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标准化管理的小型水库管护要点探析
2021-04-23李书龙
李书龙
(吉安市水利局,江西 吉安 8223185)
江西是水库大省,截止2018年底,全省已注册等级的各类水库大坝共10687座,其中小型水库10404座(小(1)型1468座,小(2)型8936座),占已注册登记水库总数的97.35%[1],小型水库具有防洪、灌溉、排涝、发电等多种功能,多年来在促进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 4]。
小型水库数量众多,管理水平相对落后,这已成为水库管理的薄弱环节[5- 7]。为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2017年8月,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意见》,在全省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经过3年标准化管理创建,小型水库形象面貌和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升,标准化管理效果初显。但江西绝大部分小型水库无管理单位,基本由所在乡镇管理,然而乡镇各项任务繁重,水利技术人员短缺,对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要求理解的不够到位,难以形成良性运行机制,严重影响了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也成为了全省水利工程标标准化管理的明显短板[8- 10]。因此,有必要全面梳理影响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的主要事项,明确各事项的管理要求,为促进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水平提供参考。
1 管护事项划分
1.1 事项划分原则
小型水库管护涉及到的事项众多,难以用少数几项工作涵盖小型水库管护的所有事项,这就需要从中筛选出具有主导作用、具有代表性、具有可操作性[11],并且能够与江西省正在积极推进的标准化管理要求相互吻合的主要事项,基于这些因素开展小型水库管护主要事项的筛选和划分,并建立小型水库管护主要事项指标体系。
1.2 主要事项划分
按照以上原则,开展了大量基层调研,了解掌握基层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现状,并采用层次分析法,将小型水库主要管护事项划分为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养护管理和管理保障等4个方面的16项主要具体工作,这些工作涵盖了小型水库管护的各个方面,包含了小型水库管护的所有主要事项,并且与江西省印发的《江西省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考核标准》要求相吻合。
其中安全管理包括落实管护责任、开展安全鉴定、编制应急预案、做好防汛准备、编制调度运用方案以及落实安全报告等6个方面涉及到小型水库安全管理方面的事项;运行管理包括开展注册登记、开展巡查观测、隐患排查与处置、做好用水管理等与小型水库运行方面直接相关的4项工作;养护管理包括工程各部分维修养护与落实维养经费2项主要工作;管理保障包括设置标识标牌、做好档案管理、开展教育培训和实行奖惩考核等4项主要工作。基于标准化管理的小型水库管护主要事项指标体系如图1所示。
图1 小型水库管护主要事项指标体系
2 事项开展要求
2.1 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方面主要包括落实管护责任、开展安全鉴定、编制应急预案、做好防汛准备、编制调度运用发难、落实安全报告等6项事项。
2.1.1落实管护责任
落实小型水库管护责任是工程管理的关键,工程管理责任主体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的《江西省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方案》要求,落实水库管理行政责任人、主管责任人、管理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等“五类责任人”,明确各类责任人职责。每年组织对各责任人进行培训,并将责任人名单在媒体及水库现场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12]。
2.1.2开展安全鉴定
开展安全鉴定是掌握小型水库安全状态的重要工作。水库管理责任主体应落实定期安全鉴定制度,按照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规定,小型水库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10年进行一次,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水库达到安全鉴定年限后,水库管理责任主体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评价单位开展安全鉴定工作。
2.1.3编制应急预案
水库管理责任主体应编制《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和《防汛应急预案》,预案可以县为单位、或以乡镇为单位、或以单座水库为单位进行编制。《安全管理预案》编制完成后,报县水利局审批。《防汛应急预案》报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审批。预案批准后,水库责任主体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案进行防汛和安全管理,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2.1.4做好防汛准备
包括准备防汛物料以及落实防汛队伍。
(1)准备防汛物料。水库管理责任主体按照防汛部门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防汛物料,包括:土工布、袋类、砂石类、块石、桩木等。防汛物料以乡镇为单位,集中存放,统一使用,防汛物料分类清晰,叠放整齐,做好标识,安排专人管理,并建立防汛物料出、入库台账,做好记录。
(2)落实防汛队伍。入汛前,水库管理责任主体和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防汛队伍,并保持队伍相对稳定,明确每个人的联系方式,建立台账信息,确保险情发生时能准确联系到个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灾。
2.1.5编制调度运用方案
水库管理责任主体按照水利部印发的《水库调度运用方案编写指南》要求,以县或乡镇或单座水库为单位,编制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或调度规程)。水库调度运用方案编制完成后,逐级报送至县水利局审批,并按照批准的调度规程或调度运用方案进行水库管理。当水库功能发生变化时,水库责任主体及时组织对调度规程进行修订,并按流程重新报批。
2.1.6落实安全报告
包括编制年度安全报告和报告违法行为。
