糊断点”(FRDD)机制,有助于识别党组织对环保投入的影响。模糊断点的识别思想非常朴素:当党员人数不能被个体控制,党员数落在3附近的企业样本就像随机分配的一样好,从而磨平个体之间的特征差异(包括潜在结果和干扰因素差异),使得党员人数在3左右的企业的环保投入差异可以被归因于建立党组织。

利用模糊断点机制识别党组织的作用,有两个前提条件:(1)以党员人数为驱动变量( x i ),在3的左右企业成立基层党组织的概率出现跳跃;(2)驱动变量在3左右,企业的环保投入也出现跳跃。图1展示了样本数据中企业成立党组织和环保投入对党员人数的条件期望函数,均在3的左右出现跳跃。根据“断点”规则,假定企业 i 成立基层党组织( D i =1)的概率 P i 满足:

P i=Prob{D i=1|x i}=  g 0(x i) if x i<3

g 1(x i) if x i≥3      (3)

如图1(左)所示,可以明显地看到:党员人数小于3人,则成立党组织的概率非常低;党员人数大于等于3人,成立党组织的概率出现跳跃,满足FRDD的单调性条件,且党员人数越多成立党组织的概率越大。进而,成立党组织与其党员人数的关系:

D i=E(D i|x i)+μ i=Prob{D i=1|x i}+μ i=g 0(x i)+[g 1(x i)-g 0(x i)]×1{x i≥3}+μ i=g 0(x i)+g*(x i)×T i+μ i   (4)

其中, T i=1 { x i≥3 }是“党员人数大于等于3”的示性函数,称为驱动规则; g* 是 g 1 与 g 0 的差函数,捕捉驱动规则对建立党组织概率的冲击。若 g 1 与 g 0 满足连续性①    ①注意3附近的概率突变,也可能是 g 0(x i) 自带跳跃,进而驱动规则不起作用。后文FRDD第一阶段,通过构造分段函数形式的 g 0(x i) 检验了这种可能性。   ,则 g* 可以泰勒展开:

g*(x i)=γ* 0+γ* 1x i+γ* 2x2 i   (5)

则私营企业 i 成立党组织与其党员人数的关系进一步调整为:

D i=g 0(x i)+γ* 0T i+γ* 1x iT i+γ* 2x2 iT i+μ i   (6)

“驱动规则” T i 作为党章规定,对于企业而言具有外生性。借鉴Angrist和Lavy(1999)在模糊断点框架下用工具变量方法进行估计的处理思路[25],方程(6)提供了处理方程(2)的内生性问题的工具变量:驱动规则( T i )、驱动规则与党员人数的交乘( x i·T i )以及驱动规则与党员人数平方的交乘( x2 i·T i )可以作为方程(2)中 D i 的工具变量②  。据此,完成对方程(2)中处理效应 ρ 的一致估计。机制检验中,同样依赖于模糊断点机制进行因果识别。

(二)数据与变量

企业样本源自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数据(2008)①    ①私营企业调查数据覆盖了2003至2017年中的10年,但具备本文核心变量数据的仅2008年。   。该数据库由“中国私营企业研究”课题组收集和维护,是研究中国私营企业问题的权威数据。在本次调查在全国31个省级区域按0.55%的比例进行多阶段抽样,样本涵盖了不同规模和不同行业的私营企业,较好地代表全国私营企业的发展情况。该数据包含了企业主的个人信息和企业信息,也收录了党员人数和党组织的信息。样本中,没有党员员工的企业占20.6%,黨员员工1或2人的企业占22.1%,党员员工3人及以上的企业占57.2%,拥有50名及以上党员员工的企业仅占4.6%;有党组织的企业占比为37%。显然,党员人数和党组织的分布,均具有相当程度的变异,有效保证了因果关系的识别。

方程(2)中,解释变量为党组织,以是否成立“基层党组织”构造0~1变量进行测度。样本中,50以及上党员数的企业占比极低,约2.52%;党员数2及以下企业零星观测到有党小组,属于联合党组织情形。因此,本文的党组织效应主要指“党支部效应”,但会被上述两种情形的样本所影响,造成估计偏误。稳健性分析时,剔除党员人数50及以上的和建立党小组的企业样本,观察实证结果的稳健性。

被解释变量为环保投入,加1取自然对数进行测度,以缩小数据量级、减少异方差和控制0值的干扰。对机制分析使用的治污费用和环保罚款也做同样的处理。但是,被解释变量0值问题,本文还针对性地使用Tobit和IV-Tobit模型做修正,增强结论的稳健性。参考既有文献[9,13],控制变量的选取分为两个层次,企业特征和企业主特征。

企业特征:(1)企业年龄, 2008减去企业创建年份,控制经营经验的影响;(2)企业销售额,以销售额加1取自然对数测度,控制企业规模影响;(3)工会,以是否成立工会组织构造0~1变量测度,控制企业的治理特征;(4)党员人数,党员规模上升有可能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即党员规模效应,需要剔除这种干扰②    ②FRDD第二阶段,加入党员人数多项式控制这种干扰。   。

