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情治理的创新思维
2021-04-23史惠斌
史惠斌
【摘要】社交媒体时代,新媒体赋权的平权化民意表达拓宽了网民的发声渠道,互联网成为舆情事件的首发阵地,众声喧哗的民意表达通过互联网呈现裂变式传播,使得网络成为舆情治理的重要阵地。加强网络舆情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打造新时期网上舆论宣传主阵地,做好网络舆情治理,应系统把握舆情主体、客体、中介间的辩证多维关系,创新思维、多方联动,为网络舆情良性治理探索新的路径。
【关键词】舆情治理 网络舆情 媒体技术 舆论引导
【中图分类号】G2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1.04.016
“老百姓上了网,民意也就上了网。”作为“第五空间”的互联网,在媒介技术的加持下成为意识形态领域的“必争之地”。从“管好用好”到“传播至高点”、从“解决好谁来管、怎么管”到“提高网络空间意识形态话语权”,从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到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中央对于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视程度逐步提升,舆论引导与舆情治理的思路和路径也在不断创新。良好的舆论生态是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前提条件,随着媒介技术不断升级,网络成为舆情传播发酵的主阵地,在信息传播、舆情形成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網上舆论工作是宣传思想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网络舆情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构建新时期网上舆论宣传主阵地,做好网络舆情治理,需要创新思维、多方联动、多措并举。
互联网是舆情事件的首发阵地
数字化媒介带来的网络化生存方式不仅重塑着信息传播方式,也使公众的表达实现了可视化呈现和平权化降维。在文字—音频—图片—视频的媒介传播发展进程中,多维立体信息“接收—表达”平台构建了全体网民的交流矩阵,“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自媒体”的全民发声景观既丰富了正常有序的社会发展,又增添了不可预期的“燃点”。在互联网多元平台的共振和催化下,网络强大的动员与号召能力使得社会情绪随时随地都可能因为不可预期的突发事件被“点燃”,潜藏着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风险。如何使舆情事件变为助推社会有序健康发展的推手,是社会治理的核心议题。当前,四通八达的互联网传播格局改变了传统媒体时代的单向度传播,公众对新闻事件的看法、态度及言语表达不再受制于传播手段的限制。公众发声的现实需求在媒介技术的加持下冲破时间、空间束缚,网络成为强大的首发阵地。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提出了“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的战略目标,明确互联网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新闻舆论的主战场。他强调,“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部署要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同步推进,向着网络基础设施基本普及、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信息经济全面发展、网络安全保障有力的目标不断前进。”[1]
互联网是舆情治理的重要阵地
社会舆情与网络舆情是舆情发生过程中的一体两面,面对突发事件引发的社会舆情,及时积极应对和有效妥善处理是当务之急。有序治理网络舆情既是互联网良性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网络空间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
舆情主体主要集中于互联网空间。网络舆情的主体是在网络上对社会事务持有社会态度且发表意见的网民。深入了解网络舆论场中主体网民的年龄段、受教育程度、月收入对优化舆论引导方式方法及引导效果具有重要意义。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上半年最新发布的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目前我国上网人数已超过9亿,其中手机上网人数占比99.3%。[2]庞大数字的背后说明我国舆情的主要阵地已经转至以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为主的“两微一端”。具体来看,20~49岁的网民占比42.3%;大专教育程度以下网民占比80.5%,其中初中学历的网民占比41.1%;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网民占比72.4%,月收入1000元以内的网民占比20.8%。可见,我国网民群体呈现年轻化特点,其媒介使用习惯多偏重网络移动端的社会化媒介平台。同时,较低的受教育程度是我国网民教育背景的现实状况。
