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片面认知 读懂精神实质
2021-04-23袁益民
袁益民
摘要当前不少研究者和一线工作者在解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时存在一些片面化认知,主要表现为虚化、固化、泛化、窄化、矮化。读懂方案精神实质,需要坚持深化改革,了解传承性、关注现实性;认识时代之新,抓住根本性、体现引领性;读懂教育评价,坚守专业性、承认局限性;领会总体二字,把握整体性、理解原则性;落实改革方案,彰显指导性、突出有效性。通过环环相扣的“五维”教育质量体系建设,扭转“五唯”评价错误偏向,切实推动评价变革。
关键词 教育评价改革;教育减负;“五唯”;教育自塑性;教育质量体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2384(2021)03-0053-04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当前各地各部门正在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抓紧贯彻落实。与此同时,相关的文本解读、政策宣讲、媒体访谈、论文剖析及各种评论文章也井喷式出现。就笔者观察,这其中许多介绍和解读对于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方案》精神是十分重要的,但也存在不少片面乃至错误的认知需要及时纠偏。本文在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个人见解,以期助力各地探索全面准确理解和落实《方案》的有益路径。
一、避免“五化”误区,纠正对《方案》的片面认知
在解读《方案》过程中出现的片面乃至错误认知,尽管只是因《方案》出台不久人们思想认识还未完全到位而出现的乱象,但却极具代表性和影响力,若以这样的认识去贯彻落实《方案》,将会带来很大的误导性风险。总体来看,这些片面或错误认知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 虚化:脱离我国教育评价改革的传承脉络和现实性问题
如有的研究者从《方案》中看到了无所不包、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无所不能的所谓学生“立体评价”,甚至引出了“第五代评价”概念,将旨在克服“五唯”(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错误偏向的教育评价改革神化为普世经验,将国家原本针对严峻而紧迫现实问题提出的带有某种“最后通牒”性质的非常方案当成了理论探索的轻松话题,甚至还有人将一线实践中某些失败的评估教训歌颂为有国际影响的优质品牌,脱离了我国教育评价改革的传承脉络和现实性问题,也偏离了国家出台《方案》的初心与使命,虚化了评价改革的严肃主题。
2. 固化:削弱改革的整体引领性和对评价根本问题的关注
教育评价改革是个系统性工程,评价对象既包括人,也包括事;具体评价内容既注重发展目标,也关注发展过程,更重视发展结果,还要顾及发展背景;主要评价领域涉及系统、区域、机构、个体和项目等基本工作层面。但有些研究者用“四大评价”“五项评价”等标签指涉方案中的部分总体原则要求和几个层次的聚焦任务,甚至提出构建“四位一体”教育评价“新体系说”(类似于已往所谓“五位一体”旧评估体系说),把一些总体原则和具体任务进行并不适当的固化处理,贬损了评价改革完整的内在逻辑和丰富的思想内涵,削弱了新时代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中对于根本性问题的关注和整体引领性。这种看似拔高、其实贬损的做法在相关实践总结和理论研究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3. 泛化:无视评价活动本身的多样性及具体评价活动的局限性
如有的研究者一再将评价称为世界性难题,忽略了个别评价模式的悠久历史和部分评价活动相对成熟的经验。用特定评价的问题指代所有评价,似乎只要评价是世界性难题,就可以长期容忍“五唯”错误偏向并让其成为“顽瘴痼疾”,这样显然难以摆脱为评价工作做得不尽如人意而进行辩解的嫌疑,也刻意泛化了教育评价的具体内涵,无视评价活动本身的多样性及具体评价活动的局限性,最终背离了教育评价的专业性。
4. 窄化:破坏《方案》的内容整体性和改革要求的原则性
如有的研究者将文件中某个方面评价改革任务下写的几句话说成是该方面改革有多少条要求,窄化了《方案》的总体要求,破坏了《方案》的整体性和改革要求的原则性本质属性,使重在“总体”的方案及要求由于被逐条割裂开来进行窄化理解而出现碎片化的风险。还有人甚至将五大方面改革任务整体目标下的原则性要求理解为这些方面工作的考评指标和评价标准,明显误读了原本体现原则性和方向性的改革要求。
5. 矮化:弱化《方案》的指导性要求和评价改革的有效性
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理解《方案》时,还出现依据文件中列举的“不得”“严禁”等字样条目而建立起严格禁止类、克服纠正类和控制限制类负面清单的做法,看似将相关要求严格落实落细了,其实弱化甚至矮化了《方案》原有的指导性本质属性。对于底线限定性少数条款与方向指导性多数条款重视程度的失衡,导致对于更为重要的带有原则性和根本性的多数指导性要求的关注,被对于更为简单明了的少数限定性要求的重视所弱化,破坏了两者之间的有机联系,最终将影响《方案》的完整实施及教育评价改革的有效性。