企业主特征:(1)性别,以是否为女性构造0~1变量进行测度,控制企业主性别差异;(2)受教育年限,控制企业主文化素质差异;(3)党政机关工作经历,以是否曾在党政机关工作构造0~1变量测度,控制企业主工作经历差异;(4)企业主党员身份,以企业主是否为中共党员构造0~1变量测度,控制企业主的政治素质差异;(5)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企业主居其一就定义为1、否则界定为0,控制政治关联因素的干扰。此外,实证分析中控制了省份和行业固定效应,以控制宏观环境的影响。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表1所示。

四、实证分析

(一)基准回归结果

1.OLS回归结果。 OLS的回归结果是实证分析比较的基础,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1)有党组织的企业环保投入显著地高于无党组织的;(2)工会对环保投入有正向影响,显著性表现不稳健;(3)企业规模对其环保投入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与“实力越强的企业越有能力履行环保责任”的直觉一致;(4)企业经营经验,无助于提高环保投入;(5)环保投入在企业主的性别上有差异,男性企业主履行环保责任的表现更好;(6)企业主的文化素质越高,环保投入越高;(7)党政机关工作经历,抑制了企业环保投入,可能存在着寻租空间有关;(8)国企的工作经历,能够促进私营企业环保投入;(9)企业主党员身份、人大或者政协代表身份,对企业环保投入的作用不明显。

OLS的回归结果中,有党组织的处理组和无党组织的对照组之间,在环保投入上确实存在着显著的差异。这种差异难以归因于党组织的作用,因为无法穷尽影响企业建立党组织决策的干扰因素。换言之,OLS的估计结果可能存在着对“党组织效应”的低估或者高估,需要进一步利用“3人及以上党员成立党组织”的断点机制来控制内生性的干扰。

2.FRDD的第一阶段回归结果。 检验人数规则对私营企业成立党组织概率的冲击,需要排除两点干扰:排除随着党员人数上升,成立党组织概率突变的可能性,尤其以3为临界点的突变;剔除企业其他特征的干扰。方程(4)的回归结果整理成表3:(1)仅接入驱动规则作变量,党员人数超过3时,成立党组织的概率上升0.573,且1%的水平下显著;(2)控制党员人数,驱动规则对成立党组织的依然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党员人数解释力反而比较弱;(3)在3左右构造党员数的分段函数,驱动规则对成立党组织的概率影响仍维持在0.489且显著;(4)进一步控制住企业和企业主特征,驱动规则对成立党组织的概率影响,维持在0.397的水平,党员人数的影响消失了。据此,可以稳健地证明驱动规则(党员数3人及以上)是企业建立党组织最关键的解释,验证了党章规定的人数规则的约束力。

3.FRDD的第二阶段回归结果 。图1(右)中私营企业环保投入在断点左右出现了跳跃,但在多大程度上归因于建立基层党组织,依赖于更为严谨的回归分析证据。可以看出党员人数与环保投入存在着函数关系,对方程(2)做回归分析时除了控制企业和企业主特征外,需构造党员人数多项式控制可能存在的干扰①    ①即,如潜在结果 Y i0 作为党员人数的函数在3附近出现突变的话,也能够出现图1(右)的结果。从而,用FRDD方法对方程(2)做回归时,需要加入党员人数的多项式,但回归系数不具备确切的经济含义,从略、备索。  。工具变量的回归结果见表4,可以看到“建立党组织”对私营企业环保投入的影响大约在2.8~3.0之间,非常显著,且远远高于OLS估计下得到的影响水平。如果将 x 区间缩小至0~20名党员人数的企业样本上,党组织对环保投入影响甚至达到3~3.5,且非常显著,说明了OLS可能低估了党组织的作用。针对“驱动规则”构造的工具变量的“不可识别”“弱识别”和“过度识别”检验中,工具变量均表现良好。

(二)FRDD模型的稳健性

1.检验协变量是否出现跳跃。 首先需要剔除协变量在断点处跳跃产生的因果识别干扰。针对协变量在断点处(党员数3)跳跃的检验结果见表5:(1)销售额、企业年龄、工会等没有显著差异;(2)性别、受教育年限、是否有党政机关工作经历、是否中共党员身和是否前国企负责人等特征也没有显著差异;(3)唯一跳跃是“企业主是否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有两点理由可以排除该跳跃对结论的影响:其一,驱动规则没有影响企业主政治身份的逻辑性,跳跃可能是有限样本下的偶然性。相反,企业主政治身份可能会促使其利用驱动规则控制黨员人数,左右成立党组织。这种干扰只需在回归中控制政治身份即可。其二,表2中“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身份”对环保投入没有影响,阻断了经由政治身份链条产生干扰的可能性。