网络是舆情客体的传播媒介和发酵场域。网络舆情的客体是社会事务或公共事务,在网络舆情治理的视域下多指热点事件或突发事件。媒介技术的发展在降低传播门槛的同时加快了自媒体的发展,以社交媒体为主的自媒体的迅猛发展一定程度上扩大了网络热点和突发舆情事件爆发和蔓延的可能性空间。社交狂欢中缺失“把关人”的网络传播方式,一方面极大地满足了公众的窥视欲和表达欲;另一方面,舆论场域的众声喧哗更易使公众迷失于过载的碎片化信息流中,在舆情事件中因盲从非理性意见而使舆情事件激化升级,使线上带有负向情绪的网络舆情溢出转化为现实社会中的“集体行动”。作为舆情事件最大的传播媒介,网络对非理性负向舆情的传播有可能会对有序稳定的现实社会形成冲击与危害。及时有效的网络舆情治理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良性发展的必要条件。
舆情中介为网民提供了多元话语空间。舆情中介是舆情传播的渠道或介质。近年来,微信、微博等社交类平台日益成为公众获取与传播信息的最常用媒介。抖音、快手、西瓜等短视频平台成为公众信息消费的“新宠”;今日头条等资讯平台以精准的新闻推送方式占据着公众阅读资讯的排行榜前列。网络舆论是在技术赋权的驱动下,由公众线上表达多元渠道与公众表达意愿的现实需求相结合所形成的产物。在飞速发展的媒介技术中,以秒为计算单位的海量信息输出使得公众长期处于信息过载的超负荷状态。同一事件、不同角度的舆情喧嚣,频频发生的舆情反转、舆情类反转等都可能使“沉默的螺旋”中的网民陷入舆情旋涡。在媒介技术加持下,新媒体赋权的平权化民意表达机制拓宽了网民的发声渠道和发声平台,“技术+平台”的双重赋能为舆情事件的发酵提供了平台基础及技术支持。
创新网络舆情治理的对策和路径
互联网的出现与治理相伴相生。在舆情治理研究中,国内和国外学者均发表了有价值的成果,其中,国内学者更多关注技术革新对舆情的影响与关照,而对于舆情事件对技术的“反作用”所涉研究较少。[3]截至目前,网络舆情治理先后经历了“管制”模式、运动式治理模式、综合治理模式。囿于网络舆情自身的复杂性特点,目前多数研究对网络舆情治理提出的建议策略较为宏观且抽象。[4]因此,本文尝试从微观的维度,从具体的技术性策略角度,对网络舆情治理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行动者策略:转译舆情主体,提升舆情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行动者网络理论(Actor-Network-Theory, ANT)视角中的行动者策略为纷繁复杂的网络舆情治理提供了新的思维和路径空间。借用该理论代表学者布鲁诺·拉图尔(Bruno Latour)的“最小限度”行动观,为提升驾驶安全系数、降低车速,公路上的“减速带”通过反身性(reflexive)对司机起到了比交通信号灯更明显的效果,司机为避免底盘刮伤而直接采用行动上的制动降速,这种“转译”(translate)的效果明显优于起表征中介作用的“传输”(transmit)。[5]在“减速带—司机—城市规划者”三者所构建的场域行动者网络中,无论是非人类属性的记号、符号、信号灯、标识标牌抑或指挥交通的警察(人类属性),均通过表征、“传输”(transmit)进行了道德关切层面的弱引导和弱治理。相反,代表交规制定者意愿的“睡着的警察”——减速带,才是这一行动者网络中的强引导与强治理。承担“转译”(translate)的“减速带”通过“存在”与“在场”实现了“减速带—司机—城市规划者”三者所构成的行动者网络中的“制造差异”(make a difference)。“减速带”作为行动者网络中新介入的“行动者”使司机和城市规划者的意愿均产生了“转译”,这一转译路径将行动者(司机)的“潜能性”(potentiality)在无意识状态下成功转变为“现实性”(actuality)。高速运行的网络信息场域中,如何给负面消息的传播制动减速,如何治理网络舆论中裂变式散播的负面消息?ANT视角中的“行动者”策略给我们提供了新的借鉴思路,即增加新行动者的“转译”取代原有样态中的“传输”,让“在场”的行动者在负面消息舆论场域联结网络中“制造差异”(make a difference),实现受众意愿的“转译”。运用“减速带”取代“过滤器”、“隔离栏”取代“预警器”的方式,实现网络舆情的良性治理。
修辞幻象策略:聚焦舆情客体,提升受众媒介素养。网络舆情治理是一个漫长且复杂的工程,美国学者欧内斯特·鲍曼(Ernest G. Bormann)提出的修辞幻象对网络舆情治理有着直接的借鉴意义,即建构正向的“幻象主题”,依托“两微一端”的虚拟现实路径完成对公众从认知层面的认同到心理层面被劝服的过程。[6]“最美妈妈”“最帅跨栏”“最美逆行”“不是现世安稳,岁月静好,只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当年全世界守护90后,现在90后来守护全世界”……,一个个鲜活且真实的传递主流价值观的“尚德”原型的建构在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和舆情治理中发挥着尤为重要的作用。通过“原型构建”进行议程设置,引导受众获取真正有意义的信息,培育受众形成良好的媒介素养。