二、把握“十性”特质,读懂《方案》的精神实质
只有全面准确理解《方案》的精神实质,才能深入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结合多年的研究实践笔者认为,我们要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加强领会和学习。
1. 坚持深化改革:了解传承性,关注现实性
学习领会《方案》,首先要了解我国教育评价改革的来龙去脉和初心使命。其實“深化”二字已经准确道出这一改革主题在内容上的传承性特征和在目标上的现实性要求。为此,我们一方面要明白无误地从现实问题中确立改革主题,另一方面要坚定不移地在改革方向上把握实际要求,避免由于过于理论化的解读和过于理想化的理解而虚化《方案》的现实目标和要求。更不宜为了说明《方案》的重要性,而简单地说该《方案》提出了多新多高的要求,而要明白这些基本要求其实是国家早已提出并反复强调的,只不过一直以来未能得到根本解决。
事实上,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教育部等部委早就针对教育评价相关问题提出过许多指导性和指令性要求,近年来更是围绕考试评价、督导评估、教育减负、清理“五唯”和科研评价改革等出台了一系列相关规定。《方案》从克服以“五唯”为基本表征的教育评价偏向出发,围绕五大方面的基本改革任务,系统化提出教育评价改革的整体性要求。同时,五大方面改革所提出的具体要求虽然有各自的针对性和侧重点,但都围绕整体扭转“五唯”评价偏向这一长期问题,都旨在最终解决好教育评价指挥棒这一现实而又紧迫的问题。所以,对于文件标题中“深化”二字不能误读甚至虚化,否则改革的主题就可能被弄丢。
2. 认识时代之新:抓住根本性,体现引领性
明确了问题之老,还要认识时代之新和路径之别,否则改革也容易跑偏。不难看到,教育评价所面对的现实问题与新时代的新要求是格格不入的。无论是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新定位、新发展理念的新论述、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及发展进入新阶段,還是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新高度,都要求教育评价工作能够转变旧观念、树立新思维。《方案》的根本性任务和各项引领性要求不仅突出了教育的发展规律、学校的办学规律和师生的成长规律,也较好地体现了《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的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的工作目标,以及更加注重以德为先、全面发展、面向人人、终身学习、因材施教、知行合一、融合发展、共建共享的基本理念。
做好新时代教育评价工作,必须以正确的政绩观、绩效观、教育观、人才观及评价观为引领。在教育工作评价改革方面,要坚持系统思维,全面清理不符合改革要求的政策措施,从体制机制上寻求解决“五唯”问题的根本性办法;在学校评价改革方面,要强化评价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权威性,进一步推进管办评分离,真正落实院校内部质量保障机制;在教师评价改革方面,改变专业职务等级“贬值”和头衔泛滥问题,引导教师回归课堂、学术和教育本真;在学生评价改革方面,在从根本上改进终结性评价的同时推动诊断性和形成性评价,积极探索学生参与式课堂评价改革,变“对于学习的评价”为“为了学习的评价”和“作为学习的评价”,同时切实改革考试评价,真正落实不同教育主体的地位、责任与作用,从长远看需要实现教考招分离;在用人评价改革方面,从毕业生特征出发,真正关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过程及最终完成情况。
3. 读懂教育评价:坚守专业性,承认局限性
从世界范围来看,相对成熟的教育评价活动有督导、视学指导、专业与院校认证、院校质素评审、教育系统监测等,国际上各类评估理论、模式、方法、技术和工具也已取得重要进展。所以,与其一再笼统地强调评价是世界性难题,不如说我们当前还面临评价的中国问题。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一方面我们的“三评一查”活动总体上还是过多过滥,但真正专业的评估活动又少之又少;另一方面,就具体的评估活动而言,并不存在多难或多易的问题,而只有是否适合目的、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可行有用准确、是否受欢迎,故而评估专业领域有实用性、适恰性、可行性和准确性等元评估标准之说。因此,对于评价活动不应泛化理解,而要分清不同的评价理论、模式与工具,分清不同的角色、价值与方法,不能不分评价类型打乱仗。
总体而言,教育评价属于专业性活动,是细活、慢活、功夫活,与简单直接的行政性考评督查活动有根本性区别。评价活动的专业性需要有相对的独立性及权威性来保证。评价有时可以用作保障基本质量和促进基准面公平的工具,但不应将其混同于一般行政性措施甚至问责性手段。评价的权威性往往是通过其独立性来体现的,而独立性得以成就权威性则要有足够的专业性来支撑。恪守专业性还必须同时承认评价活动的有限性。一方面,承认其有限性的评价才能真正称得上是专业的,评价并非万能,并不能解决教育的全部问题,而只能辅助解决部分问题,且只是解决到有限程度;另一方面,任何的评价活动均有其具体对象、目标、方法和工具,世上并不存在一种可以包打天下的评价模式。