(1)编制年度安全报告。水库责任主体每年底对工程年度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总结,编制年度安全运行管理报告,并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吸取运行管理经验,做得不够好的加以整改,好经验、好做法继续保持,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稳定、长效发展。
(2)报告违法行为。水库巡查责任人在水库巡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盗抢水库现场储存防汛物料、破坏工程设施、污染水库水质等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或水行政主管部门,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水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处理非法行为,减少对水库正常管理的危害。
2.2 运行管理
主要包括开展注册登记、开展巡查观测、编制调度运用方案、做好用水管理等4项工作。
2.2.1开展注册登记
注册等级是水库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水库管理责任主体或县水利局按照《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要求开展小型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其中,小(1)型水库由县水利局报设区市水利局按照规定批准注册。小(2)型水库由县水利局批准注册。当水库功能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办理变更事项登记。
2.2.2开展巡查观测
为统一规范各地小型水库防汛及安全管理工作,省水利厅统一制定并印发了《江西省小型水库防汛安全管理手册》,手册中对小型水库日常检查、水位观测、渗流压力观测等工作的开展频次、开展要求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水库管理责任主体在水库管护过程中应该按照《江西省小型水库防汛安全管理手册》要求开展相关巡查及观测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
2.2.3隐患排查与处置
水库管理责任主体应加强水库大坝安全隐患的检查排查,并将排查工作细化到每一个项目和环节,将排查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责任人,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置,并做好记录。对大坝安全鉴定为三类坝的,水库管理责任主体应制定除险加固方案,并落实除险加固资金。对大坝安全鉴定为二类坝,以及水库督查、各级检查和安全员报告大坝有安全隐患的,水库管理责任主体应明确隐患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安全隐患消除前,应采取降低库水位等控制运用措施,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2.4做好用水管理
水库管理责任主体按照防汛部门批准的汛期限制水位进行调度,严禁超汛限水位运行。水库巡查责任人巡查时发现水库溢洪道进出口有影响运洪安全的拦渔网、混凝土坎或堆积杂物等时,应及时清除,并向水库管理责任主体报告。水库安全员接到上级放水指令时,应按照《江西省小型水库防汛安全管理手册》规定的启闭操作规程进行启闭,并做好记录。
2.3 养护管理
2.3.1维修养护
水库主管部门每年应根据水库上年度运行管理情况和维养情况,制定次年水库维修养护计划(要求)和预算,对水库年度维修养护工作进行安排,明确水库维修养护形式,如水库巡查责任人维养或外包给物业公司进行维养。
根据水库维修养护工作部署,维修养护人员(或物业公司)及时对水库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等进行保洁和维护,保持工程管理范围内长期整洁美观,环境良好,达到《江西省小型水库防汛安全管理手册》规定的要求。
2.3.2养护经费
养护经费是保障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作开展的关键。水库主管部门或乡镇水管站应做好水库维修养护工作量及费用测算工作。维修养护经费测算完成后,水库主管部门应积极向当地政府申报维修养护资金,确保维修养护资金足额到位。
此外,水库主管部门按照财务管理规定管理用好养护资金,保证资金全部用于工程维修养护。
2.4 管理保障
主要包括设置标识标牌、做好档案管理、实行培训考核、建立奖惩机制等4项工作。
2.4.1设置标识标牌
水库管理责任主体应在大坝等建筑物及设施设备的显著位置设置各类标识标牌,主要包括公告类、名称类、警示类、指引类等4类标识标牌,具体按照江西省水利厅出台的《江西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标识标牌设置规范(试行)》设置。标识标牌选用牢靠、耐久性强的材料制作,当出现倾斜、破损、变形、变色、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维护更换,保持标识标牌的完整性和可视性。
2.4.2做好档案管理
水库管理责任主体应设置专用的档案室或档案柜用于存放档案。档案资料安排专人管理,各类档案资料项目齐全、分类盒装、字迹清晰、签章齐全,方便查找。档案资料包括工程建设(加固)技术档案和运行管理档案等。
2.4.3开展教育培训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水库管理责任主体每年应织水库管理人员参加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管理人员水库管理能力,使管理人员能够熟悉并掌握水库的风险点和对应处置措施,一旦发生险情时能够科学处置,从而达到推进小型水库良性管理目标[13- 14]。
2.4.4实行奖惩考核
县水利局或乡镇政府对水库巡查责任人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照考核办法对考核优秀的巡查责任人进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巡查责任人进行处罚,将安全员工作成效与其报酬直接挂钩[15]。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巡查责任人,应进行解聘,重新聘用新的巡查责任人。通过建立奖惩机制,充分调动水库巡查责任人工作积极性,提高水库管理水平。
3 结语
文中根据江西省印发的《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标准》要求,建立了小型水库管护主要事项指标体系,该体系是标准化管理要求的细化与延伸,与标准化管理要求相吻合。并站在基层管理单位的角度提出了小型水库管护各项主要工作的管护要求和标准,可为小型水库管护主体常态化做好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提供方向指导,有利于小型水库现有标准化管理成果得到巩固并持续提升,促进工程安全长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