2.检验驱动变量是否被控制 。由于党章规定是公开信息,企业可能出于某种原因控制党员人数,进而左右成立党组织的状态。只有无法控制驱动变量,才能对FRDD的结果做因果解释。使用McCrary的方法检验党员人数分布在临界点附近是否被控制[26],其检验原理是:如果控制党员人数,则其密度函数在断点处不连续,以获得建立党组织的“好处”或者规避“坏处”,否则认为无法精准控制。检验结果如表6所示,P值的水平显然拒绝“党员人数数分布在3左右不连续”的原假设。

3.安慰剂检验:构造伪断点 。排除其他不可观测因素的干扰,考虑构造“伪断点”做安慰剂检验,其基本思想是:如果伪断点的左右也观测到结果变量的跳跃,说明还存在着不可观测的干扰因素,否则排除。在真实断点左右选取了2、4和5作为伪断点,重复对方程(2)做基于“伪驱动规则”的工具变量回归,结果见表7:伪断点下,“党组织”对企业环保投入均没有显著影响。

4.其他稳健性证据。 表8进一步提供了其他的稳健性证据:(1)剔除党员50人以上或者成立党小组样本后,不影响实证结论;(2)Tobit和IV-Tobit结果说明,被解释变量0值问题对分析结论影响不大,且内生性相较于0值,是造成OLS估计不一致的主要原因;(3)对环保投入做标准化处理,成立党组织促进环保投入的结论不变。

五、进一步讨论

(一)机制证据。 机制分析指出,产生促进私营企业环保投入的“党组织效应”的关键在于“监督和引导机制”。本文采用涉及企业环保惩处的“治污费用”和“环保罚款”,对机制进行间接检验,其基本逻辑:如果监督引导得力,则企业会更加遵守政策法规。FRDD回归结果见表9:党组织对“治污费用”的影响维持在1.999~2.025,5%的水平下显著;对企业“环保罚款”的影响维持在-0.225~-0.228,10%的水平下显著。实证结果与理论预期一致,能够本文的关键机制。

(二)黨组织作用的异质性检验。 研究结论的异质性,往往更具政策意义。本文进一步讨论三个方面的异质性:党员员工数的调节作用、企业主党员身份的调节作用和外部环境规制强度的调节作用。将方程(2)中的处理效应参数 ρ 修改为调节变量 z i 的线性函数 ρ=ρ 0+ρ 1z i ,参数 ρ 1 捕捉调节影响。其中,外部环境规制变量,使用各个省份2007年的排污费收入除以工业增加值进行测度,数据来源于中国环境统计年鉴。异质性分析的回归结果见表10:(1)党组织对环保投入的处理效应,没有被党员人数调节;(2)但是,企业主如果是党员则能够提高党组织对环保投入的正向作用;(3)外部环境规制政策越强,党组织促进私营企业环保投入的作用越强。

六、结论与启示

建党百年之际,十九大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党建作为工具手段的作用凸显。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情境下,如何监督和敦促私营企业履行环保责任、增加环保投入一直是世界性难题。分析检验中国共产党的党建利器是否能够发挥作用和如何发挥作用,进而提炼私营企业污染治理的中国方案,既引人入胜又具有实践意义。

基于党章规定的建立党组织的人数规则,本文设计了模糊断点机制(FRDD),结合私营企业微观调查数据,科学地检验了建立党组织与私营企业环保投入的因果联系和关键机制。分析发现:党组织嵌入显著提升私营企业环保投入,OLS方法会低估党组织作用;党组织的“监督和引导”职能并结合其作为企业治理架构组成部分的天然优势,是产生促进作用的关键机制;党组织的促进作用会被企业主党员身份和外部环境规制压力等正向调节。

研究结论具备一定的政策启示:党建作为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工具手段,也能够在完善私营企业污染治理制度方面发挥独特的作用;在处理“私利”与“公利”矛盾问题上,党建往往能够扮演无可替代的角色;拓展认识“非公组织党建”的社会价值,完善私有部门的党建网络建设,是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中独具特色的中国方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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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 the Party Organizations Promote Private Enterprise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vestment

- Evidence from the Survey of Private Enterprises in China

TANG Xueliang1,2,WANG Shenghao1,WU Wanzong1,2

(1.Business School, Yangzhou University, Yangzhou, Jiangsu 225127,China;

2.School of Economics, Fudan University, Shanghai 200433,China)

Abstract:

Based on the number-rule of establishing the party organizations, this paper uses FRDD approach to test the caus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arty organizations and the environmental investment of private enterprises. (1) By controlling the endogenous problem, it is found that the establishing party organizations can significantly improve the environmental investment of the enterprises, and OLS approach may underestimate the role of party organizations; (2) “Supervision and Guidance” is the important mechanism for the party organizations to play a role, which is manifested in restricting private enterprises to comply with the government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3) The role of party organizations in promoting investment 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ill be positively moderated by the “party membership” of the private entrepreneurs; (4) The stronger the extern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nstraint is, the stronger the promotion effect of the party organization is. The conclusion of the study provides useful reference for improving the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system of the private enterprises, and helps to expand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social value of “Non-Public Organizations Party Building”.

Key words :

private enterprises;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vestment;primary party organizations;fuzzy RDD

责任编辑:吴锦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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