4. 领会“总体”二字:把握整体性,理解原则性
《方案》以“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为指导思想,强调“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原则,并将2035年“基本形成……教育评价体系”作为改革目标。在五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中,更是突出了整体性设计与思考。如在学校评价改革方面,不仅提出了根本性标准,还针对各级各类学校提出了总体改革要求;在教师评价改革方面,将与教师评价相关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实绩、一线学生工作、高校科研评价及人才称号等要素纳入整体设计。因此,领会《方案》的“总体”二字,首先要把握《方案》中改革要求的整体性特征以及系统性和协同性原则。
“评价”容易被理解为是对于评估、督导、视学指导、专业与院校认证、院校质素评审、教育系统监测,甚至是排名、评审、评比、检查、验收等一类社会活动的总称。尽管《方案》和重点任务中提及的一些“××评价”有的指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具体要求,但总体上看,绝大多数具体评价改革应围绕整体性评价改革原则与宏观性改革要求来理解和把握。无论是总体要求中的“过程评价”还是重点任务中的“过程性评价”,都只是原则性要求和总体性表述,并不具体指涉一种特定的评价活动、项目或方案。《方案》中提及的分类评价,也只是总体要求中分类设计原则在相关方面评价中的具体体现,而非独立构成一种特定的评估活动、项目和具体模式。因此,不能见到“××评价”的文字就理解为存在这样一种类型的评价,更不能动不动就上升到构建“××评价体系”的高度去认识。同时,《方案》中特别提出的一些需要关注的评价重点也应当从整个方案及几个方面重点任务的整体上去把握,将它们理解为原则性和方向性要求,而并不能将其认定为具体的考评指标和评价标准,只有这样才不至于破坏改革整体顶层设计的原有张力。
5. 落实改革方案:彰显指导性,突出有效性
尽管我们不应将《方案》中特别提出的一些具体评价重点直接认定为日常工作中的考评指标和评价标准,但《方案》作为一个改革的工作方案,我们毫无疑问应当在其提出的所有要求指导下,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全部目标、任务有效落实落细。在目前一些地方及部门贯彻落实《方案》的初期个案中,已经出现了清理相关文件时将方案要求仅理解为严格禁止类、克服纠正类和控制限制类要求的问题,让相关处室报送应清理文件时结果均为“无”需要清理事项,说明基层在理解和落实体现《方案》指导性本质属性的基本要求上还存在明显偏差。落实方案除了要贯彻其指导性要求,还要落实其有效性原则,这是确保改革目标和任务全面落实的根本遵循。教育评价制约教育改革发展的问题并非一朝一夕形成,具有复杂的社会历史根源。评价从作为教育资源严重短缺条件下的甄别遴选手段,逐步进化为教育更为普及情况下的行政干预问责手段,但还远未成为服务教育改革发展决策的专业咨询工具。从毕业生的特征始终不能完全达到我们的培养目标、素质教育的发展总是差强人意、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尚未圆满落实来看,教育评价专业服务还有许多事情要去做,在有效性上存在很大改进空间。
三、建设“五维”质量体系,切实推动评价变革
在当前教育领域所谓剧场效应、囚徒困境、内卷化和“军备竞赛”等各种教育“通货膨胀”现象日益严峻的过程中,评价实际起到了推波助澜的负面作用。由评价参与其中的所谓“回音室”效应和认知“过滤气泡”现象,是后现代风险社会中教育领域自塑性的典型例证,使声称服务素质教育及教育改革发展的评价活动实际越来越远离自己的专业本质,变成了改革发展的阻碍。
解决教育这一自塑性问题的解药只能是教育的自塑性现代化本身,其核心是通过环环相扣的“五维”教育质量体系建设,从根本上扭转“五唯”评价错误偏向。一是从政府、社会、家庭及用人单位认可的“毕业生特性”(学习结果)出发,来定义教育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二是以服务学生学习的不断改进的“教学过程”(教学质量),来保障学习结果;三是用学生友好型的学校与学习环境(学习条件),来服务教与学的过程改进;四是以师生满意的学校(育人环境),提供最根本性的学习环境条件;五是通过落实现代分工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制度保障),为育人环境改善提供最基本的制度环境。
在从思想上领会到《方案》的本质要求后,还要采取切实行动推进改革。一是转变角色定位,真正明晰多元治理主体责任,把“谁来改革、为谁改革、谁来认定改革成效”的分工落实落细;二是转变价值导向,真正确立评价对象主体地位,把涉及“该评的有没有评、不该评的有没有停、评了是否真有帮助”的评估内容辨清弄明;三是转变方法路径,真正发挥专业机构的主体作用,把“什么是专业的评价、谁来承担这种专业性工作、专业评价项目是否实际有效”的工具性问题答对答好。说到底,将各种专业评价及各项活动项目做对、做好、做到位,才是评价改革的真正出路。评价不是要去增加人们“对于失败的恐惧”,而要激发他们“对于学习的渴望”。而以破除“五唯”之名、行火上浇油之实的做法,更是需要我们警惕和防范的。
(编辑 王淑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