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无信不立
2021-04-22李政
南方周末 2021-04-22
回应“承诺制全面推行 远去了奇葩证明”
2021年4月15日《南方周末》方舟评论
承诺的前提是守信,承诺者必须对自己的承诺负责,不能把承诺制当作弄虚作假的可乘之机。如果承诺者不守信用,给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是严重的,不光会抬高政府的行政管理成本,更会损害社会诚信建设,其危害不亚于奇葩证明。以城市房产限购政策为例,要求购房者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无房证明是许多城市认定购房者是否有购房资格或者能否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的规定动作,若用购房者的无房承诺代替管理部门的无房证明,在一线城市一房难求、热点城区摇号难上的当下,难免有人签署虚假承诺,而一旦让其骗过了资格审查,把房子买下来了,事后纠正将面临一系列社会问题和法律纠纷。
承诺是无信不立的,要想让承诺制行稳致远,加强信用管理势在必行。对管理部门而言,不能以为推行承诺制了,责任都在承诺一方,出事了自己没有责任,而要履行好审查义务和监管职责,做到及时发现查处虚假承诺行为,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督机制,让承诺者不能也不敢瞎承诺。对承诺者而言,要意识到从奇葩证明到一纸承诺转变的来之不易,要珍视自身信用,把承诺是金当作行为准则,真正做到心怀敬畏签承诺。
江苏扬州❘李政❘邗江区纪检监察干部