创新扩散策略:耦合舆情主体与技术平台,创新治理思维。美国学者埃弗雷特·罗杰斯(Everett Rogers)创新扩散理论中的创新因素对网络舆情治理也有一定的启示。创新扩散理论中的创新因素不仅包括技术创新,也包括思维创新、方法创新。媒介技术和平台为网络舆论提供了物质基础,改变了传统媒体时代信息的单向度传播,交互式立体传播模式使网络社交场域中的每个人都成为信息发布与接收的共同体。人工智能技术支持下,大数据能够敏锐捕捉整个舆情事件生命周期与发展趋势的相关数据,为舆情治理提供了舆情预警和舆情监测功能。与罗杰斯《创新的扩散》中洛莫林村尼丽达推广烧开水的案例同理,[7]网民作为舆情事件的主体,其个人的认知水平、媒介素养与媒介技术平台的耦合与否至关重要。当舆论引导的着力点无法与网民的认知和理解相契合,网络舆情治理将陷入被动和失利,如同《创新的扩散》中推广烧开水的尝试以失败告终;当舆情监测与预警系统和信息场域中舆情主体的信息素养相耦合时,舆情治理才能达到最佳的疏导、引流效果。
议程设置策略:引导舆情客体的走向和舆情主体的理性多元表达。法国结构主义人文学术思潮的主要创始人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evi-Strauss)认为,所有人类文明的“结构”均与人的心智密切关联。信息的生产、信息的消费、信息的循环与信息场域中网民的社交素养、媒介使用素养及参与素养高度相关。网络场域中网民的知识素养关系着舆情事件的演进,影响着舆论引导思路、思维模式的创新以及舆情治理的效果,并将循环反作用于网民对舆情事件的认知角度、认知程度、认知深度。因此在“知识素养-思维方式-舆情应对”的逻辑演进中,思维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舆情事件中個人的观点、公众的情绪与态度,即舆情本体。美国学者麦克斯韦尔·麦库姆斯(Maxwell McCombs)和唐纳德·肖(Donald Shaw)提出了议程设置理论,并将传统议程设置理论(媒体不能决定你怎么想,但能决定你想什么)继续向前推进到属性议程设置(媒体不仅能决定你想什么,还能影响你怎么想)。议程设置理论指出,大众传播具有一种为公众设置“议事日程”的功能,传媒的新闻报道和信息传达活动以赋予各种议题不同程度的显著性的方式,影响着人们对周围世界的事件及其重要性的判断。作为媒介的一个重要功能,议程设置在凝聚社会共识和舆论引导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媒体要主动通过这两个层面的议程设置精心设计话题,引导舆情客体的走向和舆情主体的理性多元表达。
结语
社交媒体时代,国家与社会的发展和互动深度嵌入互联网的传播场域中,网络空间和媒介技术对国家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赋能”和“赋权”的作用。一方面,政府开展舆情治理的平台与手段、对舆情事件的预警与研判实现了全面提升;另一方面,公众参与表达的渠道进一步拓宽,对于政府事务和舆情事件的参与度极大提高,对于政府的舆论监督更为广泛而全面。与此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新时期舆情治理任务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积极创新思维,坚持宏观与微观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形成“舆论监督+舆论引导+舆情治理”的良性循环,构建理性、和谐、开放、包容的舆论生态。
(本文系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体育赛事报道助力海南城市形象传播研究”和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突发事件舆情应对中海口市政府话语能力提升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分别为:HNSK[YB]18-55、2020-ZZKT-12)
注释
[1]习近平:《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第198页。
[2]《CNNIC发布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网站,http://www.cnnic.cn/gywm/xwzx/rdxw/20172017_7057/202004/t20200427_70973.htm,2020年4月28日更新。
[3]张宁、唐嘉仪:《大数据与舆论研究的“知识图景”:基于“人与技术”分析框架》,《新闻与传播评论》,2020年第3期。
[4]谭雪晗、涂艳、马哲坤:《网络舆情治理研究综述》,《电子政务》,2016年第8期。
[5]戴宇辰:《“物”也是城市中的行动者吗?——理解城市传播分析的物质性维度》,《新闻与传播研究》,2020年第3期。
[6]尹晓楠、方雪琴:《危机修辞视域下的政府形象传播——以“新冠肺炎”疫情事件中河南形象传播为例》,《新闻爱好者》,2020年第3期。
[7][美]罗杰斯:《创新的扩散》,唐兴通、郑常青、张延臣译,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6年,第3页。
责 编∕张 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